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嬰醫院事項調動的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愛嬰醫院建設,規範產科、兒科服務,不斷進步母乳餵養率,逐漸下降非醫學指徵剖宮產率,強化質量安全,增進母嬰健康。順利完成愛嬰醫院複核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計劃以下:
一、由於人事變動重新調劑本年度愛嬰醫院領導機構。爰嬰醫院領導小組成員和技術指導小組成員。
二、制定本院母乳餵養、新生兒安全的具體規定。
即增進母乳餵養成功的十項措施
(1)、有書面的母乳餵養策略
(2)、對所有醫務職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
(3)、對所有孕婦進行母乳餵養知識教育
(4)、幫助所有產婦在生後1小時內開始哺乳
(5)、指導母親如何餵奶,和在需與嬰兒分開的情況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制止給新生兒喂任何食品和飲料,除非有醫學指徵。
(7)、實行母嬰同室
(8)、鼓勵按需餵養,約10-12次天天。
(9)、不要提供人工奶嘴
(10)、增進母乳餵養組織建立,並將出院母親轉給這些組織
2、母乳餵養臨床干預措施
(1)、全院工作職員要愛惜嬰兒,保護、增進、支援母乳喂。
(2)、每一年對醫護職員進行母乳餵養知識培訓,不斷更新知識,不定期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3)、加強母乳餵養宣傳教育工作,設立母乳餵養諮詢門診及,讓每位孕、產婦及家屬都瞭解母乳餵養的重要性和優越性,建立母乳餵養的決心和信心。
(4)、幫助母親在產後1小時內開始母乳餵養,母嬰皮膚接觸很多於30分鐘。
(5)、實行24小時母嬰同室,按需哺乳,幫助嬰兒早吸吮,勤吸吮,增進乳汁分泌,除母乳外製止給嬰兒吃任何食品或飲料,除非有醫學指導。
(6)、制止給嬰兒吸人工奶頭,以避免造成嬰兒分辨不出真奶頭的錯覺。
(7)、醫護職員隨時指導母親如何正確餵奶,及時解決存在題目。
(8)、嚴格母嬰分開指徵,指導母親在與嬰兒分開期間如何保持泌乳。
(9)、建立院內增進母乳餵養支援組織,並將出院產婦轉交給當地婦保職員,以進步4-6月嬰兒純母乳餵養率。
(10)、嚴格執行《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制止張貼代乳品廣告及以文字或圖畫等情勢宣傳人工餵養。
3、《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①、不得向公眾傾銷母乳代用品。
②、不得免費派發母乳代用品樣本予孕婦或母親。
③、不得在醫療保健機構內傾銷上述產品。
④、母乳代用品公司的`營業代表不得接觸孕婦或母親。
⑤、不得向醫護職員贈予禮物或樣品。醫護職員也不應把此類物品轉派給孕婦或母親。
⑥、不可用文字或圖片(包括貨品上的嬰兒圖象)美化人工餵哺。
⑦、給予醫護職員的資料必須有科學根據和合乎事實。
⑧、有關人工餵哺嬰兒的一切資料必須列明母乳餵哺的好處和優越性,和人工餵哺的代價和不良影響。
⑨、不應推介不合適嬰兒食用的產品。
⑩、所有制造商及分銷商應遵守本守則的條文,即便該地區還沒有實行本守則。
附註:母乳代用品:包括初生嬰兒配方奶粉、特別配方奶粉、奶瓶、奶嘴、嬰兒飲料及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