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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

  一、每學期學生報名後,班主任要及時登記學生家庭住址、家長姓名、聯絡電話,確保與學生家長聯絡暢通。

  二、要堅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學生創造安全的學習環境。

  三、體育課、實驗課、放學等教室無人時,各班必須鎖門關窗,門鎖損壞要及時修理,防止盜竊。

  四、搞好班內用電設施、公物、電教裝置的管理,確保教室內各種設施安全無損。

  五、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學生不得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或者校外學生聚眾鬧事,不得打架鬥毆和進行不法侵害。

  六、組織學生參加各種集體活動、課外活動、校外活動時,要徵得學校批准,並做好安全教育及預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員,安全委員負責本班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發現不安全跡象,要及時制止,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並做好登記工作。

  八、嚴格實行學生上午、中午到校點名制度,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查明原因,追蹤去向,通知學生家長,必要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落實監護管理責任。

  九、嚴格控制接收學區外就讀學生,對不具備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無保證的學生,學校堅決不準接收。

  十、嚴格控制學生請假,學生請假必須持請假條,由班主任批准,無正當理由請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2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條、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小學的安排下,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小學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條、小學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年級組長、班主任、功能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小學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七條、微機室、辦公室、實驗室、圖書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小學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小學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落實。

  第九條、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小學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置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一由小學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小學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放。

  第十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小學審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場火種。

  第十一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適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辦理。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3

  1、教科室對參加的培訓人員,應嚴格審查,非培訓物件不得參加培訓。

  2、校長辦公室管轄的旅館部,應嚴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員要證件齊全,嚴格登記手續,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者不得留宿。

  3、服務員應隨時掌握住宿人員進出情況,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做好控制工作,並及時和學校有關部門或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絡。

  4、參加培訓、臨時住宿人員的貴重物品、機密檔案,服務檯應提供代為儲存服務。客人不得隨便將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內,預防發生失竊案件或洩密事故。

  5、服務人員進入客房打掃應隨時關窗鎖門,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客房。房間內接待來訪客人,晚上12時前必須離開。

  6、培訓的講師和學員名冊、來客登記、每天住客情況,必須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突擊檢查時工作人員應主動提供資料給予方便。

  7、培訓活動內發生案件、事故,學校應主動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積極配合保衛、公安部門做好對案件、事故的調查工作。

  8、校長辦公室有責任對旅(賓)館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4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必須認真做好交通安全監管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長送幼兒和低年級學生到學校時,必須把孩子送進校門,特殊情況送到班主任老師面前。

  二、學校對停在校門的車輛要進行規範停放,教職工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

  三、在學生接送時間裡,學校對門前來往車輛的數量和行駛的速度要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五、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六、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誌線,服從交通指揮。

  七、小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八、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幼兒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時,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九、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上後下。

  2、不要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坐超載車。學生上下車 必須按學校規定認真組織,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數坐車,不得超載。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5

  1、財會室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

  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校領導批准,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負責。

  3、財會室門窗要堅固、防盜,放現金的保險櫃和外加的鐵馬夾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一般取錢也須二人同行,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財會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櫃。

  6、財會室內不準吸菸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完善有效。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6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否則不得同意進入學校。

  3、外來車輛禁止進校門,如需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4、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值班室等候。

  5、非放學時間,學生離校,要讓其進行登記,並查明原因,核實後方可讓其離校,不得隨意讓學生走出校門。

  6、安排好接送學生的家長。勸阻家長接送孩子到校門口,指定家長接送車輛停放地點。

  7、建立外來人員詢問制度,嚴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校園。

  8、負責學校校門內外的清潔衛生,阻止小商小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

  9、配合學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房門的關鎖工作,特別要做好晚上、星期日、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7

  為了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痺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並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遊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並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8

  網路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路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路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路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

  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6、計算機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7、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8、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9、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網路管理員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9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範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裝置,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採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執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裝置,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裝置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准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裝置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後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於100W的電器(學校批准用於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裝置,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並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准的經營範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裝置,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錶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錶,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錶,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裝置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週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裝置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後,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管線、裝置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並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0

  1、學校門衛實行白天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

  3、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校園,對要求進入學校的人員,一律要先詢問清楚,進行登記,方可讓其入內。接送學生的家長在校門口止步。

  4、未到放學時間,不可讓學生從校門離開,有特殊原因,應由班主任出面才能讓學生離開。未到規定的時間不準讓寄宿生離開學校。

  5、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7、配合值班教師管理好校門口的環境衛生。

  8、早上7:00開校門,晚上6:00鎖校門。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或值班老師。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1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並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辦公室加強消防隊員的技術防範訓練,發揮其實擊作用。總務處要做好消防器材維修、交換等工作。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4、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5、學生宿舍、電腦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室、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定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校內基建專案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築峻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效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儘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15、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16、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17、合理佈局全校消防設施,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並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18、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2

  一、加強安全教育。體育教師在體育課、課間操、課外活動和運動競賽中,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後果和預防措施,要求學生在體育活動時遵守紀律、思想集中、嚴肅認真、掌握科學鍛鍊方法。

  二、加強運動技術指導和安全保護工作。要使學生知道每一項運動動作的技術要領,懂得鍛鍊和保護的方法以及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和應該注意的事項。教師應耐心地指導學生練習,並多做示範動作。要加強運動安全保護,並逐步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和互相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學組織。嚴格活動紀律,嚴格規定運動程式,克服體育活動中打鬧、渙散的現象。

  四、體育教師要與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學生體格檢查制度。對於有病與體弱的學生,指導他們進行適當的體育活動。

  五、體育場地和器木才等設施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要求,與學生年齡、特點相適應。體育教師和體育裝置管理人員必須合理劃分運動場地和設定警戒標誌,並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運動秩序和規則。場地、裝置應注意經常檢查,及時修理,消除隱患。

  六、進行鉛球、壘球等投擲運動時,特別要加強組織、嚴格紀律、認真保護。

  七、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衣服要寬鬆,不應穿帶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八、課內外體育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紀律。體育設施必須安裝牢固。學生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如:藍球架等。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3

  1、食堂主管人員要認真學習,宣傳國家食品衛生法,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這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全體人員對搞好學校食堂重要性的認識。

  2、食堂班長是食堂的安全責任人,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思想教育,做到遵紀守法、優質服務、愛護師生,不準和師生髮生吵架、鬥毆打架事件。

  3、食堂不得將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供應給師生食用,如發生食物中毒,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食堂工作人員注意用電、用氣、用火安全,規範用電、氣、火設施,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

  5、食堂工作人員應定期體檢,不準患傳染病者在食堂工作。

  6、加強對外來用工的管理,外來用工必須有人擔保並將合法身份證明、證件交總務處審查,並備案。私自使用臨工,責任人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各承包人員應注意保管好消防器材,並將其放在醒目的位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發現損壞要查明原因,落實責任並及時添置。食堂物資要有專人保管,門窗隨時關鎖,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4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並設立若干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學校安全實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制。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班級學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值日負責人為值日日安全第一責任人,值日教師為值日區安全第一責任人。

  3、學校制定教室、專用教室、資料儀器室、圖書室等專用室財產管理制度和校園設施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每學期期初登記,期末檢查考核或簽訂有關責任狀。

  4、加強值日工作,明確值日職責,定人定崗定時,確保校內學生安全。校內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及時處理,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5、加強學生活動安全、學習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6、學生安全、財產安全納入教職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7、嚴格學校財物購進、借用、維修、損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關臺帳。嚴格執行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8、嚴格《門衛制度》,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學生出校門。

  9、加強校舍、設施、裝置、器材、等安全檢查,做到制度化、規範化,檢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10、加強節假日值班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加強與公安、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絡,確保校園安寧和師生人身安全。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5

  為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全國嚴格上機操作程式,確保微機室裝置和師生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微機室要安裝防盜門、防盜鐵柵欄,鑰匙由專人負責,並確保應急時,人員能安全撤離。

  2、室內電源線路佈置要科學規範,要定期檢查,保證通風效能良好,要有防火、防盜、防靜電、防雷擊裝置。

  3、嚴格執行上機操作程式,嚴禁隨意搬動機器,開啟機蓋或插接各種電源,嚴禁將書包及危險品帶入機房,嚴禁吸菸,使用明火。

  4、每堂棵都要定人定機,並有記錄。杜絕室內無教室指導,學生自行操作的現象,任課教師與微機室管理員要做好檢查、簽字交接,全國工作。

  5、微機室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消防器材、防盜、防雷擊等設施,作好通風防潮、防火、防盜、防靜電、防雷擊、安全用電工作。下班時要檢查報警電源是否插好,關閉電源,門窗落鎖,方可離去。

  6、嚴禁在微機室內會客和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7、明確安全管理責任,課堂由教師實施管理,其餘時間由管理員負責。發生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