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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利用制度

檔案利用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檔案利用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檔案利用制度1

  一、檔案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檔案法》、《保密法》及審計工作保密規定,帶頭遵紀守法、嚴守國家機密,確保檔案保密安全。

  二、堅持原則,忠於職守,不隨意摘抄、傳播密級檔案內容,不私自複製檔案材料。

  三、借閱檔案的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查閱案卷的內容。

  四、確應需要查閱機密檔案,必須由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批准,在檔案工作人員陪同下查閱。

  五、機密檔案要妥善保管,加強保密措施,發現丟失、洩密等問題,要立即報告,迅速採取補救措施。

檔案利用制度2

  1、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檔案借閱查登記手續,檔案利用制度。

  2、檔案借閱期限:文書檔案不超過5天; 徵管檔案不超過2天; 會計檔案和密級資料原則上不予借出,如需借出須經領導批准,並在1日內歸還。

  3、本檔案限於內部工作人員查閱使用,如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管理制度《檔案利用制度》。

  4、檔案查閱者必須登記查閱檔案利用效果記錄,需索取檔案證明或影印件者,經領導批准後,註明影印人、時間、份數等有關內容方可索取。

  5、查閱檔案應愛惜檔案資料,嚴禁在檔案上批註、塗改、圈點、摺疊、汙損。如有損壞、丟失,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6、所借檔案必須妥善儲存,按期歸還,不得轉借他人。

檔案利用制度3

  一、學校開放的檔案主要為學校教學、科研、黨政管理提供服務,原則上不提供對外服務。如因公查、借閱,須經嚴格的審批程式。

  二、校內各單位因公需要查、借閱本單位移交的檔案,可優先提供服務。一個單位查閱另一個單位的一般檔案,須持有本單位領導簽字的證明;而且要經另一單位(案卷移交單位)的領導同意;查閱密級檔案,須經分管領導的批准。

  三、查、借閱檔案者,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及翻閱案卷目錄等。

  四、凡借閱檔案者,必須保證檔案材料的完整與安全,不得拆毀、汙損、塗改;不得隨意轉借或傳播;不得用於展覽或陳列;不得擅自翻印或出版;若工作需要,須經檔案室領導批准,其智慧財產權屬於學校。

  五、借閱檔案者,須親自到檔案室借取或交還,一般不得讓他人代借,不得攜帶檔案到公共場所,以防遺失。

  六、借出檔案須辦理借閱手續,經相關領導批准,並應按時歸還,一般不超過一週,若需延長借用應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七、檔案工作人員應經常檢查借出檔案,發現遺失、損壞、短缺的,應及時報告檔案室領導處理。在收回檔案時,應對檔案進行檢查,然後簽字。

檔案利用制度4

  一、本校教師、職工利用檔案,必須持有學校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校長批准的閱檔單。

  二、本校學生利用檔案,必須持有學生證及學生科的介紹信,在檔案室查閱,不能借出。

  三、外單位人員利用檔案,必須持有本人單位介紹信,並學校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校長批准後,方可利用。

  四、利用檔案人員一律在檔案室閱覽,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借出,需經分管校長同意,並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且限期歸還。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過兩週,特殊情況,經檔案室主任同意,可辦理續借手續,並按期歸還。

  六、利用檔案人員必須愛護檔案,嚴禁塗改、損壞、私自抄錄、影印、圈點、批註等。

  七、檔案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歸還的檔案,如有破損、丟失、塗改等情況,立即追究責任,並向檔案室主任報告。

  八、檔案管理人員提供證明材料,應以引述或節錄檔案原文為主要方法,並仔細校對、審查、加蓋公章,確保證明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九、查(借)閱檔案及歸還檔案,均應在檔案查閱登記薄上進行登記;對重大或重要專案的查閱,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饋工作。

檔案利用制度5

  一、本局人員借閱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外單位查閱檔案或要求出具審計檔案證明的,必須持單位介紹信,並經局主管領導審批,進行登記後,方可查閱。

  二、借閱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抄錄、影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時,須經檔案工作人員稽核,相關業務科室和辦公室主任批准。

  三、借閱檔案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半月,並按時歸還。如確需繼續使用者,應重新辦理借閱手續。機密和聲響檔案一律不得借閱。

  四、借閱人員要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安全,嚴禁在案卷上勾畫、塗改,不得汙損、抽頁、拆卷、轉借及遺失,並應對所借案卷內容注意保密,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依照《檔案法》追究責任。

  五、歸還檔案時借閱人員應向檔案工作人員反饋利用效果。

檔案利用制度6

  1、利用範圍:凡在本館儲存的所有檔案,我國公民和組織持有合法證明均可利用。

  2、利用時間:檔案館為利用檔案者隨時提供,利用檔案原則上在閱覽室進行,特殊情況需利用檔案時,需徵得本館同意,方可外借,借閱者要負責檔案的保密、安全並及時返還。

  3、利用程式:電函、信件利用檔案者由本館工作人員代查、代函並按規定收取費用。本人來館利用檔案的需先出示個人所持證件,經驗證持有合理有效證件的,由本館工作人員代查,經本館工作人員檢查複核簽證後,方可帶走所取材料。

  4、檔案利用者應遵循下列規定:

  (1)查閱、摘錄、複製尚未開放的檔案須經館長同意,必要時報請上級主管領導審查批准。

  (2)利用者需要採用影印、照相方法複製檔案,均由檔案館負責辦理,並按規定收費。

  (3)利用者所複製的檔案(證明材料除外)除經本館請示上級領導機關特許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佈、陳列、展示或再行復制,絕密檔案複製件應於使用後交回。

  (4)港、澳、臺同胞、海外華僑和外國人利用檔案,應持市以上有關國家機關介紹信,並按國內利用者的利用程式有關規定辦理。

  (5)檔案利用者,不得在檔案材料上勾畫、圈點、塗改,並有義務愛護檔案,不得轉借和拆卷。凡對檔案造成損壞的要負責經濟賠償,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5、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利用者應主動熱情服務,做到百問不煩、百拿不厭、有問必答、並儘可能以複製件代替原件使用,注意隨時收集利用效果的反饋,不斷改進利用工作。

檔案利用制度7

  1、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檔案借閱查登記手續。

  2、檔案借閱期限:文書檔案不超過5天;徵管檔案不超過2天;會計檔案和密級資料原則上不予借出,如需借出須經領導批准,並在1日內歸還。

  3、本檔案限於內部工作人員查閱使用,如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

  4、檔案查閱者必須登記查閱檔案利用效果記錄,需索取檔案證明或影印件者,經領導批准後,註明影印人、時間、份數等有關內容方可索取。

  5、查閱檔案應愛惜檔案資料,嚴禁在檔案上批註、塗改、圈點、摺疊、汙損。如有損壞、丟失,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6、所借檔案必須妥善儲存,按期歸還,不得轉借他人。

檔案利用制度8

  一、根據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對儲存期滿的各類檔案按時組織鑑定、銷燬。

  二、檔案的鑑定工作應在分管局長領導下,由主管領導負責組織辦公室主任、檔案工作人員和業務部門的人員共同組成鑑定小組,按規定進行。

  三、銷燬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許由鑑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局長批准後,由兩人在指定地點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四、銷燬的檔案須在案卷目錄中註明,銷燬清冊應永久儲存。

檔案利用制度9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和《武漢理工大學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證明的個人,可以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

  三、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須經學校外事部門介紹以及檔案館負責人同意。

  四、利用本館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檔案館負責人批准。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須經檔案形成部門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時報請校長審查批准。涉密檔案資料按《武漢理工大學秘密資料管理辦法》查閱利用。

  五、檔案利用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利用者姓名、單位、利用目的和內容等。

  六、檔案利用者須自覺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閱其他與所查內容無關的檔案,嚴禁塗改、汙損、抽拆和增刪檔案內容。

  七、本館檔案原則上限館內查閱,一般不外借。校內有關部門確需借出檔案時,須持有二級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借閱申請,經檔案館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借出。檔案借出時間不得超出兩週,不得轉借。需要續借應持檔案到檔案館辦理續借手續。借出檔案者須對檔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負責。

  八、檔案利用者需要複製檔案的,由檔案館負責辦理。加蓋本館檔案證明章的檔案複製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閱利用檔案用於公益目的的,本館不收取費用;用於個人或者商業目的的,本館按照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贈的檔案,本館無償和優先提供。

檔案利用制度10

  檔案是我校各項工作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當前和今後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據,也是學校寶貴的文化財富。因此,愛護檔案資料,人人有責,借閱檔案資料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切實保證其完整與安全。

  一、檔案員負責檔案資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經手查詢調卷,督促借閱者履行手續,無關人員非經有關領導批准,不準入檔案室開箱取閱材料。

  二、凡借閱檔案資料者,均要按照《查閱檔案資料登記卡》的欄目進行登記,本校人員調閱其業務範圍的檔案材料,可直接由檔案員提供,借閱非隸屬業務範圍的材料,需經辦公室主任或校領導批准才能調閱。

  三、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必須持借閱單位的介紹信,經本校有關領導批准,方可借閱,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閱者要確保檔案材料的機密與安全,不得折縐、汙損、拆散、私取或裁剪檔案材料或在檔案上劃線、圈點、打叉、塗改等,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五、借閱者未經本校領導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摘錄翻印、複製或公佈檔案材料。

  六、借閱者均要在檔案室內閱讀,嚴禁帶到公共場所閱讀,如有違反或遺失,要追究責任。

檔案利用制度11

  一、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檔案工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機關檔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機關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門類檔案、資料,監督和指導機關各科室的立卷、歸檔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檔案情況,編制適用的檢索工具,及時準確的提供檔案、資料,為領導決策和審計工作服務。

  四、維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負責檔案資料的保護和修復工作。

  五、對檔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況進行統計,準確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表,及時上報檔案部門。

  六、按照有關規定對保管的檔案定期鑑定和銷燬,並向縣檔案館做好檔案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