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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應急管理制度

事故應急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事故應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事故應急管理制度1

  1、我礦主要災害包括:水災、火災、瓦斯、煤塵、提升運輸、頂板等災害。

  2、為預防各類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礦組織專門制定《20xx年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各類災害的存在條件、危險分析、危害程度範圍預測等分別制定了預防措施,並根據事故性質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後的上報制度及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並報集團公司批准。不編制或內容不全、不及時上報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礦長、總工程師及各專業要組織職工對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和救援預案進行學習,認真抓好落實,讓每一名職工瞭解掌握礦井的災害隱患及預防與處理措施,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4、礦長負責《災防計劃》所列工程專案的落實,並根據礦井生產中實際變化情況,有通防科及時對《災防計劃》修改補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對修改後的《災防計劃》要及時向職工傳達貫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5、每年必須要與救護隊聯合,有計劃的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習,並進行總結,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6、按照明確職責,重點檢查、預防為主的原則。各專業根據所轄範圍,對可能出現的事故危害,提出處理意見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於未然,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7、對特殊地點實行重點監控管理,由專業領導分班盯崗,及時彙報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異常現象,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8、出現異常情況,各崗位作業人員要及時彙報礦排程室、專業領導,根據事故應急處理計劃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採取措施,積極組織自救,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事故應急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釋出,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資訊,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資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絡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裝置、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事故應急管理制度3

  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預防與控制本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本礦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促進本礦的安全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訂礦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並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後有效控制和處理,根據上級職業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和本礦實際,本著“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制定本礦的應急救援預案。

  二、職業病危害的目標分佈

  根據本礦各崗位存在的煤塵、矽塵、水泥塵、噪聲等可能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採煤一區、採煤二區、採煤三區、掘進一區、掘進二區、運輸工區、皮帶工區、巷修工區、通防工區、安裝工區、運轉工區、機廠等單位為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

  1、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

  2、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三、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

  1、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礦排程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地點、人數、可能引起職業危害事故的原因,排程室在做好詳細記錄的同時,立即報告礦領導並通知礦醫院進行救治處理。

  2、礦醫院值班人員在接到礦排程室發出的有關職業危害事故的通知時,應認真做好電話記錄,立即通知院長、值班醫師,並做好急救藥品、器械等準備。如礦緊急命令救護車出車時,值班人員有權直接排程值班司機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地點,值班司機接到命令後,應在3分鐘內出車,值班醫護人員應攜帶搶救物品隨車出發。

  3、值班醫師接診事故患者後,應立即進行仔細全面而又重點的.查體,迅速明確事故原因及病情,進行現場緊急救治。現場如不能確診時,在時間許可的條件下可自行確定回礦醫院或轉人民醫院或者兗礦總醫院治療,實施及時有效的救治,並將救治情況隨時報告礦排程室和礦領導。

  4、職業危害事故發生後,安監站、排程室、醫院有關人員要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分析事故原因,明確引起事故根源,進行封存或採取防範措施進行消除,避免其他人員再次接觸而造成事故的擴大。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的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報告,報告簡要說明事故的單位、詳細地址、發生事故的時間、事故人數、有無死亡等。

  5、安監站、排程室、通風工區、通防科、醫院有關人員要深入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基本查明與本次事故的情況,確定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造成本次職業危害事故的單位領導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止再次發生職業危害事故。

事故應急管理制度4

  為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並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後有效控制和處理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將事故對人員造成的損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著“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單位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總負責人;

  二、組織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形成書面檔案予以公佈,應明確事故發生後的疏通線路、緊急集合點、技術方案、救援設施的維護和啟動、醫療救護方案等內容。

  三、明確職業病危害的目標分佈,根據使用物品的種類、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四、確保應急救援設施完好。

  應急救援設施應存放在車間內或臨近車間處,一旦發生事故,應保證在10秒內能夠獲取。應急救援設施存放處應有醒目的警示標識,確保勞動者知曉和正確使用方法。現場應急救援設施應是經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合格的產品,安全有效,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或更新,保證現場應急救援設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練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用人單位應對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做出相關規定,對演練的週期、內容、專案、時間、地點、目標、效果評價、組織實施以及負責人等予以明確。如實記錄實際演練的全程並存檔。

  六、用人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

  (一)機構職責

  1、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職業病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2、組織指揮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情況,並向友鄰單位通報危害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二)人員分工:

  1、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指揮部成員:

  (1)生產組長:協助總指揮、副總指揮做好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工作;

  (2)主任: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3)安全環境及職業衛生管理組織各負責人:負責指揮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必要時代表指揮部發布有關資訊;負責車輛調配及搶救物資的運輸、供應工作;負責搶險物資及防護用品的日常儲備和應急供應;

  七、制定應急裝置管理檔案,包括:

  (1)應急裝置管理制度書面檔案;

  (2)應急裝置臺賬;

  (3)應急裝置中文說明書;

  (4)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臺賬;

  (5)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日常運轉記錄;

  (6)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7)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維修記錄;

  (8)應急救援設施配備檔案;

  (9)應急救援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10)應急救援設施維修記錄。

事故應急管理制度5

  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並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後有效控制和處理,本著“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病危害事故危險源應結合礦井有關資料和技術引數,透過認真分析,認為礦井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危險源有:粉塵、有毒有害氣體、噪聲等。

  (一)粉塵危害粉塵包括煤塵、巖塵、水泥塵等。其中煤塵、巖塵、水泥塵可導致接觸人員患塵肺病。

  1.採掘工作面在生產過程中,如鑿巖、爆破、運輸、轉載中皆可產生大量粉塵。

  2.在井上皮帶運輸、轉載過程中過程可產生大量粉塵。

  (二)有毒有害氣體危害井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可能導致接觸人員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並且甲烷還具有爆炸危險。

  1.甲烷湧出主要來源是採煤工作面、煤巷掘進工作面及採空區、地質破碎帶湧出。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來源於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塵、瓦斯爆炸事故等。

  3.硫化氫主要來源是有機物腐爛、含硫礦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積水湧出。

  (三)噪音危害噪音主要產生於礦井主通風機、壓風機房、主副井絞車房、洗煤廠、井下區域性通風機、帶式輸送機、採煤機、破碎機、轉載機、掘進機、風鑽等裝置工作時。噪音超過一定數值後就會造成環境汙染,對從業人員聽力、情緒及工作效率造成嚴重影響。

  二、防治職業危害事故措施

  (一)預防煤塵爆炸事故措施

  1.加強防塵工作的領導。各部門明確分工,落實防塵措施。

  2.做好教育培訓工作,使廣大職工充分認識到粉塵的危害。

  3.井下作業場所的定點總粉塵及呼塵濃度要每月測定兩次。個體呼吸性粉塵採掘面每三個月測定一次,其他地點每六個月測定一次。粉塵分散度和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矽的含量,每六個月測定一次,變更工作地點時要測定一次。

  4.設定完善齊全的防塵供水管路,保證防塵水量充足,水質清潔,各防塵地點水壓充足。

  5.採煤工作面進迴風巷道必須安設淨化水幕,水幕覆蓋全斷面,霧化效果良好;必須採用溼式打眼、煤層短壁注水,放炮前後必須灑水、沖洗巷幫;轉載點和解除安裝點必須安設完善的噴霧裝置並實現自動化;按照規定定期沖刷巷道。

  6.掘進工作面巷道必須安設淨化水幕,水幕覆蓋全斷面,霧化效果良好;必須採用溼式打眼、煤層短壁注水;放炮時實現自動噴霧降塵,放炮前後必須灑水沖洗巷幫;耙裝機必須安設完善的噴霧裝置並實現自動化;噴漿機必須與淨化水幕、除塵風機實現聯動;按照規定定期沖刷巷道。

  7.在採區進、迴風巷,主要進、迴風大巷必須安裝淨化水幕,水幕應封閉全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正常使用。所有轉載點全部安裝完善的噴霧裝置。

  8.井下總進、迴風巷,每月至少用水沖刷一次積塵,各採區進、迴風巷每週沖刷一次,採掘工作面每班沖刷一次,杜絕積塵。

  9.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裝備及新工藝,大力提高防降塵效果。

  (二)預防有毒有害氣體中毒事故的措施

  1.加強通風,將各種有害氣體濃度稀釋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標準以下。

  (1)通風隊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主要通風機執行情況,確保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主通風機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啟動備用通風機。凡因機電事故而突然停電造成區域性通風機停止運轉,將無風區內的所有人員撤至全風壓進風巷中,並設臵柵欄揭示警標。恢復通風必須按規程及措施規定進行,嚴禁無風作業、無風放炮。

  (2)通風隊對礦井通風系統、通防設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每旬至少全面檢查測定一次礦井、主要進迴風巷及採掘工作面等地點風量,保證礦井通風系統合理,各採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風地點的風量必須滿足作業規程和措施的要求。

  (3)加強區域性通風管理,井下掘進工作面區域性通風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並自動切換。

  2.加強個體防護,佩戴合格的個體防護用品。

  3.加強採空區管理。工作面採空區應及時予以封閉,設立警示牌,需要進入時,必須首先進行有害氣體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需要進入閒置時間較長的巷道進行作業的,必須先通風后作業。盲道或廢棄巷道應及時予以密閉或用柵欄隔斷,並設立警示牌。

  4.加強瓦斯排放和巷道貫通管理。杜絕盲巷,停風超過24小時的盲巷必須立即封閉。

  5.堅持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製度,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配備齊行動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6.採掘工作面必須按規定設定甲烷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並定期標校。

  7.杜絕失爆,提高供電質量,消滅無計劃停電停風。

  8.凡接近採空區、廢棄巷道均需制定專門的防治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措施。

  9.加強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按規定及時檢驗更換,保證完好和正常使用。

  10.熟悉避火災路線,掌握救災的基本知識。

  (四)噪音預防應對措施

  1.保持裝置經常性完好,發揮裝置本身消音降噪的功能,如果裝置發生故障,噪音指標超過國家環保標準時,要立即進行檢修,直到符合標準才可使用。

  2.工作人員配備切實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

  3.在裝置選型時選擇低噪音裝置。

  4.對職工進行定期體檢,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5.加強裝置維修,減少裝置老化帶來的噪聲。

事故應急管理制度6

  1、我礦主要災害包括:水災、火災、瓦斯、煤塵、提升運輸、頂板等災害。

  2、為預防各類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礦組織專門制定《20xx年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各類災害的存在條件、危險分析、危害程度範圍預測等分別制定了預防措施,並根據事故性質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後的上報制度及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並報集團公司批准。不編制或內容不全、不及時上報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礦長、總工程師及各專業要組織職工對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和救援預案進行學習,認真抓好落實,讓每一名職工瞭解掌握礦井的災害隱患及預防與處理措施,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4、礦長負責《災防計劃》所列工程專案的落實,並根據礦井生產中實際變化情況,有通防科及時對《災防計劃》修改補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對修改後的《災防計劃》要及時向職工傳達貫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5、每年必須要與救護隊聯合,有計劃的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習,並進行總結,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6、按照明確職責,重點檢查、預防為主的原則。各專業根據所轄範圍,對可能出現的事故危害,提出處理意見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於未然,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7、對特殊地點實行重點監控管理,由專業領導分班盯崗,及時彙報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異常現象,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8、出現異常情況,各崗位作業人員要及時彙報礦排程室、專業領導,根據事故應急處理計劃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採取措施,積極組織自救,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