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工作制度> 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4篇

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4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1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於泰山”,本著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全面參與、人人負責,思想、管理、措施、防範“四到位”。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範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並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後果。

  三、各班主任、年級組長是各班和年級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政教處必須切實加強各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對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實驗員、後勤人員等的管理。如因由於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四、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於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五、學校後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裝置、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各類裝置、設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須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因未及時彙報危情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政教處必須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其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因教師未參加而出現的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班領導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班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午間巡視工作,發現學生危險活動及時制止。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班領導。

  七、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對由於食堂衛生等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學校將追究食堂管理員和炊事員的責任。

  八、加強校門口和周邊場所的巡視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對由於工作失職導致不法或不良人員進入學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將追究部門領導和值班門衛的責任。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2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各機構負責人要建全所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種制度及實施方案,並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政教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經常性地向學生宣傳安全常識和法律常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每週要深入到班級、學生中瞭解安全情況。

  三、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外出,如需要進行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提前向負責人申請,經過學校批准後,則學校組織統一安排,外出活動必須保證學生安全,防止任何事故發生。

  四、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安全(包括本人的課堂教學及課間活動),保護好本班的公共財產和教學設施。課任教師負責本課堂學生的安全,班主任和課任教師直接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學生安全,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五、午間管理教師、晚跟班教師負責本轄區(班級)學生的安全,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六、行政值周負責當日學校的安全工作,值日教師負責轄區當日學生的安全工作,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並追究責任。

  七、總務處負責學校的財產安全及教師的安全,要經常檢查學校地面一切建築設施,教學設施情況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加強安全防範工作措施,確保學校財產萬無一失。

  八、管理人員直接負責所管理範圍內的各方面安全,如圖書管理員、電腦管理員、實驗電教管理員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常檢修器材、電線等設施,防止一切事故發生,保證正常教學。

  九、加強學校門衛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閒人自由出入,不得隨意離崗,保證晝夜值好班。

  十、學校安全要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生事故,班集體和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評模、評優,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因轄區發生事故,當年的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並與量化考核結合。

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3

  依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和學校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建立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泥小安全文明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1、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校園安全文明工作。

  應該做到:工作思路清晰,各部門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定期召開安全文明校園領導小組會議,商討佈置相關工作。一旦發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確應擔相關管理責任的,由上級主管部分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處分;校內作適當的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2、學校到校長為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校的校園安全文明工作。

  應該做到:工作重視,管理規範,督促各部分負責人做好相關工作,定期檢查反饋、整改,並時常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校園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性。一旦發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3、學校德育處負責同志,具體負責學生的行為規範教育,行偏生幫差工作,校內傷害事故預防,安全文明教育宣傳,常見病和其它傳染病的防治工作等。

  應該做到:思路清晰,責任明確,定期檢查、反饋、整改。一旦發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4、學校總務處負責同志,具體負責學生的食品,飲水衛生,學校體育設施和其它硬體的安全,學校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校辦廠的安全等相關工作。

  應該做到:工作重視,思路清晰,責任明確,定期進行檢查,反饋和整改。一旦發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的,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5、學校相關崗位如門衛、食堂負責人、設施維護人員、實驗室管理員、各年級組長、教務處負責青保的同志等,應該嚴格遵照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相應的安全文明工作。

  經常檢查管轄區內的設施,操作流程,學生身體情況等,及時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上報一切事故隱患。一旦發生事故,確應擔負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輕重作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翫忽職守,情節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泥城鎮中心小學

小學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4

  1、對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任務的教職工,停發當月學校考核的績效獎金,直至完成任務。

  2、沒有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訓練的教職工,給予扣發獎金,在評估考核中扣分處理。

  3、結合自己的崗位安全職責,沒有按時上報“安全檢查報告”的,在月獎中扣發獎金50元。在評估考核中作扣分處理。

  4、在學校集體活動、集合、做操、課間操安全護導,沒有到崗的教師,按遲到、缺席對待,在這期間發生安全事故者,按有關條文處理。

  5、教職工在教學、組織學生活動、勞動、午餐中翫忽職守,失職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按下列辦法處理:

  ①向全體教職工作檢討;

  ②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責任;

  ③上報教育局處理;

  ④涉嫌違法的,追究法律責任;

  ⑤學校聘用人員扣發工資。

  6、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紀律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取消所在班當週流動紅旗評比資格;出現嚴重傷亡事故的,所在班級當期不能評為先進班,取消班級教師評選先進資格。

  7、教師因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傷亡事故,按下列辦法處理:

  ①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②停職檢查,停職期間停發工資;

  ③承擔法律責任;

  ④上報教育局處理。

  8、教職工在校園內遇見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不制止,不報告或明知學校設施、房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報告的,按第5條處理。

  9、學校在處理安全事故時,教職工唆使家長到學校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經查實,追究教職工本人的責任,給予扣發全年獎金的處理。

  10、當學校發生群體性傷亡事故或學生受傷,學校安全受到威脅,發生火災時,教師不積極主動參與救護,按翫忽職守、瀆職對待,按第5條處理。拒不接受指揮人員安排的任務的,視為臨陣脫逃,加重處理。

  11、學校行政人員按教育局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