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3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務樓工程專案部
乙方:(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範》即〔JGJ46-20xx〕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xx)規範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專案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於中鐵六局集團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專案。
一、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線點;
2.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並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並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並結合本專案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裝置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複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並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並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裝置、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裝置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並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裝置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築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電裝置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裝置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二級配電箱於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m。
18.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各種電氣裝置、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採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裝置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並且應壓接緊固。
20.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裡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紮固定,高度不能低於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裝置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後方能使用。搖測後的資料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禦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杆手持部位應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於3m,室內不低於2.4m。
23.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溼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築物或沿牆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並應掛好標識。
26.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後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用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於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 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c) 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篇3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北京市建築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後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裝置執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影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後,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後,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錶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後,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後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裝置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後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後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裝置設施帶“病”執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後,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透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後書面向甲方說明確認,方可合閘。由於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並在乙方交費後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