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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考報名通知

2021年天津中考報名通知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是檢驗初中在校生是否達到初中學業水平的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天津中考報名通知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報名時間和物件

  2021年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20日至30日,逾期不再補報。

  戶籍動遷考生進津手續須於2020年12月30日前辦理完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申請報名:

  1、具有本市的常住戶口(含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或本市藍印戶口者。

  2、具有本市的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現在外省市就讀並要求回津升學者。

  3、符合津教委〔2011〕103號和津教委中〔2008〕19號檔案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學生。

  4、不具有本市的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但已在我市就讀並具有本市學籍者,經就讀學校所在區中招辦稽核同意後,可按外地戶籍考生報名考試,但只可報考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和各類中職學校。往屆初中畢業生、各類高階中等學校在校生不準報名。

  二、資格稽核

  1、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其學籍校辦理報名手續,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考生學籍校負責,學籍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不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其戶口所在區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其戶口所在區中招辦負責,區中招辦主任是第一責任人。

  2、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學籍校須與本區學籍管理部門核實考生學籍身份,並須進行考生本人、初中教育階段照片、報名採集照片的“三比對”。

  3、不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區中招辦須透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對學籍資訊進行核驗,並須進行考生本人、身份證照片、報名採集照片的“三比對”。

  4、港澳學生須提供學生本人及父母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內地來往通行證》原件;臺灣學生須提供臺胞證和本市居住證明原件,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在津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原件。就讀學校須進行考生本人、相關身份證件照片、報名採集照片的“三比對”。

  5、所有報名考生必須接受各報名單位的資格審查,不接受資格審查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者,一律不予報名。證件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辦理。

  6、各初中校要將資格稽核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遴選熟悉業務、秉公辦事的人員專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資格稽核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逐人逐件稽核考生的有關證件及材料。

  7、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將對報考者的學籍情況進行最終核查。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將對本市戶籍報考者的戶籍情況進行最終核查。

  三、資訊採集

  1、2021年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基本資訊採集工作統一使用“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考試招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報名單位須按照《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考試招生管理系統客戶端應用條件》的要求,做好軟硬體條件準備。

  2、市中招辦將報考者在八年級參加學業考查時採集的資料統一匯入管理系統,作為2021年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的基礎資訊。

  3、經審查確認,符合報名資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填寫《2021年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資訊採集表》(以下簡稱“《報名資訊採集表》”),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報名單位透過管理系統採集考生報名資訊。考生及家長鬚在由管理系統打印出來的《2021年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上簽字確認,未履行簽字確認手續的《報名表》無效。

  4、報名照片採集須按照《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考生照片採集規範及資訊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

  5、各學籍校在各區中招辦的指導下,按照工作程序,依據經審查合格的《報名表》,透過管理系統,分步完善考生相關報名資訊。

  6、現為八年級學生,其參加2021年八年級學業考查所需相關資訊的採集與2021年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資訊採集一併進行。按照《八年級學生基本資訊採集要求》的相關要求,各區中招辦依據學生的實際資訊及學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中的有關資訊,組織人員匯入(或錄入)八年級學生參加學業考查所需相關資訊。

  7、市中招辦彙總學生各項資訊後,組織各區進行核對,分別組建2021年八年級、九年級考生基本資訊庫。核准後的資訊庫,將作為學生報名參加體育統一測試、學業考查、學業考試和各類高階中等學校招生的依據。

  8、從報名起,各學籍校即開始進行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檔案組建工作,不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應向報名所在區中招辦提供現學籍所在地的初中畢業升學檔案材料。檔案材料組建參照《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檔案材料目錄》進行,材料須裝入市中招辦統一印製的“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檔案袋”內。檔案材料組建工作須在各類高階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前全部完成。

  四、回戶籍升學

  具有本市的常住戶口,且戶籍和學籍不在同一區(含濱海新區塘沽、漢沽、大港、油田、開發區、生態城、保稅區、高新區、鐵廠,不含戶籍和學籍同在市內六區者)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自願申請回戶籍區升學,所回區須是考生本人與父親或母親戶籍同在的區。申請回戶籍區升學的考生在學籍區參加體育統一測試、學業考查和學業考試。

  準備回戶籍區升學考生的申請手續,隨2021年天津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一併在學籍校辦理,學籍校校長是回戶籍區升學資格稽核的第一責任人。經學籍校稽核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資訊採集表》中填寫“是否申請回戶籍所在區升學”選項及“戶籍區名稱”選項。報名結束後,不再辦理回戶籍區升學申請。已辦理回戶籍區升學手續的考生不得撤銷或變更申請。回戶籍區升學的考生到戶籍區進行書面材料稽核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報名工作要求

  1、各區中招辦、各初中校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從實、從細做好各環節工作,積極主動疏導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2、我市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實行初中學校、區中招辦、市有關部門三級資格審查的程式。實行“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初中學校要規範辦學行為,不得接收非本校學籍的學生報名,不得為非本校學籍的學生出具任何與高階中等學校升學有關的推薦證明材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學籍管理,對於空掛學籍、在學不在籍等違規考生,堅決予以清退。

  3、各區中招辦要主動協調本區公安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對考生戶籍和學籍有異議者進行核實。對於透過非正常戶口遷移、提供假戶籍、假身份證、假學歷、假學籍等虛假材料或隱瞞手段等獲取報名資格的,按有關規定將取消該生的報名資格、考試資格及參加錄取的資格,已升入高階中等學校的將取消學籍,並將其違規違紀情況記入個人檔案。對於報名資格稽核不嚴,在資格稽核中存在失職瀆職的單位或個人,以及為考生出具虛假材料或指使、協助、夥同考生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出行政處罰;構成違紀的,依照黨和國家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報名期間,各報名單位要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報名組織工作。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嚴格遵守國家及我市各項防疫制度,確保考生和報名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5、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各區均須向社會公佈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對高階中等學校招生報名中違紀違法行為的舉報或檢舉,對於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