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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必備】買賣合同模板集合4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買賣合同 篇1

  立契約書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元整,次級品每組××元整,合計××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市××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買方(甲方):××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乙方):××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 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透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

  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 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專案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專案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買賣合同 篇3

  【案情介紹】

  XX年3月8日,桂林某商廈為答謝廣大女性的厚愛,舉辦了特定化妝品的試用買賣活動。活動期間,所有女性可以憑證件試用特定品牌的化妝品,試用期間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同日,林女士選用了一套適合於自己皮膚的化妝品,並與該商廈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規定:林女士所選用的化妝品價值800元,試用期屆滿時如若同意購買應向商廈支付價款,不同意購買則應歸還本商廈,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試用期為20天,自交付化妝品的次日起算。林女士將自己的工作證押在了商廈。3月27日,商廈職工向林女士打電話詢問其是否購買,並告知如若購買應在29日前付款,林女士只是說化妝品很適合自己的皮膚,對於是否購買未作任何表示。4月1日,林女士收到賬單一份,商廈要求林女士前去付款。林女士認為自己並未表示要購買該化妝品,商廈要求前去付款實在是無稽之談,簡直是強買強賣,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商廈多次向林女士催要貨款,均遭拒絕,無奈商廈向法院起訴了林女士。

  【審理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女士與某商廈簽訂的合同屬於試用買賣合同,合同的試用期為20天。根據《合同法》第171條的規定,林女士在試用期內有權決定是否購買該化妝品,而林女士在試用期屆滿時未作是否購買的表示,應當視為購買。因此,商廈要求其付款的行為應受法律保護,法院遂判決林女士向某商廈支付化妝品款800元。

  【評析】

  本案主要涉及試用買賣的效力問題。

  試用買賣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買受人試驗或檢驗標的物,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條件的買賣。試用買賣實際上是一種附條件的買賣,即只有在買受人經過一定期限內使用並承認購買後,合同才生效。在本案中,林女士與某商廈約定,林女士試用價值800元的化妝品,試用期為20天,試用期屆滿時如若同意購買應向商廈支付價款,不同意購買則應歸還本商廈,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所以,林女士與某商廈簽訂的合同屬於試用買賣合同。

  試用買賣合同有兩個重要特徵:一是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約定有一個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使用標的物是無償的;二是買受人在試用期內試用後,不管是否滿意,都有權拒絕購買而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試用買賣合同的效力在於:出賣人應將標的物交給買受人試用,買受人應當接受並妥善保管、使用標的物,並應於試用期屆滿之前作出是否同意購買的決定。在試用買賣合同中,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在買受人表示認可標的物之前,買賣合同未生效;只有在買受人認可標的物後,買賣合同才生效。這種認可,完全以買受人自己真實的意願為標準,不受其他條件的限制。

  就本案而言,林女士與商廈之間的試用買賣合同的試用期為“自交付化妝品的次日起20天”,林女士有權在商廈交付化妝品20天內決定是否購買。但是,林女士在試用期內沒有作出反應,後經商廈工作人員通知購買也未拒絕。《合同法》第171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因此,應當視為林女士購買該化妝品,林女士與商廈簽訂的買賣合同發生效力,林女士應當承擔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的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商廈要求林女士付款並沒有侵犯其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但這不能適用於已生效後的試用買賣合同。試用買賣合同中的買方選擇權僅限於合同生效前,在合同生效後,則不再存在這種選擇權,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義務。在本案中,試用期限屆滿後林女士未退還化妝品,根據法律規定視為購買該化妝品,買賣合同生效,其應當承擔支付價款的義務。因此,商廈要求林女士付款,並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確立的立法宗旨。

買賣合同 篇4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編號:

  住房出售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住房購買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杭州市市區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杭州市市區出售公有住房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座落 的住房壹套(附圖)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該套住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其中乙方個人出資拆遷擴面 平方米,個人出資款元),按規定可享受成本價購房的面積為 平方米,按市場價購買的面積為 平方米,按商品價購買的面積為 平方米。經省直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審批號 )核定的總售價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角 分。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乙方以現金一次付清全部房款,應實際支付甲方房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之前一次付清全部購房款。

  第四條 購買現租住房者,按本協議規定的實際交付購房價款的次月起終止租賃合同,停止收繳房租。

  第五條

  付清全部房款後,所購住房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住房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證的轉移變更手續,由 方辦理,所需的費用,應按收費單位規定承擔或分擔。

  第六條 乙方取得住房所有權之後,室內維修養護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共用部

  位和共用設施維修養護,所需費用按有關規定分擔,乙方在首次交納出售公房款時必須按成本價的1%(計 元)支付甲方維修養護費,由甲方負責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乙方在裝修住房時,不得損壞共用設施、侵害他人利益,不得破壞和損壞住房結構或承重部位,違者,甲方有權責令糾正,乙方必須服從。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完全負責。

  第七條 乙方購買新建住房一年內,如發現確屬住房建築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從到期次日起每天按逾期付款額的5‰向甲方償付滯納金。

  2、單方提出終止合同者,已發生經費開支,均由提出終止合同一方承擔。如購買騰空住房或新建住房首次投入使用的,甲方提出終止的,應允許乙方租用;乙方提出終止的,如已搬進使用的,應騰空住房交還甲方。

  第九條 其他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依法成立後,雙方都必須自覺履行,需要變更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另籤補充協議。在新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別送有關單位。 甲方:(蓋章)乙方:(夫妻雙方簽名蓋章)

  代表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