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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

冶金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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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金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依法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優美、禮貌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全國衛生城建設,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遼寧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和《葫蘆島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和“誰佔用誰負責,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實行各相關部門共同管理、分級組織實施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

  (一)制定、調整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的髮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城市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三)編制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經費計劃,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投放與使用;

  (四)城市環境衛生的依法監督與管理,指導下級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環境衛生的科研工作,組織實施垃圾、糞便的無害化處理。

  第五條衛生、環保、工商、公安、交通、民政、電信等部門和市區內的街道辦事處以及各新聞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用心協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區內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環境衛生科學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環境衛生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持續公共衛生習慣。

  第七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要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社會勞動,不得妨礙或阻撓衛生管理人員履行職責。

  第八條對在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履行環境衛生管理和監督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市區內主、次幹道的清掃保潔;

  (二)負責市區生活垃圾的清運;

  (三)負責市區環境衛生設施的設定、維護、檢修、更新和垃圾場的建立與管理;

  (四)負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住宅小區垃圾的有償代運及處理。

  (五)負責市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管轄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檢查監督。

  第十條市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區域範圍內居住區、小街小巷、城鄉結合部的清掃保潔、居民區生活垃圾的一級清運歸點工作。

  城市貿易市場的衛生管理工作,由該市場的主管部門或管轄單位負責,其中交易攤點的環境衛生,由經營者負責。

  第十一條用於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廣告欄板等設施,應及時更新、補充和完善,各種設施要貼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標準。根據實際需要增加現代化管理裝置。

  城市開發或改造的地域,要嚴格執行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建設生活廢棄物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境衛生設施,所需費用可納入工程建設預算。

  第十二條為保證城市規劃附屬設施的如期完成,用於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公廁和垃圾站建設實行保證金管理制度。城市開發建設單位按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總體規劃要求,在辦理開工許可許前到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按開發建設地域應建垃圾站和公廁數量的總體造價,預交保證金。保證金計算方法按環衛基礎設施規劃設計標準面積乘以當年工程預算定額核定,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開發建設單位,保證金不予退回,全部用於該開發地域垃圾和公廁的修建,並由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在開發建設中按規劃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組織修建。

  第十三條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務必堅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開工、同時與主體工程參加驗收、同時交付使用。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損毀或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確因建設需要務必拆除或移動環境衛生設施的,要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審批,並在完工後及時予以生修或維修,並經批准單位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城市公共廁所確因建設需要務必拆除的,開發建設單位要在開工前提請拆遷方案,經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批准,並按新建標準交足補償費後方可拆除。

  第十六條城市公廁按照環境衛生管理要求和發展規劃,可採取社會融資建設的辦法適當發展公廁,有計劃地改造旱廁。

  第十七條市區內鐵路沿錢的環境衛生管理區域的職責分工,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會同鐵路部門確定,其環境衛生按確定區域由鐵路部門負責。

  第十八條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私營門市,應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劃分的衛生職責區域完成清掃(含除雪)保潔工作。本區域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按指定地點排放並辦理排放手續,交納排放處理費。

  第十九條旅遊風景區、公園、影劇院、商場、賓館、體育場、港口碼頭、火車站、汽車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線兩側、停車場、收費存車處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由該場所的管理或管轄單位負責。

  第二十條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執行環境衛生主管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垃圾等廢棄物。禁止拾廢人員的亂扒、亂倒行為。

  垃圾、糞便等廢棄物的清運單位務必及時清運,並儘快實現無害化處理的綜合利用。

  第二十一條開發建設產生工程渣土的單位要在開工前到環境衛生主管單位辦理排放手續,按規定交納排放處理費,並按指定地點堆放和送入排放處理場。

  第二十二條運輸散體、流體物料的車輛要載裝適當、苫蓋嚴密,不準沿途遺撤。各種客運車輛司乘人員不準沿街揚棄廢票。畜力車務必在指定路線和區域行駛,牲畜配帶糞兜。任何車輛輪胎不準帶泥、油汙物進入市區街道行駛。

  市區內各種運營車輛務必持續內外清潔。

  第二十三條市區內非指定公共場所禁止下列違章行為:隨地吐痰;亂扔果皮、果核、紙屑、廣告印刷品、菸頭、餐飲廢棄物等;隨地便溺;亂排亂倒垃圾、糞便、汙水、汙物;在廣場、街道露天場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內焚燒廢棄物;從樓內、視窗、圍牆等處潑灑汙水或拋擲廢棄物;在牆體、樓道等公共場所或設施作戶外廣告實施的亂塗、亂寫、亂畫等。

  本市範圍內禁止使用構成“白色”汙染的超薄型塑膠物品,暫使用可降解塑膠製品,並實行回收等辦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條醫院、療養院、屠宰場和生物製品廠構成的廢棄物,務必使用專用容器收集,按國家規定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本單位暫不具備無在化處理條件的,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採取有償服務的辦法,統一密閉運出,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五條市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飼養家畜或家禽。確因教學、科研和特殊行為需要經批准飼養的,務必實行圈養,不得擾民和影響環境衛生。飼養寵物的應當貼合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市區內沿街各級各類單位實行門前區域環境衛生(含除雪)職責制管理,確保整潔衛生。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對包而不淨、淨而不潔的職責單位採代替掃服務的辦法加以解決。

  第二十七條委託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廢棄物的單位,應按下列標準交納服務費,並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物價部門每兩年進行一次調整。

  (一)垃圾代運費每噸收取25元。無法核定噸位的按下列標準收取:

  1、機關、團體、部隊每人每月1元;

  2、商場(店)、浴池、歌舞廳、影劇院每月每平方米0.01元;

  3、飯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賓館、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醫療衛生單位每月每床2元;

  6、校園產生的生活垃圾按噸位交納代運費和排放費,不得向學生收取;

  7、市場外攤點和工商部門未收取衛生管理費的露天市場、早晚市場的衛生代掃費每個攤位每日1元;

  8、臨街單位門前環境衛生(含除雪)代清掃費每平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費:

  1、生活垃圾入場排放費每噸5元;

  2、建築殘土、爐渣、工業廢渣排放費每噸4元;

  3、建築垃圾堆放費每噸1至2元;

  4、生化垃圾處置費每公斤1元。

  環境衛生排放費全部用於發展環境衛生事業和環衛設施建設。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都有揭發、投訴和舉報的權力。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及城市監察單位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立即或限期清理,採取有效補救措施,恢復原貌,應當處罰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依法收費或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行為,按代清掃費收取標準收取清掃費。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行為,對當事人給予警告或每次處以5至50元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行為,對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立即清理現場,消除危害。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責令當事人限期處理或者沒收擅自飼養的家畜、家禽和寵物,並可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對單位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五)對損毀城市環境衛生設施以及汙辱、毆打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阻撓執行公務,構成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三十條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的工作人員有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給予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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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範環境衛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所有辦公區域以及工廠車間、倉庫等,公司所有工作場所的衛生管理與辦

  公裝置的使用維護。

  三、個人辦公區域的維護

  1、每位員工應時刻保證自己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2、特殊崗位的人員(如倉庫管理員)應保證自己工作管轄區域(例如倉庫)內貨物擺放有序、無廢棄物等。

  3、辦公桌上不能堆放貨物、包裝廢品、實驗材料等,應及時辦理入庫或清理。

  4、辦公室內需擺放檔案櫃、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的,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持續清潔。

  5、使用檔案櫃、保險櫃等的員工,應持續檔案櫃、保險櫃的外觀乾淨;內部檔案資料擺放整齊;頂部不擺放舊資料、舊檔案、舊物品等雜物,持續整體美觀。

  6、員工離開辦公桌,長期不用電腦裝置時,應鎖定並關掉顯視屏,節約用電。

  7、員工長時間離開辦公桌或下班後需將座椅推至辦公桌下。

  四、部門辦公區域的維護

  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辦公區域清潔衛生,按要求每人每一天清潔自己的桌面和場地,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辦公區域安全、衛生職責的負責人。

  2、如多個部門公用同一間辦公室,則須指定辦公區域安全、衛生職責的負責人。

  3、辦公室內需擺放檔案櫃、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的,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持續清潔。

  4、每一天下班時,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電源、門窗關掉;當天下班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務必關掉所有空調、門窗、電源(尤其是計算機電源)、飲水機、茶水機、鎖好門方可離開。

  五、公司公共辦公區域的維護

  1、公司公共辦公區域包括會議室、衛生間、走廊、樓梯(含護欄、扶手)、門窗、玻璃,每一天早上在9:00之前,清潔工將所有公共辦公區域的衛生清掃一遍;

  2、會議室的辦公桌椅擦試一次、座椅擺放整齊,並將垃圾桶的垃圾清理乾淨;每週對辦公區域的'桌椅、門窗、檔案櫃等物件進行一次清潔。

  3、不得在辦公室的通道處擺放物品、雜物,阻礙通行,影響美觀。

  4、員工應注意持續地面、牆面及其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能及時清理汙物;禁止在辦公區域內吸菸。

  5、使用會議室的員工應愛護會議室設施、持續會議室的整潔,會後將座椅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及時清理會議產生的垃圾,關掉電器、電源照明。

  6、定期整理辦公物品、把不需要的、過期的、作廢的資料、書記、雜誌、報刊、物品、文具等清理出來,把需要的、常用的、不常用的一一分類保管,持續正常辦公物品的取用方便、準確。

  (1)個人部分:桌面、桌底、抽屜、櫥櫃;

  (2)公用部分:儲藏室、檔案櫃等。

  7、每位員工都應愛護花草等綠色植物,尤其是辦公區域的植被,嚴禁在辦公區域的花草植物盆內亂倒水、茶葉、贓物等影響植物生長。

  8、辦公區域所有的綠化植物由園藝公司每週進行定期的維護、修剪等工作,公司自行購買的綠化植物由就近員工每週進行一次葉面清理與維護工作。

  六、環境衛生打掃標準

  1、持續地面乾淨清潔、無汙物、汙水、浮土,無死角。

  2、持續門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無手印、水印、灰塵。

  3、持續牆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汙跡。

  4、持續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乾淨整潔,無手印、水印、灰塵。

  5、持續衛生間、洗手池內無汙垢,經常持續清潔,毛巾放在固定(或隱蔽)的地方。

  6、持續衛生工具用後及時清潔整理,持續清潔、擺放整齊。

  7、垃圾簍擺放緊靠衛生間並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8、桌面及辦公機具表面、角落無灰塵、汙垢。公共物品擺放整潔。

  七、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八、監督與檢查

  1、公司行政部不定期對辦公室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要求責令整改,視狀況通報批評,並罰款20元。

  2、公司行政部理解員工對其他人員的環境衛生維護方面問題的反映與投訴。

  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制定、修改、解釋。

  2、本規定自總經理籤批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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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建立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辦公生活場所衛生設施的設定、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等環節。

  第三條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全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生產、後勤等有關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環衛設施及保潔管理費用預算由綜合管理部提出,經董事會批准後按預算標準使用。

  第六條綜合管理部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公司員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七條環境衛生專職清掃保潔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文明作業。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第八條除會議室、浴室、客房等公用場所及領導辦公室外,各部門辦公室內、單身公寓的清掃保潔工作,由各部門或職工自行承擔。

  第二章公共區域場所的清掃與保潔

  第九條公司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樓道、衛生間、會議室、員工宿舍外環境、客房等)的清掃與保潔,由綜合管理部安排派專人實施。

  第十條公司行政區域內的施工場地由施工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綜合管理部和規劃建設部負責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中型、大型會議室要在會前認真清掃,會後及時清理,始終保持會議室的衛生清潔,會客廳要時刻保持清潔,由綜合部專職保潔人員負責。

  第十二條禁止在公司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在站場及周圍焚燒垃圾和樹葉,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菸頭及各種廢棄物。

  第十三條公共走道及樓梯門廳,每日清掃一次,並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門廳玻璃、客房、樓周圍場地道路每週清掃一次,窗簾每年清洗一次,保持清潔。

  第十四條衛生間、浴室、更衣室等公共衛生設施,必須時刻保持清潔,必須做到無異味、無汙穢。

  第十五條必須按綜合部規定的區域和位置停放車輛,嚴禁腳踏車、電動車、摩托車和汽車亂停亂放。

  第三章室內衛生的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領導辦公室由專職保潔員每日清掃一次,其他辦公室由部門職員自行清掃,各部門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公司公寓樓員工宿舍衛生由住宿員工自行清掃。

  第十七條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汙垢、痰跡、菸蒂、紙屑;桌面、櫃上、窗臺上無灰塵、汙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

  第十八條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箱內。

  第十九條辦公室內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報刊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櫃內。

  第四章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二十條分佈在廠區內的垃圾箱、垃圾桶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綜合管理部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內。配置給各部門的垃圾桶、垃圾袋由各部門使用並管理,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

  第二十二條在廠區內運輸生產垃圾、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廢棄物及散裝產品時,不得灑落和拋撒,如有灑落和拋撒,必須清掃乾淨。

  第五章環衛設施的設定與管理

  第二十三條環境衛生設施(垃圾箱、公共廁所等)由綜合管理部設定,應符合公司方便實用原則。

  第二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門前放置各類垃圾容器。

  第二十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廠區內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衛生設施的保潔、維護、管理和清運。

  第二十六條設定在各部門、辦公室的垃圾箱等,由部門進行使用管理並做好保潔工作,不丟失、不人為損壞。

  第六章綠化帶和噴泉假山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司廠區內外的綠化帶由專業園林綠化單位負責管理維護,公司與專業綠化單位簽訂綠化養護合同。

  第二十八條綠化單位應認真按照園林綠化行業的標準、規範、合同要求及公司管理部門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進行養護,隨時接受公司的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九條假山噴泉由專人負責管理,每年5月1日——10月31日為噴淋期,除此之外期間放水清理;冬季必須放盡管道記憶體水,關閉管道閥門,斷開噴泉電源。

  第三十條在噴淋期,管理人員必須按時啟動和關閉噴淋系統,做好平時池水的清潔工作,一個月更換一次池水、徹底清理淤泥雜物。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綜合管理部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公共場所及各部門衛生責任區的衛生保潔情況,制定合理的處罰管理措施,保障辦公生活環境整潔有序。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從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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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徹底做好公司內部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氛圍,塑造清潔、整齊的廠容廠貌,特制定此管理條例。

  二、適應範圍:

  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三、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要求和標準:

  1、本規定中公共場所是指集團內公共通道、籃球場、羽毛球場、停車場等公共區域。

  2、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的要求:

  a、地面無垃圾、汙垢、積水、落葉、水果皮、菸蒂等;

  b、牆面無汙垢、髒物,保持潔淨。

  c、綠化帶要求定時修剪,保持水分充足,並隨時清掃殘枝落葉。

  3、清潔要求和標準:

  a、清潔工須每日將公共場所清掃一遍,有汙垢處需要衝洗一遍。但必須保證每週沖洗兩遍。

  b、清潔工要保證綠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時修剪枝葉,及時清除雜草、枯葉、垃圾等。

  c、對於公共區域衛生的清掃,清潔工需在上班時間前一個半小時做好清掃,保證所有清掃工作、垃圾處理工作在上班前完畢;下班前再清掃一遍,須日掃日清。

  d、對於花草,清潔工要定期(每週兩次,週三、週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規定:

  a、集團所有幹部員工必須將垃圾(紙屑、菸頭、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隨地亂扔。

  b、集團所有幹部員工不得在牆壁上亂塗亂畫。

  c、集團所有幹部員工不得損害、折傷公司的一草一木。

  d、嚴禁攜帶有包裝、有瓜果皮、紙屑的食品進入公司內部。

  e、對違反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者,一經發現、舉報或查處,將在公司保安的監督下,強制按要求義務清掃指定區域的衛生。

  f、對於舉報違反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者,公司為其舉報者保密並獎勵10元/人·次。

  g、對於員工在工作或搬運過程中不慎灑落在地面的紙屑、包裝盒、泡沫、垃圾等,清潔工和保安員有權可以要求當事員工將地面清掃乾淨;如果員工拒絕或態度惡劣,可立即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告,由人力資源中心將按照本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h、清潔工必須要按照規定和要求給予清掃公司內部所有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保安員要堅守崗位工作職責,對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並要勇於值勤。

  5、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原有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有異的,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6、本管理規定歸屬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解釋。

  7、對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建議,各部門可統一彙總轉交人力資源中心,由人力資源中心統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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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範圍

  環境衛生範圍包括:辦公室、門衛室、公共衛生區域、會議室、生產車間、員工宿舍、衛生間、飯堂、產品展廳。

  二、衛生要求和標準

  (一)辦公室、門衛室

  1、辦公桌面各種資料、工具、檔案、配件等均應放置整齊、美觀;

  2、室內不準堆放雜物,垃圾應及時清理,不準堆積,對於一些易壞的物質,避免過夜發黴產生難聞氣味影響辦公環境,應該帶離辦公室;

  3、保持室內網線、電線等線路整齊,不零亂,杜絕安全隱患;

  4、裝置、紙張要擺放整齊,因列印等產生的各種廢紙、雜物要放入垃圾筐內,未用完的紙張應放回原處,不得造成浪費;

  5、門、窗潔淨,玻璃明亮、無塵土,窗簾整潔;

  6、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保持服裝、頭髮乾淨、整潔;

  7、注意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閉電源等,嚴禁在辦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

  8、辦公室嚴禁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等;

  9、下班時,應整理乾淨辦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於桌下,所有廢棄物品必須投放於垃圾筐中;

  10、辦公區域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影響他人工作;

  11、辦公桌面、計算機、電話機、印表機、沙發表面及其他櫃面潔淨,無汙垢;

  12、門衛室要保持監控影片正常運轉和清晰;

  13、行政專員監督辦公室衛生情況,對於違反事宜給以批評。

  (二)公共衛生區域

  1、公共區域包括樓梯走道、生活區、公司大門口;2、公共區域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保持地面和牆壁無泥渣、無塗鴉、無水痕;

  3、每位員工都應愛護花草等綠色植物,嚴禁在綠色植物花盆內亂倒水、茶葉、贓物等影響植物生長;

  4、公共區域各類物資或樣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

  5、嚴禁在公共區域亂扔雜物,亂吐痰,影響衛生情況。

  (三)會議室

  1、會議結束後要及時把椅子擺放整齊和關閉電器電源;

  2、會議桌,會議椅要保持潔淨無灰塵、無水痕;

  3、會議室物品使用完畢後要按原來位置擺放整齊;

  4、未經同意,不得隨便亂動會議室電器器材,以免造成不能正常工作。

  (四)生產車間

  1、物料陳列要進行分類和堆放整齊,按照易燃物資與火源隔離存放的原則;

  2、生產車間要實現無塵土、無異味、乾淨整潔、明亮寬敞;

  3、生產工人要按要求佩戴安全生產工具;

  4、車區內不準隨地吐痰、亂扔亂堆雜物,對於生產廢料要及時給予處理;

  5、對於產品要做好安全保護措施,嚴禁故意破壞產品的行為;

  6、下班後應先整理乾淨和擺放好物資,並關閉電源、水龍頭、電焊氣體瓶,杜絕資源浪費及安全隱患的存在。

  (五)員工宿舍

  1、愛護公物,不得在牆壁上桌子上亂寫、亂畫、亂雕、亂砍、亂挖;

  2、不得躺在床上抽菸,避免菸頭點著蚊帳被子等易燃物料,產生安全隱患;

  3、室內不準亂堆亂放,垃圾應及時清理,對於一些易壞易產生難聞氣味的物質,應該及時清理;

  4、休息時間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5、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走關閉,嚴禁在辦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

  6、室內應該保持乾淨、整齊、無異味,不得亂吐痰、亂扔菸頭、亂放臭襪等。

  (六)衛生間

  1、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誌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2、定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乾淨無汙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菸頭;

  3、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髮、無鏽斑、無異味,牆面四角保持乾燥,無蛛網,地面無腳印、無雜物;

  4、便後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5、衛生間牆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嚴禁故意損壞衛生設施;

  6、嚴禁把菸頭扔到小便池內,以免造成堵塞;

  7、不定時檢查衛生紙使用情況,及時填補。

  (七)飯堂

  1、餐桌座椅擺放整齊、桌面清潔;

  2、餐廳地板光亮,牆壁、天花板沒蜘蛛網;

  3、餐廳、廚房、走廊地面勤拖洗,保持無汙漬、無積水、無雜物;

  4、剩餘飯菜不得亂倒亂扔,應該倒在指定地方;

  5、廚房裡大件物品均放在固定位置,爐灶、菜臺清潔光亮,爐灶無漏油、漏水、漏煙現象;

  6、用過的餐具、炊具要及時消毒,並擺放指定位置,保持整齊、乾淨,確保用餐安全衛生;

  7、積極貫徹除四害要求,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確保用餐安全衛生;

  8、廚房人員要按要求著裝,佩戴口罩和帽子;

  9、節約用電、用水、用煤氣,做到及時關閉,杜絕資源浪費及安全隱患的存在;

  10、非廚房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入內。

  (八)產品展廳

  1、做到樣品擺放整齊,無灰塵、無水痕、無破損;

  2、保持展廳內明亮、清潔、無異味,空氣清新;

  3、不得在展廳內亂堆亂放雜物;

  4、未經展廳負責人同意不得隨便搬動樣品位置;

  5、不得故意損壞樣品,造成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三、管理規範

  1、各區域環境衛生由相應人員負責完成,但總體由行政專員負責監督和給予評分;

  2、違反以上相關規定或沒有履行監督責任,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處罰,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並處罰50元,第三次起給予記過並處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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