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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熱門】買賣合同4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前年招投標中標單位供煤業務的實際,甲乙雙方本著自覺自願、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則,共同配合搞好合作市城區集中供熱這項民生工作,確保供熱質量,在拖欠上年度煤款的情況下延續今冬明春供暖用煤,經充分協商一致重新變更籤訂以下供煤承包合同。

  一、質量標準:

  xx年度鍋爐用煤主要指標(靖遠大礦)(最低大卡不能低於5500大卡/公斤)

  二、合同履約形式: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以乙方承包形式,確保供暖期兩臺40T鏈條鍋爐和一臺40T迴圈流化床鍋爐供熱面積80萬平方米的全部用煤炭量(每噸單價610元,過磅

  2.23萬噸)價款包定的額度,乙方實行盈虧自負。

  三、交貨地點:甘南合作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煤場

  四、供貨時間:xx年9月10日—xx年4月30日

  供暖時間:xx年10月1日—xx年4月30日

  五、合同價款: (含運費、裝卸費及煤款)並提供國家正式稅務發票。

  六、付款方式:

  1、xx年10月底,付總價款xx年12月底,付總價款xx年1月底,付總價款15%。

  4、xx年2月底,付總價款10%。

  5、xx年3月底,付總價款10%。

  6、xx年9月底前,付總價款25%。

  七、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雙方談判的約定,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年度欠款810萬元,乙方必須在本年12月10日前供煤xx年度,實際供熱面積超出80萬平方米,超出部分另行計算,同時增加合同總價款。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需方(甲): 供貨(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配置、單位、數量、單價

  二、 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現行質量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

  2.自驗收合格投入執行後,開始計算質保期,質保期一年

  三、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四、驗收:對於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 5 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五、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甲方15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95%,餘下5%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無異議全額付清;

  六、違約責任:

  1、賣方違約責任:

  (1) 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500元的違約金;延遲交貨 15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2、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300元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七、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淮南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八、 其他約定事項:

  九、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十、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合作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買方(章): 賣方(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買賣合同 篇3

  賣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土地使用權證號:,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檔案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30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 元)。

  第七條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買方於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賣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7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7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15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賣方1 份,買方 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銷售合同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編號:用條款。本通用條款適用於通用條款生效之後的所有的買賣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本通用條款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為一年。該通用條款到期時,如買賣雙方有後續交易,且對條款中內容完全接受,則該通用條款有效期順延一年;如一方對條款提出修改或異議,經雙方同意,可修改本通用條款,修改後的通用條款有效期順延一年。

  第一條 銷售合同總價

  銷售合同總價若為人民幣為計價單位的,則為已包含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總價;若為美元的,則為未包含關稅及增值稅的總價(cip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買方自行負責產品的所有報關完稅手續及相應的費用,如買方委託賣方辦理有關手續的,買方應當另外支付賣方相應的服務費,具體費用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

  第二條 產品的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貨物的所有權和毀損風險自產品臵於合同約定的交貨點之日起轉移至買方。

  第三條 產品的交付

  1.包裝:賣方提供****產品的標準包裝。

  2 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銷售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交予收貨人;如買方變更交付地點或收貨人的,應當在收到賣方出具的《產品備齊待運通知》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買方承擔。同時,如買方變更交付地點及收貨人導致賣方多支出的運費及其他費用的,這些費用均由買方予以承擔。

  第四條 產品質量保證及驗收驗貨期

  1.銷售合同項下產品的規格、技術標準參照之前已經提供的有關*****的《產品手冊》。

  2.賣方對產品提供終生有限保證,其中產品的非電氣部件終身無材料和工藝瑕疵;所有安裝於產品內或產品上的電氣部件,自購買日起十二個月內無材料和工藝瑕疵;對買家的補償僅限於替換及安裝因材料或工藝瑕疵而失效的部件,其中安裝僅適用於非地面車輛應用;買方指定選用的所有其他製造商產品適用該製造商的保證;其他有關保證資訊可查閱****網站。除****承諾的保證以外,任何其他產品的保證都不適用於****的產品。

  3 質量保證的.除外情形:

  (1) 未按產品的技術要求或是《產品手冊》的要求進行安裝、操作、使用、保養及檢修的;

  (2) 買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故意的破壞或是疏忽導致的損壞;

  (3) 產品正常的損耗;

  (4) 未經許可的改裝而造成的損壞;

  (5) 不可抗力導致的損壞;

  (6) 其他與製造商及賣方無關的情形。

  4 買方在收到賣方產品時,應當當場對產品的數量、重量及外包裝進行清點、檢驗,並在相應的貨運回單上予以明確記載;買方應當在收到賣方產品後的3日內,及時對產品進行檢驗,如認為不符合雙方合同約定或《產品手冊》中的相關標準,應當在收到產品後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買方未在上述驗貨期內,對產品數量、規格、質量等提出書面異議的,將視為產品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

  5.雙方同意,如買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將交由產品的製造商****公司,按照《產品手冊》的有關標準進行檢測,異議的提起、產品的檢測等流程見本合同附件《產品退檢流程》。製造商對產品的檢驗結果對買賣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可基於檢驗結果就是否退換貨進行協商。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買賣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通用條款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國際商務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2. 發生不可抗力,買賣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的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降至最小。3.在所有不可抗力的情形下,賣方對交貨遲延、未交貨或者產品質量等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 銷售合同簽訂後至賣方實際交付前,如買方退貨的(包括部分退貨)或是買方收貨後不是由於賣方質量原因,買方退貨的,賣方有權收取退貨產品貨款的30%作為違約金;在報價單中標有“*”的是為買方特別定製產品,賣方將收取該產品的全部貨款作為違約金。

  2買方延遲支付貨款的,還應當向賣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支付標準為按年利率10%收取,即延遲天數/365x未付貨款金額×10%。如買方延遲支付的(包括未全額支付定金的),交貨期順延;延遲支付超過30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3基於銷售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由於買方的原因導致賣方無法按期送貨的,或是買方未按約定日期提的,賣方將向買方收取未交貨物價值的0.2%/天的倉儲費用。因買方的原因超過約定的交貨期30天后,賣方可單方面取消訂單。

  4 如確實為製造商和賣方產品的質量或交付原因,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的責任僅限於按照****保修條款對於產品進行退換。除以上賠償外,****不接受任何其他關於產品情況或者產品使用方面的陳述,無論明示或者暗示,保證及責任條款,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和********均不承擔買方或者第三方的任何直接和間接的損失,也不承擔任何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對於買方所購買的產品以及產品所涉及的所有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圖紙、技術標準、產品說明等,製造商均保留所有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對於一切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權利人都將透過有關途徑進行索賠。

  2 對本通用條款和適用於本通用條款的所有的銷售合同,買賣雙方均具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進行披露。

  第八條 買方承諾及保證

  1 .本合同產品的生產商系********公司,故產品的銷售必須完全符合****商務部有關產品出口銷售的規定,具體注意事項見本合同的附件《出口控制通知》。買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對此些規定有了完全地、充分地瞭解,買方簽署本合同的行為是表示對此些規定的接受,同時願意承擔因違反此些規定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 ****公司有著嚴格的反商業賄賂規定,買方保證,將與賣方共同遵守相關規定,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誠信承諾書》。

  第九條 通用條款及銷售合同的生效及送達

  1. 本通用條款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用條款正本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2. 本通用條款中記載的買賣雙方地址為今後雙方寄送與本通用條款包括與之相關銷售合同的收件地址,一方如需變更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如果銷售合同中的檔案傳送地址與通用條款不一致,以銷售合同為準。

  3. 本通用條款以及依據本通用條款簽訂的銷售合同的內容以中文為準。如果中文和英文不一致,應以中文為準。

  4. 依據本通用條款簽訂的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銷售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條 通用賠償

  買方應保護,賠償,並保證賣方及其附屬公司和各自的管理人員,董事,僱員,代理人,受僱人,分包商,經銷商免受任何性質由於以下兩種情況引起的索賠,要求,訴訟,判決,負債,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及損失。

  (一) 買方違反任何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陳述,擔保,公約或義務;和(二)由於買方的行為或遺漏引起的第三方索賠

  引起的

  第十一條 準據法及管轄

  本通用條款的解釋、效力及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雙方如有爭訟,任何一方均可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本通用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協議。

  合同附件:

  1.產品退檢流程 2.出口控制通知 3.誠信承諾書

  附件一

  產品退檢流程

  1.****產品可提供終身有限質量保證。

  2. ****產品的使用應遵守****公司的安裝及使用說明。若客戶在產品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先聯絡****銷售工程師協

  助解決。

  3.若客戶需要將****產品退回****工廠進行檢測,請聯絡****銷售工程師,由他們負責協調產品退檢流程。申請產品退

  檢必須遵守以下幾點: a.產品沒有遭受到人為破壞。

  b.客戶必須提供真實、必要的產品使用情況。

  c.若產品曾接觸過非惰性介質,必須提供該介質英文版的msds或產品安全資料

  d.使用過的產品必須經過清洗,提供英文的清洗說明,保證退檢產品內外無汙物、無殘留介質。

  4.****工廠在接收到必要檔案和退檢產品後1至2個月後, 出具退檢報告,由銷售工程師將報告轉發給客戶,按報告

  的結果處理問題。

  5.經****工廠檢測,無工藝或材料缺陷的產品,****不予修理或替換。

  附件二

  出口控制宣告

  此通用條款項下中所有銷售合同中的產品,技術或者軟體都是按照****的出口法規提供。嚴禁違背****法律對此合同中所有產品,技術或者軟體進行出口,再出口,銷售,再銷售,轉讓或者轉移的操作。此外,買方有獨立的義務遵守****的出口法規和所屬國的進出口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