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彙總五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相信大家又在為寫申請書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
法定代表: xxxxxxx 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
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
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
1.5倍=2567.04)
此致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唐山市xxxxxxxx,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並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在20xx年12月18日之後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餘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鑑於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姓名)XXX
性別:XXX民族:XXX出生:XXX
原籍:XXX
現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通訊地址:XXX
郵政編碼:XXX
委託代理人:(姓名)XXX
性別:XXX民族:XXX出生:XXX
原籍:XXX
工作單位:XXX職務:XXX
現住址:XXX
聯絡電話:XXX
被申請人: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職務: XXX
住所:XXX
仲裁請求:
XXX未按國家和XXX的有關法律法規繳納XXX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侵犯了XXX的社會保險權益。現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XXX補繳XXX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間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XXX繳納因未辦理XXX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而產生的'XXX和XXX應繳的滯納金,罰款等一切費用。
3、XXX在XXX的工資收入主要包括聘用工資,課時費,獎金。要求XXX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正確計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應包括聘用工資、課時費、獎金、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聘用有關的其他所得。
事實和理由:
XXX與XXX20xx年9月簽訂了XXX事業單位聘用合同,20xx年8月XXX申請解除聘用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解聘。XXX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聘用期間XXX未履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徵繳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基金。
XXX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六條規定 甲乙雙方應當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規定的交費比例給乙方繳納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同時,按照規定代扣代繳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乙方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
1、XXX
2、XXX
3、XXX
4、XXX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訴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號。
第一被訴人: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訴人:武漢×××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街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與第一被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由兩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613.8元;
3、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加班費及其賠償金11974.45元;
4、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違約金3000元;
5、由被申訴人連帶為申訴人補辦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6、仲裁費用由被訴人連帶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xx年進入第一被訴人處工作並與其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滿後雙方分別於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續簽了為期3年的合同,合同於2xx0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訴人被第一被訴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漢×××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仍於第一被訴人保持勞動合同關係,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先後從事精漿、配漿、dcs操作員、行政文員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訴人違反合同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經常要求申訴人在節假日加班加點卻不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申訴人從事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被申訴人從沒按照合同的約定定期對申訴人進行健康檢查,也不為申訴人辦理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申訴人作為育齡婦女,被申訴人也不給其辦理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合同期間,被申訴人還多次擅自調低申訴人的工資標準。20xx年3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口頭通知申訴人,讓申訴人不要再來上班。
為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申訴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請求,請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
此致
武漢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年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xx年2月被十堰勞務公司派遣到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