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聘用合同範文集合七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聘用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定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外牆施工完畢時止。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乙方的崗位職務為工地電工兼維修工,主要負責施工現場內供電線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2、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惠爾家園住宅樓工地。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乙方每天24小時必須在工地,不得無故離開現場。
2、 如遇特殊情況要離開工地,必須請假並安排好接班人員後才能離開。
3、 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節假日。甲方停工窩工時間乙方正常工作。
四、 勞動報酬
1、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人民幣5400元/月。
2、 該工資中包括的各種績效薪酬、獎金、津貼、補貼。
3、 工資必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代貨幣支付。
4、 甲方每下季度首月15日發放上季度工資,如遇法定工作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 乙方在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上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工資也不安排補休。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由於是臨時工作性質,合同期內,甲方不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手續。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不給予醫療待遇,醫療期間內不支付病假工資。
六、甲乙雙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有工作安排的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否則甲方有權辭退乙方。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任意違犯,否則甲方有權辭退,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履行電工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上級對電工的要求及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2、對工地供電線路、機械裝置承擔起維修和管護工作。對安全工作提高意識,確保供地用電及各種機械裝置正常安全運轉。
3、做到警鐘長鳴安全第一,對塔吊要定期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進行搶修,修復後要經塔吊司機簽字驗收,對塔吊、攪拌機每天檢查一次。
4、對施工現場內所有灰鬥、磚托盤、吊物平鬥全部仔細檢查需更換鋼絲繩的及時更換。不得遷就使用確保安全。
5、對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檢修做到完好無損。
6、帶電作業檢修時,必須按規章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使用電絕緣工具等。
7、施工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品,電源線路電氣開關周邊不得使用明火。
不得亂扯線路,電纜線要做好地下掩埋,電車用電做好絕緣處理,生活用電不得使用電熱裝置,室內照明不得亂拉亂接,配電室內必須配置砂箱。
8、做好各項施工工程的協呼叫電工作,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做到工地有事無事常在工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並組織好相關人員及時搶修。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無人員傷亡。
9、如有違規嚴肅處理,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有電工獨自承擔並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甲乙雙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為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利益的。
3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 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聘用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 乙方(應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公司地址: 現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甲方聘用乙方為業務員,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
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合同履行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乙方工作崗位為業務員,按甲方公司指定負責具體的銷售業務。甲方根據銷售業務需要,配備業務專用車給予乙方使用。但該配備的業務專用車仍是屬甲方所有,乙方僅限業務需要時使用該專用車。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工作崗位。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項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
2、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業務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3、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4、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乙方應本著愛惜甲方配備專用車的精神,愛護和正常使用專用車。乙方在使用專用車過程中,由於乙方違反交通法律法規造成的違章處罰,乙方自行處理和負擔。若乙方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除應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部分外,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對於業務招待所需費用(業務專用車的燃油、修理等費用外),應事先填寫招待申請表,註明用途並由公司經理批准。報銷時,原始憑證必須有經理、經辦人兩人以上簽字並附清單,經財務部門核准後給予報銷。當月發生的業務費用當月必須結清。
6、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回扣、截留、挪用、侵佔公司的業務款,否則
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乙方在業務銷售過程中,不得私自壓價或抬高價格,不得同其他客戶、第三方串通、隱瞞、欺騙等一切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一經發現,即予開除。
四、報酬
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並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1、 業務員工資=底薪+業務提成。
2、底薪為:,底薪包含乙方在業務銷售過程中甲方給
予乙方使用的業務專用車的支出費用,該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汽車燃油費用、修理費用及交通違章處罰等。
3、業務員每月業務額定額為 元。完成定額可得底薪。超出定額部分的業務額,業務員按上述第4點方法進行提成。無法完成定額的,按完成定額的比例發放工資。(業務額以簽約為準)
4、業務提成計算方法:報酬=成交量×提成比例 ,提成比例為
5、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環境,乙方應在甲方的安排下負責具體工作,勤勉盡職。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如違反則甲方有權作出相應的處置,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
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
動合同。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商業秘密的保守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八、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法律的相關規定予以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3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為 年,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利潤分紅兩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報酬=基本工資+紅利。
基本工資每月元,紅利按照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提取後的淨利潤 %計算,採用“上打下”的原則,即來年底結算後才能支付上一年的分紅。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受聘為公司的總經理後,對公司董事會負責,享有國家有關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會賦予的職權和履行同等義務;
2、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3、根據董事會要求,擬訂年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報董事會批准;
4、組織實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5、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制度,納入公司管理體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員工;
7、組織編制公司的獎懲、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經董事會稽核後執行;
8、受董事會委託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9、獲得經董事會批准的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總經理工作會議;
第四條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並承擔如下義務;
1、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決策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2、將會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會越權;
3、嚴格履行董事會授予的職責和權利;
4、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維護公司利益;
5、充分發揮個人領導和管理能力,推動公司業務的迅速增長,為公司牟取最大利益;
6、遵守國家法律及法規,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7、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衝突時,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和誠信的原則,此原則包括(但不限於)履行下列義務:
(1)真誠地以對公司最大利益為出發點行事;
(2)按賦予權利時原定目的行使權利;
(3)親自行使所賦予的酌情處理權,不得將其酌情權轉給他人行駛;
(4)除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或由董事會另有批准外,不得與其他公司訂立合同、交易、
參與或進行關聯交易;
(5)不得利用內幕資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6)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五條 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第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股東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總經理任職期間不稱職的,導致嚴重失誤的。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文字: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用人部門(甲方):
職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XX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X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後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 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 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 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合計為 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XX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XX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用人部門(甲方): 職 工(乙方):
法人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電話:
法定代表: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籍貫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話: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簽定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至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聘用合同關係
l、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2、乙方同意受聘於甲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義務和權力
l、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作程式、操作規範、獎懲條例、管理辦法、考核標準和各項工作要求、標準、條例、規定、規範、制度的義務和權力,並以此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據。
2、甲方有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或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崗位紀律等方面學習或培訓的義務和權力。
3、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的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工資待遇的義務。
4、甲方有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5、甲方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本行業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和工作時間的權力。
6、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7、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條例、標準、規範、要求、規定、紀律、職責、程式、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的義務。
8、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因工作需要,為乙方辦理的各相關證明、證件,全部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但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說明。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因工作需要或因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聲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並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
內容。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
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處罰的;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而又拒絕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凡自願在本酒店工作,年齡16歲以上,身體健康的公民,經面試合格者; 每月享有帶薪休息日,試用期前三個月休息二天,滿三個月後休息三天; 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及服裝費;
酒店員工應保守酒店的各項商業機密,如有洩漏當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工作期間,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並終止合同,工資及服裝費一併扣除;
乙方在合同期與同事不團結,造成打架先動手罰100元,後動手50元,醫藥費自付,與本店無關,吵架先動口50元,後動口30元;
乙方在本店撿到任何東西一律上交,違者按財物10%賠償,如顧客消費未打拆,乙方不自尊,並還在顧客名下開單、酒、煙,作開除處理,並不退工作服費和工資;
在下班店內期間造成愛傷事件,酒店概不負責;
乙方不尊敬上級領導與領導頂撞每次罰款100元;
乙方在上班期間顧客投訴每次20元;
乙方上班期間離崗、玩手機每次罰10元;
乙方因不認真、細心,造成顧客未買單後果乙方自負。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經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絕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結清工資處理。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
5、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規定程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月內辦理。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法人名稱):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乙方(被聘方):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簽訂聘用合同後,簽訂本合同書作為上崗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條款。
二、在聘用期內,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崗位______專業技術職務:______
聘任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甲方提供乙方崗位工作條件,明確職責,按月支付乙方所在崗位的應得報酬。乙方應遵守崗位制度,履行職責。
四、聘用期間,聘任到期續聘或聘任時間內崗位發生變動,甲、乙雙方仍應重新履行聘任簽約鑑證手續。若雙方未另行簽約,則視為聘用期內原聘任崗位的延續。
五、雙方商定的其它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因變更聘任崗位,發生爭議,應先在聘用合同書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有關部門提出調解、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和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簽章後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章)
組織人事部門鑑證(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聘用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性 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以及單位各項工作制度和崗位責任制要求,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工資20xx元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證》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成都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