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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

有關勞動仲裁申請書三篇

  當下市場經濟活躍,交易頻繁,申請書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請注意不同種類的申請書有著不同的格式。一起來參考申請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訊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20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髮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影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反申請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工業園

  委託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反申請人:某某某,女 公民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常住地址:

  聯絡電話:

  仲裁請求:

  1、被反申請人依法補償因其自動離職給反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4235.5元。

  2、被反申請人立即到反申請人處,補辦離職交接手續,以免損失繼續擴大和滋生其它糾紛。

  事實和理由:

  被反申請人於20xx年9月28日與反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並於同年10月5日報到上班,被安排在反申請人開發部從事針車工作。20xx年初,被反申請人無故曠工,雖經多次聯絡依然不斷推脫不來上班,最後反申請人不得不在15天后確認其為自動離職。

  被反申請人由於無故曠工,乃至最後自動離職,使反申請人蒙受如下直接經濟損失:

  1、其個人領用的生產工具全部丟失,經濟損失211.8元;

  2、 其領用的已裁剪待加工材料全部無法尋找,只好重新補制,經濟損失1291.7元;

  3、 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丟失導致版師不得不在週末連續加班20個小時重新開版,為此公司需要額外支付該版師1440元的加班費(該版師小時工資36元,利用週六和週日連續加班共計20小時,加班費=36元/小時*20小時*2=1440元)。

  4、 其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丟失導致樣品週期延誤,反申請人不得不安排其他人員加班趕製,並額外支付加班費1092元(替代人員的小時工資為12元,累計夜間加班 5次,共計10小時;週末加班4天,共計38小時,加班費=12元/小時*10小時*1.5+12元/天*38小時*2=1092元)

  5、 其個人借款兩次,共計200元。

  針對被反申請人的行為,依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反申請人的規章制度,被反申請人應當賠償反申請人直接損失4235.5元。

  被反申請人給反申請人造成的其它損失:由於被反申請人的行為突然,致使反申請人即使採取必要的彌補措施,最終還是導致樣品交納給客戶的時間被延誤了整整一週,這使反申請人的信譽受到極大的影響。對此,反申請人將保留繼續申請投訴的權利。

  此致

  某某某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姓名 XX 性別 女 年齡 XX 民族 漢

  住址 上海市XXX

  電話 XX 郵編 XX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 上海市XX 電話 XX

  法定住所 上海市XX 郵編 XX

  法定代表人 XX 性別 女 職務 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20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xx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並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於XX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儲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後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並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20xx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20xx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於晚上10點後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20xx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20xx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並誘騙申請人在自願離職書上簽字,於20xx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後金額不符,於20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