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章程> 2015院校招生章程格式範本

院校招生章程格式

2015院校招生章程格式範本

  一、學校名稱

  ____技術學院

  二、辦學地址

  ___________

  三、辦學層次

  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範高職院校)

  四、辦學型別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____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

  五、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___________

  六、學歷證書

  由____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註冊)

  七、招生物件及報名條件

  1.招生物件為已參加2015年____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在聲樂、舞蹈、播音主持、器樂類有特長者,並獲得省級比賽前六名、地市級比賽前三名或相關專案八級(含)以上等級證書者,可參加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

  3.在體育運動中的籃球、足球、田徑、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術、網球運動成績在中學階段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標準或獲得省級比賽前六名、地市級比賽前三名者,可參加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

  4.有美術特長的考生方可報考藝術設計和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專業,除文化考試外,還須參加美術專業測試。

  5.中職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由學校組織考核,認定合格者免試錄取。

  八、報名方式

  1. 2015年__月__日(週一)至__月__日(星期天,24:00截止)考生可透過學校網站上的單獨招生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並繳費,也可到我院招生就業辦公室現場透過網上報名併網上繳費,報名考試費標準按《____》(____)檔案執行,即每生130元。報名網址:___________

  2.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考生在報名時,可填報三個專業志願,即專業第一志願、專業第二志願和專業服從調配志願。

  3.藝術、體育特長考生在報名時,可填報六個專業志願(考生所填六個專業志願為平行志願)。

  4.美術類特長考生在報名時,可填報二個專業志願,即專業第一志願、專業第二志願(考生所填二個專業志願為平行志願)。

  5.每位考生報名時應在綜合測試中的普通高中考生綜合素質面試,中職考生職業能力測試,藝術、體育和美術特長生專業測試五項中,根據所屬考生類別和自身條件選報一項。選擇藝術和體育特長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準確填報一項專業測試專案(其中:體育特長類須在足球、籃球、田徑、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術、網球專案中確定一項;藝術特長類須在聲樂、舞蹈、播音主持、器樂類專案中確定一項)。

  九、報名資格審查

  1.考生報名結束後,學校將考生資訊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稽核,考生的基礎資訊採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採集的資訊。

  2.核准考試名單在學校主頁網上公佈,在公佈名單內的'考生方可於___月___日(週五)到學校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領取准考證,參加學校單獨招生考試。

  3.考生到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表》(在___月___日考試報到稽核現場由學校列印,並經考生簽字確認)。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3)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主要獲獎證書、榮譽證書、等級證書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十、考試辦法

  1.考試時間全省統一為___月___日(週六),由學校組織。考試由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兩部分組成。

  2. 文化考試試題由____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制,考試科目為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總分300分。考試時間為___月___日(週六)上午9:00~11:30。考試結束,由我院負責組織閱卷工作。

  3. 綜合測試由學校命題並組織,總分100分,時間為___月___日(週六)下午14:00~18:00,分別為普通高中考生綜合素質面試、中職考生職業能力測試、藝術、體育和美術特長生專業測試。

  普通高中考生綜合素質面試,採用現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溝通能力和職業傾向等基本素質。

  中職考生職業能力測試採取現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溝通能力、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藝術和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以考生選定的特長專案進行專業技能的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

  美術特長考生美術專業測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素描、色彩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美術基礎和專業技能。

  十一、錄取規則

  1.對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考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別劃定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即普通高中考生綜合素質面試或中職考生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的最低合格線。在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總分,分專業按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某專業一志願未錄取滿額,則從一志願未錄取且第二志願填報該專業的合格線上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如某專業第二志願仍未錄取滿額,則從二志願未錄取且填報有專業服從調配志願的合格線上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各專業錄取時遇總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設條件選拔,一併錄取。

  2.對藝術、體育和美術特長考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即藝術、體育、美術專業測試)成績的最低合格線。在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藝術、體育或美術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願錄取。錄取投檔原則是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順序、一輪投檔錄取。投檔成績分數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確定錄取投檔先後順序,如果是語文相同就看數學,數學相同就看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