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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的作文600字

精選閱讀的作文600字三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寫作文可以鍛鍊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閱讀的作文600字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閱讀的作文600字 篇1

  古人說:“飯可以三頓不吃,書不可以一日不讀。”可見讀書的重要性。高爾基說:“我撲在書上,就像飢餓的人撲在麵包上。”高爾基把書比作精神的糧食。劉向說:“書猶藥也,善讀可以醫愚。”劉向又把書當成了醫治愚笨的藥物。

  書是人們形影不離的好夥伴。這位夥伴在你沒事時,帶來了無限的樂趣。凡爾納《格蘭特船長的兒女》幽默風趣,令你久久難以忘卻;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讓你身臨其境,彷彿你就是一位風度翩翩的神探;馮驥才的《俗世奇人》內容生動,令人不禁捧腹大笑;特別是斯賓塞?約翰遜的《誰動了我的乳酪》充滿了人生哲理,讓你在未來航行的路上少一些風浪。當你翻開並仔細讀完這本書,你就會覺得人生猶如書中的“迷宮”,每個人都在尋找屬於各自的“乳酪”——學習進步、身體健康、閤家歡樂……那麼你是否在享用你的乳酪呢?如果不是,一定在書裡能受到許多啟發。希望你改變對生活的看法,每天保持快樂,儘早享受乳酪的幸福。

  書,是一片海洋,永無止境。當你在裡面暢遊時,發現自己讀的書只不過是滄海一粟,但是時間卻已經走過了太多了。轉眼便是畢業季,很少有時間去大量閱讀了。所以讀每本書都要心到、口到、手到。說的簡單一些,便是讀書時一定要用心,重要、有名的語句要多讀,最好是能倒背如流,然後記在本子上,這樣讀書的效率會大大提高。當然大家更要讀好書,選擇有名的經典佳作。

  諸位不要“白了少年頭,空悲切”,也莫要感嘆“少小不努力,老大徒傷悲”。好好讀書,不虛度光陰,願諸君“大鵬一日同風起,扶搖直上九萬里。”

閱讀的作文600字 篇2

  作者:薏苡仁蓮胸藏墨懷若谷,中國詩歌和書籍之腹。這首流傳千古的著名詩篇,用六個簡單的字生動地表達了讀者傳遞的那種端莊、溫柔、端莊、賢惠和脫俗。正如人們常說的,讀者一眼就能知道。沒有寫在臉上的讀者,怎麼會一眼就知道呢?我對這種幼稚感到相當困惑。我開始用五種感官來感知檔案的靈氣。它真的很聰明。

  慢慢地,我可以把社會上的人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知識分子,他們冷靜地、理性地、有立場地看待問題,並以文明的方式解決問題。還有一些非文化的人在事情發生時會變得易怒和傲慢。他們只從個人角度看待問題,喜歡用粗暴的方式解決問題。與這兩者相比,讀者的地位在我心目中正在上升。

  說實話,我這個醜陋的人,也想成為一個讀者來彌補我的先天不足,改善我的自我形象。因此,閱讀已經成為我生活的一個重要部分:就像吃飯和睡覺一樣,這是理所當然的。如果我有一本好書,我會對窗外發生的.事充耳不聞,只讀聖書。

  讓我的心,屬於我的和不屬於我的,在語言的海洋中游蕩。貪婪的眼睛看起來像兩盞探照燈,一字一句地搜尋每一個有價值和有營養的目標,並用筆做標記和註釋,這樣當你第二次觀看時,你會感到新鮮和熟悉。看起來,我好像不是我自己,作者也不是作者。我們的心完全被書中的情節所束縛,我們在故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有時我們聽我們最好的朋友說話,有時我們笑,有時我們不高興,有時我們哭。

  有時候,就像遊客在瀏覽美麗的風景一樣,他們會驚訝和歡呼。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在向一個神秘的藝術家尋求學術建議,搓著手嘗試著。我真的有點被別人嘲笑為太瘋狂了,我嘲笑別人不能看透它。迷戀的感覺。閱讀就像一塊巨大的磁鐵,吸引著我的心,不再開闊我的視野,不再增添氣質,只為快樂而閱讀,只為正義而閱讀。如果你不冷漠,你就不會聰明;如果你不安靜,你就不能遠離。讓閱讀成為一種時尚,讓閱讀走進生活。-王琨

閱讀的作文600字 篇3

  那甜甜的糖果。

  四歲,床頭總是放著安徒生童話、格林童話、故事大全等書。那時的我,總是在晚上休息之前,捧著書讓媽媽給我讀。最喜歡的是賣火柴的小女孩的這篇童話,聽媽媽說我第一次聽這篇童話時因小女孩的遭遇而哭了,一直讓媽媽講,5遍,10遍…直到我一字不差的背下來,可以寫出來為止。媽媽獎勵我一大盒喔喔奶糖,媽媽說,從那以後,每次講童話故事,我都要剝兩顆糖,一顆塞到她嘴裡,一顆放到我嘴裡。然後一邊聽著皇帝的新裝裡皇帝的愚蠢,一邊吃著糖哈哈大笑。所以,小時侯閱讀的童話周圍瀰漫著奶糖的香味,也夾雜著憐憫的淚和快樂的笑。

  那厚厚的紙巾。

  十三歲,書桌上凌亂地堆著各種練習冊。在也沒有那些夢幻的童話,而是做累了習題偷偷從習題下面拿出一兩本小說。喜歡那麼一兩本校園小說,還沒讀完,就哭的稀里嘩啦,裡面的故事太傷感了;喜歡那麼一本勵志小說,追夢女孩,為女主角從一米六五的普通女孩走上模特之路的艱辛和努力流淚;喜歡少年版的紅樓夢,讀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卻又以悲催的故事哭泣…我想,十三歲的閱讀總少不了一些紙巾。

  那本重重的字典。

  今年十四歲,不在喜歡讀那些亂七八糟的校園小說,而是突然喜歡語文課本和練習冊上那些文言文。讀文言文是煩瑣的,必須查出不會讀的字音,還要捧著資料書和古漢語字典慢慢查字義,所以,在這段時間,那本厚厚的重重的字典總是佔了桌子半邊。因為喜歡古人嘰裡呱啦,搖頭晃腦著讀著文章的那種意境,所以自己越來越喜歡文言文了。我想,古人的世界是奇妙的,那麼古人的文章一定是含著奇妙和精彩的。

  喜歡閱讀。閱讀,我的快樂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