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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會章程樣本師範學校

同學會章程樣本(師範學校)

  同學會其實也算是一個聯誼會,方便大家交流,增進友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同學會章程樣本(師範學校),供大家閱讀與參考。

  同學會章程樣本(師範學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為xx師範xx屆xx籍同學會。

  第二條 本會是由xx師範xx屆xx籍同學自發組織的一個聯誼會。

  本會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增進友誼、互助互勉、共同發展、共同進步、共創和諧、回報社會。

  第三條 本同學會的一切活動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動。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本會由以下成員組成:

  1、會員 凡是xx師範xx屆xx籍(或者尚未加入xx師範xx屆沿河籍)的同學,承認本會章程,自願加入本會的。

  2、特別會員 班主任等有關教師。

  第五條 會員義務 :

  1、承認並遵守同學會章程和會員守則。

  2、維護同學會利益。積極參加同學會的各項活動。

  3、無條件資助需要幫助的會員。

  4、每年繳會費,或盡力而為多繳會費。

  第六條 會員權利 :

  1、擁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健康活動的權利。

  2、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會委員會工作的權利。

  3、每個會員擁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4、困難會員享有得到其它會員資助的權利。

  第七條 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同學會委員會可以撤銷其會員資格:

  1、嚴重違反同學會章程或者嚴重損害同學會利益的;

  2、有不良社會行為的;

  3、不能按時交納會費的;

  4、長期不參加同學會活動的。

  第三章 會費

  第八條 會費的繳納,遵循“主動參與,盡其所能,自願奉獻”的.原則,每年8月4日前每人繳會費100元以上,會員可自願贊助,保底100元,上不設限。鼓勵有條件的同學贊助活動資金。

  第九條 會費管理:

  1、 會費管理要在全體會員的監督下,由財務總監負責管理,費用開支由會長召集同學會委員會半數以上(4人以上,含4人)研究決定後審批支出。

  2、會費實行獨立核算,在銀行開立專門帳號定期存款,實現保值。財務總監負責分類列帳,撰寫財務報告,經會長審批後,向會員大會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籌措會費的來源(含交費清單)、本年度會費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會費預算及籌資方案。

  3、會費的使用本著“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以追求會費最佳使用效果。 區域內及跨區域聯誼活動經費,原則上由參與活動的會員自願贊助。聯誼規模及意義較大,確需在同學會基金中列支的,應在事前徵得由會長召集同學會委員會4人以上研究決定同意。一般少於10人的聯誼活動,費用不列入同學會會費開支專案。

  4 、 財務總監負責收集、整理、記錄、通報以現金或非現金(報帳)等方式對同學會做出積極貢獻的人和事,並對以非現金(報帳)方式提供贊助的事項進行估值,列入非現金贊助科目。

  5、因工作失誤造成財物損失的人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一切後果。

  第十條 已經繳納會費但未能參加同學會聚會活動和被撤銷會員資格、私自退會的會員不退會費。

  第四章 組 織

  第十一條 本會設立委員會,委員7人。職務如下:

  1. 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負責活動的總體策劃工作。(必要時可設名譽會長一名,為同學會的總顧問。)

  2、副會長3名,協助會長辦理事務。其中1名兼職財務總監,負責會計事務;1名兼職同學會委員會秘書長,負責處理同學會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1名兼職同學會委員會後勤總監,負責同學會大小活動的後勤事務工作。

  3、委員3名,每名分別負責(一)、(二)、(三)班同學的日常工作協調事務,協助副會長、會長辦理事務,與會長、副會長參與同學會委員會議,表決各項決議。

  第十二條 會長、副會長、委員由以下方式選出:

  1、會長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從會員中(不包括特別會員)選出。

  2.副會長、委員由會長根據各會員的得票情況提名,在會員中(不包括特別會員)選任。

  第十三條 委員會任期為5年,可連任。

  第十四條 同學會的最高決策機構為全體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所作決議必須由半數以上會員(不含特別會員)出席並透過有效。其具體職責為:

  1、聽取與評議同學會委員會的工作;

  2、選舉或罷免同學會會長;

  3、制定和修改同學會章程;

  4、審議會費收繳、支出情況;

  5、討論並決定其他旨在達到本章程第二條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項。

  第五章 聚會與活動

  第十五條 全體會員聚會,按照 “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每屆委員會應負責組織好會員大小聚會。聚會活動一般歷時1天,時間、地點臨時通知。活動內容儘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題,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會都能成為凝聚濃情,增進友誼,奉獻愛心,催人奮進,享樂人生的盛會。如有半數以上的會員提議,經費許可,可隨時開展活動。

  第十六條 跨區域活動:倡導會員借出差及閒暇之餘,給老同學打個電話、問一聲平安,看一看昔日風華正茂的少年臉上是否又添上了幾多歲月的滄桑。

  第十七條 參加會員家庭之婚慶、弔唁等活動(具體活動不得違反縣委、政府的檔案規定)。

  第六章 同學會網站

  第十八條 為擴大本同學會的影響,同時也是為會員提供展示個人才華和資訊交流的平臺 ,本會將在網際網路上建立網站(具體方案另行規定、通知) 全體會員應積極參與。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同學會會長、名譽會長、副會長(財務總監、秘書長)及委員,均為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及時通知負責聯絡本班同學的同學會委員,該同學會委員應及時告知秘書長,以便聯絡。

  第二十條 本章程的制定與修改,須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表決透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xx師範xx屆xx籍同學會。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透過之時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