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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對員工的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則績效管理制度。

  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於: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瞭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了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工作業績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的評估,是績效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和提供技術方面支援。

  第五條:員工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檔案,詩司重要的人力資源管理基礎性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物件包括公司內所有正式簽約的員工;試用期(見習期)人員的考核,不屬於本制度範圍,由公司招聘與錄用制度做出具體規定。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各職位的直接管理者,不採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級管理者擁有員工考核結果調整的權力。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觀念,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受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受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下屬必須始終保持高度的參與性,各級管理者必須隨時與下屬進行溝通。

  第二章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一個不斷迴圈往復的過程,其基本程式為: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

  1、根據當月(或考核週期)公司各部門的要求和期望,確定當月(或考核週期)工作目標;

  2、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部門量化指標:針對部門可以量化的關鍵業績指標;(此項權重為40%)

  2.2.部門非量化指標:針對部門不能量化但對公司和部門業績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標;(此項權重為15%)

  2.3.追加目標和任務考核:主要是對工作中的追加目標和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5%)

  2.4.部門管理與改進狀況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5.培訓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6.現場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7.其他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8.責任事故的考核:實行總分否決制。分重責任事故、一般責任事故、輕微責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各部門的考核表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以上原則設定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呈報上級主管領導確認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各部門下屬員工的績效考核有各部門立進行,部門負責人確認並經上級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4、各部門考核表見附後。

  第三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部門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領導,在填具考核表後,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雙方共同完成工作業績。

  第四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並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指導記錄”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客觀依據。

  第五條:各級主管領導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儘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六條:在考核結束後,各級主管領導就突出的問題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於: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並將其列入下月(或考核週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面談交流互動過程中,確定下月(或考核週期)的各項工作目標

  第七條:考核的結果,採用個人自評,上級主管領導考評,報人力資源部彙總後交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稽核。

  第八條: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在對各部門考核結果稽核或調整後(如需要),呈報總經理核准,財務部門按核准後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九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一經考核結束,部長級或以上人員的考核資料由財務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副部長級及以下人員的考核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

  第十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可以在一週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領導,在接到投訴後一週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公司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月度考核總分100分,劃分為四個等級

  a級績效工資:優秀(稱職)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級績效工資:良好(比較稱職)考核得分75---90分

  c級績效工資:中(基本稱職)考核得分6075分

  d級績效工資:差(不稱職)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資+崗位工資+商保費+績效工資

  考核結果按以上等級享受績效工資,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的等級績效工資在部門考核得分的基礎上進行考核並享受等級績效工資。責任事故重點考核當事責任者。

  第三條:不良事故。當月發生重責任事故一起,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時,否決總分40分;當月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的,否決總分20分;當月發生一起輕微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的,否決總分10分。

  第四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月度績效工資的確認;

  2、年度獎金的分配;

  3、晉職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五條:月度考核成績的關係為:

  1、月度考核不稱職的員工,免當月績效工資;

  2、連續三次考核不稱職者,警告處理;

  3、累積四次考核不稱職者,降一級處理;

  4、累積五次考核不稱職者,勸退並降二級處理;

  5、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條:年度獎金的關係為:

  1、年內考核三次不稱職者,為當年度考核不稱職,免年度獎;

  2、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者,辭退;

  3、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條:晉職資格的關係為: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晉職;

  2、年度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以上(含基本稱職)者,有晉職資格;

  3、累積五次月度考核成績為優秀者,可晉職;

  第八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各級主管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彙總後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部長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的職業培訓計劃。

  3、部長及部長以上人員的脫產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九條:凡涉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績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後再對照規定予以結算。凡出現涉及公司管理規定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時,均實行單項否決,取消績效工資並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事管理部門。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准。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4、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般公司都會有績效考核,那麼小編就給家分享關於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希望對家有用!

  目的

  對員工的績效進行客觀、公平的評價和考核,以此為基礎助員工進行能力提升和工作改進,並據此開展員工的獎勵、提薪、晉升、能力開發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適用範圍

  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人員,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規範

  3.1總則

  3.1.1本制度與公司其它制度同時適用。

  3.1.2公司績效考核採用兩級考核方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各部門績效,各部門組織考核本部門員工績效。

  3.1.3員工績效考核採用KPI考核方式。

  3.1.4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績效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部門經理績效考核每年一次。

  3.1.5績效管理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各部門協助執行。

  3.1.6績效考核結果存入個人檔案。

  3.1.7公司績效考核年度為當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2考核範圍

  3.2.1公司績效考核制度適用於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人員,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3.2.2在績效考核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績效考核資格:

  a有曠工行為的;

  b事假累計超過(含)5日的;

  c病假累計超過(含)10日的;

  d參加公司培訓後,經考核,成績低於70分的;

  e在工作中出現重過失的;

  f提出離職的。

  3.2.3部門經理績效考核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

  3.2.4總監以上人員績效考核由集團公司進行。

  3.3考核方式

  3.3.1各崗位採用KPI績效考核方式。

  3.3.2KPI績效考核

  3.3.2.1關鍵績效指標的五個方面及評分權重:

  a個人素質10%

  b工作態度10%

  c專業知識10%

  d工作能力20%

  e工作業績50%

  3.3.2.2KPI考核由被考核人部門經理考核、直接主管考核與自我考核組成。

  3.4考核程式

  3.4.1績效考核準備

  人事行政部準備好各崗位績效考核表格。

  3.4.2績效考核開始

  各考核人根據表格內容要求給予被考核人相應的評分。

  3.4.3考核評分結束後,人事行政部收集考核表,統計考核分數。

  3.4.4最終考核結果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後有效。

  3.4.5績效考核結果生效後,任何人不得改動。

  3.5績效考核結果劃分

  員工績效考核成績以部門為單位(製造部以班為單位)按1:2:6:1的`比例分為A、B、C、D四個等級。

  3.6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3.6.1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績效獎金髮放、培訓發展、工作調配、薪酬調整的主要依據。

  3.6.2對績效考核各等級按以下標準給予績效獎金獎懲:

  A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20%~130%;

  B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00%~110%;

  C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00%;

  D等:被考核人該考核期內無績效獎金。

  3.6.3績效考核員工績效獎金按如下規定執行:

  製造部季度績效獎金依據季度生產量決定,其它各部門績效獎金由發貨量決定。

  3.6.4培訓發展:考核成績突出者享有公司重點培訓學習機會。

  3.6.5工作調配:考核成績突出者享有公司提供的崗位發展機會。

  3.6.6晉升:考核成績作為員工晉升的參考依據。

  3.6.7調薪:在一個考核年度內,績效考核成績連續三次為“A”等的,崗位工資提高一級。

  3.6.8在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二次績效考核成績為“D”等的,下崗培訓或調崗;有三次考核成績為“D”等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3.7績效考核時間

  3.7.1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績效考核在下季度首月進行,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束。

  3.7.2部門經理人員績效考核在次年首月進行,二十個工作日內結束。

  3.8績效饋

  3.8.1績效饋不僅是對被考核人公佈考核結果,更重要的是給被考核人指出其優點和缺點,並助其分析原因,制定績效改進方案,從而促進員工績效的提高。

  3.8.2績效饋在績效考核結束後一星期內進行,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級安排一對一的面談,被考核人的個人考核資料對其本人公開。

  3.9績效考核仲裁

  3.9.1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後的一星期內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仲裁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9.2人事行政部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後,在五個工作日內組織績效考核仲裁員會進行仲裁。

  3.9.3績效考核仲裁員會是臨時機構,由5名員組成,構成如下:

  a人事行政部經理

  b被考核人所在部門經理

  c被考核人本部門工作協作人員

  d其它部門與被考核人有工作關係的協作人員

  e被考核人直接下級或同級別的員工

  3.9.4績效考核仲裁員會在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查閱有關記錄資料後做出裁決。裁決應在全體員和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宣佈。該裁決具有最終效力。

  其他

  4.1本制度所規定事項,若需修訂時,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將修訂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4.2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人事行政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實現,全面、真實的評價員工工作績效,激發員工的工作潛能,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實現員工績效與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改進,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原則

  (一)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其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二)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三)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四)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五)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或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四、權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批准,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批,部門績效的考核,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反饋面談以及績效考核相關問題調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負責績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標的設計和培訓工作,組織績效考核工作的推進,績效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績效工資的核定,督促績效考核反饋面談工作的進行,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進行相關修訂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管理的貫徹和實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重新確定匹配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對員工的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五、考核物件

  (一)部門:由總經辦根據部門的整體工作成績、部門協作進行考核。

  (二)員工個人:由上級根據個人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20%+部門考核評分×80%;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70%+部門考核評分×30%

  六、考核型別

  (一)月度考核:全體員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對上月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進行年終考核:以統計月度考核平均分數為依據。

  七、績效工資基數的形成

  詳情見《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八、考核內容

  詳情見附件1《部門績效考核表》

  附件2《崗位績效考核表》(本崗位考核表根據不同崗位和職能的不同,對應的KPI指標也不同)。

  九、考核實施

  (一)績效工資計算方式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考核得分

  (二)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月度的績效工資和月工資一起發放,績效工資屬稅前工資。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標的調整及確定

  A調整

  行政管理部負責績效考核指標的初始設計,每年6月及12月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兩次調整,部門及部門負責人考核指標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規劃進行調整,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確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發績效考核指標調整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員工考核指標,並於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B確定

  行政管理部負責稽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統籌確定部門、部門負責人以及員工績效考核指標,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將調整的指標方案提交至總經辦進行稽核,總經辦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給出審批結果。

  (2)績效考核表的發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將相應的績效考核表傳送至各考核者處,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績效考核表的填寫併發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級向上級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級和越級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統計及反饋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彙總以及核定績效考核工資,同時上報總經辦,經總經辦審批通過後,行政管理部將結果反饋給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內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

  (4)績效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者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後,考核者應在每月10日前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並將考核面談記錄及結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A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優缺點,幫助被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B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並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形成工作計劃,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C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後承擔並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談後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和績效目標,並將此計劃和目標列入工作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5)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以及考核面談記錄由行政管理部存檔。

  (6)考核結果申訴

  A如對部門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果下發3天內,部門負責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異議提出三天內給予答覆。

  B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負責人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1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C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3天內給予答覆。

  十、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對照表

  考核得分考核結果及等級

  100分>得分≥90分績效優秀(A)

  9

  0分>得分≥80分績效優良(B)

  80分>得分≥70分績效良好(C)

  70分>得分≥60分績效合格(D)

  得分<60分績效不合格(E)

  (二)培訓、調崗、勸退

  1、培訓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對員工進行技能資源開發以提高工作績效和個人技能。

  2、調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公司給予培訓,根據培訓效果測評後仍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者,給予調崗。

  3、勸退

  經培訓和調崗後連續2次考核不合格者做勸退處理。

  (三)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A級)、優良(B級)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可視情況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調整其薪資等級以提高其積極性。

  附件

  1《部門績效考核表》。

  2《崗位績效考核表》。

  3《績效面談記錄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3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必須期的工作成績、工作潛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帶給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善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善、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帶給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能夠分為兩種:

  1、潛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必須時間當職務的潛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必須時間務工作完成的狀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務必把握的潛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潛力是職務擔當的潛力,包括潛在潛力和顯在潛力。潛在潛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潛力;顯在潛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此刻業績上的努力。潛在潛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潛力來把握;顯在潛力,則可能透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潛力、體力、潛力、經驗性潛力、顯在潛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務必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務必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務必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務必予以註明。

  個性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狀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狀況下。至少就應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能夠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務必遵守以下原則:

  (1)務必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務必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潛力開發,透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推薦,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潛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思考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潛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就應思考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潛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就應把潛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就應參照潛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就應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透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資料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盼、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資料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資料時,能夠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務必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資料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4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目的

  1、透過績效考核,傳遞組織目標和壓力,促使員工提高工作績效,達到“培養員工、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糾正員工偏差、使之更好地為公司服務,達到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雙贏”的目的。

  2、加強公司的計劃性,改善組織的管理過程,促進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

  3、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的績效和貢獻,為薪資調整、績效薪資發放、職務晉升等人事決策和組織員工培訓提供依據。

  4、反饋員工的績效表現,加強過程管理,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責任,促進其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

  5、月度績效考核主要目的在於:透過對1個月內工作計劃安排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為員工績效工資提供必要的依據,也為人力資源部門(目前隸屬於綜合管理部)對員工的晉升、降職、解聘和崗位調整提供依據,從而有效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6、年中考核目的:總結前半年工作業績,修訂工作誤差,評估半年工作目標達成率,為下半年目標調整及人力資源策略制訂提供依據。

  7、年終考核目的:評價年度員工和部門工作績效,為年終獎金髮放,工作效率,崗位目標執行、人事調整政策評價提供依據。

  第二條:理念

  1、以目標計劃為基礎,以關鍵業績量標準/指標對績效進行考核,強調績效的達成。

  2、以績效的提高為目標。

  3、強調績效管理過程,而不是簡單的結果評判。

  第三條:考核原則

  1、相對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較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在1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時候,基於適當的原因可對考核的具體指標及權重分配做相應的調整。

  2、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避免由於光環效應,親近、偏見等帶來誤差。

  3、公平性:對同一職類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限度地防止評估結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見性。

  4、公開性:每位員工都必須清楚體系是如何運作的,考核結果員工應簽名,有意見可表述、申訴,無簽名考核結果同樣有效。

  5、保密性: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將考核結果洩露給第三方(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參與者除外)。

  6、管理人員主導性: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正確認識績效考核體系在員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實施本體系作為一個負擔,則考核制度要做出相應修改。

  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和試用員工。考核物件具體分為: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企業發展委員會、各部門部長等)、主管類管理人員、行政事務、銷售營銷、市場部、技術、財務、操作工等各類人員。

  第二部分考核規程

  第五條:考核要素

  1、年度經營目標計劃及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達成情況

  2、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3、綜合管理部提供的員工著裝儀表標準、辦公秩序管理考核標準、環境衛生管理考核標準、行政違紀記錄和崗位違紀記錄

  4、按ISO9000體系要求,相關程式及規定執行情況

  5、被考核者的上級主管人員提供的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

  6、作業指導書

  7、其他依據

  第六條:考核責任

  1、原則上實行自評、直接上級主考、部門交叉互評、人力資源主辦複核相結合的多級考評體制。

  2、直接上級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擔考核責任。被考核者作為一級考核者進行自評,直接上級作為二級考核者進行主評;部門交叉考評作為三級考核,人力資源主辦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門負責人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指導責任,按月度工作關鍵業績指標工作記錄確保兩級考核者之間考核結果的公正、客觀性。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總經理助理的工作由總經理負責考核。

  3、年中、年終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小組成員為體現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由員工代表,職能部門負責人、管理者代表等組成,具體成員由經理辦公會決定,人數應為奇數,最少3人,最多7人。

  4、依據公司員工工作性質的不同,劃分為四大類,分別採取不同的考評方式如表1所示。

  表1考核方式表

  型別適用範圍考核特徵考核週期

  A類:各部部長及以上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部長基於策略目標實現的關鍵業績指標考核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B類:主管類管理人員主管會計、總工藝師、人力資源專員、各組組長、排程員基於關鍵業績指標的落實及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職責履行、制度執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C類:一般員工及計時工人出納、副組長、司機、門衛、炊事員、倉管員、質檢員、技術員、模具管理員、營銷員、業務助理是否完成關鍵業績指標及計劃完成情況的考核,職責履行、制度執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D類:計件工人計件工人責任範圍內合格產品的件數為主要依據月度考核、年中、年終考核

  第七條:考核責權

  1、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制定及定期修訂績效考核方案並報總經理批准

  (2)負責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3)負責培訓參與考核各級管理人員

  (4)負責監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過程

  (5)考評分的彙總和考核資料的歸檔

  (6)考核結果與薪資掛鉤,計算並報批實施

  (7)辦理考核領導小組委託的相關工作

  2、一級考核者(員工本人)和二級考核者(員工直接上級)

  (1)瞭解考核的程式及方法

  (2)確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對責任範圍內的直線下級進行考核

  (4)考核後對被考核者進行詳細的工作指導和輔導

  3、由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嚴格稽核考核表及工作計劃(關鍵業績指標及滿意度指標)的真實性,確保考核結果的公正、公平

  (1)嚴肅處理違背考核宗旨,以權牟私的個人

  (2)負責考核工作的整體性和及時性,並有計劃地按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年度經營目標推行新的考核體系。

  4、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1)擬定相關考核細則報總經理批准,負責年中、年終考核方案的組織執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調控和協調.

  (3)重大申訴、投訴考核事件的處理。

  第八條:考核許可權

  每位員工由自己進行自考,直接上級進行主考,部門交叉互評輔助考核,人力資源主辦會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門的負責人進行稽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並負最終稽核責任。人力資源主辦由總經理、部門所在負責人主考,企業發展委員會主任、部門負責人由總經理主考。

  第九條:申訴

  1、各類考評結束後,被考核者有權瞭解自己的考評結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說明考核結果的義務。

  2、被考核者如對考評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透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有權向人力資源主辦進行申訴,人力資源主辦應及時聯絡申訴人的直接上級所在的主管部門進行復議並在一週內給予明確答覆:如果被考核者對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以向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最終複議。

  第三部分各類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一、月度績效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公司A、B、C、D級所有員工。 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係數、B級和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係數、D級員工的計件工資實際發放額由月度績效考核的結果確定。

  (一)月度績效考核的實施

  月度考核分為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考評兩個環節,考核依據是員工的當月工作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具體指標參見《武漢弘元金屬製品有限責任公司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彙總表》(以下簡稱考核表)。考核表中,若部分崗位的當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項具體指標,則該專案評分按其明細分值的滿分計算。

  1、員工自評

  員工根據本崗位的考核表給自己評分,員工應認真、嚴肅、客觀地進行自評打分,員工自評是員工自省和反映真實自我的重要機會,也是直接上級考評的依據之一。

  2、直接上級考核

  直接上級根據員工的當月表現和實際工作業績給員工進行評分,直接上級應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客觀態度對下級進行評分。為避免對下級可能存在的資訊失真,在評分時應適當參照員工的自評情況。

  3、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複核

  員工自評和直接上級評分後,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要進行最後的把關複核,防止人為因素影響考評的客觀性。

  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複核無異議後,將本部門員工考核表交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主辦按以下權重彙總計算:

  各員工的最終得分=員工自評分× 20% +直接上級考評分× 80%

  (二)考核結果與係數的換算

  1、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係數、B級和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係數直接參照各員工的最終得分確定:

  係數=員工的最終得分÷100

  (如:某員工的最終得分為85分,則係數為0.85)

  A級管理人員的浮動月薪=浮動月薪基數×係數

  B、C級員工的績效月薪=績效月薪基數×係數

  2、D級員工根據以上係數核發計件工資額

  計件工資額=按產量定額任務完成後的工資(定額×個人完成產量) ×係數

  A類管理人員

  第十條A類管理人員考核適用物件

  1、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部長

  2、考核週期:月度考核和年中、年終考核相結合。每月進行一次月度考核,每半年進行部門、員工半年度績效考核。

  3、考核內容:

  (1)主要考核業績(客觀表現)和滿意度(主觀表現)。

  (2)業績指標是結合企業總體目標分解到本部門後的關鍵業績指標,佔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內部客戶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內部客戶滿意度是指本企業的內部關聯服務物件針對相關目標完成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的評價。

  第十一條考核程式

  1、每考核期末,A類管理人員需依據公司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計劃、本部門的策略和計劃,結合考核要素向公司提出下一考核期本系統、本部門的策略重點、策略執行方式、關鍵業績指標和指標值(或指標達成狀況描述)以及管理改進計劃。

  2、被考核者應同直接上級溝通,就以上內容進行討論、主議和審定。

  3、被考核者與直接主管對此達成共識後,由被考核者將確認的考核內容填入“A類管理人員月度績效考核表、A類管理人員半年度績效考核表”中的各項指標欄內。

  4、在考核週期內,如被考核者發現業務進展的內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可以申請對原定的工作目標進行階段性調整,經直接主管同意後,可重新制作月度績效考核表、或半年度績效考核表,並和原表放在一起以作對照。

  5、考核期末,被考核者按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考核表的各項考核指標進行自評打分。

  6、被考核者本人對關鍵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說明,由考核者根據目標達成情況和述職情況對被考核者進行評價打分。

  7、根據自評得分和直接上級考評得分綜合計算最終考核得分並評定等級。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結果,可以按規定由考核小組複核。

  B類人員考核

  第十二條考核物件

  本制度中,B類人員主要包括部門主管包括主管會計、總工藝師、人力資源專員、各組組長、排程員

  第十三條評價週期

  考核週期實行月度考核,按月度和半年度、年終考核相結合。

  第十四條月度記錄

  公司B類人員的考核以部門各崗位的月度績效考核表為準,公司各部門應結合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各B類人員崗位的月度績效考核表。直接主管根據月度考核表中的關鍵績效指標每月對下屬進行一次考核記錄,對下屬的關鍵業績指標工作情況進行分析與總結,及時指出下屬工作中的問題,幫助下屬改進工作。記錄員工績效完成情況及現實表現情況。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

  1、對B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基於責任範圍內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是結合本部門目標分解到本人責任範圍內的關鍵業績指標,佔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內部客戶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內部客戶滿意度是指本企業的內部服務物件針對相關業務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的評價。

  4、銷售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營銷目標為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內容由銷售額,回款率及市場開發滿意度為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與計劃完成情況。

  第十六條績效管理過程

  1、績效計劃。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級在總結上期績效的前提下,結合當前的工作重點,以關鍵業績指標體系為指引,經充分溝通,共同確定本期的工作計劃與目標。每個目標或標準遵循SMART原則,即“具體、可衡量、可達到、以結果為導向以及時間性”的原則。

  2、績效輔導。計劃的實施過程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實現目標的過程,上一級主管有責任輔導與幫助下屬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屬有責任向上一級彙報工作進展情況,並就工作問題求助於上級。

  3、在此基礎上確認下期工作計劃與目標。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確認考核結果。被考評者如對考核者的考核評價結果有異議、經溝通未取得共識時,可以按規定向人力資源主辦申訴。

  C類人員考核

  第十七條適用物件

  本制度中,C類人員包括出納、副組長、司機、門衛、炊事員、倉管員、質檢員、技術員、模具管理員、營銷員、業務助理

  第十八條評價週期

  對C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月都應有相應的評定記錄,同時參與年中、年終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考核內容

  1、對C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是結合本部門目標分解到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佔考核權重的75%。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25%,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團隊、同事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團隊、同事滿意度是指本企業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團隊成員對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評價。

  D類人員考核

  第二十條適用物件

  本制度中,D類人員主要指計件工人

  第二十一條評價週期

  對D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天都應有相應的評定記錄。同時參與公司年中、年終統一考核。

  第二十二條考核內容

  1、對D類人員的考核主要是在公司下達生產計劃產量定額內本崗位的關鍵業績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的落實和計劃完成情況。

  2、關鍵業績指標主要是記件工人當月完成的產量、質量及成本控制,其次考慮安全文明生產的情況,共佔考核權重的90%(其中產量、質量和成本的權重佔80%以上)。

  3、滿意度指標占考核權重的10%,包括上級滿意度和團隊、同事滿意度,上級滿意度是指上級對下級態度,能力和輔助職責(業績類指標以外的基本職責)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團隊、同事滿意度是指本企業與工作相關的其他團隊成員對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評價。

  4、具體考核辦法由質量檢驗員每月統計每人產量及完成情況,經組長與排程員核定定額報生產管理部部長核准,由人力資源主辦複核計算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作為核算依據。

  第二十三條月度績效考核工作流程

  當月5日前

  次月1日

  次月2-3日次月4日次月5日

  第二十四條年中、年度績效考核流程

  1、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公司總部、各部門及部門負責人及其所管下屬員工的半年、年度績效進行統一考核。

  2、對公司總部和各部門的考核直接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進行,考核程式是首先員工自評、部門自評,部門交叉互評,然後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考評。

  3、部門半年度績效考核在每年7月1-4號、年終考核在次年1月4-10號進行。

  第二十五條考核稽核程式

  表2考核稽核程式表

  職務被考核者直接上級人力資源主辦會同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A類人員自評主考——複核、全程監督、指導

  B類人員自評主考複核全程監督、指導

  C、D類人員自評主考複核全程監督、指導

  第四部分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二十二條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主要是對員工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的結論。考核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表3考核等級表

  平均分值59分及以下60-69分70-79 80-89分90及以上

  等級不合格差合格良好優秀

  第二十三條考核比例的控制

  本制度在原則上規定的考核等級分佈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4考核比例控制表

  考核等級不合格差合格良好優秀

  控制比例5% 25% 40% 25% 5%

  第二十四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考核結果將作為工資、獎金、職務晉升(降)、任職資格等級調整、員工培訓安排的重要依據,現薪資中的績效月薪、獎金部分按考核分數換算後的係數發放。

  獎懲措施

  1、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

  2、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差”人員,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降低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最低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差”者,予以辭退。

  3、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合格”人員,其崗位工資不變,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合格”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降低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最低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0%。

  4、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良好”人員,其崗位工資不變,連續兩個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良好”,且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上升一檔次,崗位工資已經是檔次者(包括計件工資工人的崗位工資)在原標準的基礎上上升10%。

  5、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優秀”,且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崗位工資在本崗位內上升一檔次併發給榮譽證書,授予“優秀團隊”稱號。連續兩個半年度“優秀”,且其所在部門連續兩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在“良好”及以上者,經部門交叉互評和總經理辦公會討論,對不宜晉升職務者,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給予團隊一次性20xx-5000元的特殊物質獎勵。對半年度(崗位)績效等級“優秀”,但其所在部門當次“部門半年度績效等級”未能達到“良好”及以上者,僅給該崗位任職者頒發榮譽證書。

  6、對“部門半年年度績效等級”為“優秀”的部門,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給予該部門一次性3000-8000元的部門團隊獎金,由部門負責人自主獎勵部門內表現突出的員工。

  注1:D類人員參照上述2-5條的升降標準,每次調整的幅度為計件工資標準的10%;

  注2:員工連續兩次調升崗位工資檔次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年,即前一個半年度已調升崗位工資檔次,第二個半年度又符合調升崗位工資檔次者,第二個半年度不調升崗位工資檔次,改為(根據具體崗位)給予一次性500元的獎勵。

  7、對員工自評主動放棄者,自評得分為零,連續二次不參與自評則作“不合格”處理,對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個人恩怨考核時應取消該項考核結果。被考核者為考核小組成員時應迴避。

  8、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的計算

  A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 5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25% +年中或年終部門績效得分× 25%

  B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 6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20% +年中或年終部門績效得分× 20%

  C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 7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30%

  D類人員半年度(崗位)績效得分=月度(崗位)績效得分的1/6 × 80% +年中或年終(崗位)績效得分× 20%

  上述各類人員的半年度績效得分參照表3歸入相應的考核等級。

  第五部分附則

  第二十五條解釋權

  本制度的解釋說明權屬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條實施細則

  本制度未盡事宜及相關實施細則,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與各部門共同補充,由總經理核准後實施。公司根據此管理制度規定,擬定員工考核辦法。

  第二十七條修改、廢除權

  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實施時間

  本制度的實施時間為20xx年7月1日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保障我市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增強信貸從業人員的責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貸款營銷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訂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按照權、責、利相結合的原則,實行貸款授信、發放、管理、收回與信貸人員(主要包括各級信用社從事信貸業務的人員,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貸的副主任)的經濟利益掛鉤的“四包一掛”制度,即包授信、包發放、包管理、包收回,績效工資與相關信貸資產的質量、數量掛鉤。

  第三條本指導意見中“四包一掛”的考核範圍是:信貸人員主張辦理的客戶授信、發放貸款業務。

  第四條包授信。信貸人員要對轄內優質客戶進行主動營銷,挖掘優質客戶資源,幫助客戶完善授信資料,使其納入農村信用社客戶評級授信範圍內。聯社應根據本轄經營實際情況對信貸人員制定授信客戶數量、質量最低任務等指標考核,並且制定具體辦法進行量化考核。

  第五條包發放。

  (一)在農村信用社上級規定的貸款範圍內,信貸人員在經過對客戶情況的詳細調查研究後,可根據情況發放農村小額貸款、公司類等形式的貸款。

  (二)本著提高貸款營銷效率的原則,對信貸人員提出的授信業務及發放的“四包一掛”貸款,相關人員要及時稽核並且提交信用社貸款審批小組集體審批。

  (三)信用社主任對信貸人員主張發放的“四包一掛”貸款負有監督、管理責任。

  (四)縣聯社應根據本轄農村信用社實際經營情況對信貸人員包發放的貸款數量給予最低任務指標考核,並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和考核指標。

  第六條包管理。信貸人員對其主張發放的“四包一掛”貸款負有貸後管理的責任,應及時對客戶經營、貸款使用等情況進行了解回訪,按期進行貸後檢查,如發現影響貸款按期償還的風險因素,要及時向社主任和上級管理機關彙報,採取必要的資產保全措施。聯社要制定相關的管理考核辦法,確定具體的量化指標,考核信貸人員的管理質量。

  第七條包收回。貸款責任人對其主張發放的“四包一掛”貸款的本息負有按期全額收回的責任。貸款到期後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對信貸人員處以罰金,並簽訂限期清收責任書,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貸款責任清收的辦法實行責任清收。

  第八條績效掛鉤。

  (一)堅持責任、風險、利益相一致的原則,以信貸資產盈利水平、資產質量和人均利潤為核心進行考核,信貸人員收入水平與其擔負的職責、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相掛鉤。

  (二)信貸人員績效薪酬冀獎勵:

  1、對信貸人員主張發放管理的貸款本金、利息收回率達到任務要求、並達到規定的收回比例以後,聯社根據實際情況返還績效工資。收回率達到100%的,除全額返還本人的績效工資,並提高績效的工資檔次,給予鼓勵,連續兩年既能超額完成任務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評為優秀信貸員,享受提高0.2係數績效工資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還本人全額績效工資,但未收回部分要實行責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於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發本人的績效工資,並實行未收回部分的責任清收。

  2、根據信貸人員完成“四包”任務的情況確定對信貸人員個人專項獎勵。對超額完成縣級聯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務的,按照客戶資源、利潤等其對信用社的貢獻度對信貸人員進行專項獎勵。如信貸人員所發放的貸款產生不良後又在時限內清收回的,可視清收情況適當降低獎勵比例。信貸人員專項獎勵基本同清非壓戶專項獎勵、攬儲專項獎勵基本一樣,由縣級聯社從工資總額中統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兌付。

  3、對沒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務的信貸人員,根據縣級聯社制定的辦法給予處罰或調離信貸人員隊伍。

  第九條免責貸款。對“四包一掛”貸款出現以下情形的,經信貸人員申請、聯社審計稽核部門認定、聯社不良貸款責任認定委員會核准後,不予追究責任:

  (一)有充足理由證明因宏觀經濟政策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產生的不良貸款;

  (二)責任人已經調離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系統或已經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聯社規定的免責情況,且經上一級責任認定機構認可的。

  (四)各聯社對信貸人員形成的免責貸款要逐筆說明情況,並附有關資料上報辦事處。信貸人員按規定免除責任追究後,仍對“四包一掛”貸款負有清收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聯社薪酬管理委員會或具體職能部門負責對信貸人員進行考核,按半年將考核結果報市辦事處備案。

  第十一條本意見由河北省聯社__辦事處負責解4釋和修訂。

  第十二條各聯社根據本轄情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並報市辦事處備案後施行。

  第十三條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目的

  1.1將績效與集團的經營戰略緊密地聯絡起來,向集團及區域公司管理層提供及時、準確的績效表現,從而督促和確保個人、部門、區域公司的目標與集團整體目標保持高度一致,發揮帶動集團發展的作用。

  1.2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企業文化,促使集團總體績效全面、持續提升。

  1.3讓員工認識到公司的期望與其當前自身能力之間的差異,瞭解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得到提高,從而自發性地改善自身能力,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成就感。

  2.適用範圍

  2.1除集團董事長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3.績效考核原則

  3.1公開原則:績效指標設計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3.2客觀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3反饋原則:在指標設計時,主管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和明確下一個週期的考核內容;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3.4時限原則: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涉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二、績效管理組織

  1.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

  1.1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作為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於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集團戰略的一致性。

  1.2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總裁

  2) 成員:集團副總裁及集團總裁指定的其他人員。

  1.3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改;

  2) 審批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考核期內的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並指導、監督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

  3) 就績效考核體系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決策;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及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最終考核結果、獎金髮放係數等;

  負責稽核處理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最終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2.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1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是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2.2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分管績效管理的副總裁

  2) 副組長:審計總監

  3) 組員:人力資源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人員和審計中心有關人員。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制訂與修改的擬定工作;

  2) 根據集團年度經營管理目標和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擬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負責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最終考核結果的釋出;

  3) 組織開展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收集整理集團總部各部門對其內部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彙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並將考核結果資料移交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備案;

  5)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負責審查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第二次申訴,並提出初步意見,提交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處理,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3.1各區域公司成立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體系實施的組織保障,負責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組織、指導、監督和重要決策。

  3.2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須接受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監督和糾偏指令。

  3.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於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區域公司整體目標的一致性,並負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3.4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

  1) 組長:區域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2) 成員:區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主管及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指定的其他人員。

  3.5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職責:

  1) 審批區域公司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指標內容、考核標準、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等事項;

  2) 組織區域公司各部門根據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和制定;

  3) 組織開展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進行考核,收集、整理、歸檔區域公司各部門對員工個人的考核結果,並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彙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

  5) 負責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在規定時間內對區域公司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核結果,並向全公司通報。

  4.各部門在績效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4.1各部門(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各部門)都是績效管理的主體,都承擔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1) 配合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工作,提供相關資料並負責解釋;

  2) 對其他部門相關業績指標進行評價;

  3) 制定本部門員工績效指標、標準和權重並負責推進實施;

  彙總本部門員工考核結果,並按要求及時上報。

  三、考核週期和考核關係

  1.績效考核週期

  1.1集團和區域公司高層管理者(集團副總裁及各區域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實行年度考核,但與區域公司季度考核結果掛鉤。其他人員均採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1.2集團總部各部門、各區域公司及區域公司各部門均採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2.績效管理時間安排

  2.1季度考核: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並進行季度績效考核結果的打分;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7~15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季度績效計劃。

  2.2年終考核:

  每年1月1~15號對上一年度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績效進行評價,並最終得到年度績效考核結果;

  每年1月15日到月末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年度績效計劃。

  注:實際工作時間如遇節假日順延。

  3.考核物件與考核關係

  3.1對於集團和各區域公司高管、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為最終考核人,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負責考核的具體實施。

  3.2對於區域公司各部門的考核: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為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和年度績效的直接考核人。

  3.3對於個人的考核:個人的考核人為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

  四、績效計劃制定

  1.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1.1集團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集團每年11月以自身中期發展戰略為基礎,根據對市場需求、競爭環境、自身優劣勢的分析研究,根據本年度經營管理狀況制定下年度企業經營管理目標和重大任務,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

  根據批准的年度目標和重要任務,召開部門目標(關鍵業績指標和重點工作目標)質詢會,確定集團各部門的績效指標,並設定相應的標準和權重。

  1.2集團各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擬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經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集團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關鍵績效指標庫。

  集團和區域公司歷史資料。

  市場競爭資訊。

  1.3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牽頭,各部門參與制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部門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稽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的制定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績效指標和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各項制度規範及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區域公司各部門職責。

  對部門的考核須體現出對公司規模與盈利的貢獻、真正地重視客戶、提升內部運營效率和人與組織和諧發展四個維度。

  2.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2.1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管理工作小組擬定,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經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擬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2.2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共同擬定(季度績效計劃包含內容同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稽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

  部門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和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部門職責。

  2.3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負責人牽頭,個人參與制定,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內容包括季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個人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生效。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個人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部門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工作計劃。

  所在崗位職責。

  3.中期績效目標調整

  3.1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只有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方可重新調整:

  市場和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難以實現或者過於容易實現的;

  出現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且嚴重影響年度和績效目標值實現的;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經過討論同意調整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的。

  3.2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同意。

  3.3集團總部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同意或總裁特批。

  五、過程監控與輔導

  1.績效監控輔導的目的

  1.1使員工瞭解自己績效努力的方向以及目前與績效目標之間的差距;

  1.2直接上級與員工共同分析和發現績效差距的原因,並透過及時充分的雙向溝通達成共識,並找到改善績效的方法,幫助員工提高績效水平;

  1.3績效的事前管理與改善,改善績效管理關係和氛圍;

  1.4將績效評估結果與專業技能的培養和人力資源的開發有機結合,激勵符合集團和區域公司發展方向的個人表現。

  2.績效監控和輔導方式

  2.1區域公司績效監控輔導採取兩種方式,分別為經常性輔導和反饋、定期召開績效回顧會議。

  2.2季度考核週期內前兩個月對部門和個人績效進行工作回顧,並填寫《月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一)。

  員工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負責人和員工進行。

  部門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進行。

  2.3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提交《季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二)。

  六、績效評估

  1.季度考核

  1.1區域公司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於每季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每季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的季度績效評估,報總裁批准。

  1.2區域公司部門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於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於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資料。

  1.3個人季度考核流程

  部門負責人應於下季度初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下屬的季度績效評估,並將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稽核,並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1.4季度考核評分方法

  部門和季度績效評估依據績效計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評分,結合權重計算最終績效得分。

  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由績效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根據《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表》(詳見附件三)進行打分。

  重點工作目標依據《部門/個人工作目標》中確定的進度和質量標準,使用《重點工作目標評分表》(詳見附件四)進行打分。

  普通員工的個人職業化行為項根據《個人職業化行為評價表》(詳見附件五)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評價。

  1.5季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季度考核區域公司績效等級的評定: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依據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季度考核部門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部門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同區域公司評定表:

  季度考核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個人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2.年度考核

  2.1區域公司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於年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年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整體的年度績效評估,報總裁審批。

  2.2部門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於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於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資料。

  2.3個人年度考核流程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個人四個季度的考核結果的平均值計算得出,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稽核後,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2.4年度考核評分方法

  年度考核評分方法同季度考核。

  集團副總裁年度績效得分=各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集團副總裁兼區域公司總經理年度績效得分=(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績效平均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20%)×5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0%)×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年度實際績效得分=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50%

  區域公司部門年度實際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得分

  員工年度績效得分=四個季度考核平均績效得分

  2.5年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年度考核區域公司、部門和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同季度考核。

  3.考核後的績效溝通與反饋

  3.1在考核期結束後,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進行績效溝通與反饋,績效溝通與反饋採取績效面談的方式。

  3.2績效面談時,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就考核結果進行討論和充分交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確認下一考核期的考核內容。

  3.3進行績效面談前,應準備以下材料:

  員工《職位說明書》;

  員工《績效計劃》;

  直接上級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3.4績效面談應選擇不受干擾的地點,直接上級應營造輕鬆、自然、坦誠的交流環境。

  七、績效結果應用

  1.績效結果應用於薪酬激勵

  高管薪酬組合為固定工資:績效獎金=60:40;集團中層管理者(含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70:30;集團中層副職管理者(含集團和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80:20;其他人員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90:10,績效獎金中季度獎金總額和目標年終獎金各佔50% ,季度獎金總額平均分配到四個季度為目標季度獎金。

  1.1季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的所有任職者目標季度績效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區域公司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季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專案部)季度績效獎金係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季度績效考核係數×80%+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獎金係數×20%

  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季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

  個人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個人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即為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個人季度獎金調整係數=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1.2年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所有任職者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區域公司高管實際年度獎金=該高管目標獎金×該高管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專案部)年度績效獎金係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年度績效獎金考核係數×8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係數×20%

  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

  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年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

  個人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個人年度績效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即為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個人年度獎金調整係數=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2.績效結果應用於職業發展

  2.1員工晉升

  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是決定員工是否晉升的主要依據,對於績效等級為A(優秀)和連續兩年績效等級為B(良好)的員工,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經稽核後,根據當時公司的用人需求情況和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制定員工晉升(晉升是指職位、級別和薪酬的上調)提案,報集團總裁。

  2.2工作調動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於績效等級為E(差)和連續兩年為D(需改進)的員工,公司可考慮調整崗位或安排待崗一年,不服從安排者公司另行處理;

  年度績效考核使被考核人與人力資源人員充分了解其水平,如果被考核人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並能提高工作業績,該員工可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經雙方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稽核後,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批准。

  2.3解聘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於績效等級連續兩年為E(差)和連續三年為D(需改進)或待崗3個月仍無法上崗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八、績效考核申訴

  1.申訴時限

  1.1在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若認為受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得知考核結果3個工作日內向隔級主管領導和交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申訴,提交申訴報告。

  1.2隔級主管和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10日內負責對申訴材料進行稽核處理,若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或隔級主管逾期未處理,員工有權直接向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報告,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做最終決策。

  2.申訴處理

  2.1員工申訴時需要以書面形式(詳見附件六)提交申訴報告,並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負責將員工申訴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記錄備案。

  2.2隔級主管(或績效管理工作小組)在接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並對其申訴材料進行處理,若申訴如逾期沒有受理或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並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接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並對其申訴報告進行稽核,最終將處理意見提交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如逾期沒有受理,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再次提起申訴,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責成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處理,並對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和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的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4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根據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交的資料,決定是否需要召開由申訴人、申訴人績效考核人、申訴人隔級主管、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的申訴評審會;如不需召開申訴評審會,則將書面結果反饋給申訴人;

  2.5如果員工申訴內容屬實,申訴評審會需要按月度或年度績效考核流程對申訴人重新進行績效考核,此次考核結果即該員工月度或年度考核成績,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申訴評審會完成後3天內考核結果存檔併發送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6申訴評審會還需要確定績效考核人對員工考核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現象。如果發現績效考核人在考核過程確有不公平行為,集團將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九、績效考核文件使用與儲存

  1.績效考核文件儲存格式

  1.1員工績效考核袋內考核檔案按年度順序排列,各年內季度考核檔案再按時間順序排列;

  1.2各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袋統一整理儲存在標有部門編號的檔案櫃中,各員工的績效考核檔案袋按崗位編號順序排列,同一崗位員工考核袋順序按員工編號排列。

  2.績效考核文件儲存方法

  2.1由區域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績效考核檔案,考核結果以績效考核袋形式和電子文件形式存檔,儲存資料在3年後或員工離開公司半年後銷燬;

  2.2在季度績效考核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並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3在年度績效考核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並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4區域公司辦公室需要妥善儲存員工各年績效考核檔案以便相關部門查閱。

  3.績效考核檔案查閱許可權

  3.1為了達到妥善保管績效考核檔案的目的,績效考核檔案設定查閱許可權,以便於保密與管理。查閱許可權分為查閱和影印二種,查閱或影印考核檔案必須簽字;

  3.2各部門負責人在以下情況有權查閱其下屬考核資料,但不得跨部門查閱;

  為了解下屬員工歷年績效考核情況;

  在崗位輪換過程中,為了解相關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

  主管領導有權查閱分管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總經理有權查閱公司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有權列印、影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公司高管人員、區域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在董事長(總經理)授權的條件下有權列印、影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其他人員無權影印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十、附則

  1.本管理制度修訂、解釋權在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原有考核方法自本制度公佈之日起作廢。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7

  1、根據公司關於績效考核的原則,制定全廠績效考核總框架,為各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提供技術支援。

  2、督促各部門根據績效考核總體框架制定出適合本部門的績效考核細則。

  3、收集各部門績效方案進行評審,找出不合理項並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直至相關部門對考核細則做出合理修改。

  4、指導部門負責人開展考核工作,為績效管理 實施過程提供幫助,向員工 解釋相關績效考核制度 問題。

  5、監督績效考核實施過程,檢查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對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杜絕徇私舞弊等不正當現象發生。

  6、月底收集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並對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進行檢查分析,指出其中不合理的考核專案令其及時改正,監督績效工資的制定與執行。

  7、將當月考核中出現的問題反饋到各部門,使其績效考核彙總不斷完善。

  8、以月報的形式總結當月全廠績效考核工作情況

  9、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8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狀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帶給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 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職責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 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個性事件能夠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 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 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比較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狀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個性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 考核資料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狀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專案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資料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專案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資料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 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推薦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 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狀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善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 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狀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9

  一、概念

  1、績效管理是員工和經理就績效問題所進行的雙向溝通的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經理與員工在溝通的基礎上,幫助員工訂立績效發展目標,然後透過過程的溝通,對員工的績效能力進行輔導,幫助員工不斷實現績效目標。在此基礎上,作為一段時間績效的總結,經理透過科學的手段和工具對員工的績效進行考核,確立員工的績效等級,從中找出員工績效的不足,進而制定相應的改進計劃,幫助員工改進缺陷和不足,使員工朝更高的績效目標邁進。

  總結一句話,績效管理是經理和員工的對話過程,目的是為了幫助員工提高績效能力,使員工的努力與公司的遠景規劃和目標任務一致,使員工和企業實現同步發展。

  2、績效考核是對員工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目標等進行考核,是前段時間的工作總結,同時考核結果為相關人事決策(晉升、解僱、加薪、獎金)等提供依據。

  二、區別

  1、績效管理是一個完整的系統,績效考核只是這個系統中的一部分;

  2、績效管理是一個過程,注重過程的管理,而績效考核是一個階段性的總結:

  3、績效管理具有前瞻性,能幫助企業和管理者前瞻性地看待問題,有效規劃企業和員工的未來發展,而績效考核則是回顧過去的一個階段的成果,不具備前瞻性;

  4、績效管理有著完善的計劃、監督和控制的手段和方法,而績效考核只是考核的一個手段;

  5、績效管理注重能力的培養,而績效考核則只注重成績的大小;

  6、績效管理能建立經理與員工之間的績效合作伙伴關係,使經理和員工站到一起,而績效考核則使經理與員工站到了對立的兩面,距離越來越遠,製造緊張的氣氛和關係。

  三、聯絡

  二者的聯絡是,績效考核是績效管理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透過績效考核可以為企業績效管理的改善提供資料,幫助企業不斷提高績效管理的水平和有效性,使績效管理真正幫助管理者改善管理水平,幫助員工提高績效能力,幫助企業獲得理想的績效水平。

  四、正確協調部門、員工績效考核的重要性

  績效考核是企業開展績效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目的是在員工價值創造和價值回報之間構建公正合理、適度激勵的價值評價機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企業績效。員工績效是部門、企業績效的組成部分,員工績效的實現有助於部門績效的完成,但員工績效的完成並不一定保證部門績效的達成。因此,需將部門績效考核與員工績效考核很好地結合。

  1.部分部門工作績效效益不能從員工工作績效中反映,而在部門績效中得到反映,尤其是那些需要部門整體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如果只對員工績效進行考核,會掩蓋部門、組織的工作,員工就會忽視對部門、組織的責任感和缺乏整體觀念。所以,如何正確處理部門績效與員工績效的關係,特別當員工績效和部門績效生衝突時,二者績效的合理評價和密切結合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2.因員工素質差異和管理者管理水平差異導致部門之間整體績效水平的差異,管理者對下屬和員工對自身的要求不同將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管理者在績效考核中如果不能正確處理這種差異,會影響績效考核的公正性、公平性,產生如下後果:

  (1)整體績效相對優秀的部門主管為了維護本部門員工的積極性和相對公平性,可能採取一些方法縮短與部門平均績效的差距,從而降低對部門員工的工作標準要求,這樣會使員工失去追求更高目標的熱情和動力。

  (2)部門績效較差的員工因薪酬水平和部門績效高的員工無差異,考核結果對其未形成壓力,因此就不會主動改進績效,提高績效水平。

  (3)員工思考和處理問題時只從自身利益出發,缺乏大局觀念和全域性觀念。

  根據亞當斯公平理論,員工經常進行“自我-內部”,“自我-別人”,“別人-內部”,“別人-外部”比較,當績效考核出現外部、自我不公平和內部不公平時,員工會改變投入;或改變自己的產出;或者改變自我認知等。這將導致績效考核流於形式,出現員工重新回到“大鍋飯”時代,從而阻礙部門、企業績效的實現。另一方面,在企業,合作、協助是企業成功重要因素。如果員工之間不合作,他們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就會受到很大損壞。所以在績效考核時,在對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的同時,必須科學開展部門績效考核,將二者緊密結合起來。

  五、企業對部門績效考核、員工績效考核關係處理的現狀

  1.只有員工績效考核。大部分企業只有員工績效考核。這些企業認為,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了,就沒有必要對部門績效進行考核。

  2.只有部門績效考核。部分企業只進行部門績效考核。這些企業認為員工績效考核太複雜,每個員工都有不同的績效考核標準,員工、主管要填寫很多表格,而考核後又要與員工反饋、溝通,還要根據員工考核情況進行培訓,所以特別在人力資源部人手緊張時,不願意搞員工績效考核。或者害怕開展員工績效考核後形成員工間的競爭,引起員工間的爭鬥,部門協調困難。

  3.部門、員工績效考核都有,但二者關係處理不當。有些企業,在員工績效考核時也進行部門績效考核,但二者關係處理不當。或沒有將部門績效考核結果與員工考核結果結合起來;很多企業因部門考核的差別使考核結果失真,擴大部門之間考核的不平衡。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0

  一、考核指標

  1.進度控制

  1.1負責組織施工進度生產與實施;以每週、月、季的落實完成情況,衡量節點工期;

  1.2編制施工進度計劃、生產要素需用計劃,組織、協調現場施工;

  1.3施組、方案、洽商、交底等技術檔案完成的時效;

  1.4做好開工前施工準備工作,組織現場施工;

  1.5編制專業施工作業進度計劃(包括月、旬、周作業計劃)和落實完成情況;

  1.6瞭解與掌握施工順序、施工方法和保證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編寫和圖紙會審,做好開工前的各種質量保證工作;

  1.7技術管理資料的編制及時性;

  1.8負責制訂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計劃、應急預案及管理檔案;

  1.9組織實施落實情況;

  1.10材料、機械裝置的採購供應到場時間滿足施工需求;

  1.11測量放線隨施工要求跟進;施工試驗試件的取樣送檢;

  1.12測量、試驗資料報告的收集;

  2.質量管理

  2.1分項工程質量檢驗驗收,相關方的評價,例會記要內容;編制施組、方案、特殊過程作業指導書及變更的針對性、指導性;

  2.2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工程質量檢查;

  2.3負責所管轄的專業施工管理、進行全過程動態控制;

  2.4負責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和現場工程質量的日常管理工作;

  2.5嚴格執行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驗收程式、驗收制度;

  2.6技術管理資料編整的準確、有效,內容卷目清晰、臺賬管理;

  2.7負責專案風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

  2.8積極進行各種材料詢價,參與材料的招投標採購活動;

  2.9嚴格控制材料質量,

  2.10測量放線的精確度,允許偏差;

  2.11試件取樣製作的標準;

  3.安全管理

  3.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現場安全設施的落實,相關方的評價;

  3.2技術檔案對安全管理的覆蓋;

  3.3現場危險性較大的風險識別、控制措施;

  3.4技術檔案的保管;

  3.5負責所管轄的專業施工作業安全狀態管理;3.6日常管理對安全的檢查、監督、整改;

  3.7按規範、規程要求檢查和驗收;

  3.8技術管理資料的儲存、借用、登記等管理;

  3.9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組織風險控制措施方案的檢查和考核;

  3.10材料、裝置的進出場保管、出庫;

  3.11執行材料、工具等現場驗收、保管和發放制度,各項領料手續需齊全;

  3.12測量儀器的保管,測量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項;

  3.13試驗監測的安全,試件的儲存;

  4.文明施工

  4.1標準化工地的建設,CIS的實施情況,現場的整潔;

  4.2專案的策劃書,現場的應用、實施;

  4.3分管施工作業範圍的整潔,對標準化工地建設的落實、維護;

  4.4驗收標識管理,樣板的推行工作等;

  4.5辦公環境,影印、列印管理;

  4.6組織檢查施工安全和施工環境執行情況,發現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監督整改;

  4.7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現場平面圖合理堆放材料;

  4.8測量儀器的保養;裝置臺帳的清晰;

  4.9試驗室內的整潔;

  5.技術管理

  5.1技術管理合理化建議、意見,標準、規範和樣板的實施情況;

  5.2全面負責專案的技術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專案技術責任制,負責組織現場人員的技術教育和質量教育;

  5.3熟悉審查圖紙及有關資料,參與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施工樣板推行、標準規範的實施、落實;

  5.4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控制和督促整改質量問題;

  5.5協助施工作業班組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意識;

  5.6綜合管理體系、技術資料等技術性檔案的實施指導;

  5.7結合施工方案和現場的實際,組織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會,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5.8瞭解施工現場情況,對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措施、以及涉及到費用的問題,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和索賠工作;

  5.9建立完善的材料登記臺帳和報表制度;

  5.10測量儀器的校準,臺賬管理,檢定週期;

  5.11試驗的成本控制;

  5.12生產成本與計劃成本,現場施工中的節約、控制;

  5.13辦理有關現場簽證,二次經營;

  5.14技術檔案的經濟效益;

  5.15現場施工中的材料使用,工序、工藝合理化安排;

  5.16在保證質量,為專案節約成本投入,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措施;

  5.17紙張、辦公設施的管理、使用與節約情況;

  5.18最佳化方案合理化建議,現場實施的指導監管,一次成優;

  5.19組織材料餘料、工具退庫、舊材料、包裝材料、週轉材料的回收和廢料的處理工作;

  5.20測量儀器、試驗裝置的使用和維修費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公司開展績效考核工作的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一定時期內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評價,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指導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

  第二條 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之間的差距,而是要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揚長避短,使其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績專案及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自終應以公正為原則,絕不允許徇私舞弊。

  第三條 適用範圍

  除以下人員外,其他員工均適用本規則。

  1、考核期開始後近入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30日以上者。

  3、因工傷而連續缺勤75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 考核頻率

  公司的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三種。

  第五條 責任組織

  公司人力資源部為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單位,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下屬員工工作績效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目標的設定

  第六條 公司現狀分析

  人力資源部應實施必要的組織現狀分析工作,為考核目標的設定做準備,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支援,積極提供人力資源部所需的資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條 分解考核目標

  績效考核目標的設定應符合公司年度發展計劃並應將目標分解至公司各職能部門。

  第八條 目標責任書

  年度績效考核目標應分解至公司所有的職能部門,在與部門經理交換意見後,由部門經理與公司總經理鑑定目標責任書。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提升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調動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規定的銷售目標,特制訂《銷售人員薪酬標準》。

  2.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從全體銷售與服務的銷售人員,以下簡稱銷售人員。

  3.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銷售獎金+基本補助,銷售獎金包括季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等級基本工資標準 對應銷售任務

  轉正後銷售經理1500元XX0元

  試用期(一個月)見習銷售經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資

  3.1.1基本工資遞增遞減

  根據公司月度完成銷售任務排名,小組排名第一名漲100元工資,排名最後的一位減100元工資。

  3.1.2 基本工資發放原則:

  1、基本工資發放額度=當期基本工資x(已完成的銷售任務/目標銷售任務)x100%

  2、工資核算按照當期任務的工資標準核算。假設小張級別是1500元工資,這個月由於只完成任務60%,那麼工資就是按照1500元x60%x100%=900元。

  3、基本工資1500元為保底銷售任務XX0元,基本銷售任務不納入獎金的提成計算。

  3.2基本補助

  3.2.1總體原則: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特殊情況費用由總經理確認

  3.2.2電話補助:公司為銷售人員每月電話費補助100元,試用期內的見習銷售經理在沒有開發市場前不享受電話費補助;

  3.2.3交通標準:公司銷售人員市內拜訪客戶,車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的,經彙報上級主管批准同意後方可報銷;

  3.3銷售獎金

  3.3.1 為了鼓勵新員工積極性,試用期內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轉正後,業務人員和客服人員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額任務的情況發放對應的獎金:

  年度目標60萬80萬100萬150萬200萬250萬300萬350萬400萬

  季度目標15萬20萬25萬37.5萬50萬62.5萬75萬87.5萬100萬

  月度目標5萬6.67萬8.33萬12.5萬16.67萬20.83萬25萬29.2萬33.3萬

  提成比例3%3.5%4%4.5%5%6%7%7%7%

  每月工資2400290133994650590171498400966010890

  每季工資XX00950157544005650138001630018800

  年度獎金1000XX3800126001760045XX5XX5XX5200

  全年收入30600396124838874700106012153588211XX45600281080

  備註說明:

  1、季度目標:年目標除以4;

  2、月度目標:年目標除以12;

  3、每月工資:(實際銷售額-2萬)x3%+1500元底薪(底薪為浮動值);

  4、每季工資:(實際銷售額-6萬)x相對應的年目標提成比例-3%-5%;

  5、年度獎金:(實際銷售額-24萬)x相對應的年目標提成比例-3%-5%;

  6、實際完成季度目標沒有超過相對應的目標統一降低一個檔次算季度獎金。如原來計劃是80萬,沒有達標就統一按照60萬計算。再如200萬的季度目標是50萬,如果完成了55萬,沒有達到62.5萬,照樣按照50萬的方式

  3.3 銷售獎金的發放

  銷售獎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統一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計算。

  3.4 每名客服對接三名業務人員,業務人員與客服人員對應的銷售獎金分配比例為7:3,客服人員的銷售獎金計算按照三名業務人員完成的任務加和計算,業務人員獨立計算個人銷售業績。

  4.0 本薪酬標準籤批下發後執行,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員工績效管理制度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強化員工以責任結果為導向的價值評價體系,不斷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強工廠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三條 各級管理人員透過績效管理三個階段的實施,確保部門工作不漏項,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憑效果,管人憑考核。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基層專業及管理人員(含部門主管)和車間專業及管理人員(含車間副主任)。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五條 員工的工作分為本部門工作和跨部門團隊工作,沒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條 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同時必須透過績效管理幫助下屬員工提升績效成績。

  第三章 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條 員工績效管理

  按月進行,並分為三個階段。包括績效目標制定階段(考核期初)、績效輔導階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溝通階段(考核期末)。

  第八條 績效目標制定階段由部門負責人(或委託人)與員工共同制定"個人績效承諾"(PBC)表。個人績效承諾包括該職位考核期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達到的目標、措施、完成時間、考核的標準、提供的見證性資料等進行詳細列示,作為員工工作受控的具體標準。

  第九條 個人績效承諾來源包括:

  1、來源於為完成部門指標而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和措施,體現出該部門或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

  2、來源於員工參與跨部門團隊或業務流程最終目標,體現出該職位對跨部門團隊目標或流程要求的支援。

  3、來源於本職位應負責任。

  4、創新性目標或計劃。

  5、個人績效改進計劃。

  第十條 個人績效

  承諾的制定應符合明確、可測量、可達到、與職位關聯和有時限的原則。

  第十一條 部門內所有員工達到績效考核規定的工作要求後,應保證部門內所有工作的正常展開,包括:部門KPI指標的實現、業務流程的執行、部門和個人績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 各級員工必須對本職位考核期績效要求進行承諾。

  第十三條 績效輔導階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導、支援員工共同達成目標和計劃的過程,同時考核者應對員工行為與結果及相關的關鍵事件或資料進行收集及記錄。

  第十四條 各部門必須在部門內建立健全"雙向溝通"制度,如:例會制度、總結制度、彙報/述職制度、關鍵事件記錄、工作日誌制度等,保證各項工作資訊的及時和真實傳遞。

  第十五條 每月結束各部門負責人對照員工績效承諾的專案和標準,做出客觀的評價,經考核複核者複核後,考核者就考核結果向員工進行反饋溝通。

  第十六條 考核責任者必須與員工進行正式的面對面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考核結果、工作成績、工作不足及改進措施,並共同確定下一階段的個人績效目標(含績效改進目標)。對於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還需特別制定改進計劃。

  第十七條 被考核者必須進行對考核結果的"被告知"簽字確認。若被考核者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評價,可在相應考核表的"員工意見欄"表述,考核者有責任就員工的不同意見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十八條 被考核者如果對考核者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可按PBC考核流程在兩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人。

  第十九條 對於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門專案工作中的人員,部門在進行月/年度考核時,原則上應採用或參考專案組的評價結果。

  第四章 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第二十一條 員工PBC考核採取百分制進行衡量,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當年12個月的平均考核分數。

  第二十三條 主管、車間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70%發放,其餘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主管和車間副主任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3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條 基層員工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80%發放,其餘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 掛鉤發放:基層員工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2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為D、全年累計4個D、年度考核結果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可在本制度的原則範圍內進行細化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員工崗位與技能水平上的績效產出,實現利潤最大化,為員工的薪資調整、技能培訓、職務晉升等提供準確、客觀的依據,根據山西路橋集團《員工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堅持以下三個原則

  (一)公開原則。公開績效考核的結果,使績效考核工作制度化、規格化、標準化。

  (二)客觀原則。用事實和資料說話,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引導員工持續改進工作質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三)重視反饋原則。將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以更好地體現員工的自身價值。

  第三條績效考核的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專案部全體管理員工。

  第二章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分類

  按考核型別分為:員工年度績效預考核與專案目標利潤考核。

  第五條績效考核的週期

  專案部實行年度預考核,專案完工最終考核的方式,每個專案工期為一個計算週期。

  第六條績效考核機構

  專案部相應成立考核小組,在公司考核領導組的指導下開展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組長由專案經理擔任,考核小組的成員由3-5人組成,不定期更換。

  第七條績效考核組分工

  專案部考核小組組長負責考核專案部行政崗人員,成員負責考核專案部行政崗之外的人員。

  第八條績效考核結果

  1、專案部人員日常考核結果以專案部考核小組每月評分結果為準。年終時專案部統計彙總後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計算分值金額。員工不上崗的月份不予考核。

  2、專案部人員累計考核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三章績效工資總額

  第九條專案部“三定”編制內的管理崗、主管崗人員,年度績效工資總額原則上按該部分人員年度工資總額的10%計算。

  專案部年度經營若超額完成利潤指標(以審計報告為準),可按每超100萬元增加1%的比例增加績效工資總額,但最高上限為年度工資總額的20%。

  第十條專案部行政崗之外其餘崗位的(包括工勤崗)年度績效工資總額,按該部分人員年度工資總額的15%計算。專案部工資總額的累計月數不得超過專案合同工期月數加2個月交工驗收期。專案部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計發績效工資。

  第十一條超額完成利潤指標的績效獎金髮放標準按集團相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以上所指年度工資總額,以年終時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的資料為準。

  第十三條經審計,若專案部年度經營虧損,不得發放年度績效工資(以集團財務部門提供的審計結果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的確定

  第十四條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的確定

  1.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基數=公司主要負責人績效工資×30%;

  2.專案部年度考核係數由公司考核領導組年終對各專案部的考核分數確定。考核為優秀的考核係數為1.2;良好的考核係數為1.1;稱職的考核係數為1.0;考核為不稱職的不予計發績效工資;

  3.專案調節係數根據專案部合同規模確定:特大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3;大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2;中型專案調節係數為1.0;小型專案調節係數為0.8;

  4.專案部行政崗正職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專案部年度考核係數×專案調節係數×出勤(任職)月數÷12;

  5.專案部行政崗副職績效工資=正職績效工資×0.7×出勤(任職)月數÷12;

  6.專案部行政崗績效工資的累計計發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十五條專案部其餘崗位(含工勤崗)績效工資的確定

  1.年度績效考核總分的確定。年終時將相應員工績效考核分數累加後得出年度績效考核總分;

  2.分值金額的確定。分值金額=年度績效工資總額÷年度績效考核總分;

  3.專案部其餘崗位績效工資=分值金額×本人年度考核總分×專案部考核係數;

  4.專案部其餘崗位績效工資的累計計發月數不得超過合同工期規定的月數再加上2個月的交工驗收期。

  第十六條專案部超額完成利潤指標的績效獎金的確定。專案部超額完成利潤獎金的分配,按照集團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績效工資的發放

  第十七條專案部行政崗按年度考核結果預發績效工資的60%,剩餘部分待專案竣工審計後按專案目標利潤的完成情況發放:

  1.完成專案目標利潤指標超過80%的,每增加1%的利潤指標,發放2%的績效工資。最高發放至績效工資的40%(總計100%)。

  2.完成專案利潤指標不足80%的,不予發放剩餘績效工資,已發放的部分全部扣還。

  3.專案發生虧損的,勒令將已發放的績效工資全部退回,並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專案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專案部其餘崗位按年度考核結果預發績效工資的80%,剩餘部分待專案竣工審計後按專案目標利潤的完成情況發放:

  1.完成專案目標利潤指標超過80%的,每增加1%的利潤指標,發放1%的績效工資。最高發放至績效工資的20%(總計100%)。

  2.完成專案利潤指標不足80%的,不予發放剩餘績效工資,原則上已發放的部分全部扣還。

  第六章特殊情況的績效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專案部行政崗人員,績效工資發放月份為任職次月至離職當月,任職和離職時間以任命檔案為準。遇專案完工或工作調動調整崗位至新專案部的,分別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員工因工作需要變動工作崗位的,績效工資的計發方式隨之調整。上半月變動的,當月調整,下半月變動的,次月調整。

  第二十一條員工婚假、產假、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請假期間不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正常上崗期間,在規定的請假期限之外,累計請假滿30天的,發放當年績效工資的80%,累計請假滿60天的,發放當年績效工資的60%,累計請假滿90天的,不予計發當年績效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違紀違法受到組織處理或處分時績效工資的計發辦法:

  1.員工受到誡勉談話(警示談話)、調離崗位、降職、免職處理的,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5%、10%、20%、30%。

  2.調離崗位和降職的,按新崗位確定績效工資。被免職後未明確新崗位的不再計發績效工資。

  3.員工受到警告、記過或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或記大過處分的,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10%、20%、30%。

  4、員工受到降級、撤職或留黨察看處分的,按其新任崗位確定績效工資,並視情節分別扣發本人當年績效工資的30%、50%。

  5.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但未被開除公職的,不得發放當年績效工資。

  6.本條所稱組織處理或處分,是指按照管理許可權,經過規定程式所做出的正式結論(決定)。

  7.本條所稱“當年”,是指作出處理或處分結論(決定)的年份。

  第二十四條年度經營虧損的(以審計報告為準)分子公司領導班子,兼任專案部領導的,扣發20%的績效工資;未兼任專案部領導的不予計發績效工資。

  第二十五條專案部常務經理績效工資按照正職標準計發。機關部室未設定正職負責人,部門內只有一名副職主持工作的,按正職標準計發。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績效考核作為薪酬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專案部必須做好宣傳工作,讓員工從思想上認識到績效考核的重要性,讓員工瞭解考核的方法、過程,實現全員參與。

  第二十七條績效考核結果需要公示。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績效考核小組提出書面意見,經考核小組研究後,做出書面處理結果。

  第二十八條本方案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與本方案相牴觸的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條專案部管理人員指標考核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專案部管理人員崗位考核說明

  第三十二條專案部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考核評估表

  專案部管理人員指標考核實施細則

  一、進度控制:

  1、採用目標工程進度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內容主要為工作專案進度的檢查、工作專案的進度控制、工作專案進度計劃的調整、工程延期和工程(工作)延誤等要求。

  3、每月工作進度均列入評價,每半年進行一次週期綜合評定,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4、持續時間是進度的重要指標,指已經使用的工期與計劃工期相比較以描述工程完成程度。

  5、進度指標按已完成工程的價值量。即用已經完成的工作量與相應的合同價格(單價),或預算價格計算。

  6、持續時間按工程專案節點工期進行分解和評定,以每月上報監理單位或公司的月進度工作專案完成工作時間和部位進行月度評價。

  7、在評價或評定的考核期內,實際完成與計劃完成比值低於70%時,進度控制分值不計入該評價或評定期的考核。

  8、按專案部或各部門每月編制下達的工作進度,提前一天完成給予加3分(往後疊加),延期一天完成扣1分(往後1+n,n為天)。

  9、專案管理人員需要在專案各階段制定各自層次的進度計劃,需要不斷監控專案工作進度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10、專案工作的進度控制,其包括主動性和被動性。因此必須建立資訊系統,及時有效地進行資訊的傳遞和反饋,做到及時檢查、比較與分析、確定調整措施、修改計劃。

  二、質量管理

  1、採用質量目標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主要為現場工作質量管理的內容:質量缺陷的預防(即預防產生質量缺陷和防止質量缺陷的重複出現)、質量的保持(時效)、質量的改進和質量的評定等。

  3、質量控制是將測量的實際質量結果與標準進行對比,根據差異作出改進的決定並加以落實。

  4、專案部每月組織對施工過程的監測和測量,進行相關抽樣驗收和工序控制,做好狀態標識和可追溯性。

  5、評定期,進行實測實量、檢驗相關試驗報告和驗收記錄相結合。評定標準以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

  6、各分項工程以檢驗批的合格率、優良率進行評價,要求合格率須達到100%、優良率在85%以上。檢驗批不合格扣5分,分項不合格不得計入評定考核。

  7、工程質量不合格品分為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兩類。凡不能作讓步接收、而必須進行返修、返工或加固處理的,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10000元的質量問題即構成質量事故。

  8、專案出現一項質量問題扣3分,出現一般質量事故扣10分。專案一旦出現質量事故,評定分數最高不超過60分,出現重大質量事故不得計入評定考核。

  9、激勵專案部質量創優,按當地相關規定:獲得地市級優質工程加10分;獲得結構省市級優質:銀質獎加10分、金質獎加20分;獲得竣工省市級優質工程加30分。

  10、專案部應加強對活動過程的質量管理,質量控制要求流程化、資料量化,做到直觀、明晰。重視關鍵工序、特殊過程的過程確認和再確認。

  三、安全、文明施工/CIS管理

  1、採用安全/文明施工/CIS目標實現百分比(%),進行綜合評定。

  2、評價內容主要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專案環境管理、企業CIS、文化建設、標準化工地管理和管生產必須管理安全的原則。

  3、評價依據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範及公司綠色工地達標標準、標杆工程管理辦法、專案文化建設指南等。

  4、施工準備

  (1)、正式開工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各種開工審批手續和有關證件,如安全施工許可證、消防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

  (2)、現場佈置依據專案策劃,組織對臨時用電設施、施工機械、消防設施和環保設施進行綜合佈置,以保證整體效果有利於施工管理和安全要求。

  (3)、按勞動力需求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進場,各分包進場前應對其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進行驗證。經驗證合格後將有關證件影印件留存備案,並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保衛協議書》。

  (4)、施工機械裝置進場後,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留存驗收記錄。

  (5)、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專案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轉場教育、變換工作教育、特殊作業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現場安全活動、班前安全講話等,並留存教育記錄。

  (6)、安全技術管理,專案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其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有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種、分專案、分施工部位進行。

  (7)、安全驗收,各種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完成後,應及時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主要有各種大型裝置安裝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專項驗收、各種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驗收等。

  (8)、檢查評價中缺少一份《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保衛協議書》扣5分,缺少一份職工三級安全教育扣3分;安全技術交底不及時,缺少一份安全技術交底扣5分。

  (9)、專案應及時做好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危險較大的作業、部位、環境沒有做好驗收工作和記錄扣5分。

  (10)、激勵專案創標化、樹標杆,按當地相關規定:獲得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加10分;獲得省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加20分;獲得國家級AAA工地加30分。

  4.技術管理

  4.1強調團隊的技術分配,技術指向和技術監察、服務,明確劃分技術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提升施工技術水平。

  4.2評價內容為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資料管理、測量工作管理、試驗工作管理、監視測量裝置和實測實量管理、專案資訊化管理等。

  4.3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具有指導性和針對性,並應嚴格執行編制及審批程式。

  4.4技術交底管理應完善三級交底制度,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交底記錄,稽核人、交底人及接受交底人應履行交接簽字手續。

  4.5施工資料管理,是專案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備條件,是反映結構工程質量的重要檔案。編制施工資料應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標準、規範要求,編整做到及時、正確、完整有效,並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

  4.6施組、方案針對性較差扣5分,未及時履行稽核、審批手續扣3分;技術交底缺少一份扣5分,簽字不齊全扣3分;資料編整不及時、有效扣5分,部門主管檢查不到或存在問題未提出扣3分;

  4.7測量工作由技術部門歸口管理,專案日常具體的測量工作,包括現場測量定位,樓層平面位置線、水平標高位置線、測量報驗等。未及時進行驗線複核扣5分,軸線等位置線位移超規範規定1倍以上扣3分,造成尺寸重大錯誤扣10分。

  4.8試驗工作由技術部門歸口管理,編制本工程“施工試驗計劃”和“施工見證取樣計劃”,按合同規定及相關規範及時提供合格的試驗資料並進行試驗具體工作。未按工程進展及需要及時填報施工/試驗委託單和送檢扣5分;未及時建立各試驗資料、試驗檯帳,相關試驗資料未及時歸檔扣3分。

  4.9專案部應重視資訊化系統的應用,錄入不及時扣3分,在公司檢查中獲表揚的加3分,集團檢查中獲好評加5分。

  4.10積極推廣在科技示範工程中所應用的各種施工技術,開展QC攻關課題加3分。

  5.專案綜合管理

  5.1.專案部是企業品牌形象展示的視窗,結合集團公司“四三規劃”,為能更好的展現專案整體團隊風貌,重視客戶關係,提升服務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抓住工程管理的主動權,強化過程管理,將專案綜合管理列入年度考核。

  5.2評價內容主要為專案相關方的評價、反饋意見,各級部門檢查、評比記錄、標杆工程建設、集團四個最佳工程等。

  5.3客戶滿意度調查滿意率在90%及以上,且無較大投訴,加10分。滿意率低於85%扣5分;出現事件未及時處理,投訴到公司扣10分,投訴到集團公司扣20分。

  5.4施工現場設有樣板區或者樣板圖板加5分;獲得集團公司四個最佳工程單項獎加30分。按公司標杆工程管理辦法,評為區域公司標杆工程加20分,評為集團公司標杆工程加30分。

  5.5公司工程管理綜合檢查中,排名在1~3名分別加30、20、1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名在前3名可加5分。集團公司檢查排名在1~5名,分別加50、40、30、20、1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在前3名可加10分。

  5.6公司工程管理檢查中排名最後3名分別扣10、20、30分計算,集團公司檢查中排名最後5名分別扣10、20、30、40、50分計算;單項檢查排在最後3名扣5分;連續兩次檢查中排名最後3名不再列入本年度考核評價。

  5.7安全管理未發生重傷及以上傷亡事故,加20分。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扣5分,本年度累計事故處理費用超過30萬元另再扣10分;發生傷亡事故不再列入考核評價。

  5.8專案部召開各級現場會,召開地(市)級和區域公司現場會加10分,召開省(市)級和集團公司表揚現場會的加20分。

  5.9認真貫徹實施三體系管理,在綜合管理體系內審、外審中受到表揚或貫標工作顯著的加5分;各級通報表揚的加5分。

  5.10後勤管理,隨機抽查現場職工20人,滿意度在85%以下扣10分;被媒體曝光和政府通報批評的扣20分。

  5.11監理公司或業主針對專案工程管理每月發出的監理通知單達3張扣5分;上級主管部門開具的處罰,每項扣10分。

  5.12綜上述內容,專案管理中受到批評、處罰的事項,公司和監理公司開具的單項主要責任人扣1分,其他相關責任人扣0.5分;政府相關部門開具的單項主要責任人扣2分,相關責任人扣1分。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5

  第一條:本制度是對銷售部門主管級別(含)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客觀的評價,並運用評價結果,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一專案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條:績效考核的目的是透過對管理人員的定期績效評價,為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等認識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條:績效考核採用絕對標準方式,既考評人按照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考核。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程式和內容、要素和標準等運用做了規定。

  第五條:跟制度適用於公司總經理下,銷售人員和部門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崗人員。

  第六條:績效考核程式參考行政工作執行程式。

  第七條:考核依據基準主要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企業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考核的內容主要分為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兩方面。

  (1) 任務績效是指個人和部門任務完成情況。

  本職工作質量:常規工作合格率、“客戶”滿意率,責任行為到位率。

  本職工作數量:單位時間內完成的工作總量(有效負荷、超額或提前。)

  本職責任事故:一般性責任事故出現頻率。(舉例:丟失客戶)

  額外工作任務:上級領導領事交辦的工作任務。

  (2) 管理績效 (管理人員角色行為到位制度)

  紀律性:服從領導指揮、遵規守紀、有效管理控制。

  組織意識:橫向溝通、妥協、合作。

  團隊建設:部署團隊和諧、進取。

  忠誠性:維護(不非法侵佔)企業利益,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

  工作創新:為提高部門或組織未來績效所做的工作貢獻。

  第九條:對績效考核每個因素的評價標準採用四等級記分,記分含義如下:

  4分:良好,明顯超出崗位要求;

  3分:較好,總體滿足崗位要求;

  2分:尚可,與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達到崗位要求

  考核總評結果採用五級制,評價含義分為:

  A, 卓越

  B, 良好

  C, 達到要求

  D, 有待改進

  E, 不能勝任

  第十條: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績效考核方法。

  第十一條:各崗位人員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人力資源部為其提供基礎支援和服務。

  第十二條:個人崗位描述要由上級提前制定,在工作實踐中根據具體情況要不斷修正,修正條款附在原件後,雙方簽字並抱人力資源部被案。

  第十三條:考核物件在直接上級的領導下,根據崗位目標和上級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擬訂《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崗位年度績

  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四條:考核物件按照《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根據不同時期加工重點和工作任務變化情況擬訂《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五條:在考核期內,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標變化,考核物件須及時將變更情況記錄在計劃書內。

  第十六條: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級根據考核物件的工作表現定期對其進行簡要的評估,並記錄在案。考核者有義務將日常觀察的評估印象與考核物件進行溝通,指導其改進工作。

  第十七條:考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人員實施年度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評估依據由四方面構成。

  (1) 個人年度總結。被考核者預先提交《個人年度工作總結書》,並在人力資源部安排的雙邊述職會議上進行述職。

  (2) 直接上級日常考核評估記錄和年度綜合評估意見。

  (3) 橫向部門主管人員評估意見。

  (4) 隔級上級和企業外部客戶評估意見。

  第十八條:部門內各級主管人員績效評估結果應與部門工作人員成效一致性。如出現太大偏差,部門主管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解釋。

  第十九條:最終績效考核結果依據資料彙總的得出。直接上級評定、部門間接評定、隔級上級評定,資料的標準合成關係為4:3:3,具體權重係數依據部門績效標準的清晰性、部門間工作關聯性和部門工作環境條件的可控性進行確定。

  第二十條:績效考核結果的彙總和使用。

  (1) 績效考核資料應在考核結束後以部門為單位送達人力資源部。

  (2) 人力資源部依據規程對所考核資料的質量進行審查彙總分析,形成管理人員

  績效考核報告呈報總經理。

  (3) 考核資料和報告作為重要管理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及時存檔,妥善保管。

  (4) 主要考核結果反饋給考核物件的直接上級和隔級上級存用。

  第二十一條: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完成後,由總經理在公司年度工作總結會上通報最終績效

  考核結果。

  第二十二條:本規章由總經理( )批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