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羨林《論正義》原文賞讀
我先說一件小事情:
我到德國以後,不久就定居在一個小城裡,住在一座臨街的三層樓上。街上平常很寂靜,幾乎一點聲音都沒有,只有一排樹寂寞地站在那裡。但有一天的下午,下面街上卻有了騷動。我從窗子裡往下一看,原來是兩個孩子在打架。一個大約有十四五歲,另外一個頂多也不過八九歲,兩個孩子平立著,小孩子的頭只達到大孩子的胸部。無論誰也一看就知道,這兩個孩子真是勢力懸殊,不是對手。果然剛一交手,小孩子已經被打倒在地上,大孩子就騎在他身上,前面是一團散亂的金髮,背後是兩隻舞動著的穿了短褲的腿,大孩子的身軀彷彿一座山似的鎮在中間。清脆的手掌打到臉上的聲音就拂過繁茂的樹枝飄上樓來。
幾分鐘後,大孩子似乎打得疲倦了,就站了起來,小孩子也隨著站起來。大孩子忽然放聲大笑,這當然是勝利的笑聲。但小孩子也不甘示弱,他也大笑起來,笑聲超過了大孩子。
這似乎又傷了大孩子的自尊心,跳上去,一把抓住小孩子的金髮,把他按在地上,自己又騎他身上。面前仍然又是一團散亂的金髮,背後是兩隻舞動的腿。清脆的手掌打到臉上的聲音又拂過繁茂的樹枝飄上樓來。
這時觀眾愈來愈多,大半都是大人,有的把腳踏車放在路邊也來觀戰,戰場四周圍滿了人。但卻沒有一個人來勸解。等大孩子第二次站起來再放聲大笑的時候,小孩子雖然還勉強奉陪;但眼睛裡卻已經充滿了淚。他彷彿是一隻遇到狼的小羊,用哀求的目光看周圍的人;但看到的卻是一張張含有輕蔑譏諷的臉。他知道從他們那裡絕對得不到援助了。抬頭猛然看到一輛腳踏車上有打氣的鐵管,他跑過去,把鐵管掄在手裡,預備回來再戰。但在這時候卻有見義勇為的人們出來干涉了。他們從他手裡把鐵管奪走,把他申斥了一頓,說他沒有勇氣,大孩子手裡沒有武器,他也不許用。結果他又被大孩子按在地上。
我開頭就注意到住在對面的一位胖太太在用水擦窗子上的玻璃。大戰劇烈的時候,我就把她忘記了。其間她做了些什麼事情,我毫沒看到。等小孩子第三次被按到地上,我正在注視著抓在大孩子手裡的小孩子的散亂的金髮和在大孩子背後舞動著的雙腿,驀地有一條白光從對面窗子裡流出來,我連吃驚都沒來得及,再一看,兩個孩子身上已經滿了水,觀眾也有的沾了光。大孩子立刻就起來,抖掉身上的水,小孩子也跟著爬起來,用手不停地摸頭,想把水擠出來。大孩子笑了兩聲,小孩子也放聲狂笑。觀眾也都大笑著,走散了。
我開頭就說到這是一件小事情,但我十幾年來多少大事情都忘記了,卻偏不能忘記這小事情,而且有時候還從這小事情想了開去,想到許多國家大事。日本佔領東北的時候,我正在北平的一個大學裡做學生。當時政府對日本一點辦法都沒有,儘管學生怎樣請願,怎樣臥軌絕食,政府卻只能搪塞。無論嘴上說得多強硬,事實上卻把一切希望都放在國際聯盟上,夢想歐美強國能挺身出來主持“正義”。我當時雖然對政府的舉措一點都不滿意;但我也很天真地相信世界上有“正義”這一種東西,而且是可以由人來主持的。我其實並沒有思索,究意什麼是“正義”,我只是直覺的覺得這東西很是具體,一點也不抽象神秘。這東西既然有,有人來主持也自然是應當的。中國是弱國,日本是強國,以強國欺侮弱國,我們雖然丟了幾省的地方,但有誰會說“正義”不是在我們這邊呢?當然會有人替我們出來說話了。
但我很失望,我們的政府也同樣失望。我當然很憤慨,覺得歐美列強太不夠朋友,明知道“正義”是在我們這邊,卻只顧打算自己的利害,不來幫忙。我想我們的政府當道諸公也大概有同樣的想法,而且一直到現在,事情已經過去十幾年了,他們還似乎沒有改變想法,他們對所謂“正義”還沒有失掉信心。雖然屢次希望別人出來主持“正義”而碰了釘子,他們還仍然在那裡做夢,夢到在虛無縹緲的神山那裡有那麼一件東西叫做“正義”。最近大連問題就是個好例子。
對政府這種堅忍不拔的精神和毅力,我非常佩服。但我更佩服的是政府諸公的固執。我自己現在卻似乎比以前聰明點了,我現在已經確切知道了,世界上,除了在中國人的心裡以外,並沒有“正義”這一種東西,我彷彿學佛的人驀地悟到最高的智慧,心裡的快樂沒有法子形容。讓我得到這樣一個奇蹟似的“頓悟”的,就是上面說的那一件小事情。
那一件小事情雖然發生在德國,但從那裡抽繹出來的教訓卻對歐美各國都適用。說明白點就是,歐美各國所崇拜的都是強者,他們只對強者有同情,物質方面的強同精神方面的強都一樣,而且他們也不管這“強”是怎樣造成的'。譬如上面說到的那兩個孩子,大孩子明明比小孩子大很多歲,身體也高得多,力量當然也強。相形之下,小孩子當然是弱小者,而且對這弱小他自己一點都不能負責任;但德國人卻不管這許多。只要大孩子能把小孩子打倒,在他們眼裡,大孩子就成了英雄。他們能容許一個大孩子打一個小孩子;但卻不容許小孩子利用武器,這是不是因為他們認為倘用武器就不算好漢?或者認為這樣就不fairplay?這一點我還不十分清楚。
我不是哲學家,但我卻想這樣談一個有點近於哲學的問題,我想把上面說的話引申一下,來談一談歐洲文明的特點。據我看歐洲文明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力的崇拜,身體的力和智慧的力都在內。這當然不自今日始,在很早的時候,他們已經有了這個傾向,所以他們要征服自然,要到各處去探險,要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情。在中世紀的時候,一個法官判決一個罪犯,倘若罪犯不服,他不必像現在這樣麻煩,要請律師上訴,他只要求同法官決鬥,倘若他勝了,一切判決就都失掉了效用。現在罪犯雖然不允許同法官決鬥了;但決鬥的風氣仍然流行在民間。一提到決鬥,他們千餘年來制定的很完整的法律就再沒有說話的權利,代替法律的是槍利劍。另外還可以從一件小事情上看出這種傾向。在德國罵人,倘若應用我們的“國罵”,即便是從媽開始一直罵到三十六代的祖宗,他們也只搖搖頭,一點不瞭解。倘若罵他們是豬、是狗,他們也許會紅臉。但倘若罵他們是懦夫(Feigline),他們立刻就會跳起來同你拼命。可見他們認為沒有勇氣,沒有力量是最可恥的事情。反過來說,無論誰,只要有勇氣,有力量,他們就崇拜,根本不問這勇氣這力量用得是不是合理。誰有力量,“正義”就在誰那裡。力量就等於“正義”。
我以前每次讀俄國曆史,總有那一個問題:為什麼那幾個比較軟弱而溫和的皇帝都給人民殺掉,而那幾個剛猛暴戾而殘酷的皇帝,雖然當時人民怕他們,或者甚至恨他們,然而時代一過就成了人民崇拜的物件?最好的例子就是伊凡四世。他當時殘暴無道,拿殺人當兒戲,是一個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都不正常的人。所以人民給他送了一個外號叫做“可怕的伊凡”。可見當時人民對他的感情並不怎樣好。但時間一久,這壞感情全變了,民間產生了許多歌來歌詠甚至讚美這“可怕的伊凡”。在這些歌裡,他已經不是“可怕的”,而是為人民所愛戴的人物了。這情形並不限於俄國,在別的地方也可以遇到。譬如希特勒,在他生前固然為人民所愛戴擁護,當他把整個的德國帶向毀滅,自己也毀滅了以後,成千萬的人沒有房子住,沒有東西吃;幾百年以來宏偉的建築都燒成了斷瓦頹垣;一切文化精華都蕩然無存;論理德國人應該怎樣恨他,但事實卻正相反,我簡直沒有遇到多少真正恨他的人,這不是有點不可解麼?但倘若我們從上面說到的觀點來看,就會覺得這一點都不奇怪了,可怕的伊凡更可怕的希特勒都是強者,都有力量,力量就等於“正義”。
回來再看我們中國,就立刻可以看出來,我們對“正義”的看法同歐洲人不大相同。我雖然在任何書裡還沒有找到關於“正義”的定義:但一般人卻對“正義”都有一個不成文法的共同看法,只要有正義感的人絕不許一個十四五歲的大孩子打一個八九歲的小孩子。在小說裡我們常看到一個豪傑或劍客走遍天下,專打抱不平,替弱者幫忙。雖然一般人未必都能做到這一步;但卻沒有人不崇拜這樣的英雄。中國人因為世故太深,所以弄到“各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有時候不敢公然出來替一個弱者說話;但他們心裡卻仍然給弱者表同情。這就是他們的正義感。
這正義感當然是好的;但可惜時代變了,我們被拖到現代的以白人為中心的世界舞臺上去,又適逢我們自己洩氣,處處受人欺侮。我們自己承認是弱者,希望強者能主持“正義”來幫我們的忙。卻沒有注意,我們心裡的“正義”同別人的“正義”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們自己雖然覺得“正義”就在我們這裡;但在別人眼裡,我們卻只是可憐的丑角,低能兒。歐美人之所以不幫助我們,並不像我們普通想到的,這是他們的國策。事實上他們看了我們這種委委瑣瑣不爭氣的樣子,從心裡感到厭惡。一個敢打歐美人耳光的中國人在歐美心目中的地位比一個只會向他們諂笑鞠躬的高等華人高得多。只有這種人他們才從心裡佩服。可惜我們中國人很少有勇氣打一個外國人的耳光,只會諂笑鞠躬,雖然心被填滿了“正義”,也一點用都沒有,仍然是左碰一個釘子,右碰一個釘子,一直碰到現在,還有人在那裡做夢,夢到在虛無縹緲的神山那裡有那麼一件東西叫做“正義”。
我希望我們趕快從這夢裡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