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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規章制度

員工規章制度合集15篇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規章制度1

  一、目的:

  為使考勤規範化管理。

  二、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三、考勤依據:

  員工用考勤卡打卡作為出勤記錄。

  四、考勤規定:

  1、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在考勤鍾處打卡,出差期間考勤按有關規定辦理。

  2、所有員工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

  上午8:30——12:00

  午餐12:00——13:00

  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兩次,打卡時間為:早晨8:30前,下午17:30以後(如需加班待加班完畢再打卡)。

  4、無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論處;因故忘記打卡者,應在一天內提交“漏打考勤卡確認單”,由直接主管籤認後,交人事行政部補報出勤記錄,逾期每次扣1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二次漏打卡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扣15元。

  5、遲到或早退規定

  因交通情況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過15分鐘;凡遲到或早退15-30分鐘,每人每次扣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因偶發事故遲到,又無法及時通知上級和人事行政部,經查明屬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補假時間為到崗一天內。

  6、曠工一日扣罰三日薪資。曠工確認:

  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缺勤,事後無正當理由補假;員工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員工不服從或違反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報“漏打考勤卡確認單”。

  7、所有考勤扣罰在當事人當月薪資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張,應妥善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上交人事行政部。

  9、各部門應認真進行外出登記,外出登記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月末報人事行政部以與考勤卡核對,並確認各部門外出登記是否有誤。商務部因見客戶而不能刷卡者應在部門內做好登記,如果外地拜訪客戶,時間為一整天以上者應到行政部登記;後臺外出見客戶不能刷卡者,應在行政部登記。

  0、部門經理負責核准核實外出記錄,如有外出虛報者,當事人記為曠工,部門經理扣除一日薪資。

  1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打卡者與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資處理,一月內累計三次者,給予警告一次。

  12、為鼓勵員工自覺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將考慮對一季度考勤無異常且規範打卡的員工設立全勤獎,由人事行政部發放全勤獎品或獎金。

  五、加班管理規定

  1、加班的涵義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因業務需要而延長的工作時間。

  2、加班控制原則

  (1)所有員工應儘可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量,視實際工作需要准許員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加班時間皆不得超出國家規定標準。

  3、加班核准許可權

  員工加班由部門主管核准,部門經理加班需經總監或總經理核准,方為有效。

  4、加班申請單送交時間

  核准後的加班申請單于加班當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遞交的,必須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遞交,逾期視為加班無效。

  5、加班考核

  (1)加班第二天部門主管應核實加班內容,如實填實際加班情況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加班時數。

  (2)員工加班離開時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後確認加班時間。

  6、加班登入統計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請單後,根據打卡記錄和實際加班情況表,應做好核對確認,登入統計工作。

  7、有效加班時數,可安排調休,原則上不計薪。當年的加班當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時數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過期作廢。

  8、加班申請程式

  (1)加班者填寫《加班申請單》。

  (2)《加班申請單》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3)《實際加班情況表》經直接主管核准後,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登入統計有效《加班申請單》。

  (5)人事行政部在考勤鍾採集加班打卡記錄並批准有效加班記錄。

  (5)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需求安排調休。

  六、請假規定

  1、休假

  (1)節日假:員工享受下列國家法定假日:元旦、勞動節、國慶節、春節。

  (2)病假

  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休假為病假。

  ②員工請假必須由公司認可的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

  ③員工休病假時間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④超過當月或當年累計病假天數的,視為缺勤。

  (3)事假

  ①員工休事假,應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員工應在事假當日上班後2小時內透過電話請假。

  ②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事假未獲準,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原因超出次數按事假扣薪,應提前報請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③員工應利用年假處理私人事務。

  (4)婚假:員工婚假為3天,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夫妻雙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

  (6)產假: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工傷假:

  ①員工工傷的核準範圍、認定、工資給付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所發生的傷害事故不屬於工傷;

  (8)年假:

  ①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後,可享受年假;年假按年度安排,不跨年累計。

  ②連續工作滿1年,年假為3天;本公司工齡每增加1年,年假相應增加1天;年假最長不超過5天。

  ③員工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休完當年年假,請年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④員工當年內病假及事假累計達25天的,自動喪失該年度原可享有的全部年假。

  (9)員工請假應逐級批准:

  ①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兩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重要崗位員工請假由總經理審批。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總監請假,需提前報請總經理批准,請假單交人事行政部備案。

  (10)請/休假薪資發放標準:

  ①節日假、年假、婚假、喪假、公假為有薪假期;

  ②產假、病假髮基本工資的70%,補貼全額扣除;

  ③事假、缺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及補貼(每月按21天計算);

  ④曠工除扣減當日全部工資(每月按21天計算)外,根據有關處分條款處理。

  ⑤員工請休婚假、喪假、病假、產假,遇節假日不順延。

  2、員工確因突發事件未能按規定手續事先請假的,應於當日公司上班半小時內告知直接主管,說明請假事由,員工上班後第一天2小時內應補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交人事行政部核准後才有效,當天往返的無須打卡,但離開與返回時需到前臺確認,當天不返回公司的請假,離開時需打卡。

  3、員工一個月內只准發生一次6.2條的情況,

  4、如未經核准即無故擅自缺勤者以曠工論處。

  5、加班請假

  (1)有特別因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直接主管宣告,(未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委),否則一經派定即需按時到位加班,加班補休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期間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應向直接主管或值班人員口頭請假。

  6、申請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假期者需提前一週申請,申請一週以上假期和申請年假者,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員工請假3天以上和請年假者部門主管核准後,需交上一級主管核准方有效。

  7、員工請假前必須事先選定代理人,須經直接主管核准,如無合適代理人,則由核准人代理,核准人有義務關注代理人是否勝任。

  8、員工請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累計每年不得超過30天。

  9、請假程式:

  (1)請假人填寫《請假申請單》

  (2)《請假申請單》加相關證明,經主管核准。

  (3)經批准的《請假申請單》附相關證明,報人事行政部。

  (4)人事行政部稽核手續有效性,認可後核准。

  (5)打卡離開公司。

  (6)如提前結束休假,應及時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員工規章制度2

  員工用機是指由公司統一購買併發放給員工使用的臺式計算機,膝上型電腦,掌上電腦等計算機裝置(包括其外圍裝置)。

  員工用機的軟硬體標準和配置由公司統一制定。使用者應自覺愛護。員工不得擅自拆卸計算機或自行安裝更換硬體裝置。不得安裝盜版軟體,不得自行安裝INTERNET上下載的免費軟體。資訊系統管理部將把一些可以安裝的免費軟體放在伺服器上設為共享。

  公司印表機為網路印表機。各部門分別使用指定網路印表機,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彩色印表機的員工請填寫網路資源訪問申請單,申請列印許可權。

  筆記本領用的標準和方式為:由各部門自定預算,應細化到每個工作組。在預算內的筆記本不用特殊批覆,只需定購部門有簽字權的職能經理簽字批准。資訊系統管理部規定筆記本式電腦、桌上型電腦的型號,並由行政部統一採購。資訊系統管理部安裝標準辦公軟體和網路配置後交由使用者使用。具體流程請詢問行政部。

  超過預算的特批筆記本須註明詳細申請理由,並需所在職能部門經理,資訊系統管理部及財務部批准。

員工規章制度3

  第一節超市日常工作制度

  一、做好本職工作,積極、主動、熱情、周到為賓客服務。

  二、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明碼標價。每天檢查標籤標識與貨物是否相符。無用便籤隱藏或撤掉。

  三、誠實守信,保質保量,不出售有害健康的食品。誠實守信不單是指對待客戶,同時要對業主守信,員工使用超市物資必須有償支付後告知業主方可使用,超市因進貨收到贈送物品一律歸超市所有,任何人不得私吞據為己有。尤其是菸酒等屬貴重商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請所有在職人員珍惜自己的人品,尊重業主的厚德,延續彼此的信任。

  四、遵守紀律,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

  除約定休息日外,員工曠工每日扣100元,休息時間超時30分鐘以上每人每日扣30元,休息時間超時1小時每次扣50元,早退原因必須在經理同意下離開,因私人瑣事擅自離守,藉口偷閒如被發現扣工資辭退。請在職人員自覺遵守,自己申報違規專案,不要存有僥倖行為,自欺欺人。無視自己違規而指責他人更不可取。希望在職人員都要自覺自律,管好自己。

  五、及時對商品進行整理,保持陳列整齊美觀。

  六、接受監督,虛心聽取意見。員工之間互相協助,互相監督,提供違章線索者將現金,對改善意見要虛心聽取,正確消化。

  七、交接班時,做好貨物的盤點工作。所有收銀員不得在沒有計入POS機前提下收取現金,自家員工更不允許,實有特殊情況,兩人以上經手,派送也要先收銀後派送,請自覺遵守,免得口舌。

  第二節超市商品保管制度

  一、根據商品所需的儲存條件,分類進行保管。制定庫存貨物監管員,負責監管物品少缺預報,有效期監督。

  二、統一貨物編碼,標明商品存放的精確位置,並以明顯的字跡將編碼標明於貨位、貨架上。繪製庫房商品儲存位置平面圖,以便全面反映庫存情況。

  三、保持庫房的清潔衛生,消除導致商品黴爛、變質及蟲蛀、鼠咬等隱患。

  四、控制庫房溫溼度,在庫房內設定溫溼度計,利用密封、吸潮、通氣等方法加以調節,以適應保管商品的需要。

  五、經常檢查庫存商品,及時發現在儲存過程中數量、質量的變化情況,採取措施加以預防。庫存商品發現變質、破損、超過保管期時,或出現滯存情況,倉管員要及時上報主管,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節衛生管理制度

  一、保持營業場所環境衛生。

  二、根據商品的性質,清理商品上的灰塵。

  三、清潔衛生後,必須把商品迅速整理、擺設、陳列好。

  一、店面員工工作程式

  1.收銀員清理自己負責區域的衛生;每次上崗前到貨物區巡查一圈,逐一檢查貨架品名、價格,位置。同時要提供顧客需求資訊,銷量好的物品資訊。2.整理貨架,確保整齊,安全;指定補貨時間,在班人員必須集體出動,庫管員指導讓缺少物品迅速上架。

  3.準備好足夠的購物車,購物籃及相關工具;顧客方便多購貨物。

  4.微笑服務,隔三米向顧客問好;罵不還口,熱情周到。

  5.不斷整理貨架,補充商品;補貨人員要留意旺銷貨品,提供進貨資訊。

  6.將散放與各區域的商品歸回原位;

  7..做好交接班記錄;票據與實收不符要備註原因(不得超過50元),超過時,要查詢原因並彙報結果。

員工規章制度4

  一、日常規範

  1.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

  2.如無特殊情況不準遲到,遲到一次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情況請假,未經批准無故曠工者,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扣除當天3倍工資。

  4.不準在上班時間做與業務無關的事情,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發現記過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洩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工作方向和客戶情況,網站後臺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伺服器登入密碼,如有違反本條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為防止外來計算機病毒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網路系統內使用。凡公司擁有的書籍、光碟、軟體非經登記和同意批准,任何員工不得出借,帶出公司辦公地點。

  7.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等。

  9.員工應該在工作上互幫互助、協調配合,生活上互相關心照顧。員工應該愛護公司財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菸。

  10、辦公用品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節約使用。

  公司假期規定(如無較緊急專案或其他突發事情及需加班完成專案)均按國家法定節假日要求放假。

  二、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病假

   1、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2、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5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

  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以上假期逾期內公司不予發放薪水。

  三、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四、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本規章制度的考核與員工薪金掛鉤。對以上違規者,公司將會有所記錄,並給予處罰或者罰款。

員工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管理,配合各單位開展對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引導員工立足本職、學用結合,以提高員工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上級有關檔案通知精神,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開展員工教育培訓,一般由綜合辦公室教育負責統籌安排;各部門根據實際業務需要開展的臨時性業務培訓,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培訓結束後憑培訓簽到表領取授課費。

  第三條本局員工教育計劃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由教育管理員統一安排,組織實施。

  第四條根據教育培訓需要,聘請兼職教師若干名,與教育管理共同負責做好本局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業務技術培訓管理

  第五條業務技術培訓要從生產實際出發,注重實用性,按崗施教,學而致用。

  第六條各單位員工除參加局統一組織的教育培訓外,本單位也要有計劃地組織進行業務學習,崗位練功,並做好記錄。

  第七條員工外出參加各類培訓學習,須報局領導批准,由教育管理與相關部門審定名單後方可參加,否則,所有費用自理。外派培訓員工有義務向企業傳遞培訓資訊,為其他員工傳授所學的知識。

  第八條員工參加各類脫產業務技術培訓按上班考勤登記,並註明培訓字樣。

  第九條所有新入局人員、轉崗人員原則上都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鼓勵員工一專多能,自覺參加郵政職業技能鑑定考核。

  第三章學歷教育管理

  第十條管理人員原則上具備大專或以上學歷,前臺郵政營業員必須具備高中或以上學歷;郵政儲匯營業員原則上必須具備大專或以上學歷,未達到的學歷要求限五年內達到。

  第十一條凡參加在職學歷教育者需填寫《縣郵政局學歷教育申請表》(附後),由所在單位加具意見,送教育管理稽核,報局領導批准方可報讀,否則,不予承認。

  第十二條經批准參加在職學歷教育的員工,應妥善處理好工學矛盾,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各單位應對參加各類學歷教育的員工在排班上給予照顧。

  第十三條對於經過批准報讀者,經畢業考試獲得畢業證書者,憑學費發票給予限額報銷,其標準如下:

  (1)研究生畢業:4000元;

  (2)大學本科畢業:20xx元;

  (3)大學專科畢業:20xx元;

  (4)中專和高中:500元。

  勞務工工作滿五年者可按上述規定執行。

  第四章業務書籍管理

  第十四條各單位如需業務參考資料、培訓教材要向教育管理申報,由教育管理統一購買。

  第十五條購買圖書後,由教育管理登記並加蓋縣郵政局書籍圖書章。

  第五章教育培訓組織管理、兼職教育管理

  第十六條為了把教育培訓工作搞好,局成立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本局教育培訓工作的研究與開展。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第十七條實行兼職教師聘任制度,由教育管理推薦,報教育培訓領導小組稽核,合格者聘任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職責是:擔負本局各項業務、操作技能等的輔導、授課與培訓等工作。

  第十八條邀請外單位人員授課的酬金參考市場價格,具體由教育管理擬定報局領導審定。

  第六章教育經費管理

  第十九條本局教育經費由局統籌使用。

  第二十條教育經費報銷辦法,參加各類培訓費用,經教育管理稽核簽字,並報局長審批後,到財務部報銷。

  第二十一條專業技術職務的培訓、考試費用自理。

員工規章制度6

  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範圍:

  l本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悉依本規章辦理。

  l本規章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僱用之從業人員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員工錄用以寧缺勿濫,行業精英為原則,在核定編制內,錄用能勝任崗位工作,素質較高的人員,公司正式員工一律簽署聘用勞動合同。

  2、本著公開招聘、嚴格考核、擇選錄用的原則,採用社會招聘、人才交流機構介紹、本公司員工推薦、個人自薦等形式進行招聘。

  3、應聘人員經面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事部門填寫錄用手續並籤《試用員工協議》,進入試用期。

  4、試用人員試用期均為1-3個月,試用期間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滿後由人事部門填寫《員工轉正檔案表》,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提出鑑定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享受轉正後工資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房貼及保險,員工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後,成為公司正式員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視員工表現,最長可延遲至員工工作滿半年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5、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業績欠佳或嚴重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試用未滿1周者,不發工資。

  6、試用人員於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l個人身份證明

  l人事資料卡(個人簡歷)

  l本人免冠登記照片二張

  l其他如要之檔案(如專業資格合格證或學歷證件等)

  三、辭職、辭退、解聘

  1、公司員工因故提出辭職,應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員工個人辭職應寫《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送人事部門報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人事部門給予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程式辦理者,人事部門將不予受理。

  2、申請辭職者,未經總經理審批之前,須堅守工作崗位、經批准後,不再安排具體工作,該員工應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辦理財物移交手續,其間只發基本工資,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從員工正式離開公司之日起停發薪金。

  3、公司辭退員工,由人事部門在徵得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意見後,向被辭退員工提交解聘通知,並要求限期辦理手續,因特殊情況經人事部經理批准,可適當延長辦理時間。

  4、公司辭退之員工在辦理所有移交離職手續期間,公司只發給基本工資,免除其它一切待遇,從員工正式離開公司之日起停發薪金。

  5、公司辭退員工有特殊原因時(嚴重違法、違紀、嚴重失職等),經總經理審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發所有薪金。

  6、離職者佣金結算自離職之日起1月內支付60,預留40在3個月內結算。

  7、完備離職手續:

  1)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否則公司按曠工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到人事行政部領取《離職通知書》;

  (2)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與公司有關的來往帳目;

  (5)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2、員工違約或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其在勞動合同期內產生的有關費用。

  3、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此合同(協議)與合同書,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應。

  四、勞動合同

  1、新員工6個月試用考察期滿,即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

  2、合同期限: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工作成績簽定的合同年限為以下2種:

  1)公司與主任、經理級員工簽定2—3年的個人勞動合同。

  2)公司與其他級別員工簽定1年的個人勞動合同。

  3、簽定合同程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導新聘員工《勞動合同書》;

  2)由人事行政部稽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

  3)《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簽定後,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備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4、簽定合同後雙方權益:

  1)員工在合同期內,享有公司規定的各項薪金及福利待遇;

  2)員工應嚴格遵守合同內各項規定,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

  3)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製度或犯有嚴重過失的員工,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4)如對合同內容存有異議,應在領取合同後1月內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質詢,雙方協商解決;

  5)協商無法解決者,可向當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

  5、合同的解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徵得總經理同意後,公司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7)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時通知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和合同法規處理。

  五、兼職聘用人員管理

  1、公司根據不同的情況與兼職人員簽定合約,合約期限為一年,可以續簽。

  2、兼職人員不需經過試用期限,不定級,每月一次性發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動及春節例外);

  3、離職不給予任何補償。

  六、實習人員的管理

  1、公司錄用的實習人員可分為兩類:1)有薪實習2)無薪實習

  2、實習人員不與公司簽定合約,但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3、實習人員須在人事行政部辦理登記手續。

  4、實習人員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員工規章制度7

  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嚴格員工行為規範,提高企業員工整體素質,生產出一流產品,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本守則

  1、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愛企業,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型員工。

  2、熱愛本職,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多做貢獻,刻苦鑽研,精益求精,堅持安全、文明生產。

  3、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嚴格遵守各項法律和紀律,不做違法違紀的事。堅決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4、樹立文明禮貌的美德,爭做文明員工;努力做到儀表文明、舉止文明、語言文明、行為文明。

  5、提倡禮貌用語、不說髒話,工作時間堅守崗位,自覺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工作秩序,不得隨意離崗、串崗、閒談。工作時間不能織毛衣、帶小孩、洗衣服、下棋、打撲克、打麻將,不得進行股票、債券等交易活動,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樹立助人為樂的良好風尚,員工之間要相互依存、相互關心、相互幫助、相互學習。

  7、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愛護公物;要保持車間、辦公室、休息室、更衣室、教室、庫房、廁所的整潔衛生,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菸頭及其它贓物。

  8、樹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觀念,培養符合環境道德要求的生活習慣和行為方式。自覺節約能源,反對浪費,不亂倒垃圾,不亂折花草樹木,不損壞各種環境設施。

  9、工作講求質量,強化時間觀念、紀律觀念、效率觀念、效益觀念,做到及時、準確、熱情、周到;辦事誠實守信,實事求是,言必信,行必果,辦真事,辦實事。

  10、辦事公道,講求道德,弘揚中華民族美德;堅持原則,無私無畏,同違反原則的現象和行為作鬥爭;公平合理、一視同仁,講良心,講道德,做到平等待人,正直處事。

  11、工作前要保證睡眠,不得在生產時間和生產區內睡覺和飲酒。上崗時,著裝方面要附合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12、工作中遵守勞動紀律,禁止打鬧、翫忽職守,防止精神分散造成事故。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職。

  13、尊敬老人,教育子女;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建立美好家庭。

  14、加強團結協作,發揚團隊精神,反對本位主義、小團體主義,提倡顧全大局,講求團結的新風尚。

  15、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關心群眾利益,一切對群眾負責,維護群眾利益,堅持反腐倡廉。

員工規章制度8

  1、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不準穿拖鞋,違者必將予處罰。第一次罰10元,第二次罰30元,一個月累積三次即自動離職。

  2、上班時必須8:00簽到,不得代簽。如在規定上班時間未及時簽到,則遲到1分鐘,扣1元,超過15分鐘即扣一天工資;開會必須提前5分鐘到如在規定時間未及時到,則遲到1分鐘,扣1元,超過15分鐘即扣一天工資。

  3、上班時間不可在客戶面前,聚堆閒談、聊天、打鬧等。

  4、上班時間必須尊重領導,服從上級安排。

  5、客到必須使用敬語,找位予客人,並主動倒茶遞水,不得怠慢每一位客戶。

  6、當班期間不得辦理私人事情,更不準私自接單,違者一次罰50-500元不等。

  7、不準在公司賭博、吸毒等違法之事,若被發現即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與公司無關。

  8、在上班時間,不得離崗、酗酒、娛樂,發現三次扣一天工資。

  9、有緊急情況需離崗者,半小時內必須與上級打報告,一小時內請假並將做好交接工作。

  10、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寫假條,經相關領導簽字批准方可休假。事假無薪,如因情況特殊口頭請假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其誤工時間長短分別以遲到,曠工論處。

  11、曠工無薪,曠工1天者須支付因曠工造成職務空缺所帶來損失。(按二倍金額工資計),曠工一天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12、加班經由部門主管安排,並在考勤表上簽名證實有效。

  13、因公傷須由部門核實,並由三人以上證明,休假按標準工資計發,醫療費用由企業承擔,(不按操作程式和安全條例執行而引發的受傷不算工傷)。

  14、隨時保持工作環境衛生,由值班人員負責。

  15、在公司飲水,請使用個人專用杯,(1、講究衛生 、節約用水 2、以免造成浪費)。

  16、如有需報銷的費用必須當天向上報,否則將作廢。

  17、上班時間有三個人或三人以上,必須以對方聽得懂的語言對話,並以職位相稱。

  18、在工作期間,注意保護工具及機器,養成輕拿輕放的習慣,並三天維護一次噴繪機。

  19、公司的機密、財務、經營行政等,一律不可與外人商通。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機關部門處罰。

  20、下班後切記關好所有電源開關及門窗,確保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員工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新員工試用期管理,為新員工指導與考核提供依據,引導新員工儘快融入公司企業文化,促使員工的發展同公司的目標有效結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範圍

  適用於新員工試用期管理,下屬各級公司可參照本制度擬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責任部門

  (一)人力資源部是新員工試用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其職責如下:

  1、招聘培訓經理職責:

  (1)組織新員工崗前培訓、階段評價與轉正考核,及時整理歸檔相關資料。

  (2)檢查直接主管對新員工目標達成過程的輔導情況。

  (3)受理考核投訴,並跟蹤處理。

  (4)負責回答在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2、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職責:

  (1)監控試用期員工崗前培訓、階段評價及轉正管理過程和結果。

  (2)簽署新員工轉正評語,薪資變更等人力資源部門意見。

  (3)負責部門副總經理級(含)以上崗位的試用期管理工作。

  (二)用人部門職責如下:

  1、用人部門負責人職責:

  (1)負責擔任或指定新員工入職引導人。

  (2)認真履行對新員工達成試用期目標的支援和輔導責任。

  (3)負責新員工試用期階段評價和轉正考核。

  2、新員工權責:

  (1)新員工有權對試用期過程中,對直接主管不負責態度、不公平、不全面的評價等行為投訴。投訴受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積極配合直接主管與入職引導人,儘快成長。

  第二章管理

  第四條試用期管理新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由人力資源部為新員工安排一小時左右的入職指引,並簽定《勞動合同》之後,即進入試用階段。

  第五條試用期限: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經公司領導特批的除外。

  第六條試用期薪酬: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月薪的85%,經公司領導特批的除外,具體參照《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條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入職第一週,由部門負責人或入職引導人負責講解專業知識培訓,完成《專業知識崗前培訓評測表》。

  (2)新員工入職第一個月,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為期一天的公共知識集中培訓,進行閉卷考試,並評估。具體參照《崗前培訓作業指導書》執行。

  第八條階段評價:新員工入職一個月後,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負責人分別與其談話,根據新員工的個人能力、業務素質及思想動態,給予其階段考核評價,完成《試用期階段評價表》(表1)。

  第九條如發現不足,應明確指出,並相應調整培訓計劃。如持續未得到改善,可終止試用。

  第十條試用期員工實行動態管理,需隨時給予工作指導與評價,發現異常應及時紀錄與溝通。終止試用期:新員工若有違反公司規定或被確認不適合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試用期。

  第十一條試用期轉正:

  (一)轉正通知:人力資源部在每月第四周以郵件形式,例行通知次月試用期滿的新員工,並抄送其直接主管,提醒其考慮轉正意願,辦理轉正手續。

  (二)新員工收到轉正通知一週內,總結試用期工作情況,完成《轉正申請表》(表2),交部門負責人。

  (三)部門負責人根據新員工試用期工作情況,給予新員工轉正考核評定,完成《轉正考核審批表》(表3),並簽署轉正意見,轉交人力資源部。

  (四)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稽核新員工的《轉正申請表》、《轉正考核審批表》、《試用期階段評價表》,簽署轉正意見,報有關領導審批。

  (五)其它情況:

  1、提前轉正:新員工試用期滿兩個月,並表現突出,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提前轉正要求,並填寫《轉正申請表》,按轉正流程審批。

  2、延長試用期: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不能完全達到崗位要求,但在某方向有一定特長,部門負責人可與其溝通確認延長試用期一至三個月。到期需再次進行轉正考核(流程同按期轉正)。若仍不能達到崗位要求,則終止試用。

  (六)新員工轉正申請經最終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需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新員工發出《轉正通知單》(表4),同時郵件抄送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如果轉正申請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七)資料存檔:人力資源組織完成上述工作後,需將員工試用期中所涉及的各種表格、文件及資料歸檔入庫,並在員工資訊資料庫中更新相關內容,通知財務部,員工從轉正當日起享受轉正待遇。

  (八)異議處理:員工對試用評價或轉正結論有異議的,應在得到人力資源部門通知的五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進行投訴或申請複議。人力資源部按投訴處理程式進行處理,並將最終結果在兩個工作日內通知員工和部門。

  第十二條試用期離職: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如需解除勞動合同,應參照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規定,並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具體參照《離職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實施、修改和解釋,經批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員工規章制度10

  1、遵守考勤管理制度,上崗前檢查個人儀容儀表,以飽滿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2、瞭解例會內容,當天工作安排及各自廳房的預定情況,熟記當日菜品酒水供應情況,急推、沽清與特色菜。

  3、餐前檢查各自廳房的設施、照明系統,餐桌、餐椅是否損壞,硬體設施是否運轉正常。

  4、值早班人員按單中數量領用、補充本區域低值易耗品,以備開餐使用。

  5、餐前檢查整理廳房、檯面衛生,各種餐具物品是否按規定統一整齊擺放。

  6、按照所定工作崗位,面帶微笑,標準站姿熱情應客,無論何時何地只要見到客人必須點頭微笑、親切致意。

  7、客到後,必須請客人出示導購卡,在餐中應將導購卡插在餐位的臺卡上,不可隨意亂放。

  8、根據人數情況,擺撤餐位;並有針對性的運用推銷語言介紹、建議客人點茶點酒。

  9、餐中要求值臺人員為客進行熱情周到、靈活的服務,具有良好的與客親情溝通意識以及員工之間相互協助的.團隊意識。

  10、廳房人員於餐中必須始終在廳房內為客提供服務,不得站在廳房外談笑、聊天。(應始終在廳房內為客熱情、周到的服務)

  11、上菜前,要求先整理檯面,擺撤菜盤,上菜必須報菜名。

  12、能夠根據不同的情況,為客提供分菜服務,同時加強貴重菜品的相應服務。

  13、餐中勤巡視,並在徵詢客人同意下,勤為客人撤換菜盤、骨碟、菸缸等餐具,保持檯面、餐盤的整潔,並將雜物及時用夾子、托盤清理。

  14、對客人勤問勤添酒水,有良好的酒水推銷意識。

  15、為客人服務中,加強眼神服務意識,觀察客人需求,對客人的要求、問話必須有及時地應答聲。

  16、廳房值臺人員應保持良好的上菜劃單習慣,及時發現錯菜、漏菜以及所須催的菜品。

  17、及時將放在外面服務檯的菜品上桌,不可因上菜不及時,造成關於菜品溫度或上菜速度的投訴。

  18、催菜應根據菜品情況和客人情況進行適時催菜,不可隨意下催選單。

  19、如傳菜員將叫起的菜提前傳過來,應將菜品連同條碼單一起讓傳菜員傳回菜口,不可堆放在服務檯上,以免客人看到而引起不滿。

  20、對於客人換臺、換菜、退菜、餐中預定等要求,必須及時通知主管。

  21、對突發事件和客人投訴能靈活應變,巧妙使用語言與溝通技巧,處理不了時,應及時彙報上級。

  22、結賬時,核對選單,並準確核加整單上的菜品,唱收賬單。

  23、無論餐中服務過程還是為客結賬,只要值臺人員離開廳房,必須與鄰臺(廳房)人員打招呼,並進行相應的工作交接。

  24、餐後主動徵詢客人對菜品、服務的意見,並讓客人填寫意見卡。

  25、對於閉餐後和結完帳的客人的服務,值臺人員不可忽視怠慢,必須善始善終的保持優質的服務。

  26、客人離開前主動提醒客人不要遺忘物品,如有發現客人遺忘、丟失物品應及時上報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發現給予開除。

  27、客人走後,按撤臺程式,將不同種類、規格的餐具和器皿標準碼放。

  28、按擺臺標準補臺,並將餐椅集中整齊碼放於指定位置。

  29、輕拿輕放小件餐具物品及玻璃器皿於指定地點,本區域人員自行清洗、擦拭、歸位。

  30、值臺人員根據當餐使用情況,填寫低值易耗品領用單和餐具配備單、破損單。

  31、區域指定人員於閉餐後換取布草,並準確填寫布草交接記錄。

  32、值臺人員於規定時間內將PDA集中送於指定地點,不得延誤電腦更新。

  33、閉餐後整理清潔區域、檯面等衛生,擦拭收碗車和樂百美車並放於指定地點,由領班檢查。

  34、檢查巡視區域有無隱患,關閉所有電源後,方可離崗。

員工規章制度11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於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乾淨;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

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儘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後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簡訊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影印證;

  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

  3、洩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7、員工的規章制度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辦公室報到,召開班前會,由當值主管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要符合員工手則的要求,女員工不留披肩女,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不得在工作區域用膳,吸菸,吃零食。

  5、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乘客梯。

  6、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7、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8、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9、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

  10、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說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聲叫喊。

  11、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2、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3、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套取外匯。

  14、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5、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6、員工不得收藏,傳閱,複製動,穢畫刊,書籍和錄影,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辦公室處理。

  17、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8、員工要遵守外事紀律,不得與客人私下通訊。交往和客人在一起時不得表示過分親熱,未經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9、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20、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1、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2、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式進行。

  23、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4、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客進入。

  25、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說“NO”。

  26、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7、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8、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9、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30、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

  31、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2、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小姐”。

  33、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4、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5、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員工規章制度12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後,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經理和主管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未註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 獎勵

  第六條 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 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採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八條 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經理店長進行稽核;

  3、總經理或店長批准。

  第三節 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九條 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元:

  1、隨意吐痰,丟紙屑果皮者;

  2、早會遲到者;

  3、營業時間內聚眾聊天、()看小說、吃零食、打瞌睡、抄寫非公事檔案者。

  4、崗位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5、當班期間未佩帶工牌、未穿著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門示未化淡妝者;

  6、禮儀、稱呼不規範者(包括對主管、攝影師、化妝師、設計師的稱呼);

  7、填寫各種工作表格不認真、漏填者;

  8、當班期間當眾化妝,修剪手、腳指甲者;

  9、打卡後吃早餐者;

  10、下班後自己工作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衛生、關閉電腦、空調等。

  11、未按公司規定使用公司裝置者。如電腦等。

  12、上下班忘記打卡者。(須有主管開單證明確有準時上下班)

  第十條 有下列行為者罰款20元:

  1、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列席公司會議者;

  2、未經許可而私自帶人進入工作場所者;

  3、離開工作崗位未辦理代班手續者;

  4、安排任務未及時完成者;

  5、竄崗、隨便進入其它部門工作室者。

  6、上班時間吵鬧、大聲喧譁而不聽糾正者。

  7、利用公司裝置電腦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者。

  8、上班時間洗頭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者罰款50元:

  1、未經主管同意外出者

  2、態度惡劣,傲慢,不接受管理,當眾頂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裝置做私人事件者。如電話、印表機、影印機等。

  4、在顧客面前吵架、說粗話有損公司聲譽形象者。

  5、服務態度欠佳,經顧客檢舉屬實者。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7、出席各種會議或者工作,代他人簽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0—500元:

  1、與顧客或員工發生鬥歐吵架事件者,由部門主管根據情節作出處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私拉電源影響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業者。

  第十三條 有以下行為者,做記過或開除處分:

  1、利用私人對公司不滿,煽動員工情緒製造事端者。

  2、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職務調動者。

  2、在外散佈謠言,製造事端,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3、洩露公司營業機密,如效益,拍照對數,促銷計劃與發展營運計劃嚴重者。

  第十四條 有以下行為者視情覺嚴重報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私自偷取公司產品(包括毛片、加洗、壓膜、複製光碟等)與顧客產生交易者。

  2、盜取、偷竅顧客、同事、公司財物者。

  3、盜取、洩露公司內部高階檔案、機密者。

  第四節 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後,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須有部門主管批准簽字,每月不能超過兩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後統一交予會計

  第十六條 忘打卡每人次處於二元處罰,以每一次遞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記打卡二元,無次忘記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條 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分鐘三元扣罰,每月遲到超過五次在原有處罰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條 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時不辦理任何手續,作曠工處理。曠工按三倍扣除當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公司將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 考勤工作由會計負責,考勤員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

  第二十條 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在發工資前應進行仔細核對,核對無誤後方可計算工資。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前前臺領取統一公文,正確填寫,報有關主管簽字後,然後在急時送回前臺。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准後,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崗位;

  2、如因突發事件不能到崗者,須立即託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說明原由,由部門主管當日下班前補辦手續上交人事部;

  3、員工因病(事)請假,公司不發當日工資。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崗位每日上班時間鐘頭數,按比例扣發當日部份工資,並扣除當月滿勤獎金;

  4、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主管)批准,超過三天者須報總經理批准;

  5、部門經理(主管)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准;

  6、員工請假,必須在批准的期限到時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7、如請假必須提前一天進行申請;如有突發事可以在8點之前打電話。8點之後無效

  8、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9、因參加社會活動、工作、業務需要或會議必須離開工作崗位者,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給予公假,工資照發;

  10、因某些原因想辭職的,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字後生效。簽字時間往後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辭職。

  (以上規章制度全體員工簽字即日生效)

員工規章制度13

  為了使員工忠於職守,促進網咖業務繁榮與發展,要求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各類制度,自覺維護本網咖的根本利益。對員工具體要求如下:

  紀律管理:

  1、準時準點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事提前請假。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曠工者扣除全天工資。

  2、每班提前30分鐘進行交接班準備。吧員交接班前需查點貨物,如出現丟失或損壞,從負責吧員工資扣除。網管需提前查點電腦和相關裝置,如出現丟失或損壞,從負責網管工資中扣除。

  3、上班期間整理好儀容,不得打電話聊天及外出。上班時間上網、睡覺、擅離職守、聚堆閒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菸、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鬥毆的、頂撞領導、不執行命令、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4、員工閒班每天可免費上網1小時,值夜班的員工可從晚11時至早6時30分免費上網。值班人員除以上規定期間上網罰款10元/小時。

  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聽從領導指揮,嚴格按章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不得在電腦旁放置明火等危險品,若發現顧客有此舉動立即制止

  3、要認真檢查裝置,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各電線、網線連線點要逐一清查,不得有菸頭等危險品存在)。

  4、熟記火警電話"119",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記安全通道和出口。在救火過程中要保持鎮靜,找出起火原因,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試行將火撲滅

  5、發現行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上報管理人員及領導。

  6、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與管理人員聯絡,並幫忙疏導圍觀群眾。情節嚴重及時報案。

  7、員工不得打架鬥毆,要保護自身安全。(工作時間以外、網城以外,員工的行為屬個人行為,若發生大小事故本網咖不承擔責任)

  衛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電腦、桌椅等由本廳網員和網管共同打掃,擺放整齊,保持乾淨衛生。

  2、及時清理顧客下機遺留物品,耳機,鍵鼠擺放整齊。

  3、清潔員保持大廳、過道、樓梯、衛生間,門外等衛生區域的環境衛生。

員工規章制度14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的規定,按藥品效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效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誇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效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使用者有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並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複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諮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問題要及時上報。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促進持續長遠的發展,規範部門工作活動,增強隊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著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的發展。全體隊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為己任。

  二、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領導,聽從領導安排。

  2、忠於職守,xx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

  4、不得無故串崗、聚眾聊天談笑、爭執吵鬧、高聲喧譁。

  5、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准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6、工作時間嚴禁玩遊戲、電影、進行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衣著得體,乾淨整潔。進入工作崗位,不許穿拖鞋、異裝。

  8、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的整潔。

  9、xx護、節約公司財物,不得盜用或非法侵佔挪用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領導和同事,團結協作,不得造謠生事,撥弄是非,吵架、鬥毆。

  第二章、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12:0013:30為午餐休息;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隻豎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勝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三、請假審批程式及許可權

  1、請假須事先按審批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人書寫請假條,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將請假條交本中心考勤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事假一天以內,病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審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簽註意見後報主管領導審批、並交由公司辦公室儲存。

  3、口頭准假無效。凡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以曠工論。請假期滿後,必須按時返校上崗工作,並應向准假部門及時銷假,對逾期不銷假者,以曠工論。特殊情況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也可託他人辦理,假期結束後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期滿確因需要再延長的,須在期滿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請假;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4、請病假須持學院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急診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24小時內電話告知所在中心,並在痊癒上班後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補助

  (1)員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乘坐,其標準由公司根據員工所處崗位及其他具體情況而訂定。

  (2)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凡實際住宿費在標準以內的,按實際住宿費票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出公司標準的,按公司標準報銷。如住宿費超過標準,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3)市內交通費、伙食補貼二項開支,實行限額包乾,按出差的實際天數計發,85元天。打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凡出差期間報銷了招待餐費的,按報銷招待餐費次數扣除伙食補貼費。

  (4)公司安排員工出外培訓,培訓費用、住宿費用、火車、輪船或飛機票等按實報支,其他各項補貼包括路途時間均不給予報銷。

  2、出差申請和報支審批程式

  (1)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申請表需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部門副經理(含)以上人員需經直屬主管批准簽字方可,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申請,但事後必須補單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返回單位後,無特殊情況者,必須在一週內將填寫好的差旅費報銷單及全部票據(車票、住宿發票等)和《出差申請表》貼上好,需經部門主管核准簽字,後交財務部門報銷。

  3、差旅費費報銷補充規定:

  1、出差期間,因公外出要請客用餐和購物送人等各種規定之外的開支,先徵得本部門經理或以上人員同意再行開支。報銷時,報銷人應填制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程式報銷。

  2、報銷招待餐費等需在票據後面註明發生時間、地點、事由、客戶當事人等。

  第三章、員工行為準則

  一、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規定上下班並真實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不得無故早退,請假要按程式辦理有關手續。

  二、非經允許,工作時間不得使用揚聲器,只能使用耳機,以免影響他人。

  三、除在工休時間內且在休息時間裡,其他任何時間和任何工作場所不允許相互閒聊。

  四、堅守工作崗位,筏作需要,任何時候不能串崗。

  五、上班時間內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六、xx護公司財產,不浪費公司資源。下班後關燈,關電腦,節省用電;開空調注意關窗。

  七、保持工作場所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八、維護部門形象、不能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和信譽的行為。

  九、遵守會議管理規定,不遲到、早退,開會期間通訊工具設為靜音。

  第四章、附則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上班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一、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二、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三、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詩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員工規章制度15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二)項同樣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透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在實踐中,確實也有許多企業喜歡運用這一條款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但同時,企業在這一條款上敗訴的也最多。究其原因是企業對該條款的理解存在誤區或者任性適用該條款,又或許是對該條款的應用存在程式上的問題。那麼,企業如果想利用這一條款辭退員工,就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首先要有規章制度,實務中,有些用人單位根本沒有相關規章制度或以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沒有規定在規章制度中,如此任性,敗訴肯定是必然的。

  2、要審查規章制度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1)是規章制度內容要合法,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是規章制度的內容要合理,是否顯失公平;

  3、要審查規章制度是否經過民主程式。

  4、要明確規章制度是否依法公示。

  5、要審查在規章制度裡是否對嚴重違紀做出界定。

  6、要獲得員工嚴重違紀的證據。

  7、員工嚴重違紀的證據必須在送達解除通知前固定。

  8、要避免規章制度自身相互衝突。

  9、要避免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勞動合同衝突。

  企業操作流程

  STEP1:發現員工嚴重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

  STEP2:保留相關違紀證據;

  STEP3:判斷是否屬於“嚴重”的情形;

  STEP4: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並徵求意見;

  STEP5:企業向該員工發出解除勞動合同書;

  STEP6: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疑難案例

  經常有企業HR提出諮詢,單位內會有三期女員工仗著自己懷孕或者哺乳期的身份,經常遲到、早退、不請假自行決定不上班,企業是否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何操作?

  律師答疑

  這是實踐中HR經常困惑的一個問題。其實,為了充分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勞動合同法》對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勞動者不給予特殊保護,賦予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絕對權利。

  如果該女工遲到早退、曠工的行為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那麼,企業是否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呢?《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只有在員工嚴重違紀的情況下,企業才能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本案例中,企業要想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證明女員工經常遲到、早退的行為構成了嚴重違紀。具體來講,首先,企業的規章制度中應該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行為構成違紀有明確的規定,並應該明確經常的遲到早退、曠工累計多少次構成嚴重違紀;其次,企業的規章制度經民主制定併合法公示,並且該員工知曉。只有滿足上述條件企業才能單方解除與該女員工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