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5篇)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工作責任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

  1、校長同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簽訂責任書。民辦學校按屬地管理原則與當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門簽訂責任書。

  2、學校要全員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標總體是:人身傷亡事故零起,無火災等重大事故發生。要將此安全目標層層分解,人人擔責。

  (1)副校長與校長簽訂責任書,學校黨政工團組織負責分別與校長簽訂責任書。

  (2)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分別與分管校長簽訂責任書。

  (3)各年級組長分別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簽訂責任書。

  (4)各班班主任分別與各年級組長簽訂責任書。

  (5)學校其他相關人員分別與學校主管安全領導簽訂責任書。

  3、責任書內容主要有:

  (1)要聯絡崗位職責;

  (2)要突出安全目標;

  (3)要強調管轄範圍內安全檢查、隱患及時整改,防範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4)要掛鉤安全獎懲制度。

  4、責任書籤訂一式兩份,實行一年一簽訂。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根據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室、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室、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安全職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長安全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事務,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

  2、根據上級要求,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3、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處室、各崗位,每年層層簽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並負責檢查、督促各處室、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情況,表揚先進批評後進,全校上下齊努力,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幹部和各處室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處室、各崗位的安全防範工作,檢查並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5、組織落實學生教職工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強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等教育,使學生掌握自我保護技能,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學年開展1-2項針對火災、地震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預防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長聘任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

  三、安全專職幹部的安全職責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向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並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報表、材料、資訊等。

  3、堅持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詢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處室、崗位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並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彙報,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證學校的安全。

  4、學校內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並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調查取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長、校長報告,並組織教工進行救火,疏散師生和學校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要組織師生 積極救治,傷情嚴重的要迅速送往省醫院,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5、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並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負責全校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年檢,保證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與上級有關部門協調,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關係。

  四、各室主任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負責本處室所屬的各部門、各處室的安全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總務處:負責教學樓、檔案室的安全;並負責所屬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等。負責實驗室、圖書室、音美教室及庫房、教師辦公室的安全,並負責教師及所屬職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廣播室、體育器材室、體育裝置和各教學樓教室的安全。並負責學生、年級組長、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訓,食堂、門衛室、並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等。

  2、定期各崗位安全負責人會議,傳達上級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檔案,研究本處室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方法和隱患整改意見。

  3、經常檢查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意見。

  4、學校應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並根據教學要求採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5、在學生上下樓梯比較集中的課間操和晚自習放學時,應合理安排學生的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並安排教師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6、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勞動,一定是學生力所能及的清掃校園、搬動物品的勞動,不應組織學生參加搶險、救火等有危險性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商業性的活動。

  7、應當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五章的要求,對學生進行實驗室安全防護,用水用電、防火、防盜、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每年組織1-2次緊急疏散演練。

  五、年級組長、班主任安全職責

  1、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和教學樓的安全,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據學校的安排和要求,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讓學生了解學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使學生掌握一定自救、自護技能,提高意識。重大節日前和放假對學生安全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教育學生按順序上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4、班主任要經常對教室的門窗、電器、電源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報告,並抓緊時間解決。

  5、如遇突發事件如晚間停電、失火、地震等,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年級、班級及時觀察險情,並組織學生嚴格按照學校應急預案,進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時遇學生之間發生矛盾,要及時瞭解情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導,避免矛盾進一步惡化;對於缺勤的學生要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絡,瞭解原因。以上兩種情況都要及時向學校彙報,說明情況。

  7、班主任對家長或監護人告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不宜在學校學習的學生,應當建議學生休學,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8、一旦發現學生受到傷害或者患有嚴重疾病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採取措施,積極予以救護,並通知學校教育處和家長,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六、體育組負責人安全職責

  1、時常檢查器材室、乒乓球室門窗及場地、體育器材的安全隱患(如;單槓、雙槓、籃球架、乒乓球檯等),及時維護場地器材,排除安全隱患。每學年的開始和中期全面檢查、維護一次。

  2、每個學年的開始及時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態,作到心中有數,安排好不能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的學生。在進行正常教學時,根據教學內容,作好保護與幫助,一但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馬上送到醫院進行急救,並及時通知學校有關領導及家長。

  3、及時傳達、落實學校有關處室關於安全工作的有關通知、要求。

  4、經常性組織體育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防患於未然。

  5、放學前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器開關是否關閉。

  七、實驗室負責人安全職責

  1、負責實驗室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並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使每個人都有安全意識。

  2、在本組內貫徹落實其他各處室佈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3、有培訓組內人員安全知識的職責,如:滅火器、沙箱等消防設施的使用等。

  4、隨時查詢和排除本部門的安全隱患,如不能排除應及時上報。

  5、若遇到上實驗課時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有及時疏散學生的責任,每層均有人負責東西樓梯口的疏散,防止疏散過程中再出現意外情況。

  6、學生上實驗課時,有教育學生進行安全操作的責任;督促組內人員學會應對實驗課上的一些突發情況:如觸電、化學灼傷、燙傷等。

  7、對化學危險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監管的責任,如儲存條件、雙人雙鎖的管理等。

  8、督促組內人員下班前關好門窗、停水、斷電。

  9、兼有配合校內其他部門的滅火責任。

  八、圖書室負責人安全職責

  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把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樹立國家財產重於一切的思想,保證圖書室不發生事故。具體職責如下:

  1、全面負責圖書室各部位的安全:書庫、學生閱覽室。

  2、認真落實學校對圖書館的各項安全規定的要求,時刻注意防火、防盜,圖書館內嚴禁吸菸;

  3、經常自查圖書室所轄各部位的安全隱患,並及時消除;

  4、如遇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負責疏散學生,自己能處理的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疏散學生的同時向上級報告;

  5、上班堅守崗位,下班注意鎖門、關窗,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九、食堂管理員安全職責

  1、在學校領導下,負責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負責傳達學校及上級檔案指示精神。

  3、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食堂衛生的監督檢查。

  4、監督食堂工作人員定期體檢,並要辦理健康證。

  5、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規定,規範操作者行為,嚴格執行飲食衛生,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

  6、負責監督食堂原材料供貨渠道,肉類、蛋類及副食調料要有檢驗證明或食品合格證明。

  7、負責監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盜工作。

  8、負責監督留樣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嚴格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各項賬目要做到日清月結。

  十、會計室財務負責人安全職責

  1、在總務處的'領導下,負責全校的財務安全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紀律、會計制度,完成上級部署及學校的財務工作。

  2、按照上級規定的各項制度,開支標準、認真稽核財務收支的原始憑證,正確填制會計憑證。

  3、每天下班前負責監督檢查財務室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斷開。

  4、負責有價票據的存放,做好庫存現金的防盜工作,嚴格遵守國家財經紀律,收費期間對所收款項,及時存入銀行,定期與銀行做好賬目核對,確保資金安全。

  5、按照《會計檔案》的規定,做好憑證、帳簿及銀行印鑑的管理。做好帳本的防火、防盜工作。每月底定期對微機中的資料及原始資料進行備份,以防會計資訊丟失。

  十一、門衛負責人安全職責

  學校門口是學校的視窗,人流量大,進出校門的人員複雜,為了保證校園的安全,作為一名門衛負責人,要做到以下幾點:

  1、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學習我校的各項安全規定,自己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則,不怕苦、不怕累,並和其他門衛人員溝通,經常檢查和要求他們做到切實履行門衛安全職責,要認真檢查來客所帶的各種物品,防止各種安全隱患帶入學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在對外來車輛、客人要嚴格控制,做到來客登記或打電話聯絡,對校門口出現的隱患,應當及時向領導彙報,如遇不法分子應及時撥打110報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團結配合工作,對來客要禮貌,不講粗話、髒話,熱情服務。

  2、要及時組織門衛人員認真學習、落實領導提出的安全要求精神。

  3、在不斷提高自身學習工作技巧的同時,也經常對其他門衛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學習,以提高門衛工作的效率和素質,更好的為教學第一線服務。

  4、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時,對我們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視,要經常提醒門衛人員安全第一,特別是值夜班的人提高防範意識,安全用電、安全應用裝置,做到防火、防止發生人員傷亡。要經常告誡大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更好的完成本職工作。

  十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為了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個人財產的安全,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一旦發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進行責任追究。

  一、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於學校責任造成師生死亡、火災損失的,要依次追究責任人,崗位責任人,安全責任人,主管副校長,校長的責任,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學校發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關責任人,崗位責任人,各室主任,安全責任人和主管副校長的責任,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扣發校長基金,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等。

  三、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傷害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責成其向受害學生進行賠償,並根據情節和學生受傷害程度給與必要的行政處分,扣罰校長基金,直至取消其教師資格或工作人員資格。觸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發現學生受到傷害或因患嚴重疾病學要救治時,不積極組織救治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學校紀律處分。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3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根據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室、各部門、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一、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園長安全職責

  1、構建幼兒園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2、健全幼兒園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機制,維護幼兒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二、安全專職幹部的安全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每週向中層以上幹部辦公會彙報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並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上報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報表、材料、資訊等。

  3、堅持每天對幼兒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詢幼兒園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處室、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並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彙報,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證幼兒園的安全。

  4、幼兒園內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並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調查取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向園長報告,並組織教工進行救火,疏散師生和幼兒園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要組織師生 積極救治,傷情嚴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5、會同幼兒園辦公室做好幼兒園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並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負責幼兒園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年檢,保證幼兒園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與上級有關部門協調,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關係。

  三、班主任安全職責

  1、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教育學生按順序上下樓,以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3、班主任要經常對教室的門窗、電器、電源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抓緊時間解決。

  四、生活教師安全職責

  1、管理教師要愛崗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按時上下班,認真交接班。有問題儘量在本班中解決,實在沒處理完的,換班時要及時向下一個班的老師交待,並提出解決的辦法。

  2、加強安全防範意識,發現險情及時排查,要防患於未然,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對宿舍中的各個門、窗、床及各種公共設施情況要經常檢查,避免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3、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好務。學生有病或生活、學習上有其它困難,值班老師要熱情給予幫助,並盡力為其解決問題提供方便。

  五、食堂監管員安全職責

  1、在總務領導下,負責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食堂衛生的監督檢查。

  3、監督食堂工作人員定期體檢,並要辦理健康證。

  4、負責監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盜工作。

  5、負責監督留樣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嚴格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各項賬目要做到日清月結。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4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範措施,有效地防範安全衛生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於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並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和晉升3%資格、視其情節輕重扣減期末綜合考核獎金,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資格。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建立安全網路,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安全副校長→政教處→門衛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裡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門衛安全衛生由門衛負責,門衛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複、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佈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實施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課堂、課間活動及社會實踐等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工作。若因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後勤保障及飲食衛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和食堂、餐廳等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後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範工作,儘量減少損失;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食堂衛生和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食堂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食堂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發現學校後勤保障及飲食衛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絡,並向分管領導彙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後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六)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並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七)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生學習、生活、課間活動、課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採取多種措施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和檢查,定期開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資訊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要按時放學,不得提前或延遲放學時間,以確保學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防溺水,防雷擊、防火等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不擁擠,如有集會,班主任應站在樓梯口,組織學生上下縷梯,防止樓道口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比賽,勞動時,必須特別加強安全教育,同時要全程參與,不得擅離現場,學生在班級活動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八)任課教師:是任課時段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課堂教學應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經常性地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對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沒有及時發現缺課、逃課學生;或發現而沒有及時報告班主任;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擅離崗位、私自調課、遲到、提前下課、滯留學生,或上課期間管理不善的;組織或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教師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教師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崗位人員:

  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坐班,嚴格出入門登記制度,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教學時間,學生無班主任批條,不得出校門;上學和放學期間,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內;禁止在校內零賣和曬物;禁止滯留校外人員或學生在門衛室。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水電工:定期檢查校內用電用水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用水。對於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值周幹部:嚴格履行《值班工作條例》,到崗及時,責任落實,督促到位。如因失職、瀆職出現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實驗管理員:對有毒化學藥品要加強管理,防止有毒藥品被盜,造成中毒事故發生;教育並監控學生實驗操作過程。

  學生家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於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四、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全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

  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於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當事人本年度的評優、評先資格,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六、追究責任規定和要求

  1、上課時間出現學生打架鬥毆等安全事故,由當時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一次扣當事人工資10元。

  2、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有學生或其家長投訴經查屬實,一次扣當事人工資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全權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3、課餘時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師、值日行政領導的責任,比例按3:4:3責任界線劃分。

  4、學生放學,班主任或當班教師要護送學生出教學樓。值班幹部要負責學生安全出校門,如果出現安全問題,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5、學生從校門逃出校外,追究門衛人員責任,班主任負連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較壞影響,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6、在重大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教育教學活動負責處室和班主任負全權責任。不服從工作安排,造成崗位空缺,導致安全事故按曠工計算,並追究賠償損失。

  7、學校幹部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中,翫忽職守造成的責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資外,實施工作解聘。

  8、在上級安全衛生檢查活動中,因責任人工作不到位或失職,學校受到批評,扣除當事人1分、負責處室主任1分,分管校級領導2分。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全體領導和老師都要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重視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努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學校發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長應負領導責任之外,要根據事故的情節,發生的原因等,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對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線相關人員比例賠付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依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和學校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建立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泥小安全文明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1、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校園安全文明工作。

  應該做到:工作思路清晰,各部門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定期召開安全文明校園領導小組會議,商討佈置相關工作。一旦發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確應擔相關管理責任的,由上級主管部分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處分;校內作適當的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2、學校到校長為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校的校園安全文明工作。

  應該做到:工作重視,管理規範,督促各部分負責人做好相關工作,定期檢查反饋、整改,並時常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校園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性。一旦發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3、學校德育處負責同志,具體負責學生的行為規範教育,行偏生幫差工作,校內傷害事故預防,安全文明教育宣傳,常見病和其它傳染病的防治工作等。

  應該做到:思路清晰,責任明確,定期檢查、反饋、整改。一旦發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4、學校總務處負責同志,具體負責學生的食品,飲水衛生,學校體育設施和其它硬體的安全,學校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校辦廠的安全等相關工作。

  應該做到:工作重視,思路清晰,責任明確,定期進行檢查,反饋和整改。一旦發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的,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5、學校相關崗位如門衛、食堂負責人、設施維護人員、實驗室管理員、各年級組長、教務處負責青保的同志等,應該嚴格遵照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相應的安全文明工作。

  經常檢查管轄區內的設施,操作流程,學生身體情況等,及時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上報一切事故隱患。一旦發生事故,確應擔負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輕重作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泥城鎮中心小學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6

  一、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校園消防安全、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於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到崗,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五、校總務處要負責檢查全校的公物設施、定期排查水、電、暖、氣中的安全隱患,並及時處理,負責學校食堂、學生影響加餐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做好相關的安全記錄,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範工作,儘量減少損失,對於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付責任。對於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六、政教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於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七、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資訊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八、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於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

  十一、對於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進職、不進職、職稱緩聘、不聘、報上級批准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翫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考核一票否決。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7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鎮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監管網路體系,明確任務,責任到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全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鎮人民政府鎮長是全鎮安生產工作的行政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本和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包片領導為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下鄉幹部是鎮政府派駐所包村的安全監管員,各村支書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二、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領導組實地排查檢查與片長、下鄉幹部、村幹部分級負責抓的辦法。鎮安全生產領導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各包片領導負責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下鄉幹部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主任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下鄉幹部、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

  三、分管領導和包片領導每週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並將活動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下鄉幹部每日進點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並將活動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如發現私挖濫採、非法建築等非法生產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難,立即報鎮主要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證照不全的責令停產辦證;證照齊全但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停產整頓,並將情況及時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24小時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在本村範圍內的一切企業的新建、生產、工程建築等都必須報告鎮黨委、政府、下鄉幹部、包片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後,將排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出被檢查單位,以便被檢查單位及時整改。

  五、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及時收集各類安全生產資訊,對於無證非法和違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不得虛報、瞞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依法行使權利,不得以權謀私,以不正當理由干擾合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正常執行,違者嚴肅查處。

  七、實行向企業派駐安全監管員制度。各村下鄉幹部兼任所在村企業的安全監管員,職責是發現、報告、排除安全隱患。

  八、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今後凡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後果,視情節和責任大小對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下鄉幹部、包片領導等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九、實行事前問責制。各村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和上報並採取措施的,一經查出嚴格採取組織措施。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8

  學校安全工作是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係到千家萬戶和整個社會穩定大局。學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鐘常鳴、預防為主。為了進一步提高安全責任意識,加強管理、明確責任,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責任到人。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制。校長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與各處室負責人,各處室負責人與具體工作的負責人、輔導員、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員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責任,增強安全意識,加大安全工作落實力度。

  二、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全院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領導安全工作小組開展工作,檢查落實各部門安全工作情況。

  三、學校副校長為分管工作的主管責任人,管理好有關處室及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對所負責的工作負領導責任。

  四、各處室負責人為所管部門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採取各種措施管理好本部門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紮實、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門主任責任。

  五、各年級班主任為本班的學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年級的安全工作,利用主題班會、班級活動等積極進行安全教育,認真組織好各項活動。做好上傳下達、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失誤,造成本班安全事故,直接追究責任。

  六、課任教師為所教本節課的主管責任人,課堂教學教師不得脫崗,發現本節課有異常情況及時向輔導員報告或向有關領導彙報。本節課發生問題由上課教師負責。

  七、總務處要對學校的裝置、設施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彙報,並立即解決。及時處理有關部門和老師反映的設施、裝置安全問題,如因未能及時解決設施、裝置問題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總務處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對排查、監督不力不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而釀成安全事故的,漏報、瞞報、隱瞞事故隱患的,發現安全事故後而不積極採取防範措施、不積極整改的給予行政嚴肅處理;不積極整改安全事故隱患或導致嚴重安全事故發生,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九、如若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10分鐘以內上報主管領導,並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對由於工作失職、瀆職、不作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財產損失、敗壞學校形象的,本年度不得評優評先、晉級晉職,情節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

  十、各類安全事故視其情節和造成的影響及損失,經校務會研究後按照書面檢查、賠償損失、行政記過、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解聘等處理。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9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不斷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2、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嚴厲打擊盜竊、破壞公司設施行為,協助案件查處。

  3、做好消防及危險物品保管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消防設施安全管理。

  4、審定公司重點消防部位,實行分類管理,明確責任,做好控制工作。

  5、開展目標管理,組織檢查評比,實行安全獎懲。

  6、監督消防器材的購、供、管工作。保持消防器材齊全、良好有效。

  7、對易燃、易爆、有毒及危險品要嚴格監督、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制定重點消防部位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和效果評價。

  8、組織制訂消防工作責任制和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制度;編制年、季、月消防工作的措施計劃,並監督實施;對員工經常進行消防教育和消防訓練。

  9、做好公司內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在危險區、點懸掛醒目的消防警示標誌。

  10、負責明火作業報告的審批和日常消防檢查工作;對公司內的消防通道要經常進行檢查和管理。

  11、公司內主要交通道路、人行道嚴禁堆放物資,確保行人、車輛交通安全。

  12、對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消防“三同時”進行審查,確保建築工程專案的消防措施安全可靠。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0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於泰山”,本著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全面參與、人人負責,思想、管理、措施、防範“四到位”。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範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並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後果。

  三、各班主任、年級組長是各班和年級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政教處必須切實加強各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對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實驗員、後勤人員等的管理。如因由於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四、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於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五、學校後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裝置、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各類裝置、設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須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因未及時彙報危情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政教處必須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其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因教師未參加而出現的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班領導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班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午間巡視工作,發現學生危險活動及時制止。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班領導。

  七、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對由於食堂衛生等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學校將追究食堂管理員和炊事員的責任。

  八、加強校門口和周邊場所的巡視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對由於工作失職導致不法或不良人員進入學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將追究部門領導和值班門衛的責任。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1

  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學生交通、防火、防溺、防觸電、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良好和諧的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 人員分工:

  1、 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總責任人,其它分管行政直接對校長負責,經常檢查校園內的每一個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消滅安全工作的死角,杜絕安全事故滋生的土壤。透過自查自改,消除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要做好做足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財產的安全。

  2、 各部門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分工:

  ①教學樓、課室裝置設施:

  ②宿舍樓裝置設施:

  ③飯堂、小店裝置設施、食品安全:

  ④實驗室、運動場裝置設施:

  ⑤保安員的培訓上崗、安全意識:

  3、 責任追究制度:

  ①各分管人對分管專案一定要定期檢查,善於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長提出整改方案。

  ②加強責任感和安全工作的防範意識,分管領導主動積極制訂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③如分管工作出現安全事故,上級主管領導將採取責任追究制度,從下往上逐層分清責任,逐層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

  三、 落實上級安全的各項工作,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1、 校長與各部門的責任書。

  2、 校長與班主任、級主任的責任書。

  3、 內宿生與學校的安全責任書。

  4、 班主任與學生及家長的責任書。

  5、 暑假課外學習安全責任書

  6、 中考安全責任書。

  7、 給家長一封信(安全責任書)

  四、 加強安全檢查工作。

  每學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全面性安全工作大檢查,做好檢查登記表,安全活動自查自糾表,及時反饋資訊,對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五、 加強安全教育工作。

  每週一、週五晨會進行全校性安全教育,班會課組織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做好安全心理教育輔導。學校廣播、板報出好相關安全教育圖文。假期前做好安全教育宣傳。

  六、 完善法制副校長的法制輔導員制度,經常性開展對行為不良學生的幫教措施的落實。

  上課科任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課間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監督。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2

  為加強我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一、各學區校長、分校組長及其相關人員在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失誤,需要追究責任者,均適用於本制度。

  二、根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如出現安全事故,不報、漏報及報告不及時造成惡劣後果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三、各學校要認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學校領導給行政處分。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有安全隱患,而末及時採取措施的。

  3、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覆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末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末在可予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安排末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末成人參加的勞動、體育活動或其他活動。

  3、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4、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5、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末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末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對學生擅自離校等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教師發現或知道,末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導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六、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由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黨紀、政紀處理和行政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3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範學校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擔任;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學校火警、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使之與學校發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裝置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險情,按《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生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德育處負責組織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透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瞭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掌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學校保衛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節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並督促其整改。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4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根據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室、各部門、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安全職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長安全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事務,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

  2、根據上級要求,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3、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每年層層簽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並負責檢查、督促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情況,定期講評、表揚先進批評後進,全校上下齊努力,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幹部和各處室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防範工作,檢查並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5、組織落實學生教職工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強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等教育,使學生掌握自我保護技能,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學年開展1-2項針對火災、地震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預防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長聘任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

  三、安全專職幹部的安全職責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每週向中層以上幹部辦公會彙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並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報表、材料、資訊等。

  3、堅持每天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詢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處室、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並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彙報,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證學校的安全。

  4、學校內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並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調查取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長、校長報告,並組織教工進行救火,疏散師生和學校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要組織師生 積極救治,傷情嚴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5、會同學校辦公室做好學校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並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負責全校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年檢,保證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5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各機構負責人要建全所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種制度及實施方案,並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政教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經常性地向學生宣傳安全常識和法律常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每週要深入到班級、學生中瞭解安全情況。

  三、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外出,如需要進行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提前向負責人申請,經過學校批准後,則學校組織統一安排,外出活動必須保證學生安全,防止任何事故發生。

  四、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安全(包括本人的課堂教學及課間活動),保護好本班的公共財產和教學設施。課任教師負責本課堂學生的安全,班主任和課任教師直接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學生安全,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五、午間管理教師、晚跟班教師負責本轄區(班級)學生的安全,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六、行政值周負責當日學校的安全工作,值日教師負責轄區當日學生的安全工作,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七、總務處負責學校的財產安全及教師的安全,要經常檢查學校地面一切建築設施,教學設施情況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加強安全防範工作措施,確保學校財產萬無一失。

  八、管理人員直接負責所管理範圍內的各方面安全,如圖書管理員、電腦管理員、實驗電教管理員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常檢修器材、電線等設施,防止一切事故發生,保證正常教學。

  九、加強學校門衛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閒人自由出入,不得隨意離崗,保證晝夜值好班。

  十、學校安全要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生事故,班集體和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評模、評優,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因轄區發生事故,當年的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並與量化考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