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仲裁申請書四篇
在人們物質精神需求不斷增長的今天,申請書與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密切,請注意不同的物件有不同的申請書。來參考自己需要的申請書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仲裁申請書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xx市xxxxxxxx,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並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在20xx年12月18日之後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餘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鑑於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xx市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______級傷殘賠償金______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_____級傷殘補助金_______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從受傷到醫療終結補償費_______元;
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傷殘就業補助金______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_______元;
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住院期間生活費________元;
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______元;
8、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本人誤工費_______元;
9、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本人第______瞳孔晶體校正手術費、生活費、護理費、誤工費、複查費總計_______元;
10、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本人車旅費_______元;
1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分左右,員工______在______工作時,不慎___________當天送入____________醫院進行救治,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辦理了,共住院______天。出院診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申請人受傷為工傷。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申請人工傷級別____________。
由於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私自未能達成賠償協議,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請求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女,身份證號: )
地址:
被申請人:XX 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絡電話: 1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給付經濟賠償金 元;
2、裁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給付拖欠的工資合計 元,並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具體金額以拖欠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算,從 年 月 日計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3、裁令被申請人立即為申請人辦理離職手續,並賠償申請人的工資損失,損失金額按照每月 元的標準從 年 月 日起算計至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結離職手續之日止。
事實與理由:
20xx年 月 日以來直至20xx年 月 日,申請人一直為被申請人工作,期間雙方均簽署了書面的勞動合同。其中,20xx年 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相應的補充協議,合同期自 年 月 日始,該合同規定了申請人的工作時間、工資等事項。
一直以來,申請人嚴格履行上述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並未出現嚴重違約的情形,而被申請人長期以來一直剋扣申請人工資。
20xx年 月 日,被申請人無正當合法的`理由單方解除上述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至今尚未為申請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離職手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依法承擔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賠償金等法律責任。鑑於申請人已經累計為被申請人工作四年有餘, 市20xx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元,則經濟賠償金的數額為 元;從 年 月起,被申請人累計剋扣、拖欠申請人工資合計為 元,應一併給付;另外,被申請人還應賠償因遲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離職手續給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裁如所請。
此致
zz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鄧某,男,1967年9月生,籍貫:湖南,住址:XXXXX。聯絡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XXXX公司
地址:XXXXXXX,電話:XXXXX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一、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自20xx年1月29日依法解除,並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3480元(1740元×2月)。
二、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傷7級而產生的工傷待遇170112元。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其中工傷醫療補助金39886(14月×2849元)。
(二)傷殘就業補助金38976(80元×21。75天×0。7×32月)。
(三)傷殘補助金22620元(80元×21。75天×13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期間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20880元(12月×1740元)。
(五)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期間的護理費和住院伙食補助費,5750元。其中護理費80元×50=4000元,伙食補助50元×0。7×50天=1750元、
(六)交通費用20xx元。
(七)康復費用40000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10日開始為被申請人提供勞動。勞動崗位為XXXX新辦公樓零雜工,用工時被申請人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資按每天80元計,發放工資時間為每月月底,被申請人以現金給申請人發放工資。
發生爭議的事實:
20xx年11月4日15:00左右,申請人依照被申請人的工作安排與同事XXX共同操作一臺機器,整理XXX新辦公樓地面殘渣,由於地面障礙物導致機器失控,將申請人右腳吸到機
器內致殘,被申請人事後給予了申請人相應的醫療,但否認申請人的受傷事故為工傷並拒絕相關賠償。
申請人無奈之下根據相關法律,向省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省勞動仲裁委仲裁確認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被上訴人不服提出上訴,後又經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為勞動關係,目前判決已生效。
申請人依據判決向省社保局提出工傷申請,經稽核,確認申請人20xx年11月4日發生的受傷系工傷事故,並經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7級傷殘。由於被申請人未給申請購買社會保險,並拒絕支付工傷待遇。現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二)、(五)項提出仲裁申請。申請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法於20xx年1月29日解除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為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1月29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3480元。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十二條第二款;《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一)、(二)、(三)、(七)項和XXX省工傷保險相關規定等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待遇170112元。以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請省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給予支援。
此致
XX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