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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協議書

實用的委託協議書範文彙總九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託協議書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託協議書 篇1

  合同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簡化甲方的繳費手續,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正公開的原則,就甲方以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繳納行動通訊費用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授權乙方透過甲方的開戶銀行採取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繳納行動通訊費用。

  二、甲方同意採取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支付行動通訊費用的使用者為:

  □單位名稱:_________

  □使用者名稱稱:_________ 使用者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使用者號碼:_________

  注:單位為個人付費時需提供個人使用者身份證件

  三、乙方每月透過銀行以約定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號碼產生的上一個月的行動通訊費用。若甲方帳戶餘額不足,將導致銀行無法劃撥整筆應繳款項。

  四、甲方應確保其在本協議項下登記的開戶行賬戶真實有效,並已授權甲方的開戶行透過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或小額支付系統的定期借記業務支付行動通訊費用;甲方在承付期內應確保其賬戶有足額款項用以劃撥應繳行動通訊費用。因甲方提供的開戶行賬號、手機號碼等資訊有誤,或者因賬戶餘額不足、銷戶、凍結、未授權等甲方原因致使託收失敗、託收錯誤從而導致欠費的,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到乙方的營業前臺,使用現金繳費方式補繳欠費。乙方有權追繳甲方未繳款項、停止通訊服務,並每日按甲方所欠費用的0.3%收取違約金。

  五、非甲、乙雙方過失(如銀行系統的客戶資料錄入工作延誤等)造成託收失敗的,乙方應協調雙方開戶銀行儘快完成結算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使用其他繳費方式繳納行動通訊費用。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甲方未辦理銀行託收業務取消手續前,本協議有效。本協議書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開戶銀行各執壹份。

  甲方戶名:_________

  開戶行名稱:_________

  開戶行行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甲方單位財務章:_________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方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方通訊地址: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協議書 篇2

 甲方:

  住所地:

  身份證: 聯絡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聯絡方式:

  鑑於:

  1.甲方因資金需求,獲知乙方能夠提供相關的貸款資訊服務,現委託乙方協

  助辦理。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貸款服務業務,乙方同

  意接受委託,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以達到共同目的。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貸款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2,乙方應盡力透過自有渠道為甲方貸到理想的貸款金額,具體放款金額需 根據評估等綜合因素而定。

  3,貸款期限及(利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條: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貸款出貸方(銀行等)表明其為甲方的受託人,並可以向貸款出資方介紹甲方的相關具體情況資訊。

  2,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乙方應在本合簽訂之日起及時處理並開始辦理受託服務。

  3,乙方對甲方所貸款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4,甲方應盡力配合乙方與貸款出貸方進行洽談,不得無故推遲和拒絕, 5,甲方有權隨時瞭解貸款的進展情況,乙方有義務告知其真實情況。

  第三條:貸款事宜,費用及酬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貸款所需的所有證件和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及資訊的真實,合法和完整。

  2,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貸款,甲方拒不協助乙方貸款,則本協議終止。甲方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貸款諮詢過程中為甲方貸款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3,因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相關事實所造成的相關後果由甲方承擔,乙

  方據此可單方面終止協議,

  4,貸款成功後,還款方式(A)先息後本 (B)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 貸款期限 ,綜合每月利息 %,每月還款利息 %,一次性扣取頭息 %,如因客戶原因(如徵信問題等)和銀行政策要求需要增加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應在簽訂貸款協議當日向乙方預付辦理費用元,作為保證金,在貸款期滿後予以退還,如果甲方自身原因無法成功完成貸款,此筆費用作為乙方前期運作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保密

  1,甲乙雙方保證在對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商業秘密的全部和部份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否則需要承擔對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以及間接損失。

  第五條: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轄法院

  1,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透過告知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成功協助甲方促成貸款事宜,合同自動解除並失效。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合同自動解除並失效。

  3)國家政策法規等原因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違法,合同自動解除並失效。

  4)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並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反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協議書 篇3

  招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聯絡人及通訊方式:

  乙方全稱:

  銀行帳號:

  聯絡人及通訊方式:

  甲方因企業發展需要,招聘企業人才,委託乙方提供相關人才資訊。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書》,包括本協議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的其它相關檔案,以及各方對其進行的有效變更。

  候選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協議中《職位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搜尋尋訪,推薦給甲方的擬錄用人選。

  受聘人員:經甲方面試認可,並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並上崗的候選人。

  保證期:為中低端人選(經理級別以及經理級別以下)提供4個月保證期,從受聘人員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4個月(含節、假日);為高階人選(總監級別以及總監級別以上,包括總經理,集團總裁、副總裁,並且職位稅前年薪50W以上職位)提供6個月保證期,從受聘人選到甲方報到之日起6個月(含節、假日)。

  第一年支付給受聘人員稅前薪酬總額:是指甲方與受聘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第一年應支付給受聘人員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業務提成、獎金、各項津貼和補貼、甲方為受聘人員代付的離職違約金、風險補償金、安家費或其他名義支付給受聘人員的報酬和費用的總和。

  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並將對本協議一方或各方對本協議的履行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事件和情況。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意外事故。

  第二條 甲方招聘崗位及委託期限

  1、甲方招聘職位人才一人,參考年薪稅前,該職位的要求與薪資福利等見附件《職位說明書》。

  2、本合約經雙方代表正式簽署後方可生效,合約自簽署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雙方如均有意願可續簽。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本單位有關情況和招聘職位的相關詳細資訊,填寫《企業概況》,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相關事宜。

  2、填寫《職位說明書》,向乙方詳細說明所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任職資格、崗位許可權、合同期限、工作地點、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等,承諾該崗位候選人的勞動報酬範圍、福利待遇、支付方式與時間以及社會保險。確定未將任何人選排除在搜尋範圍之外,如對候選人搜尋範圍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職位說明書》中予以明確。《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務期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崗位人才資訊。如甲方同時委託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崗位人才資訊服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甲方所付款項不予退還。

  4、認真稽核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在收到候選人資訊之日起的七日內確定是否進行面試,並通知乙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私自與候選人接觸或對候選人展開調查。否則乙方有權放棄所有已承諾的義務。

  5、與乙方確定面試人選及面試時間後,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面試、考核、溝通,若甲方還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試,甲方需承擔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費和住宿費,乙方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面試結束後,對有意向的候選人,經乙方同意,可以單獨與之保持聯絡與溝通,並在事後及時向乙方通報溝通情況。

  7、甲方應在面試後七日內確定是否錄用候選人,並將面試意見和麵試結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長決定時間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遲應在面試後的十五日內做出相關決定。

  8、確定聘用人選後,按國家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影印件存乙方一份用於備案。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私下籤訂勞動合同,否則乙方有權放棄所有已承諾的義務。

  9、甲方不得利用候選人獲取候選人原工作單位的保密資訊或讓候選人違反其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保密協議上規定的保密義務;因甲方利用候選人獲取原單位保密資訊而引起的任何後果由甲方獨自承擔,與乙方無關。

  10、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薦候選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薦三位候選人均不符合《職位說明書》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終止通知應以書面方式送達給乙方。

  11、保證期內,及時與乙方溝通受聘人員的有關情況。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考察甲方實際的經營狀況,如發現與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所付款項不予退還。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之日起,乙方展開搜尋工作,對候選人進行甄選,對候選人進行家庭與社會背景調查,教育及工作經歷調查,技能素質調查。並且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擬舉薦的候選人的評估報告(每一崗位的候選人評估報告最多不超過三份)。根據甲方反饋意見,乙方負責安排候選人與甲方面談具體事宜,同時全程提供協助及引導性服務。

  3、乙方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儘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的詳盡資料,以備甲方參考。乙方保證候選人評估報告所提供的資訊真實無誤。

  4、若乙方舉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對乙方舉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的,在服務期內乙方繼續舉薦新的候選人給甲方。

  5、若乙方舉薦的受聘人員在甲方保證期內自行離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後備人選。

  6、參與甲方對候選人組織的面試活動。在甲方和候選人之間就薪資福利等問題進行斡旋,配合甲方與候選人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內容。

  7、乙方依法開展資訊諮詢服務工作,不向除候選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資訊。

  8、應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選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異地對候選人進行面試,乙方應予以安排。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條件若與《職位說明書》中的任職資格有差異,但甲方同意面試並予以錄用,視為雙方對《職位說明書》的修改。

  第五條 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給受聘人員稅前薪酬總額的25% 的標準支付服務費給乙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三日內,甲方為合作的第一個職位根據參考年薪支付總服務費的20%為預付款,預付款額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預付款在第一個職位人選上崗時可衝抵服務費,第一個職位成功合作後,其他職位將不再收取預付款;

  (2)對於第一次合作職位人選成功上崗,服務費分為三次支付,包括簽訂合同時候支付的大約總服務費20%的預付款,正式聘用候選人到崗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50%服務費(指根據候選人實際年薪×25%×70%-預付款),其餘30%在保證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期根據職位情況不同而定,如人選在保證期內離職,已收的20%預付款以及上崗後收取的50%服務費,總計70%的服務費款項將不予退款,同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會為已經離職的職位向甲方繼續推薦人選,待新上崗的人選透過保證期,再收取餘下30%的服務費,如甲方在人選保證期內離職後因為公司組織架構調整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尋訪,已收的70%服務費將不予退還;對於第一次成功合作後,服務費分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選到崗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70%服務費,其餘30%在保證其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期根據職位情況不同而定,如人選在保證期內離職,人選上崗後所支付的.70%的服務費不予退款,同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會為已經離職的職位向甲方繼續推薦人選,待新上崗的人選透過保證期,再收取餘下30%的服務費,如甲方在人選保證期內離職後因為公司組織架構調整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尋訪,已收的70%服務費將不予退還;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預付款和服務費須匯入乙方帳號:22020122000008866,

  開戶銀行:寧波銀行月湖支行

  。因預付款和服務費未匯入乙方指定帳戶視為甲方未按時付款,由此發生的損失和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預付款退款條件及服務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簽訂後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向甲方推薦候選人,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尋訪,乙方將在接到甲方的《終止委託通知書》後五個工作日內,100%退還已向甲方收取的該職位預付款。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薦的人選,由於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崗的,乙方應繼續推薦;如甲方提出終止尋訪,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回該職位已收預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本合約簽訂後,如果因為甲方自身公司架構調整、業務變化等任何原因而導致原委託職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終止尋訪,則預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已完成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工作,甲方應當付清全部服務費:

  (1)對於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的相關資料,甲方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若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轉介給其它第三方並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2)出現本協議第七條第4款規定之情況,甲方應於聘用前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務費;逾期按違約處理。如甲方拒絕提供或隱瞞支付給該候選人第一年稅前薪酬總額,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人民幣二十萬元作為服務費和違約損失。

  (3)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面試後因某種原因不能長期或專職聘用該候選人,而委託該候選人擔任兼職或其它短期服務,同樣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4)服務期內,甲方又委託本協議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協議約定的職位的,視為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工作。

  (5)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鼓動、引誘、勸說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繞開乙方私下籤訂勞動合同或變更勞動合同的薪酬標準的,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6、應甲方邀請,候選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異地對候選人進行面試,候選人往返交通、餐飲、食宿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考察和麵試時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條 保證期

  1、對於甲方聘用的人選,乙方提供有條件保證期。在保證期內,如發生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為甲方免費推薦第二位候選人,保證期重新計算。此項服務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甲方已根據本協議條款付清70%服務費;

  (2)聘用的終止非因甲方未遵守與受聘人員之間的聘用合同條件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受聘人員辭職的;

  (3)甲方在受聘人員解除、終止聘用起三日內已書面通知乙方,並要求提供協議規定之服務。

  2、保證期內,乙方責任如下:

  (1)甲方認為該受聘人員的工作無法適應《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崗位要求,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的,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繼續向甲方提供其他候選人。

  (2)若乙方推薦的人選在保證期內不合格或自行離職,甲方須在該人選離職當日以書面並蓋章之方式通知給乙方,若甲方未在該人選保證期內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視該人選已經透過試用保證期。

  3、保證期內,甲方認為受聘人員不適合《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受聘任崗位工作但又不予辭退的,乙方不再為其免費推薦其他候選人,保證期滿視為受聘人員合適。

  4、甲方認為受聘人員不適合《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受聘崗位工作的,經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將候選人調換其他崗位的,乙方不再為其免費推薦其他候選人,兩個月期滿視為合適。

  5、保證期屆滿後,甲方與受聘人員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聘用合同,乙方均不再無償向甲方就該崗位提供其他候選人。

  第七條 保護性條款

  1、乙方承諾:

  (1)如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正式錄用,在候選人受聘於甲方期間,不主動到甲方單位獵取任何在職人員。(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終止的除外)

  (2)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乙方不再推薦給其他第三方,但面試後十五日內甲方未有聘用決定的除外。

  (3)甲方如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乙方保證在候選人前往甲方報到之時,候選人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已解除。

  2、受聘人員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進行的一切活動及所產生的後果,均由其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3、因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受聘人員之間就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所產生的爭議,乙方保持中立態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無論本協議是否解除、終止或履行完畢,甲方在三年內(從乙方提供候選人個人材料之日起計)錄用乙方曾推薦過的候選人的(包括任何職務),視為乙方推薦成功,甲方應於被錄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並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八條 保密

  1、為保護候選人的職業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可隱去真實姓名、最後工作單位、聯絡方式及其它敏感內容。在與候選人達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類資訊。

  2、為避免給乙方的搜尋工作造成障礙及影響其它業務,甲方應對乙方公司名稱和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

  3、未經雙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和本協議的內容洩露給第三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就本協議和本協議的履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到中國境內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其他

  1、《職位說明書》和《企業概況》是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對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補充如下: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4、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5、簽約地點: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甲方簽約代表: 乙方簽約代表:

委託協議書 篇4

  甲方:新市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新市鎮農業水利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為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發展形勢,促進我鎮水利發展,更好地服務“三農”,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標,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對委託乙方所從事的農業水利服務事項進行政府購買,有關協議如下:

  一、甲方對委託乙方所從事的xx年購買金額73xx年至少 2次(緊急防汛時對重點險段堅持24小時排查)。

  1、排查結果及時上報鎮政府,險情隱患拿出具體的處理方案。

  2、修訂完善防汛預案,及時掌握和上報本地區域發生的水、雨、工、險、災情,汛期堅持24小時防汛值班不間斷,確保上下聯絡暢通無阻。

  3、協調本區域農業灌溉用水,為當地提供抗旱服務、掌握本區域水庫、堰塘蓄水總量,每半月上報鎮政府一次。

  4、負責水利工程設施管理,對庫、閘、涵、堤、渠等工程設施進行經常性地檢查與維護,防止工程設施損壞,保證正常執行,啟閉自如。每年堅持水利工程設施白蟻防治4次,做到春防、夏殺、秋查、冬挖。

  5、負責本區域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勘測、設計、施工與管理,協助政府搞好水庫加固,渠道清淤、泵站、機井、小水電更新改造、節水灌溉、人畜飲水、五小工程建設、田園化建設、水土保持等工作的技術服務工作,確保水利設施建設規劃科學,佈局合理、設計規範、建設專案標準、形象、質量達到市水利部門要求。

  6、負責本區域水資源保護與管理,防止水汙染,管理節約用水工作,以保證農村飲水安全。

  7、負責提供本區域必需的水利技術指導和服務,搞好水利新技術推廣工作,每年至少開展技術培訓一次。

  8、協調處理本區域內水事糾紛,維護好水事秩序,確保水利工程安全。

  9、承辦甲方交給農業水利服務中心職責內的其他應急事項。

  三、資金撥付和考核辦法

  甲方先按全年購買金額的60%撥付給乙方服務資金,另40%作為乙方的風險抵押金由甲方暫扣,並由甲方視考核乙方全年服務事項完成情況給予撥付或扣減。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xx年元月 日執行xx年 2月3 日終結。

  甲方:新市鎮人民政府(章):

  代表人(簽字):陳亮平

  乙方:新市鎮農業水利服務中心(章):

  代表人(簽字)

委託協議書 篇5

  甲方(稅 務 機 關 ):

  乙方(納 稅 人 ):

  丙方( 銀 行 ):

  丁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為進一步加快稅收徵管資訊化建設,簡化辦稅程式,降低納稅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省國稅局有關規定精神,甲方決定在查賬徵收的納稅人中提倡推行納稅人委託銀行繳稅方式。乙方同意委託丙方扣繳稅款。為明確各方在稅款繳庫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規定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經稅務機關批准採取郵寄、資料電文,代理申報等方式辦理納稅申報,並做到早報規範正確,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若因網上申報、代理申報等不成功或輸入資料錯誤而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丁方為乙方提供賬戶賬號,丁方賬戶名 ,賬號為乙方自願委託丙方從該賬戶中為乙方扣繳甲方提供的應納稅款數額。

  三、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乙方應納稅款數額,按照法律規定的納稅期限從乙方提供的賬戶上扣繳稅款,並負責為乙方提供完稅憑證。

  四、甲方負責提供丙方扣繳稅款時使用的完稅憑證。丙方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稅收票證管理辦法》領銷、填寫和保管稅收完稅憑證,如有丟失和損毀按期規定預以處罰。乙方在丙方扣繳稅款當年內,憑其稅務登記證副本,可以到丙方任一結算網點索取完稅憑證。

  五、丁方應於乙方每期納稅申報之前,在上述賬戶中存足不小於當期應納稅款的存款。在納稅期限到期後乙方存款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期應納稅款的,甲方將按稅收法

  律規定對乙方予以處罰。因甲方未傳遞資料造成稅款未及時入庫的,其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丙方未能及時扣繳而造成稅款未及時入庫的,其相關責任由丙方承擔。

  六、丙方對乙方應納稅款應納稅款因其存餘額不足未扣繳成功的,由甲方負責追繳乙方欠繳的稅款。

  七、丙方應對乙方的納稅資訊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乙方的納稅資訊。丙方違反規定洩露乙方納稅資訊,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責任。

  八、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業務需求,實時提供納稅人開戶、扣繳稅款等資訊。因丙方未及時傳遞資訊或傳遞錯誤而造成的損失,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有權根據與丙方合作情況以及國家稅收法律、政策的變化重新修改、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甲方應在修改或終止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扣繳乙方存款。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為了適應稅收徵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徵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選擇:申領銀行卡;開立繳稅專戶;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帳戶,作為繳稅指定帳戶,並保證在納稅期限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 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帳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 丙方指定帳戶為銀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網點存入應繳稅款,使用對公帳戶的應在開戶銀行存入稅款。

  第四條 丙方的納稅帳戶可納稅餘額以納稅資金的到帳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徵管法》規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帳戶存款足夠繳稅,由於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准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責解釋責任。

  第六條 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帳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帳號的歷史明細。

  第七條 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協議書 篇7

  甲方(專業公司):

  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電話:

  乙方(物業公司):

  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住宅小區的 收費業務委託乙方行使的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將其在 住宅小區的 收費業務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代甲方向住宅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 費。

  第二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方式

  乙方將於每月 日之前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標準完成費用的代收工作,並於代收工作完成 天內將代收費用繳付甲方。

  第三條 委託事項完成標準

  乙方代收費用實際完成標準不應低於應代收標準的%。

  第四條 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費用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第五條 委託費用

  標準: 數額: 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方式: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6.1 權利

  6.1.1 擁有對乙方代收行為監督指導的權利;

  6.1.2

  6.2 義務

  6.2.1 為乙方完成代收代繳工作提供保障的義務;

  6.2.2 向乙方支付委託費用的義務;

  6.2.3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7.1 權利

  7.1.1 擁有依法取得報酬的權利;

  7.1.2 擁有要求甲方協助完成代收業務的權利;

  7.1.3

  7.2 義務

  7.2.1 正確完成代收代繳費用工作的義務;

  7.2.2 定期對代收代繳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業務培訓的義務;

  7.2.3

  第八條 其他

  8.1 代收代繳費用的價格由甲方負責制定。

  8.2 乙方只負責代收代繳工作,對甲方同住宅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因使用甲方的商品等產生的問題不承擔責任。

  8.3 如住宅小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拒絕繳費,乙方應將未繳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名單送交甲方,並由甲方負責解決。對於已經通知甲方的未繳費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費用,乙方不再負責對所欠費用的收繳。

  8.4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9.1 出現下列情況,合同可以變更:

  9.1.1 甲乙雙方協議;

  9.1.2 由於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9.1.3

  9.2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合同可解除:

  9.2.1 雙方協議解除;

  9.2.2 甲方喪失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資格;

  9.2.3 一方嚴重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9.2.4 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9.2.5 合同約定的履行期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10.2 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規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0.3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報酬,拒不支付報酬的,每拖延一日按應付報酬的%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拖延支付報酬一個月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 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委託協議書 篇8

  甲方:乙方 :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及持有該公司股權事宜達成本協議。

  現約定如下:

  1.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自身名義為甲方處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託處理以下事項:

  (a) 以甲方所提供資金人民幣[ ]萬元作為出資與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共同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 ),該項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90%。

  (b) 依本協議之規定,持有上述對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並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東權利(以下稱“股權” ),包括但不限於對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權,對董事、監事等高階管理人員的選任罷免權,對公司重大事務的表決權,對股利、股權轉讓收入、清算收入等股東收入的收益權等。

  1.2雙方確認,於本協議訂立日前,甲方已向為設立公司而開設的臨時賬戶中劃入資金人民幣[ ]萬元作為對公司的出資,該項出資已經驗資機構確認,並記明為乙方對公司的出資。

  1.3雙方確認,在制定公司章程前,雙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股東披露,且公司其他股東已明確知曉甲方為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乙方僅為公司的名義出資人。

  2.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甲方向為設立公司而開設的臨時賬戶中劃入出資金額之日起,至本協議終止之日止。

  3.公司事務報告與公司管理

  3.1乙方應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行使股東對公司,股東對公司董事、監事的監督權,及時向甲方報告對公司經營有影響的各項事件。

  3.2甲方作為公司之實際出資人,應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做出以下各項決定:

  (a) 公司股東會召集;

  (b) 公司章程修改;

  (c) 公司的註冊資本增減、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

  (d) 公司執行董事、董事、監事的選任或罷免;

  (e)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 轉讓以乙方名義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權;

  (g) 對其他股東進行股權轉讓的同意與否,及是否行使優先權;

  (h) 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或需股東決定事項。

  3.3對甲方做出的上述決定,乙方應以股東名義向公司,其他股東,公司的董事、監事,企業登記部門,及有關的第三方主張,以期實現甲方之決定。

  4.股權收入的轉移

  4.1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棄任何可以或可能從委託持有股權上獲得的股權收入,包括但不限於股利、股權轉讓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與委託持有股權有關的股權收入後[ ]日內,在扣減相應稅費後,應將其餘額交付給甲方。

  5.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委託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6. 責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決定不適當、錯誤、或違法,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7.協議終止

  7.1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此種情形下,乙方應當按甲方指示透過合法途徑向甲方移轉委託持有的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然終止。協議終止後,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甲方指示透過合法途徑向甲方移轉委託持有的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權利能力滅失的,本協議自然終止。協議終止後,乙方應按甲方之權利繼受人的指示,透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權利之繼受人移轉委託持有的股權或甲方之權利繼受人認可的股權收入。

  8.其他規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雙方均放棄追究對方過錯的責任,且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方式向甲方返還委託持有的股權。

  8.2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對訂立日前雙方與委託事項有關的事務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茲證明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見證人的見證下訂立本協議。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司章):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委託協議書 篇9

  甲方:康X,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略。

  乙方:陳XX,男,漢族,________年1____月____

日出生,住址略。 上列甲乙雙方於200________年建立買賣液壓濾芯、歷帶螞栓等配件的合同關係。經友好、平等協商,現就有關債權債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過核算,甲方於200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下欠乙方配件費17224元;從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乙方向甲方共計供貨17次,累計下欠貨款18222.40元。兩項合計下欠金額:35446.40元。其中,債權人是乙方,債務人是甲方,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新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甲方自即日起承諾還款。還款期限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

  三、本協議一式叄份,一人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