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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集合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1

  1、要害部位範圍:財務室、辦公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責任。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係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後,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責任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範於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並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後患。

  ⑥按規範要求對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必須完全與區域網脫離連線,並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洩密。並採取身份認證、儲存傳輸加密、配置防影片洩密等措施加強保密防範。

  3、責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責任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並採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洩密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2

  1、保守國家秘密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室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式依法辦事。

  2、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檔案、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部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檔案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於國家秘級檔案資料丟失、被竊、洩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並無儲存價值的檔案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燬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准,並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利用範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涉密計算機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的應用管理。凡秘密資料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涉密檔案的移動儲存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個性注意不洩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秘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戶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招標專案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客戶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第五條:非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秘密檔案、資料。

  第六條: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於必須範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屬於公司秘密的檔案、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

  第八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洩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洩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資訊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4

  為切實加強辦公室內部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市教育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幹部職工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部門的要求,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二次。

  (二)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定,使其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知道的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秘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洩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工作

  1.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保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稽核批准,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的秘密檔案、資料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檔案、資料,按規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洩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⒍印章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辦法和保密規定,不得擴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內容。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工作

  1.秘密檔案的傳閱,應嚴格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範圍。閱讀秘密檔案、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傳送秘密以上檔案、資料,必須統一交機要員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檔案,傳閱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檔案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相關處室應稽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室、文印室、檔案室、計算機機房、機要交換站和各類考試的試題題庫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則;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印室對秘密文稿的列印要加設密碼並妥善儲存;文秘室應將密件單獨放入保險櫃;機要交換站要將密件妥善存放;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上網管理

  嚴格遵守《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上網資訊保密管理暫行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對辦公室的每臺聯網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路中傳遞國家秘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或抄送秘密資訊。

  (五)領導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

  1.領導身邊的文秘人員要注意檢查領導在外工作過的場所有無密件遺留;隨領導外出,要在離車、離會場、離住所時檢查檔案有無遺失;領導開會回來後,要主動辦理密件的登記、收存手續。

  2.領導專用車輛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不得洩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影印管理

  1.不得擅自影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影印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影印絕密檔案和制文機關規定不準影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准;影印其他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准。

  2.密件影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燬

  銷燬密件時,應登記造冊,並經分管領導審批,銷燬時需由兩人監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生失洩密事件,應及時追查並及時報告保密部門,儘可能挽回損失。

  對造成危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處理。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5

  1 總則

  1.1 保守國家秘密是關係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是關係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為增強各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的觀念,更好地貫徹國家法,為保障改革開放和企業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1.2 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公司成立委員會,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級分為三級,即絕密、、秘密。

  1.4 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既能保守國家和企業商業秘密又便於生產經營”的方針。

  2 管理職責

  2.1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

  2.2 確定公司重點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規檔案及規章制度的實施和貫徹。

  2.3 對全體員工及其出國人員進行教育,防止失、洩密事件的發生。

  2.4 負責對工作的安排、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總結經驗。

  2.5 負責對失、洩密事件的調查、處理,嚴重事件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 工作的原則

  3.1 確保黨和國家的安全,為經濟工作服務。

  3.2 保護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秘密,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

  3.3 嚴格劃分圍,嚴格劃分密級。

  3.4 嚴格管理事項。

  4 工作的圍

  4.1 上級下達或公司形成的帶有密級字樣及指定閱讀圍的檔案、電報資料、黨刊物、科技情報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項。

  4.2 公司控資料、統計報表及檔案資料。

  4.3 屬於國際、國先進水平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重大科學技術成果及相應的資料、報告、論文等。

  4.4 黨、政重要會議的記錄,重要的印信及技術、人事、檔案、保衛、財務檔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員、參觀線路、介紹材料、會議記錄及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