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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於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2、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綜合管理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3、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麵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4、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5、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絡,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6、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7、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院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8、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資訊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9、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10、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站場及辦公樓、公寓樓以外的其它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保安人員應根據綜合管理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營業廳周圍、站場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每小時最少一次。

  2、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並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人員應對公司辦公樓外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檢視,間隔時間不大於4小時。

  4、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1)在廠區、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2)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3)私自啟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4)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檔案的;(5)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玷汙環境衛生的行為;(6)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7)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8)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綜合管理部門報告;(9)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綜合管理部經理或排程值班班長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門衛檢查時應注意:(1)不可觸及人身。(2)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裝置、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其諒解。(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1、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翫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5、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8、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x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全省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保衛工作應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搶劫、防盜竊、防詐騙、防破壞、防涉槍、防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等,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四條 安全保衛工作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單位評定綜合性榮譽稱號以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責任人評先、晉職、晉級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五條 省聯社、市、州辦事處(含××、××市聯社)、各縣(市、區)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簡稱縣級聯社,要設立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保衛部門,縣級聯社單設保衛部門(人員不足的縣級聯社要力爭在兩年內完善機構設定),配置配強所需人員,配備統一服裝及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和現場勘察器材,確保安全保衛工作順利開展。

  保衛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政審,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保衛部門負責人變動須徵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變動。

  第六條 凡涉及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報告辦法》(銀合發〔20xx〕65號)規定及時上報上級保衛部門。

  第二章 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

  第七條 省聯社、各辦事處(含××、××市聯社)主要領導是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部署本單位和所轄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衛工作。其基本職責是:

  (一)領導全轄、本級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及時貫徹落實上級保衛部門和公安機關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實際研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衛工作管理目標,與本單位各部]司負責人、下一級農村信用社管理部門的主要領導簽訂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

  (三)加強保衛隊伍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定期聽取保衛部門的工作彙報,認真分析本系統、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現狀,及時研究保衛部門的建議;解決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四)組織有關部門搞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五)組織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職業道德和法紀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對要害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決定安全保衛工作的獎懲事項;

  (六)認真落實領導帶班查崗制度。

  第八條 縣級聯社的分管領導對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監控機制,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二)及時瞭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對違規違紀行為及時採取措施進行制止並進行處罰;

  (三)對本級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應及時報告,組織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偵破;

  (四)負責對保衛部門人員的管理,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解決保衛部門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九條 農村信用社各營業網點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及時貫徹落實縣級聯社關於安全保衛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意識和防範知識教育,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提高員工預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和當地治安狀況,完善安全防範措施,與當地公安機關、鄰近單位簽訂治安聯防協議書;

  (三)檢查本單位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執行規章制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

  (四)及時掌握本單位員工的思想動態,對個別員工的反常表現,做到早發現、導教育、平控制、早解決,並及時向縣級聯社報告。

  第十條 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有關業務管理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條 農村信用社各級保衛部門是所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本級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指導。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一、省聯社及各市、州辦事處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一)統一協調、規劃本系統所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公安部門有關檔案和會議精神,制定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制定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落實;

  (二)督促有關部門又如言用社職工進行安全保衛、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強要害崗位人員的管理,決定安全保衛工作的獎懲事項;

  (三)加強保衛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定期聽取保衛部門的工作彙報,認真分析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現狀,解決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考核。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組織有關部門落實整改隱患措施。

  二、××、××市聯社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貫徹落實上級保衛部門和公安機關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安全保衛工作實施細則;

  (二)研究部署轄內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安全保衛工作管理目標,負責同轄內各縣級聯社簽訂安全保衛目標責任書;

  (三)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保衛人員管理和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業務建設;檢查安全保衛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嚴格考核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負責監督指導轄內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

  (五)依據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安全保衛工作的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及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六)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搞好防系演練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三、各縣級聯社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一)定期向領導請示、彙報工作,按要求向上級保衛部門報告工作,對本級單位、轄內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設;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衛工作;

  (三)組織實施各項安全保衛制度的貫徹落實;

  (四)協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災害事故的調查和管理,組織轄內守押人員完成金庫守衛和運鈔押運工作;

  (五)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安全保衛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經濟處罰,提出行政處分建議;

  (六)配合人事部門定期對保衛人員進行審查,發現不稱職人員,及時向領導提出調整建議;

  (七)會同單位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開展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增強防範意識,提高防範技能;

  (八)負責內部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交辦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 營業場所的安全保衛

  第十二條 營業場所(合聯社營業部,基層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儲蓄所等)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N04)(以下簡稱新標準),實施按風險等級防護。

  第十三條 營業場所的物防要求:

  營業場所二層(含二層)以下的所有窗戶,必須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網(欄)。營業場所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須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門;全封閉的門要加裝“貓眼”或可視對講機。

  營業櫃檯應採用磚石或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度不低於外8米,寬度不小於0.5米。新建,改建營業場所的現金櫃臺應與其它工作區隔開,應採用防播、防撞擊的金屬門,加裝自動閉門器。營業場所的後(側)門及已設定的櫃檯通勤門要安裝具有聯動互鎖裝置的兩道門。營業場所的營業櫃檯上方應安裝高度為1.5米(以櫃面計算),寬度不大於1.8米;單塊面積不大於4平方米的防彈玻璃,未到頂部分可用金屬防護欄封頂。

  營業場所應設工作人員專用衛生間,新建,改建的營業場所設生活區。

  新建、改建營業場所有條件的應設定後院,以便運鈔車入內交接款。營業場所的後院牆高度應達2.5米以上,並設定防止爬越的障礙物或周界報警裝置。

  營業場所的安全防範設施、裝置,必須是省聯社選定的省級以上質檢部門檢測合格並經廠家投保的產品。

  第十四條 營業場所的技防要求:

  營業場所應安裝與公安機關聯網的110報警裝置,臨櫃人員工作區應裝有手動、腳控交直流兩用報警器,營業廳大門內外各裝一隻大功率報警喇叭,營業室臨櫃人員應配足防衛器械,同時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動應急照明裝置。沒有金庫的鄉鎮信用社營業場所應安裝影片安防監控裝置和報警裝置,營業期間對營業廳、現金櫃臺、進入營業場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庫通道、運鈔車停靠點,實施不間斷影片監控,並配置24小時不間斷電源。營業設施均應符合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技術檢測標準,經省級質檢部門檢測合格,並保持效能完好,確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對幹部、職工組織防範技能培訓,組織防暴預案演練,提高幹部職工安全防範能力。

  第十五條 營業人員要增強防範各種案件和事故的意識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預案,能正確使用報警設施、防衛器械、消防器材。嚴格按規定程式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的安全檢查,嚴禁非營業人員進入營業室櫃檯內。

  營業中,認真執行會計、出納、結算等各項規章制度;營業終了要按安全規程及時將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印、押、機、電腦軟體入櫃、入庫保管。未設庫的營業網點應嚴格按規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條 營業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堅持雙人臨櫃。營業場所負責人要對營業安全負責,對每天營業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各級領導要及時掌握本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對異常現象要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並及時向上級保衛部門報告。

  第四章 金庫安全保衛

  第十七條 金庫是指縣級聯社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營業部、基層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儲蓄所設定的存放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金銀等的庫房。金庫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新標準實施風險等級防護。

  第十八條 金庫、金庫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庫牆體必須為六面整體鋼筋混凝土結構,位置隱蔽。避開地下管道、通訊設施。通氣孔不臨街,孔內裝防護鐵欄,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庫內不得吊天花板,電源線應使用防火套式暗藏於牆體九庫內吊裝乾粉自動滅火機。電源開關應裝在庫門外,庫內照明採用防暴燈具。金庫門必須選用經公安部門檢測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壞、效能可靠的雙鎖門。有條件的金庫可安裝指紋鎖,金庫值班室守庫人員必須能有效控制庫區。金庫值班室窗戶要配有鋼筋護欄或護罩,外部不留窗臺,窗臺低於2米的要設定活動窗簾。金庫值班室必須加裝防盜門,並配有“貓眼”,室內應配置通訊設施及防火、自衛器材,配有衛生問。

  現金、重空憑證量不大的營業網點,可配置經省聯社選定的移動式金庫保管。

  第十九條 金庫、金庫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內應配置與“110”聯網的報警器和影片安防監控自動報警裝置,對金庫通道、值班室、金庫內實行24小時不間斷電視監控和錄影,報警裝置應配備24小時不間斷電源和應急照明裝置。

  第二十條 金庫安全保衛工作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基本制度》(銀合發〔20xx〕59號)通知中“金庫保衛工作制度”的規定執行。

  堅持24小時雙人以上守護制度。縣級聯社金庫必須配備4人以上專職守庫員,實行封閉管理,24小時坐班值守。守庫員要按時到崗和堅守崗位,不得脫崗;不得私自與其他人員調換班次;不得進行與值班無關的其他活動。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房。本單位非管岸人員進入庫房須經領導批准,必須登記出入時間和入庫事項。嚴格按規定程式接受上級和公安機關的安全檢查。非特別緊急情況,夜間任何人不得入庫檢查。

  守庫人員熟知守衛目標的相關情況、報警電話、各種防範應急措施和防暴預案,上崗時要檢查環境,關好門窗,落好窗簾,檢查影片安防監控,報警器,通訊和消防器材的技術狀況;按照守庫值班登記薄的內容、程式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第二十一條 縣級聯社主要領導對金庫保衛人員執行規章制度情況要經常檢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庫一次,查庫面應是轄內單位金庫數的50%以上。分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所轄金庫的安全保衛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庫兩次,每次查庫面應是轄內單位金庫數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須查庫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稽核部門,財會部門等部門及各營業網點負責人的查庫工作由縣級聯社結合本單位實際做出明確安排。

  各級組織的查庫均按要求填制查庫登記薄。

  第五章 運鈔車輛及運鈔安全保衛

  第二十二條 各縣級聯社的運鈔車,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切實加強銀行運鈔管理保障資金安全的通知》(銀髮〔1998〕434號)、《做好銀行運鈔受全管理的通知》(銀髮〔1999〕439號)規定,配置制式運鈔車。現金運送量達100萬元以上的,應增派護衛車護送,護衛車必須配備與運鈔車聯絡的通訊裝置。

  第二十三條 鄉鎮信用社解押款車輛必須達到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對現有車輛進行檢查和改裝的通知》(銀髮〔1999〕241號)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十四條 押運工作和運鈔車的管理按照《安全保衛基本制度》關於“押運工作的基本要求”、“運鈔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執行押運任務必須雙人以上,同出同歸,押運前必須明確押運小組負責人,明確押運人員的具體分工職責,押運人員要隨身攜帶防衛器械和必備的證件;駕駛員事先要對車況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加足油料;業務人員要清點現金、有價證券箱的數量,檢查款箱的數量,檢查款箱封存質量。

  運鈔時間、路線要適時變動;押解人員必須嚴守押運秘密,不得向外洩露押運時間、地點;運款數量、線路、人員、車型;在執行運鈔任務時,不準隨意停留和兼辦其他事情,不準私自調換人員押運。不得搭載與運鈔無關的人員和物品;不準酒後上崗,要時刻保持警惕,將車上通訊、報警器材置於工作狀態。

  在執行縣級聯社到鄉鎮信用社和城區網點解押款任務時,應配備解押員。押運人員要著制式服裝,穿防彈衣,戴頭盔,不得兼做業務解款員搬運鈔箱。運鈔車必須就近停靠金庫和營業網點辦理交接業務。押運人員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對現場作業過程和周圍環境進行警戒,在確認押運款箱安全入庫和營業網點並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解除警戒。

  押運員要熟知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武器規定,報警電話和各種防範應急措施,在發現可疑情況或遇到突發事件時,押運人員要密切配合,按照應急防範預案處置各種情況,確保職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二十五條 實行社會化守押的縣級聯社的守押鈔保衛要按照本章規定的‘守押鈔安全保衛規定”與保安公司簽定“守押鈔安全保衛”協議,明確各方責任,確保農村信用社資金安全。

  第六章 安全防範設施的購置

  第二十六條 安全防範設施購置應本著公開招標、擇優選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農村信用社大宗技術防範設施、器械的購置,由省聯社統一計劃,各市州辦事處(市聯社)實施監督,縣級聯社招標購置。

  第二十八條 下列安全防範設施、器械要在省聯社選定的公司、產品目錄內招標購置:

  (一)防彈運鈔車、影片安防監控系統、移動金庫、防彈玻璃、金庫門、鎖、防尾隨聯動門、槍彈保險櫃、報警系統等重要防範設施。

  (二)批次購置的安全防護防衛器械,如防彈衣、防彈頭盔、電警棍、狼牙棒、電擊器、滅火槍等防護器械。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3

  一、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二、重點部門要隨時關鎖好門窗(會議室、電腦室、庫房)等確保安全。

  三、值班人員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會使用消防栓,滅火器。

  四、使用電器、機械裝置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五、靜園後及節假日,門衛及值班人員要對全園進行巡視,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開大門後、門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開。

  七、安全防護小組負責全園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每逢假日前對全園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八、實行領導帶班,行政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對全園各部門安全防護工作進行巡視,檢查並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九、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水龍頭、電燈、電燈、電扇、錄音機、洗衣機、電視機、煤氣等,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下班後值班人員要對全園進行一次巡視,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十、園內出現安全事故後要追究責任,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給予不同處罰。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4

  為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強化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和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視安全工作,強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制,把工作落實到人、具體到人。

  3、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安全保衛晚上對校園巡邏一次。

  4、要養成節約用電的意識,天黑開啟照明燈、天亮關閉的照明燈。

  5、安全保衛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出具當事人簽字的出入證明,否則不予放行。

  6、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對無理取鬧與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7、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8、要落實好值班責任制,堅持24小時值班,組織夜間巡邏,堅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和失竊案件的發生。

  9、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及時處理並逐級上報。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5

  一、建立治安保衛工作機構

  1、學校專設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長任命,由校長直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副校長專管。安全主任必須服從管理,嚴格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中小學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小學治保工作歸宿於治保主任負總責,政教處主任具體負責。

  3、治安保衛工作機構組成成員:中小學所有體育老師、中小學所有班主任、中小學值班老師、協助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中小學學生會學生。

  4、門衛歸宿於治保主任負責。

  二、建立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長分管校長、治保主任、政教處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師、任課老師及治保員、學生會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門衛工作制度。

  3、建立學校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學校消防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學校總務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學校教育與培訓制度。

  三、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具體職責

  1、每一大周開展一次法制、治安防範宣傳教育和養成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觀念和治安防範意識。開展學生的自我保護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校區治安防範工作應當實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各教室、食堂、寢室走廊、校園重要活動場所、門衛等都要安裝攝像監控儀等防範設施。安保處、政教處、教務處每天至少要有監控錄影的記錄。

  3、嚴禁任何班級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中小學生從事危險性活動和勞動。

  4、及時排查內部不安定因素,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維護內部穩定。

  5、發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

  6、有關隱患事故及糾紛事件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彙報。

  四、總校長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宣傳並實施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

  2、依法制定學校安全規章制度。

  3、組織教職工和學生每半個月按時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訓工作,讓師生養成良好的各種行為習慣。若有特殊情況不能組織學習和培訓,事先向校委會通報,向後推移否則處罰300元。無特殊情況不按時組織學習或培訓的將處罰500元。

  4、建立學生安全保障的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監督其有效運作。若缺乏指導和監督能力或指導和監督不力,將被處罰500元。

  5、對受傷學生及時親自或派員送往醫院救治。否則將處罰10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注:若校長不在,由分校長、分管副校長或主管主任負責)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否則視為失職,將處罰300元。

  7、督查各項制度的落實到位,並把好獎懲尺度,否則視為不公,將被處罰300元。

  8、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能徇私舞弊,嚴格按制度治校,否則視為不正,將被處罰300元。

  9、每週必須對校園安全保衛和政教等工作進行一次詳細調查,對其工作好壞及時進行獎懲。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10、在上班期間校長參與賭博和娛樂活動(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係的重要人物外),將被處罰500元。

  11、總校長每週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個小時,否則每發現一次將被處罰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許接受別人的宴請,或自己在外宴請(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係的重要人物外),否則處罰100元。

  13、其他履行學校安全職責必需的行為。

  執行步驟

  校長是學校的一校之長,若違反學校制度誰來監督執行?由校委會成員監督執行。

  1、校委會任何一個成員有權監督校長執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權糾正校長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

  2、有權利用制度對校長的過失行為進行處罰。

  3、在執行過程中,校委員無論哪個成員有包庇或徇私行為將被處罰100元。

  4、一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處罰,罰金將在工資中扣除。

  5、一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獎300元。

  6、校委員每月必須對校長工作進行詳細考評。

  五、分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200元。

  2、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分校長每週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佈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3、幫助專管副校長聯絡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一個月內不聯絡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2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後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400——6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承擔80%的責任。

  5、分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2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6、每天不少於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後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2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7、每天不少於3次檢查安全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並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8、及時與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援。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0、早晨要先於學生起床,晚上要晚於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10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5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係,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分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校長直接分管安全處政教工作,並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政教處工作,安全處政教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分校長應承擔8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分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校長或由校長指定的執行團嚴格按制度執行。

  4、假若分校長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分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6、分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校長或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7、一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範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100元。

  8、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分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核,認真總結。

  主管副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100元。

  2、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主管副校長每週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佈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聯絡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一個月內不聯絡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後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300——5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負60%的責任。

  5、主管副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每天不少於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後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7、每天不少於3次檢查安全處、政教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並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8、及時與分校長、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援。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早晨要先於學生起床,晚上要晚於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4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係,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專管副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3、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管安全處工作的專管副校長,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工作,安全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專管副校長應承擔6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5、假若專管副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分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

  6、假若專管副校長存在工作能力,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專管副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專管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按制度執行。

  9、一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範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50元。

  10、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主管副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核,認真總結。

  安全處主任(含副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或分校長、專管副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否則視失職,將被處罰50元。

  2、服從分校長、專管副校長的管理,聽從其工作安排,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好他們中的關係,做到熱情、誠懇,將矛盾處理好,解決好。與他們發生爭執的,將被處罰100元;問題處理不到位的,矛盾處理不好的,將被處罰50元;問題處理不公平的,將被處罰50元。

  4、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400元,較嚴重著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5、對學生、老師或他人舉報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妥善處理,發現到排除安全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督促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不允許打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7、不允許頂撞、打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8、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200—300—400元。

  9、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安全處主任每週要組織安全人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佈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組織和管理好安全處下面的安全員,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和活動。假若工作混亂、無序、無效的處罰100元。

  11、每週聯絡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不聯絡或協調不到位的,被處罰50元。

  12、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後事宜。若救治和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50——3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負60%的責任。

  13、安全處主任每天至少3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督促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4、每天不少於3次到各班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告知班主任,否則將被處罰5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班主任無法解決的,由安全處處理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5、每天不少於2次檢查門衛、活動場所、各寢室、各廁所等安全隱患處的安全工作,並及時查出隱患、清除隱患,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6、及時與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7、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方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8、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300元。

  19、早晨要先於學生起床,晚上要晚於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20、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21、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安全處主任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校區內涉及安全的部門、位置及人員統屬安全處負責管理,安全處主任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指導工作。

  2、每天不少於3次督查安全處所屬的部門、班級、位置的安全工作,所屬的部門班級失職或位置出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的,應嚴格按相關制度執行處理,否則安全處主任應承擔60﹪的責任,也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安全處主任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有效的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處罰。

  4、假若治安主任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5、假若安全處主任存在責任感問題,連續二個月工作消極怠工的、遇事拖拉的,將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6、假若安全處主任不顧全大局,喜歡斤斤計較,私心太重,不具備領導素質的,連續二個月經教育屢教不改的,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在二個月內安全處主任無法執行到位,由專管副校長或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治安處主任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或校長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9、若學校沒有專管副校長,由分校長直接主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其他副校長主管,其工作直接受他們監督檢查。

  10、在一個月中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學校獎勵其130——150元,即使因客觀原因出現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及時、周到、完滿,學校獎勵50元。

  政教處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如果有牴觸情緒或抵制思想,視為不重視,將被處罰150元;如果執行不到位或執行不徹底,視為失職,將被處罰200元。

  2、高中、初中、小學每段政教處主任除了負責日常工作事務外,還要負責本段的安全工作如本段的班級安全、寢室安全、食堂安全、衛生區安全、安全區安全等。

  3、每週至少一次對班主任、值班老師、學生會值班學生進行一次情況彙報會或總結會,每次會議要達到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目的,要有記載,有原因分析、問題解決手段及結果,否則,將被處罰50—100元。

  4、要經常深入到班級、寢室、衛生區、安全區等處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追究,及時解決,否則將被處罰50元。

  5、及時瞭解和掌握老師和學生的思想動態,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或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處理不及時或不周到的,將被處罰100元;自己處理不了又不能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將被處罰1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60%。

  6、不允許謾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7、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400元,較嚴重著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8、不允許頂撞、謾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9、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200—300—400元。

  10、各政教處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工作不能互相抬槓,互相推諉,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11、管理好政教處下面的工作人員,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和活動,假如工作混亂、無序、無效的處罰100元。

  12、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檢查所轄範圍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3、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深入到各班、各寢室、廁所、衛生區等處清查行兇工具,清查抽菸學生,清查戴耳環、留長髮、染頭髮、穿拖鞋、拉幫結派、打架鬥毆、談情說愛的學生,不能按時清查或清查不力,處理不力的,將被處罰100元。

  14、及時制止學生攀、下危險建築物或地段,假如沒有及時制止將被處罰50元。

  15、對逃跑或上網的學生一定要迅速追查,並及時告知學校或家長,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6、對學生偷盜行為要一查到底,查不出結果處罰20元。

  17、學校重大活動要認真組織,認真實施,不允許失誤,若失誤將處罰100元。

  18、學生培訓站隊進會場,站隊按順序退場,若秩序混亂將處罰50元。

  19、對政教處的安全情況要進行記錄,詳細具體,否則將被處罰20元。

  20、每晚要派人到各寢室巡視,具體清查學生入睡情況和學生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否則將被處罰50元。

  21、要三餐派人去食堂值班,維護食堂秩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否則將處罰50元。

  22、每週對學生會必須進行一次培訓,否則處罰20元。

  值班老師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專管副校長、安全處主任、政教處主任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按規定位置、規定要求、規定時間值班,否則將處罰20元。

  2、明確目標和任務,做到全方位值班、全方位服務,發現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能自己解決就及時解決,不能自己解決的就及時上報,不值死班,否則將被處罰20元。

  3、若發現問題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絡,做到防患於未然,否則將被處罰20元。

  4、不允許頂撞、謾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處罰100元,重者處罰200元。

  5、不允許謾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100元,重者處罰200元。

  6、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4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7、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能互相推諉,否則將被處罰50元。

  8、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為情節較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9、若在管轄範圍內發現學生拿兇器、抽菸打牌、穿拖鞋、破壞校產、談情說愛、打架鬥毆、拉幫結派等,要及時制止和處理,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對每次的值班要記錄,記錄內容要具體,否則將被處罰20元。

  任課教師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認真遵守法律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嚴格按安全制度執行教學。

  2、在上課時間搞好課堂紀律,維持課堂秩序,否則課堂紀律、秩序混亂的將被處罰50元。

  3、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4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4、如果晚上值班,一定要將學生如數交到生活老師手裡,並督促學生睡好才可離校,否則處罰30元。

  5、不允許頂撞、打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400元,重者處罰400元。

  6、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7、發現學生缺課或有不正常舉動或有不正常思想,應及時向班主任或政教處、教務處主任彙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8、在任課時間若發現教室內電器電路、課桌椅、窗戶玻璃等有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班主任或校方彙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在下課時間若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應及時制止和教育,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矛盾糾紛,不允許在老師間撥弄是非,說長道短,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嚴重者責任自負,直到開除。

  11、老師不能單獨將學生帶離教室補課,否則每次處罰50元。

  12、要與班主任搞好團結,不允許鬧分裂,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和決定,具體負責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如果由牴觸情緒或抵制思想,視不重視,將被處罰50元;如果行動不快或行動不力,視失責,將被處罰100元;如果執行不到位或執行不徹底,視失職,將被處罰150元。

  2、每週結合養成教育不少於二次班會課,即宣傳安全知識和進行養成教育。班會課定在每週的週一早晨和週五晚上,班會課為40分鐘,不得少一次,不得不按時,不得減時間,否則各處罰50元。

  3、及時瞭解學生思想動態,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或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處理不及時或不周到的,將被處罰50元;自己處理不了又不能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將被處罰5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全部自負。

  4、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引起糾紛官司的責任自負。

  5、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6、不允許班主任毆打別班學生或老師,第一次將被處罰500元,第二次將被開除離校。

  7、每天提前進教室,主要檢查電源、玻璃、桌椅等安全隱患,尤其是棍棒、刀具等兇器,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或及時上交,如果工作失職將被處罰50—100元;如果清查不徹底處理不及時將被處罰50—100元。

  8、學生不允許抽菸,班主任要時刻跟蹤管理,及時進行教育,如果發現本班有學生抽菸,視平時工作不到位,一個月內連續出現3人次以上的處罰20元。

  9、學生不允許穿拖鞋、留長髮、染頭髮、戴耳環、帶手機,班主任抓好班級管理,若出現以上現象視工作不力,各項一個月內連續出現5人次以上的各處罰10元。

  10、學生不允許談情說愛,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一個月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的處罰10元。

  11、不允許學生攀、下危險建築物或地段,一個月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的處罰20元。

  12、不允許學生逃跑上網,否則每發現一例處罰20元。

  13、不允許學生提菜、打湯、提開水,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50元。

  14、不允許學生到校園外游泳,否則處罰60元。

  15、鍋爐旁不允許學生靠近,危險很大,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50元。

  16、施工場地不允許學生靠近,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30元。

  17、靠近校園周邊的圍牆或無圍牆處不允許學生前往,否則每發現一例將被處罰10元。

  18、如果晚上值班,下自習後要將學生如數交到生活老師手裡,待安睡後方可離校,否則處罰100元。

  19、不同年級的學生不允許交往,有特殊情況的及時向班主任告知,否則視學生有尋釁苗頭,班主任被處罰10元。

  20、不允許在沒經學校同意的情況下,隨意訂資料、報紙,否則處罰100元。

  21、不允許本班學生到另一個班的寢室串門或睡覺,否則班主任及生活老師每例各被處罰10元。

  22、管好學生用錢,學生零花錢必須班主任動員收集,學校統一管理,如果家長反映學生多用錢,經查實處罰20元。

  23、發現本班學生有偷盜行為,查不清楚結果的每一例各被處罰20元。

  24、經常巡查班裡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並積極向學校領導提出安全建議,否則處罰50元。

  25、學生一般不允許請假,有特殊情況請假的,必須經家長同意,(有電話、談話紀錄或第三者證明)班主任簽字,安全處主任稽核,簽字門衛登記才能放行。否則每生處罰50元。出現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26、每個月必須給家長打一次電話,一個班分四周四批打,學校每月抽查10人,若每少一人個處罰10元。

  27、早、中、晚餐必須站隊有秩序的進食堂,大型活動、下晚自習站隊進寢室,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8、每次上課前,集會前必須唱歌,否則每發現一次扣20元。

  29、各教室的監控裝置必須保護好,若本班監控裝置及線路被損壞,副班主任處罰50元。班主任處罰100元。

  30、不允許學生隨便往窗外倒飯菜、丟紙屑、垃圾等,每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學校門衛制度

  一、具體措施

  (一)設專職門衛2人,節假日上班時間以晚上九點到早晨七點輪流值班,早晨七點到晚上九點,二人必須同時上班。

  1、白天和晚上不能擅自離崗(即不能前去隔壁鄰居遊玩,打飯必須輪換打,一方沒來,另一方不能擅自離崗),離崗一分鐘罰一元錢,超過10分鐘以上每一分鐘2元;超過半個小時按曠課半天計算;超過一小時按曠課一天計算;超過二小時按曠課二天計算;超過三小時作自動離職處理。上廁所必須於同行打招呼,安排好替值工作。

  2、交班要按時、無誤,否則若誤時或每失誤一次,處罰50元。

  3、值班違反相關制度的,或相關職責未盡到的,每一項處罰10元,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或給學校造成其他方面損失的,應承擔60%的責任。

  4、節假日期間,閒雜人員一律不允許隨便進出校園,也不允許留守學生隨意進出校園,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5、節假日值班時隨意離崗或在崗而未盡職責的,除不領值班補貼外,另處罰2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後果的,責任全部自負。

  6、值夜班的應在23點後睡覺,第二天凌晨5點起床,否則,如果未按該規定睡覺起床的,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7、勤雜人員提前進校的,開門鑰匙必須由門衛值勤人員交到對方的手裡,如果圖方便任由勤雜人員取放鑰匙,一次處罰10元。

  8、堅決不允許門衛人員與師生髮生矛盾衝突,事前必須與主管領導反映。門衛人員之間或與教職員工之間或與學生之間發生矛盾衝突的,若有理,處罰20元;若無理,處罰50元。

  (二)學校門衛必須輪換參加每大周的全校職工培訓或治保處安全培訓

  1、參加全校教職培訓或治保處安全培訓是每一個門衛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參加培訓。

  2、每缺一次培訓,除算曠工一天外,另處罰40元;遲到或早退每一次10元。

  3、在安全培訓中,每人必須在會上認真述職,對上一段時間工作進行總結,發揚優點,總結不足,並對下階段工作進行表態,確保下階段工作正常進行,沒有述職紀錄的每次處罰10元。

  4、培訓期間,一人值日一人參加培訓,下次培訓更換。凡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把會議精神認真傳達給另一方,否則每一次處罰10元。

  (三)建立並且認真執行學校安全保衛記錄制度

  1、家長探望孩子必須先登記孩子所在班級、事由及自己所在單位、有關證件,再由門衛直接與班主任聯絡,同意後由老師領學生前來相見,或指定老師帶家長前去所在班級。離校收回會客單。注意,上課時間一律拒絕探望。不按該規定執行或手續不全的處罰20元。

  2、如果校園內施工,施工人員必須由施工頭作好身份登記,辦好相關手續方可進出,臨時變動的施工人員或短工人員也必須辦好相關手續方可進出。門衛如果不按此執行,處罰20元。

  3、上級部門來校視察,在不認識的情況下,請對方出示相關證明或打電話給主管校長諮詢,但需講禮貌,熱情說明情況,得到對方諒解。處事不妥的處罰20元。

  4、其他外來人員來訪,必須查驗證件,問清探訪物件,按規定作好登記,得到校方同意後方可放行,離校收回會客單。否則處罰20元。

  5、對於外校學生,社會小青年,閒雜人員,滋事鬧事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否則一次處罰2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全部自負,嚴重的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6、不允許與任何外來人員發生矛盾衝突。否則,將處罰50元,嚴重者全部責任自負。

  7、施工車輛和運輸貨物車輛在上課時間一律不允許進出校園,待上課後方可放行,否則處罰20元。

  8、外來車、校內外機動車一律不允許在校園內停靠,必須停在指定位置,否則處罰20元。

  (四)中小學生進校後一律不允許隨便離校

  1、走讀生必須與學校簽訂安全協議,否則不允許走讀。走讀生必須憑相關證件進出校園,否則處罰10元。

  2、小學、幼兒園學生沒有班主任同意和不能出示相關證明不允許任何人接走,哪怕是他的親生父母。否則,處罰1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3、所有學生不能隨意請假。有特殊情況的初、高中學生,必須有班主任的證明,治保主任的簽字,家長的同意,(打電話紀錄時間、旁人證明)門衛的登記才能放行。否則一次處罰20元,造成後果的所有責任自負。

  4、不允許外校有學生與本校學生單獨見面,要見面只能隔門相見。否則處罰1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5、不允許與任何學生髮生矛盾衝突。否則將處罰50元,重則全部責任自負。

  (五)上課時間全校教職員工必須遵守門衛制度

  1、教職員工請假外出必須憑分管校長的簽字放行,按籤條的時間作好記錄。否則,處罰10元。

  2、不能徇私情,公平對待每個進出校門的職工,否則發現一次處罰10元。

  3、要與門衛和睦相處,不允許與門衛發生矛盾衝突。否則輕則處罰200元,重則辭退。

  (六)必須保持門衛前後50米範圍內整潔衛生

  1、門衛值班人員每天輪換做好早中晚兩次保潔工作,不允許在校門內外50米內有任何視覺上的不潔感覺。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2、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校門口或校內出售食品、及其它商品,如果難以拒絕,報告到安全處。否則,門衛未加以嚴厲拒絕,處罰10元,或未上報的處罰10元。

  3、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校內外裝貼戶外廣告,門衛若發現未乾涉的將處罰10元,或即使未發現,也應及時清理乾淨,否則處罰10元。

  4、外來人員衣冠不整,衣服不淨,蓬頭垢面或表面看出有傳染病的一律拒絕進入校園。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二、執行步驟

  (一)分工明確。門衛由安全處主任主管。安全處另派專人負責,專人檢查,專人督辦。

  專管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怎麼辦?由主管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主管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若發現專管徇了私情而導致門衛工作失誤,可處罰50元;主管不負責或責任不到位怎麼辦?由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50元。若發現主管徇了私情而導致工作失誤,可處罰100元;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怎麼辦?由總校長或由總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總校長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100元,若發現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徇了私情而導致工作失誤,可處罰到200元。

  (二)定時檢查。主要由分管校長或校長執行團對各層每週2次檢查,主要檢查門衛制度落實的具體情況。

  1、各層如果沒有定時檢查的具體記錄或獎罰不到位,可視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執行處罰。

  2、第一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失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執行處罰;第二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失職,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警告;第三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嚴重失職,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嚴重警告;第四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不勝任,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降職或開除職務處分。

  3、負責全校性檢查的執行團失職怎麼辦?由校長查辦。第一次處罰200元;第二次處罰300元,並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處罰400元,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四次處罰500元,並給予降職或開除職務處分。

  (三)執行力度。主要是對各層工作力度的有形考核,分ABCDEF六個檔次。

  1、A:非常不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三項以上失誤定位非常不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倒扣40元。

  2、B:不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二項失誤定為不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倒扣20元。

  3、C:較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一項失誤定位較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不獎不扣。

  4、D:滿意:一個月工作沒有失誤定為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獎20元。

  5、E:十分滿意:一個月工作有校長、學生或家長兩方滿意的定為十分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中各獎40元。

  6、F:非常滿意:一個月工作有校長、學生或家長三方滿意的定為非常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中各獎100元。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6

  1、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保證學校師生、財產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學期初,學校發《告家長書》,與家長即時溝通、交流。

  3、門衛值班人員認真按照門衛制度履行門衛職責。上班時間要嚴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在值班室與無關人員閒聊,不得幹私活。

  4、凡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絡工作或親友來訪,先聯絡並取得同意後再登記,方可進校。進出校門時間必須記載清楚以備查閱。

  5、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入內,並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到指定位置停放。

  6、進入校園進行公務、聯絡業務和文化交流等活動,必須經學校有關部門的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進入學校的學生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需持班主任證明方可外出。教師在上課時間不準會客。

  8、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後保安員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打更人員定時對校園巡邏。

  9、定期檢查校園設施,每月一大檢。

  10、各職能部門、辦公室落實財物保管責任人,每天下班前對財物和門窗進行檢查。

  11、傳達室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憑處室負責人的證明單,否則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員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

  13、打更人員按時開鎖學校各教學樓大門。按時交接班,並做好值班日記,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況。

  14、對無理取鬧與違反門衛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5、傳達室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門衛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16、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7

  為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人民財產不受損失,加強對學校各個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學校研究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門安排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有關方面人員,加強對校內安全保衛的聯絡網。在思想上重視安全保衛工作。

  二、採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線,保證我校內安全無誤,透過責任落實人的具體措施,建立人防,安裝攝像探頭、紅外探頭、防盜門窗等物防,從思想上,技術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設施和裝置達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門衛保安制度,聘請上海市保安公司專職擔任門衛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時看守門衛,雙休日另行安排幹部大樓值班,白天老師輪流不間斷值勤,節假日作特別檢查和記錄。

  四、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找差距,總結經驗,做到安全保衛工作萬無一失。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8

  一、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保證幼兒身邊有人,隨時清點人數,嚴防幼兒走失。

  二、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請示領導,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並隨時清點人數,走路時注意不離隊、不掉隊。

  四、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防止冒領。

  五、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裝置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七、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八、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避...

  十,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防火、家庭地址,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防盜工作、要注意房屋。

  十一、一切不安全用品,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隨時清點人數、縫針等重大事故、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避免砸傷,及時處理解決,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必須請示領導,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並及時通知家長。

  十二,隨時檢查幼兒鞋帶,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送醫院治療、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高度負責、摔傷等事故發生、用具的安全。

  十三,發現不安全因素、父母姓名等、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玩具、燙傷。

  十四。並隨時清點人數,定期進行檢查維修、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保證幼兒身邊有人、衣物、傢俱、不掉隊、觸電等事故的發生、場地,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嚴防幼兒走失,做好巡視工作,選好安全場地,熱水,走路時注意不離隊、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

  十五,切實做好保衛工作,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十六,一般情況當班老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電器裝置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帶幼兒外出活動,寫出事故發生情況報告,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理.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9

  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司安全保衛措施,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保衛工作由保安班負責,保安主管為公司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人,接受公司行政部領導。

  二、值班保安應按要求整潔著裝上崗,值班時間規範使用文明禮貌用語。保安室嚴禁閒雜人員進入。

  三、公司員工憑員工卡打卡進出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必須將員工卡按要求佩戴身上。

  四、員工上班時間嚴禁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需向值班保安提供部門經理簽署的《進出公司放行單》,值班保安應登記好員工進出公司時間;公司車輛外出憑《派車申請單》放行,值班保安需登記好進出公司時間,所有單據應妥善保管好。

  五、非本公司員工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公司。因公來訪者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通知單》後,由保安通知被訪者到保安室簽名並將來訪者引進。

  六、為公司運送原料、產品的車輛經登記後,只允許司機一人開車進入公司卸貨、裝貨。隨車人員確需進入公司,應按第四條辦理相關手續。

  廠區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提高警惕,堅守工作崗位。本單位人員出入必須善於觀察出入動態,對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准許,不準進入。對來訪人員要認真執行登記制度,嚴禁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單位。

  2、嚴格執行門衛安全檢查制度。凡出入本單位人員攜帶的物品,均應進行檢查,攜出物品,要憑辦公室簽發出門證查驗放行。

  3、本單位車輛出入單位一律推行,按指定地點停放。

  4、晚班,要檢查各處室燈火是否熄滅,各要害部門門窗是否關好、鎖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作好記載。

  5、負責巡查各個科室。控制可疑人員,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負責關閉、上鎖辦公樓各出入大門。鎖門後,無特殊情況不開門。

  6、對單位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載,及時反映。樹立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的意識,把案件和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7、單位晚間八點關門下鎖,若有特殊情況,先向值班人員打招呼,同意後方可進出。

  廠區門衛職責

  為保證工廠的安全,控制閒雜人員進入廠區,規範收發信件,報紙等,特規定本門衛職責:

  一、嚴格執行工廠員工進出廠制度,堅持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二、門衛負責發放工廠報紙、信件、電報及各類雜誌等。嚴格收發登記手續,對急件、匯款單要妥善保管,及時轉送。

  三、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來人員聯絡工作一律憑介紹信入廠,私人會客辦好登記手續。

  四、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幹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參與娛樂活動,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

  五、物資出廠要一律憑出廠證,並檢查物、證是否相符,憑證每天封存保管,於月底上交廠辦公室處理。

  六、發現出進廠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並當即報告廠辦公室處理。

  七、夜間必須加強巡查,發現廠區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於次日報告安全責任負責人。

  八、熟悉廠區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報警電話和消防裝置。

  九、忠於職守,並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不以職謀私。

  十、搞好傳達室周圍環境衛生。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0

  為了貫徹執行《中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衛醫院全體患者及醫護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在院長和安全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事務部具體負責。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綜合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廣泛地開展群眾性安全保衛工作。

  3、醫院實行門衛執勤制度,門衛人員要在院內不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行政事務部負責門衛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對醫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要注意檢查樓道治安情況,遇事妥善處理,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彙報。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及時排除所屬範圍內的火災隱患。全院消防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和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行政事務部有關人員維修更換。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並針對形勢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5、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家庭及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譁、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要愛護公物花木,保持環境整潔。

  6、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7、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精神的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8、財務室、檔案室、機房等要害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室現金要存放在保險櫃,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確保現金安全。

  9、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10、對需要銷燬的檔案、資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務部文件工作人員按照保密規定集中銷燬,不得私自出售。

  11、對電視機、醫療裝置、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實行專人負責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2、使用儀器和機械裝置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高壓滅菌櫃等壓力裝置,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保養其儀表和安全閥,杜絕事故發生。

  13、監督各種安全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腳踏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4、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菸,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並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1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是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基本條件,必須常抓不懈。由書記、校長親自掛帥,專人負責,全員參與,堅持教育教學的全過程時刻樹立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做到萬無一失。為做好我校安全保衛工作,對各項工作、各類人員做出如下規定:

  1、建立健全學校的安全保衛機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由校長分管,各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如發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級追究當事人及負責人責任。

  2、學校舉行重大活動時,活動組織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衛人員,杜絕發生事故。

  3、保衛人員對進出校內外的人員進行登記,管理好進出校園的閒散人員,盤查可疑人員。經常巡視校園(特別是課間和課外活動時間、放學),及時發現和處理校園內打架鬥毆現象,必要時與轄區派出所取得聯絡,向主管領導彙報,確保學校的安全。

  4、警衛值勤人員做好工作時間以外及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檢查、巡視校內各處,做好學校財務保護工作,防盜、放火、防水,出現事故及時與領導聯絡,向派出所報案(火警119,盜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嚴禁節假日期間學生到校。

  5、任課教師及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在上學、上課、活動、放學、節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遵紀守法,不做違反《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事。注意學生出勤,遇有學生缺勤要及時調查清楚,不準隨意停學生的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教育學生要方法得當。

  6、值周人員特別是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責,積極巡查學校各處,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消除隱患或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負責好當日各項工作的檢查督促。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2

  一、加強安全防範工作。為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工作,採取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措施,防盜監控室和防火監控室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應認真登記當班情況,不得脫崗,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人員要加強巡邏,對可疑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和檢查。

  二、機關工作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切勿將鉅額現金放在辦公室,並自覺地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在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加強門衛管理

  (一)加強人員管理。安全保衛制度。行政中心大門早晨6時開啟,晚上7時關閉。外來人員必須按照區委辦[1999]123號檔案第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後持門衛簽發的進入。夜間來訪者應由保安人員帶領進入指定接待室。對上訪人員,保安員、門衛值班員必須有禮貌地勸說其到信訪局接待室,對無理取鬧、強行衝擊大門者要及時制止並報告本局人保科、信訪局、公安局內保科,緊急情況時直報110報警中心。

  (二)加強車輛管理。外來單位進入行政中心的車輛必須持進出,無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行政中心內車輛限速每小時15公里行駛,一切車輛(包括摩托車、助動車、腳踏車)必須在停車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過道或禁停線上。安全保衛制度。違者一切責任自負。

  (三)加強物品進出管理。行政中心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出運辦公用品、基建物資等,必須持有關單位和人保科的出門證明,否則保安人員可以盤查,必要時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內的各部門、單位必須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報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臺帳,定期彙總,並按時上報本單位的安全情況。如發現可疑人員、火災隱患或發生盜竊事件要及時與保安隊、人保科聯絡,妥善處理。

  五、嚴格節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遇特殊情況需請假並安排好頂班人員。

  六、基建工程、裝修、裝置維修(用電、用火)等專案由房建裝置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時,由房建科主動填報消防安全申報表,由人保科上報區消防大隊。承建方或施工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安全防患事故責任書,並抄送人保科備案。如果未經批准擅自施工而釀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條例和公安部61號令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由承建單位負一切責任,並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有關責任。

  七、外來臨時工作人員必須憑身份證及時辦理臨時工作證,如未辦理的證件而發生問題的,一切後果由使用單位承擔。

  八、加強安全督查。人保科會同區公安分局內保科對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進行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科長每週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工作,夜間巡查每月不少於三次;保衛幹事每二天一次檢查安全保衛工作。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3

  為了深入開展安全單位建立平安醫院活動,落實《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把工作立足於抓基礎、抓教育、抓苗頭、抓防範上,努力實現“全年無治安安全事故單位”的目標,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單位建立平安醫院的有關工作要求納入幹部職工個人崗位目標責任書或經營承包合同內容,年終與工作或經營實績同考核、同評比、同獎懲。

  二、加強“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幹部、職工的創安意識,堅持安全工作與黨政事務、日常業務工作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安全警鐘常敲,漏洞及時整改,把各種事故苗頭解決在萌芽階段。

  三、完善單位內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項制度規定,做到事事有單可循,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制止,防止各種治安安全問題的發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組織抓具體工作的落實。設立治安安全員(兼職),負責人防、物防、技防設施的完善,監督內部安全工作制度規定的執行,對安全事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安全漏洞落實整改;設立防火消防員(或消防組)負責安全用火、用電的管理,落實消防器材、防火設施的設定和效能的檢查,對潛在的火災隱患及時發現並立即整改,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或組織人員對意外火災事故進行有效撲救。

  五、加強內部安全的硬體設施建設。完善單位的圍牆、鐵門等外部設施;對重要辦公室、檔案資料室、貴重裝置和電器存放室、物資以及財務、藥房、藥庫,完善防盜門窗、報警器材設定;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完善現金、財務票據、機密絕密檔案、卷宗資料的保險設施;設立停車庫並配套防護設施;齊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時檢修、更換損壞或陳舊的用電線路、開關及照明燈具。

  六、加強安全制度規定的落實執行。

  1、加強安全值班制度。值班醫生實行廿四小時值班,健全值班人員職責規定,保證單位日夜都有人保護內部安全,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和負責對意外事故的及時報告或處理。

  2、嚴格執行現金、財務票據的安全管理規定,結算或收付後應及時收存放入保險櫃,對超過過夜現金限額的現款當日落實存入銀行的本單位戶頭,在提款或送款過程中嚴格遵守現金安全規定。

  3、嚴格執行機密、絕密檔案、檔案資料的安全保管規定,籤閱處理後即應放入指定的保險櫥櫃存放,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放在個人桌屜和帶回個人宿舍,不得向無關人員談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現檔案、檔案遺失及洩密事故。

  4、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使用規定,不在指定地點以外任意存放,不違反規程操作使用;嚴格限制燃放鞭炮、煙花等引火危險品。

  5、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規定,不在工作場所、宿舍不安全使用電爐,不在嚴禁煙火的倉庫、機房、作業場所吸菸及用火;燃料油應儲備在防火條件設施安全可靠的場所;愛護消防滅火器材並經常進行功能檢查,保證能隨時有效投入使用。

  6、經常進行車輛安全檢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駕駛規定,不酒後開車,不強行超車或超重運載。

  七、加強對幹部職工的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規,不酗酒鬧事,不打架鬥毆,不發生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不貪汙盜竊,不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交通工具或場所,不包庇、藏匿違法犯罪分子,杜絕出現內部人員發生的案件。

  八、主動加強與鎮邊防派出所和街居委會等部門的工作聯絡與合作,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4

  各科室:現將我院研究制定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組織職工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安全保衛組織制度建設,特建立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一、成立醫院安保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保衛科院辦室信訪辦醫務科宣傳部安保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檔案規定,研究制定醫院安保工作制度、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2、安保領導小組組長對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常務副組長在組長和領導小組的帶領下,具體負責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內安全保衛工作的協調組織工作,各成員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協助組長、副組長開展好各項具體工作。

  3、掌握醫院安全形勢和工作動態,重大問題集中研究制定解決方案,並及時向集團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反饋資訊。

  4、指導、檢查、督促各科室開展安全防範工作並提出工作改進意見和工作方法。

  領導小組下設保衛科,科長:

  成員:及全體保衛人員

  保衛科工作職責:

  1、負責佈置落實醫院安全保衛整體工作部署。

  2、負責檢查監督安全保衛工作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3、負責組織醫護人員進行自救自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宣傳。

  4、負責組織指導各類應急預案的演練。

  5、負責與各相關科室工作協調,保持工作對接。 6、負責及時應對公共突發事件和有關事宜,並組織協調採取應對措施。

  7、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趕赴現場應急處置。

  二、安全保衛防範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安全保衛防範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防範工作在院黨委領導下,由保衛科具體負責。

  2、要充分認識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保衛防範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廣泛地開展群眾性安保工作。

  3、醫院實行保安執勤制度,保安人員按照崗位職責,認真做好門衛、新大樓、停車場等崗位執勤工作,同時按要求在院內、樓內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保衛科負責保安人員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治安保衛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教育員工增強責任意識和安保意識。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於職守,要注意檢查公共區域治安情況,一旦發現治安保衛隱患問題及時解決處理,特殊情況及時向保衛科或主管領導報告。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認真落實消防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排查所屬範圍內的火災隱患。保衛科負責對全院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保衛科維修更換。保衛科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並結合形勢需要進行不定期檢查。

  6、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傷害、防火、防盜、防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譁、酗酒鬧事、打架鬥毆。

  7、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8、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9、對電器、醫療裝置、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管理。保衛、行政後勤人員要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0、監督各種治安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腳踏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1、財務室、資訊科、藥房、庫房等要害區域負責科室,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確保現金安全。

  12、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13、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菸,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並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14、全體員工都應遵守本制度。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保衛科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衛工作法律、法規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職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治安秩序意識。

  3、制定和組織落實要害區域、科室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4、落實防傷害、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和防詐騙、防竊密等治安防範措施。

  5、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醫院內部穩定。 6、調解、疏導單位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醫院內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醫院內部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 8、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內部各類案件、並保護好現場。

  9、組織和落實好治安承包各項工作。

  10、按照國務院透過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辦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四、醫院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服從醫院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

  2、按要求巡查各樓層、外圍及車場,維護醫院內部正常的營業秩序,尤其是各視窗佇列秩序,密切關注收銀臺周邊情況,確保營業款絕對安全。

  3、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程式。

  4、對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標記、防火門要經常檢查,確保設施完好。

  5、每天不少於八次對醫院各區域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邏。

  6、禁止患者在醫院內吸菸,發現吸菸者應當立即勸阻。

  7、嚴格禁止寵物進醫院。

  8、禁止未經醫院相關部門許可的考察學習團隊在我院拍照。

  9、嚴厲禁止醫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動。

  10、謝絕明顯的精神病患者,乞討者,醉酒者,拾破爛者進入醫院。

  11、發現可疑的人員要禮貌的進行盤查監控,防止可能的治安和突發事件發生。

  12、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消防隱患,確保醫院和他人的安全。

  13、加強重點區域,要害部位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況處理或報告上級。

  14、對監控室發出的到位檢視指示,必須快速做出反應,並以最快的速度到達指示現場。

  15、如遇突發、醫療糾紛等事件酌情況處理並及時上報。 16、負責對影響醫院形象的行為進行制止。

  (2)門衛保安職責

  1、負責前門車輛引導停放和人員通往秩序。

  2、謝絕明顯精神病患者、酗酒鬧事者、收破爛、乞討者、推銷商品者進入醫院。

  3、指揮腳踏車、摩托車、電瓶車及其它車輛定點停放。 4、禁止在醫院正門擺攤設點和進行各種表演義賣,及時制止打架鬥毆。

  5、加強對進入人員、車輛的檢查,杜絕危險品進入醫院、禁止攜帶寵物進入醫院。

  6、對破壞醫院形象和聲譽的行為及時果斷制止並立即上報。

  7、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負責控制大門。

  (3)巡邏保安職責

  1、熟悉醫院各區域情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崗位。

  2、巡察各樓層各診室患者就診秩序情況,防止和減少各類問題的發生。

  3、注意發現樓層通道是否有異常情況,若發現立即處理並報告。

  4、熟悉醫院內部環境,消防設施分佈,滅火器材的擺放點,防盜防火報警裝置的位置,會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保證消防設施處於良好狀態,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5、協助各部門領導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遇突發性事件或緊急報警要沉著冷靜,快速將出事地點通知保衛科和院領導,並對事件現場錄影存檔。

  6、發生應急事件負責控制醫院樓梯口。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做到三班全面監控。

  (4)夜間保安職責

  1、上崗前應於白班執勤人員交接清楚,堅守崗位,對於夜間出入人員加強詢查

  2、要增強反應,機動能力,對醫院重要部位(電梯、樓道、衛生間、辦公室、庫房、配電室)要加強巡查力度,巡查時至少2人同行。

  3、巡查各樓層,檢查應關閉的燈光、門、窗、空調。

  4、提高警惕,發生應急事件緊急呼叫大門保衛控制大門,同時組織保衛力量協助處理。

  5、做好值班及巡查記錄。

  (5)執勤紀律及行為準則

  1、當班保安要求儀容整潔,按規定著裝並攜帶好對講機、膠皮警棍等專用裝備;不得留鬍鬚長髮,不準嬉戲打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邊走邊吃東西或者手上揮舞其他物品;不準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懶腰。

  2、不得酒後上崗,當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擅離崗位、串崗、幹私人事情。

  3、當班時不準吸菸、吃東西、看電視,聽收音機、看書報、扎堆聊天等。

  4、尊重領導,服從管理。

  5、不得恐嚇,毆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崗位上大聲喧譁,嚴禁使用不文明語言。

  6、不得內外勾結,損害或企圖損害集體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攜帶醫院物品,盜竊醫院物品或患者錢物,損壞醫院設施和執勤用品。

  7、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院安保領導小組下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2、充分利用醫院展牌、影片等宣傳有關消防知識。

  3、要求醫護人員學會簡單的自救常識和尋求救援方式、方法。

  4、每個月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5、經常性組織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6、指導醫護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

  9、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扯電線,電器線路更換修理,由專職電工負責維修。

  10、設定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誌,保持通道暢通。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

  11、下班後室內及時關燈及電器用品,關閉電源,防止出現火災隱患。

  12、熟悉醫院現有的滅火裝置存放位置,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嚴禁在辦公室使用大功率電器。

  14、發現火災立即啟動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並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施救。

  六、醫院安全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增強安全保衛應急能力,在預防以下突發事件發生的同時,及時果斷的處理即將或正在發生的突發事件,結合我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醫院安全保衛應急預案。

  1、醫療糾紛人員在院大門鬧事時,值勤保安人員應及時上前制止勸阻並與保衛科、醫患辦等部門聯絡,配合相關人員妥善處理有關問題,防止事態擴大。如遇少數人員無理取鬧、拉白條幅或其他醫鬧行為時,要及時組織人員採取果斷措施制止相關行為,並將醫鬧人員請至值班室或醫患辦公室,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特殊情況及時向礦業分局報告。如醫療糾紛人員到辦公樓找有關部門人員或院領導,保衛人員要及時跟進,防止醫療糾紛人員突然採取過激行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2、保衛人員巡邏中遇犯罪分子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組織力量迅速果斷制止,並將其扭送保衛科或報警。力量不足時可動員現場職工或通知備勤人員,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奪路而逃或行兇。儘量避免或減輕損失,並作好現場保護工作。

  3、各科室發生盜竊事件時,應迅速向保衛科報案,主動維護好現場,不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應及時交保衛科或公安機關處理。積極向保衛科、公安機關提供情況,協助破案。

  4、醫院範圍內發生突發事件時,無論何種原因導致醫務人員無法正常治療或危害醫務人員安全時,保安人員都要及時趕到現場制止、勸導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同時及時報保衛科和總值班,必要時報警,協助公安機關維護醫院秩序。

  5、發生火警時,要按照我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立即啟動樓層報警裝置或向消控中心報警,報警電話,講明火情準確位置,火勢情況,同時組織現場人員利用各種消防器材進行滅火或控制火情。消控中心接警後,立即通知保衛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並電話通知總值班。到達現場後一要根據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組織現場力量撲救;二要迅速切斷電源,關掉燃氣開關,將易燃易爆物品撤離火災現場,全力撲滅初期火災。如火情重大,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9,講明發生火警的科室、地點、著火的是何物品,並派人在路口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簡要介紹火警情況和水源情況。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治安、安全防範教育是提高職工法制觀念和防範意識的重要途徑。為提高醫院內部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現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院安保領導小組和院職工要按規定認真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種專業培訓活動,院安保工作小組要經常組織廣大員工進行安全、保衛、保密、遵紀守法教育,增強職員工的法制觀念。要做到學法、懂法、執法、守法。

  2、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特別是與保衛工作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並運用到保衛工作的實踐中去。

  3、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治安保衛業務知識及掌握專業技能(如:消防、防盜報警器材等)。

  4、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任務,運用多種形式,進行安全防範教育,防盜、防暴、防火、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5、制定計劃,定期開展各項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醫療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護知識),加強治安、防範意識,強化自救自護和自我保護能力。

  6、認真做好新進職工的崗前教育,對他們進行法制、醫院安全防範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八、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定期深入開展醫院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頓。按照全方面、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要多次組織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

  2、日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並積極進行整改。

  3、對醫院用水、用電、用氣、醫療器材等相關設施裝置定期進行檢查,並按照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4、建立檢查登記制度,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並提出整改意見,經檢查負責人和隱患部位負責人簽字後,督促整改,妥善儲存。

  5、建立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無隱患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隱患多、漏洞大又不積極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追究責任。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15

  一、管理人員職責:

  1.由行政人事部後勤主管負責公司廠區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衛治安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建立切實有效的保障和管理體系。

  2.負責制定安全保衛的各項管理制度。

  3.對全廠安全保衛實行監督與檢查,對廠區安全保衛工作負責。

  二、保安員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廠房、裝置、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對廠區治安負責。

  2.負責公司門衛值班,實行24小時上崗,按時交接班,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做好報刊、信件的收發登記工作,不出差錯。

  3.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來公司辦事的人員、車輛要認真登記。對出入車輛要認真檢查。

  4.負責公司的夜間安全巡邏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防毒。發現可疑情況,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5.協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對公司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及早發現並消除一切隱患。

  6.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對所負責的以上工作承擔直接責任。

  三、保安員日常行為規範:

  1.對工作盡職盡責,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保障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誠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協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禮貌待人,遵紀守法。

  3.上崗必須著裝,做到整齊清潔,儀表莊重,精神飽滿。站立值勤時要做到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4.不準留長髮、小鬍子,值勤時不哼歌唱曲、吹口哨、聽耳機、吃東西,嚴禁抽菸,不準聚在一起談笑。

  5.所有保安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編定的時間表值班,不許脫崗,未經同意不得自行調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6.保安人員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忠於職守。認真學習有關法規和各項政策,增強法制觀念和政策紀律觀念。

  四、保安員執勤要求:

  1.注意觀察判斷各種往來人員的動向,機動靈活,細心觀察,發現意外情況及時解決。

  2.有禮貌地查詢來往陌生人的證件及進出公司的物品,若發現可疑人等,要注意監視並作出處理,必要時報告主管領導。物品出入公司,憑相關部門領導簽發的《放行條》放行,要堅持原則,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維護公司周圍通道秩序,不準機動車、腳踏車亂停放,外單位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暢通。不準社會閒散人員進入公司內。

  4.夜間巡邏必須有警惕性,注意各重點部位,水、電、門窗關閉情況。上夜班開小差、打瞌睡或睡覺屬違反工作紀律行為。

  5.值班人員實行就餐輪換制,就餐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分鐘。

  6.發現情況,抓住疑犯,應立即報警,並封鎖公司所有進出口;拘捕疑犯後,應交公安機關處理,嚴禁虐待及毆打捕獲的疑犯。

  7.詳細記錄有關政府部門的電話,以便需要時尋求協助。

  8.做好交接工作,認真填寫工作日記,值班時所發生的事情和各種案件,應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將未盡事宜記錄並交待接班人員。

  9.注意防火、防毒,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須及時查詢並報告主管領導,切實消除隱患。

  10.每個保安人員必須熟悉火警電話,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滅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消防部門,並立即處理。

  11.在緊急情況下,所有保安人員,均應服從公司主管領導的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保證公司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