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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

【必備】委託代理合同錦集十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資訊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__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路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路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資訊網路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影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資料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伺服器、軟體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透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網際網路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件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資訊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件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宣告擁有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件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宣告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宣告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宣告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宣告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定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透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透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甲方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透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資金帳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帳戶,按如下程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檔案副本及其影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影印件、證券帳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透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市____區____單元第____層,共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戶型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屬於:____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 %、乙方得____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許可權: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_% ,乙方得 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資訊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釋出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資訊釋出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影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宣告。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絡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洩。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 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於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建設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援、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域性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專案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專案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資訊。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檔案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專案的下列工作:

  1.專案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裝置採購的招標;

  2.專案概算調整的審查;

  3.專案工程造價的編審;

  4.專案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專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初步設計檔案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專案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裝置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專案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專案,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稽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專案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設立專案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專案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專案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專案的後評價工作。

  (八)專案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專案管理臺賬的相關資料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資訊,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資訊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專案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專案專戶報告”。

  報告內容:專案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專案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託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標準文字,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專案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姚中民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中國建設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蘇文川

  (或授權代理人)

  1998年4月16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託人):

  乙方(代理機構):

  甲方擬就 專案申請 專利,特委託乙方的專利代理人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指派 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絡人,聯絡人與乙方所發生的與本合同相關的行為視為甲方的行為,若聯絡人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負。

  二、甲方的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本專案申請的發明人:

  該聯絡方式為雙方規定的乙方與甲方聯絡的地址和電話,若甲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負。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為甲方代理人。

  四、根據甲方的委託書,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五、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若乙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書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專利代理人應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洩密。

  七、甲方應充分地向代理人敘述有關內容,提供相關資料,給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況,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八、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一方如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或中止合同,應付對方違約金伍佰元整。

  十、經雙方同意可終止合同履行,代理費按終止時事務所進行的各項工作結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並預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委託事項終止,但不超過乙方收到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之內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西(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 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 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許可權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許可權為:□ 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

  (三)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透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賬號為: ,乙方透過該賬戶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終止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煤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清潔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其他費用 。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 公司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受託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之間的 糾紛,現委託乙

  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與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許可權為一般代理,具體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許可權為特別代理。

  1.2乙方及 律師宣告,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

  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1.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1.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託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和背景材料。

  2.2配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2.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餘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3.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佈的除外。

  3.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原件應交甲方儲存,乙方保留影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4.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4.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說明、相關申請書等。

  4.3審閱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並就本案程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4.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4.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4.7根據代理工作的程序,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並在開庭後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後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程序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採取 普通/風險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5.1關於前期辦案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後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

  用。

  5.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於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於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5.4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訊、影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係;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於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⑦未按時參加開庭;

  6.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檔案;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通知和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7.2透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爭議解決

  8.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

  1、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業的律師代理訴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並經吉林省司法廳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代理其參加訴訟活動,乙方予以同意;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採用方式代理本案,並指派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

  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第二條 代理工作範圍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項:整理訴訟證據、撰寫訴訟文書,根據訴訟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門查詢、調查檔案、參加法庭審理;

  2.2、根據案件需要及案情進展和所出現的不同情況,乙方應為甲方提出訴訟保全、申請鑑定、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等方案及撰寫相關法律文書。

  2.3、根據案件需要甲方辦理的調查取證、訴訟保全、文書遞交及送達、選擇鑑定機構、配合法院調查取證、代繳訴訟及其他費用等不屬於乙方工作範圍,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書的應由乙方撰寫並交與甲方。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義務

  3.1.1、 甲方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為辦案所需要的檔案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並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1.2、為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並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託事項。

  3.1.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洩露乙方身份及委託訴訟協議內容。

  3.2、乙方的權利義務

  3.2.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3.2.2、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3.2.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3.2.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 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第四條 代理費用

  4.1、根據《吉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吉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

  費標準等因素,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交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4.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a、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b、長春市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

  c、 翻譯費、檔案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d、為履行訴訟程式而支出的各項費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費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a、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c、甲方作為原告或反訴人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或為代理案件做了實質準備工作,而甲方撤訴的;

  d、案件在庭前透過調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五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

  乙方律師的委託代理許可權分為一般訴訟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 特別授權代理包括:

  a、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b、進行和解或調解;

  c、提起上訴或反訴;

  d、申請執行;

  e、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f、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G、經甲方同意的其他許可權

  乙方具體代理許可權以甲方依據上述內容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退還代理費:

  a、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b、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收取的'代理費: a、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b、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 通知及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

  7.2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7.3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無論對方是否簽收。

  7.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並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9.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本合同於雙方在如下日期簽署于吉林省長春市

  11.2本合同由雙方共同負責解釋,任何一方無權單獨作出解釋,即本合同文字是在雙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為任何一方格式樣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終結包括:法院作出判決、裁定、調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

  甲方: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XXXX律師事務所賬戶

  戶名:XXXX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賬號:

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將其擁有的物業(本合同第一條的標的物)委託受託方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售,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為,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 一 條: 出售的標的物標示(下列記載事項如未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為準)

  所有權人

  使用年限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

  房屋型別 別墅 外銷 內銷 其它用途 住宅 辦公 商住 其它

  結構 ____房____廳____衛

  建築面積

  總層數

  附屬裝置(不另計租金) 裝修:

  電器:

  傢俱:

  其它:

  第 二 條: 出售條件

  委託售價

  交房日期

  付款方式 ( rmb usd) 現金 支票 匯款 其它(請註明):

  第 三 條: 乙方義務

  1. 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購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託出售標的物的處理情況。

  2. 協助甲方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和協助辦理買賣合約手續。

  3.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中介代理業務,為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諮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 四 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保證其為上述出售標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後果。

  2. 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3. 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託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於乙方。

  第 五 條:服務報酬

  1. 佣金為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於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 若承購方支付定金後,因承購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購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 六 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即時生效。

  第 七 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甲方:乙 方 :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 話 :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本人已透徹瞭解上述條文)(本人就上述條文,已清楚解釋予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籤 署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