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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關於績效工資方案範文集合七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工資方案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檔案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後,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後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係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於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並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範、便於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製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為,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小學統籌,相互調節,合併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範。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為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核。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物件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群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週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群,屬照顧物件,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範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後勤人員績效工資:由於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核,按後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乾,由校委會組織對後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說,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於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為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為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於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餘,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說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範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檔案或證書為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複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佔40%,期末佔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麼第一名就獎100元。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師德規範】(10分)

  1、 遵紀守法,熱愛教育,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違法亂紀、濫用職權等行為,記10分。

  2、 有違法違紀現象,被上級通報或被公安機關拘押,記0分。

  3、 有其他有損師德形象行為的,酌情扣1--5分。

  【執行政令】(10分)

  1、 自覺執行校委會決定,按要求完成各項任務,記10分。

  2、 彙報材料、統計報表、計劃總結等不按時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無故不參加領導例會或集體活動等行為,一次扣2分。

  4、 對待學校中心工作無故缺席或表現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師中散佈消極言論,不利於學校安定團結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職責】(60分)

  1、 對分管工作和任教學科圓滿完成任務的,記60分。

  2、 透過校長辦公會集中評議,按每個人履行情況評定等級。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測評】(20分)

  1. 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無記名投票,優秀票超過50%的記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30%的,記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級管理】(20分)

  1、 能科學、規範管理班級,無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的,記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級管理制度和班委會,並上牆,缺一項扣2分。

  3、 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和《班務日誌》,缺一項或一次扣0.5分。

  4、 認真做好後進生的轉化工作和班級控流工作,年鞏固率低於98%的按每2個百分點扣1分類推。

  5、 抓好班風、學風建設,形成文明禮貌、團結向上的班集體。如出現一起學生尋釁鬧事的,扣1分;如出現一起考試作弊的,扣0.5分。

  6、 認真組織好每週的班會活動,做到有主題、有過程、有記載。一次不上班會課扣1分,缺一次記載扣0.5分。

  7、 按時完成計劃和總結,認真填寫學生素質教育報告冊(單),缺一項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上下樓梯、乘車上學、防火防電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的,記20分。

  2、 學生中出現打架鬥毆行為或課間擅自攀爬走廊和院牆的,發現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絡並上報政教處,處理不及時或瞞報的一次扣1分。

  4、 班級有安全隱患未及時上報後勤處維修的,一次扣1分。

  5、 學生中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或處理,違規一次扣5分。

  【清潔衛生】(20分)

  1、 按學校要求設立了“環保小衛士”,每天對教室、走廊及清潔區兩遍打掃,保潔工作做得較好的,記20分。

  2、 少先隊大隊部每天兩次檢查評分,教室桌凳擺放不整齊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潔區有紙屑、包裝袋等雜物的扣0.5分。

  3、 少先隊值日干部課間巡查,發現一起亂丟亂扔、亂寫亂畫的扣1分。

  【財產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級財產,期末檢查無一壞損的,記10分。

  2、 門窗、玻璃、燈管、飲水機等公共財物人為損壞,沒有及時維修的,發現一起扣1分。

  3、 每天學生離校前,要關燈、關窗、關門,違規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週的升旗儀式,每天的大課間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學校組織的校內集會、校外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並參與,缺勤一次扣1分。

  2、 學校佈置的突擊任務,如資料上交、競賽作品上交、各類表格上交、黑板報完成等,不能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級人數】(10分)

  以期末檢測學生數為依據,由教導處核實。班額在70人以上的記10分;60--69人的記9分;50--59人的記8分。

  【獎懲情況】(10分封頂)

  1、在班級月評估中,獲得文明班級的,一次加5分。

  2、在各類團體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或第一名),加3分;獲得二等獎的(或第二名),加2分;獲得三等獎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級好人好事,在校內外產生重大影響,根據具體情況加2--5分;如因學生違紀違法受到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的,視情節輕重扣2--5分。

  (四)後勤、門房管理人員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學校《後勤管理人員職責》和《門房管理制度》要求,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記100分,績效工資按教師平均數發放。

  2、後勤人員要嚴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衛生關。如出現工作失誤,視情節輕重扣2--10分;如出現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門衛人員要堅守崗位,每天輪流值班5小時(7:00--12:00,12:00--17:00),脫崗1小時扣0.5分。

  4、門衛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來訪人員的查詢和登記工作,如出現校外人員擅自進校尋釁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養人員考核方法

  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在上級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校特點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同時,兼顧學校以往實施多年的分配製度和學校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在充分徵求廣大教職員工的意見下,制定具體的分配方案,報主管部門稽核後,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透過,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實施物件

  州惠市實驗中學全部在編在崗人員。

  三、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

  成員

  (三)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構成:

  教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量為教職工的基本工資、薪級工資和地區補貼以外的所有津貼及補貼。

  教職工績效工資由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性部分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部分佔30%。

  (四)績效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崗位津貼、節日補貼兩個專案。崗位津貼以職務(崗位)為依據,分檔次按月發放。節日補貼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發放,每人每個節日1000元。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班主任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超課時津貼等專案。

  班主任津貼發放物件為擔任班主任崗位的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年終一次性獎金髮放物件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標準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在考核的次年1月發放。

  獎勵津貼分配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以工作人員承擔任務多少、完成質量好壞、教育教學效果、其他綜合表現等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五)獎勵津貼的分配

  獎勵津貼分月獎勵津貼和學期末獎勵津貼,其中月獎勵津貼部分佔獎勵津貼的70%,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佔獎勵津貼的30%。月獎勵津貼按月發放,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在每學期末(學校年末)發放。

  1.月獎勵津貼分為工作量津貼和業務量津貼兩部分。工作量津貼包括課時(工作任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等,業務量津貼主要指行政領導在行政工作中與外單位聯絡通訊費、參加市內各種會議的交通費等。(具體辦法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2.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包括績效考核獎勵和業績獎勵兩部分。績效考核獎勵在每學期末發放,業績獎勵在每學年末發放。

  績效考核獎勵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配。績效考核以工作人員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每人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績30分。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廉潔從教等。

  能,是指履行工作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標包括工作人員具備的文化素質、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創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等。

  績,是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主要指標包括從事德育工作、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學研究、個人專業發展等。

  根據學校制定的績效考核的具體細則,對在職在編的教職工進行定量考核,確定其相應的等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業績獎勵主要包括下面兩部分:

  ①教師參加科研課題、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發表論文、獲得各種榮譽等按《州惠市實驗中學教職工獎懲制度》給獎。

  ②高考獎勵:根據當年中、高考獎勵方案及中、高考業績來確定獎勵。

績效工資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範、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範、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範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專案設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案設定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群、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範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並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稽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並按管理許可權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參照教師考核程式進行。對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要分別存入個

績效工資方案 篇6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檔案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物件: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髮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髮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績效工資方案 篇7

  為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體現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分配機制,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分配原則,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資構成

  1、現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崗位補貼、工齡工資、全勤、知貼、生活補貼、中艱津貼、電話費)、獎金組成。

  2、增調部分

  為使加班、外勤等補助核報工作程式簡化,本著人均增加的原則,現實行量化管理,維護服務部門在崗人員700元/人/月,技術業務部門在崗人員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門在崗人員500元/人/月。

  二、工資核發

  1、基本工資、補貼和獎金(8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按月核發。

  2、績效考核獎金由現獎金的20%和增調部分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領導小組對部門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式

  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

  1、部門考核、自查。

  各部門每月按照部門考核辦法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及獎金髮放情況報分管領導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各部門每季度根據考核內容、標準和要求,對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領導彙報稽核後,向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報有關資料。

  2、考核領導小組考核。

  考核領導小組透過聽取彙報、實地檢視、重點抽查、查閱資料、聽取部門正職彙報、副職補充等方法,逐項考核確認,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見,並寫出初步考核報告(含績效考核獎金髮放比例)。

  3、確定績效考核獎金髮放比例。考核領導小組向經理辦公會提交考核報告,經理辦公會確定部門考核結果(作為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結果),並公示三天。

  4、二次調整。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對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核發。各部門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及部門月考核結果,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在部門公示一天後報人力資源部調整核發。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員工績效考核辦法,經全體員工討論透過,提交分管領導稽核後報考核領導小組通過後執行。

  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在崗員工。

  3、分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根據各自實際參照執行。

  4、本辦法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本工資;每月20日由各基層單位做表,上交企管部彙總,發放員工的月績效工資部分。

  5、本檔案自發放之日生效,解釋權歸企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