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分公司授權委託書3篇
委託書是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委託書在處理事務上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為了讓您在寫委託書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分公司授權委託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分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1
致:
本公司授權【】分公司與貴司簽署關於【】(以下簡稱“該合同”),本公司願意承擔【】分公司基於該合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
對於【】分公司因履行該合同產生的任何法律、經濟後果,本公司願意承擔連帶責任。
委託期限:自該合同簽署之日起至該合同履行完畢之日止。
委 託 人:【】(章)
委託日期:20 年 月 日
分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2
為了進一步規範分公司日常工作,根據業務需要,我公司決定在 市設立 分公司,代表我公司從事 工作。依據《公司法》和總公司對分公司管理要求,委託 ,身份號 ,為分公司負責人,全權處理授權範圍內本公司在 市的 事宜,本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加強管理,並對其從事的 負責。
授權範圍:
1、業務引進;
2、代表總公司進行談判和相關協商工作;
3、根據特別授權代表總公司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前應取得總公司特別單獨授權);
4、員工聘用(可選):代表本公司聘用員工,並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此委託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分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手機):
單位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分公司授權委託書 篇3
胡爽和某公司下屬分公司簽訂一份媒體合同,代理其公交車廣告,時間為8年。4年後,分公司經理換人,新經理將媒體代理權交其他廣告公司。胡爽討要說法,經理說是總公司下達的命令,分公司必須服從。胡爽又找到總公司,總公司稱胡爽的合同無效,因為分公司不是主體。
律師的答覆讓胡爽放心了,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設立分公司的目的,是為了方便開展業務,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當然包括簽訂合同這樣不可或缺的環節。分公司簽訂合同,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即可。與分公司開展業務的公司或個人來說,要審查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弄清總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業務範圍,是否授權其對外簽訂合同,分公司在授權範圍內所籤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如果沒有審查授權委託書,不知道分公司的簽訂合同的權力範圍,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不是無效合同。總公司追認的則為有效;否則為無效。
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為了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作為與分公司簽訂相關合同的相對人,在與分公司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求分公司的本公司提供書面的授權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