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加工合同模板集錦八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工合同 篇1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詳見合同附件加工(定作)報價表共 頁。 二、交貨日期:見本合同第九條第3點。
三、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四、運輸費用由 __ 方負擔。並對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損失負責。
五、 甲方收到貨物後,應即時對貨物的數量進行驗收清點,並在乙方送貨單上簽收,否則以乙方送貨單或運輸單的供貨數量和供貨日期為準。
七、驗收方法:甲方按加工(定作)單及生產圖紙對乙方交付的加工(定作)產品安裝完畢後三天內進行驗收,逾期視為驗收透過。
八、甲方向乙方加工(定作)的產品合計人民幣¥ 元
(大寫: 整),如有變更,以加工定作送貨單送貨金額為準。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將定金及貨款匯入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銀行賬戶。
1、本合同簽訂 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訂貨總金額的 %作定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整)。
2乙方在出貨前,甲方先到乙方廠裡驗貨,產品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貨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 )到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銀行帳戶上,乙方於 天內發貨到甲方所在地。乙方在沒收到此貨款之前有權不發貨,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3、甲方在收到傢俱後,應在 天內付清尾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整)。
十、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甲方可根據需要,用書面形式(含傳真)對數量和款式進行部分變更,在得到乙方確認並就價格協商一致後,變更生效, 交貨期合理順延。
但變更必須在乙方還未實際生產該產品之前作出。變更後的加工(定作)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並適用本合同的各條款約束。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後,合約失效。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不得違反合約規定,如甲方延期付款,每天按延遲付款金額的 %作違約金支付乙方;如乙方原因延遲交貨,每天按延遲交貨金額的 %作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可選擇法律、法規允許的途徑解決。
十五:合同簽約和履行地點為乙方所在地。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身份證: 開戶行: 開戶行 :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專案名稱:鋼樑、鋼柱加工
1.2工作內容:鋼結構車間加工製作
2、合同價款
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3、鋼結構加工費支付:
此工程總價為:暫按60噸*1100元/噸 = 66000元
簽訂合同預付總價的30%,餘款提貨時全額付清。
工期:暫訂 年 月 日交貨(具體根據甲方提供材料的進度情況)
4、爭議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浦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雙方接受。
5、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6、合同分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加工合同 篇3
承攬方:(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檯、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品名規格(長、寬、高cm)單位數量備註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檯、貨架一律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松榫;塑膠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圖紙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四條工程價款
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_________元。
第五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_______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六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_________元計算,共計_________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________元計算,共計________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透過銀行付款。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其他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_________物價局、_________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雕塑具體尺寸
第二條 合同總價及質量要求
合同總價:
質量要求:按雙方確認的圖紙檢驗標準執行。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運費負擔、保管
3.1交貨地點: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
3.2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 天內安裝完成。
3.3運輸方式:xxxx ,運費由xx負擔。
3.4乙方負責安裝,甲方提供安裝,甲方提供安裝所需腳手架及所需水電等。
第四條 驗收標準、方法
4.1驗收標準:根據設計圖紙進行驗收。
4.2驗收時間:安裝完畢後,甲乙雙方共同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4.3所有雕塑設計製作安裝聯絡人、驗收人由 負責,電話 ,一切結算以此人簽字為依據。
4.4所有雕塑在去甲方指定地點位置安裝前,驗收人必須來乙方進行送貨前的質量驗收。
第五條 對雕塑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的辦法
5.1甲方如果發現商品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應在驗收後三個工作日內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處理意見時,應在七個工作日內與甲方協商處理。否則,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6.1簽訂合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 作為定金,乙方交小樣,並得到甲方認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 作為定金,乙方安裝完畢,7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1付清餘款,即合同總額的 即 6.2付款方式為現金支票或轉賬。
第七條 甲方責任
7.1甲方對乙方提供圖紙稽核及確認,如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合期間內按合同時間完工的,則工期相應順延。如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乙方責任
8.1按照甲方簽訂認可圖紙組織雕塑製作和安裝,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和交付使用,並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售後服務。(如因在製作過程中提出修改設計,所以產生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並順延交貨時間)
8.2服從甲方現現場年指揮,維護現場整潔,垃圾及時清運。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履行約定,視為違約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並賠償。
9.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安裝,視為乙方違約金,每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三,根據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3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項的每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三,根據延期付款天數,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其它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需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甲、乙雙方未盡事宜,雙方以協商的方式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件。如協商不成,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工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定作人和承攬人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作物、數量、規格及報酬
定作物名稱規格/型號質量要求/ 技術標準計量 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報酬 定作報酬計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二條 定作人在簽署合同後___日內向承攬人支付(預付款/定金)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支付方式: 。
第三條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計量 單位數量提供時間 承攬人應在收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後進行檢驗,並在3日內就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材料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承攬人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認可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約定。
第四條 定作人應在_________前向承攬人提供定作物的圖紙、技術要求,作為合同附件。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承攬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該等檔案的內容。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收到後3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
第五條 定作人有權對承攬人使用的材料及已完工作成果進行監督和檢查,並要求承攬人對不符合約定的材料和已完工作成果予以更換、維修、重作,費用由承攬人承擔。
第六條 未經定作人書面同意,承攬人不得將定作物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則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承攬人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定作物及相應的技術資料、質量合格證明。交付地點為(承攬人送貨或定作人自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的運輸、裝卸工作及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定作物需要安裝除錯的,承攬人應按定作人要求在指定地點安裝除錯完畢、並透過驗收方作為交付。承攬人同意放棄留置權。
第八條 定作人收到承攬人交付的定作物後應及時驗收。定作物的檢驗標準、方法、期限為: 。
第九條 承攬人對定作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內,定作人按合同總價的___%預留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予以退還。
定作物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承攬人應及時予以維修、重作,並賠償由此給定作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停窩工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責任)。承攬人未按定作人要求及時維修、重作定作物的,定作人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定作人有權繼續向承攬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定作物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承攬人違約;定作人逾期支付報酬的,是定作人違約。
2. 因承攬人違約導致定作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停窩工損失、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承攬人應當賠償定作人所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3. 承攬人完成的定作物質量、數量、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定作人有權拒收定作物或拒付報酬;承攬人應負責維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承攬人未按定作人要求維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定作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承攬人還應向定作人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定作人損失的,承攬人應繼續賠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定作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乙方合作人:身份證號: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合作印花染色車間的行為,保護合作人的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二條 合作印花公司性質為合作,乙方出印花裝置:一臺圓網、兩臺平網;甲方提供廠房,同時提供兩臺韓國產2.8米定型機、前處理、後處理等配套設施,具體細節見甲乙雙方裝置清單。
第三條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為8年,合作協議簽字之日算起,協議期滿6個月前,合作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合作公司名稱為:嘉善順天印染車間
第五條 合作公司經營生產場所:嘉善楊廟順天毛絨有限公司內。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廠廠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裝置,甲方有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和排汙許可證,甲方保證每天排汙量不少於1000噸。
第七條 合作公司經營加工範圍: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額和分利方式
第八條 合作人甲方將自己名下順天印染廠房作為合作場地,提供兩臺韓國定型機、前處理、後處理等配套裝置,同時提供生產所需流動資金,佔股70%;乙方負責購買印花裝置(一臺全新圓網、兩臺進口舊平網),佔股30%。購買價格需經雙方認可,並且新裝置有廠家發票、裝置資料齊全,同時確保舊裝置正常使用。
第九條 合作人甲方須在清理出合作的廠房,乙方需 天內裝置到位。
第十條 合作期間各自資產歸各自所有,不得隨意請求轉讓、分割、擔保、抵債,合作終止後,合作方各自行處理。
第十一條 執行成本費用按順天公司執行成本計算,並提供給乙方真實成本資料。國家規定的費用按國家規定費用繳納給甲方,如排汙費、電費、管理費。
第十二條 合作印染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十三條 雙方各委派一名執行人和會計,負責工廠生產管理和監督,工資報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條 汙水處理費用按實際費用上繳。
第五章 合作人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 合作方甲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清理廠房內的雜物,並保證電力、蒸汽管道接進合作公司內,甲方負責鍋爐、電力、蒸汽,但要變更廠房內的佈局乙方需經甲方同意。甲方負責協調當地政府與百姓關係,乙方不承擔各債權債務。
第十六條 在合作期間甲乙方安全工傷問題由雙方處理或賠償,保險由甲乙方共同解決。
第六章 財務管理與盈虧分擔辦法
第十七條 賬目必須由甲乙雙方稽核,甲方負責開具發票,但是開票額度不能超過進賬發票。甲乙雙方派統計一名、出貨兩名、監理一名,每天發貨由甲乙雙方確認方可發貨。如發現做偽賬,雙方有權追查各方責任和後果。每月對賬由甲乙雙方指定人選。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執行合作事務,並具備如下條件:
1. 有印染廠管理經驗。
2. 對印花染色的生產工藝、生產裝置、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條 合作雙方執行人對合作人負責,並履行下列職責:
1. 對外開拓業務,培養生產技術人員。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關注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
4. 制定合作公司內市場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體的管理和規章制度。
6. 提出經營和管理技術中的問題。
7. 制定合作雙方發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雙方報告合作公司執行情況和經營情況、財務狀況,並確認原材料價格。
第二十條 對合作公司執行人行為約束
1. 不準合作公司執行人親屬在公司內擔任管理、統計、技術員、倉管員、發貨員,一旦發現免職並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並扣兩個月的工資。
2. 對市場加工價格虛報的,或低於合作人品種價格的,上報合作人方可執行。
3. 如發現合作公司執行人有損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權謀私,開除並追究經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部分責任。
4. 合作公司執行人工資由甲乙合作人確定。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有關重大事項做出決定時,經合作人雙方表決透過,在合作公司能達到預期利潤、提成時,合作執行人有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合作人的權利
1. 有權監督執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務執行情況、
2. 合作雙方有權瞭解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隨時查閱合作公司賬簿。
3. 被委託執行合作公司的執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協議執行事務的,有權撤銷該委託。
4. 合作人分別有權對合作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該停止事務上的執行,協商後再決定。
第二十三條 合作人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區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與本合作公司相競爭的業務,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購買私有物品,一旦發現,以現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區相同合作行業。
4. 禁止合作人從事損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動,一旦發現全額退回合作公司,並承擔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下列事務必須經合作人同意:
1. 改變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變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與地點。
3. 處理合作公司的不動產。
4. 轉讓或處理合作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 以合作公司名義為他人擔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作公司的執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換合作人
第二十五條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進行:
1. 需經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認本合作協議。
3. 原合作人必須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 依法訂立合作協議。
5. 合作新合作人對合作前公司的債務承擔合作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順序進行:
1. 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許在合作公司虧損時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對合作期間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合作人合作份額。
合作人退出,對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虧損或債務按規定承擔。
5. 退出人有未了結合作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論何種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另一
方合作人決定結算貨幣還是裝置實物、
7. 退出前必須負責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條 合作人轉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並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轉讓需經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利。 轉讓給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時,按合作公司規定對待。 合作人依法轉讓、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讓人經修改合作協議,
即成為合作人,依照修改後的合作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和義務。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合作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的。
2.合作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雙方合作人決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沒有達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備各項責任規定的。
6.政府責令關閉或被撤銷、搬遷的。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解散後,按下列程式清算: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在出現清算事由15日內由合作雙方同意提定一名或兩名清算負責人,不能確定的由會計事務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合作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和清算有關合作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盈餘,按合作協議規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確認無誤後,合作人對合作公司存續期間的債務按規定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由單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在合作期間未滿擅自推出的,向合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三十二條 合作事務執行人不履行職責或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合作人違反本合作協議及法律規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作協議生效後,合作人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 附加條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定變更之處,按合作協議有關規定,合作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檔一份。
合作人甲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公 證 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雙方平等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標的產品,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
本合同價格包含製造、運輸、安裝等費用。 三、付款方式、支付時間
合同款項甲方按下列形式進行分期付款:
3.1、合同簽定後5天內,甲方預付30%的合同款,即元。
3.2、在乙方現場透過預驗收後10天內甲方支付30%的合同款,即 元。 3.3、乙方完成貨物製造,交付甲方後在甲方現場透過終驗收後10天內甲方支付30%的合同款,即元。
3.4、質保期結束產品無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
3.5、支付方式:透過電匯或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每批付款前,乙方應出具等值增值稅發票。 四、驗收
4.1、驗收分二個階段進行。
4.1.1、第一階段:在乙方現場預驗收:
乙方在產品製造完成時請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參加在其製造現場的預驗收,驗收標準按照產品圖紙進行驗收。 4.1.2、第二階段:在甲方現場最終驗收
模具在乙方現場完成預驗收後,雙方按照產品圖紙等技術檔案進行最終驗收,在甲方生產現場生產批次產品, 在雙方共同確認所有要求達標以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驗收合格報告作為終驗收完成。
五、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5.1、甲方提供全套加工圖紙給乙方。
5.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加工,甲方按照該圖紙對乙方提供的機械加工成品進行驗收。
5.3、在加工的過程中,對圖紙的任何更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簽字確認方可生效。
5.4、 所有產品交付前應統一著色、編號,模具塗漆要求和色標由甲方確定;編號原則上以零件圖號編序。 六、交貨時間及地點
6.1、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產品製造、除錯,透過預驗收,並交
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6.2、交貨地點:XXXXXXXXX有限公司指定地點。
6.3、交貨時,乙方應提供交貨清單一份。甲方在接收到貨物後,應在乙方的收貨清單上進行確認。
七、包裝與運輸
乙方承擔除錯、交貨過程中的運輸及保險;包裝運輸時,包裝品須防溼、防潮、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因產品包裝不良以及由於乙方在包裝方面採取不當或不良保護措施而造成的產品鏽蝕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八、質量保證
8.1、乙方保證提供產品的品質、規格符合本合同規定,其質保期為產品終調
試驗收報告簽定後一年。在質保期內甲方在正常使用的條件下,由於乙方製造上的缺陷而發生的損壞,由乙方負責免費修復或無償更換零件,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8.2、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後,應在8小時內給於明確答覆,並且要求在24小時趕到現場排除故障。
九、售後服務
9.1、產品質保期從夾具透過最終驗收之日起十二個月。
9.2、在質保期內,產品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工廠解決問題。
9.3、乙方在安裝除錯結束後,不定期進行質量跟蹤服務。
9.4、產品在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如不能依約履行合同,及時為甲方解決問題,甲方可以另行委託有能力的單位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從乙方合同款中扣除。
十、違約責任
10.1、乙方如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貨,每超過一週按合同總金額的5%進行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在甲方進行產品除錯一個月後,若產品質量仍不符合要求,每超過一週按合同總金額的5%進行支付違約金。
10.3、乙方應付違約金及賠償款可從甲方應付合同金額中進行扣除。
10.4、因甲方原因造成產品無法進行驗收,自預驗收後6個月視為終驗收,但乙方有義務繼續配合甲方完成該專案。
十一、訴訟
本合同的履行如出現糾紛或者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
加工合同 篇8
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應商全稱) (以下稱“料件商”) 購進本協議項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裝配成本協議項下的整機,並代乙方出口銷售給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機收購商全稱)(以下稱“整機商”)。對此,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進口料件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機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裝要求及費用分擔:出口整機包裝由乙方根據其指定的整機商的要求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四、交貨及運輸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________至_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機: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由_______至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單證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機後,應於相應整機出口報關後_______日內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交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來整機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後,即開出相應的進料抵扣發票給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機並出口報關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相對應的增值稅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則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相應整機貨款中的退稅部分。
……….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條件
1.進料款:甲方代乙方購進料件並對外付匯,相應進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付款金額按照實際收貨數量及在海關備案的進料合同中規定的價格計算。
2.整機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機並對外收匯,對應的人民幣按照美元對人民幣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機商開來的金額為出口發貨總價的正本信用證(遠期信用證的,信用證已經開證行承兌)、貨物出口報關、收到乙方開具的足額增值稅發票後3天內,在扣除進料款及甲方手續費後付給乙方。
3.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進口料件總價的_______ %,以人民幣支付,按美元兌人民幣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
八、甲乙雙方的責任
1.上述進口料件由甲方進口並交給乙方後,若出現質量,規格,數量問題,乙方必須在五天內(逾期視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關清單,證據與說明,由甲方負責對外交涉,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關於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託單位專門負責上述貨物的進出口報關及合同核銷工作,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上述貨物帳冊的登記,進口貨物的統計,有關單證的追還和保管,隨時準備接受海關的檢查,並隨時協助甲方報關人員辦理有關海關報關手續。如果由於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單證以供甲方辦理報關手續或由於甲方不及時辦理報關手續而被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3.上述貨物按海關規定辦理有關海關手續前,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轉讓,虛報.如有逃稅和違章行為,責任由違者承擔。
4.按照海關規定,協議期滿必須及時向海關核銷.因此,本協議期滿前15天內,乙方應當持有關資料協助甲方辦理本協議的延期、終止或核銷手續,且該手續只能辦理一次,逾期不辦而受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5.因整機產品質量不符、數量短缺及不能及時交貨等問題而導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復出口的,由乙方根據中國法律及海關的有關規定承擔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處罰責任並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乙方保證其委託甲方從境外購進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協議加工裝配後所形成的整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擁有的專利及/或專有技術及/或其它智慧財產權;同時,乙方保證整機的產品質量符合整機商的要求;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不可抗力
凡協議的任何一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須在兩天以內以傳真或電報方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取得有關機構的合法有效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議,並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協議生效
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十二、協議修改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
十三、協議文字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海關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協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特別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條款不符的協議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