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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模板彙編八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買賣合同 篇1

  根據《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我國的風險負擔制度以交付主義為一般原則,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風險隨著標的交付二轉移,這一點,與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的立法以及國際條約基本一致。由於標的物的風險隨著標的物的交付而轉移,因此交付時間的確定對於風險負擔制度來說就顯得十分重要。交付分為兩種,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對於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風險轉移學術界並沒有太大的異議,但對於簡易交付、佔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觀念交付是否也能導致風險轉移,學者們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於不動產的物權變動我國採取的是登記生效主義,存在著佔有轉移與所有權轉移相分離的情況,因此有學者認為在不動產買賣中,交付主義只適用於不動產先交付後登記的情形,而不適用於先登記後交付的情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後即使還沒有交付,買受人也應承擔不動產損毀滅失的風險。

  一、“交付”是否僅僅限於現實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賣人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給買受人佔有,即佔有的轉移。交付一般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所謂的現實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給買受人,使得標的物出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佔有標的物。所謂的觀念交付又可以分為指示交付、簡易交付和佔有改定這三種交付方式。在現實交付的情形下,由於買受人取得了標的物的實際處分權和控制權,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標的物等現實利益,此時由買方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符合風險與利益相一致的原則。現實交付的本質特徵就在於讓受讓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直接處分權,並進而取得對標的物的用益權,這也是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的理論基礎,因此,交付主義中的“交付“應當是就現實交付而言。而對於其他交付形態,是否也可以適用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理論,是否產生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我國《合同法》都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有必要一一討論。

  所謂的簡易交付,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佔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則視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己為買受人佔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物權法》第25條亦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以上兩條是《合同法》關於簡易交付的規定。在簡易交付中,由於買方已經基於某種法律關係實際佔有了標的物,例如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所以出賣人無需再交付標的物使得買受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現實佔有。買賣合同的訂立,只是改變了買方佔有標的物的權力基礎,即買賣合同訂立後,買受人不再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而是基於買賣關係佔有標的物,此時,買方的身份也由他主佔有變為自主佔有。因此,簡易交付與現實交付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其依然可以發生標的物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時的交付時間變成了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而不是買方基於其他法律關係實際佔有標的物時間。

  所謂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佔有標的物時,出賣人將向第三人請求返還的 權利讓與買受人,以代替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我國《物權法》第26條規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透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雖然買受人並沒有取得標的物的實際佔有,但是由於指示交付已經移轉了標的物的所有權,也就意味著買受人取得了對標的物的間接佔有,可以隨時提取標的物,使標的物處於自己實際支配下,也可以請求第三人採取措施加強對標的物的保護,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賣方將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方後,就喪失了對標的物的實際控制權,也無法對標的物進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說和管領說,此時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買賣雙方約定雖然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內出賣人保留對標的物的用益權,例如繼續由出賣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據“利益之所在,風險之所在“的市場原則,此時標的物的風險並不隨著指示交付而轉移。

  所謂佔有改定,指的是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於買受人,但標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實際佔有、買受人取得的是間接佔有。見我國《物權法》第 27 條的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在這種情況下以買賣合同生效的時間即為交付的時間,例如買方將標的物出售給買方之後,又基於保管合同或租賃合同繼續佔有或使用標的物。在佔有改定的情形,“雙方約定出讓人繼續佔有標的物,觀念上可視為發生了標的物從出讓人到受讓人再從受讓人到出讓人的兩次交付,實際上先後發生了買賣與保管或租賃兩類合同關係,此時對這兩類合同應分別適用各自的風險負擔規則。”

  二、“交付”是否適用於不動產買賣

  在動產買賣中,由於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轉標的物所有權,因此風險負擔制度採取交付主義還是所有權主義並沒有實質的區別。但是對於不動產買賣而言,由於所有權不是隨交付時移轉,而是從完成過戶登記手續時移轉,而且實踐中不動產的交付與登記一般不是同時發生的,存在標的物已交付但未進行所有權變更登記,或者所有權已變更登記但尚未交付兩種情形,此時採取所有權主義還是交付主義分配風險負擔至關重要。筆者認為,不管是動產買賣,還是不動產買賣,都統一適用交付移轉風險原則,而不論標的物所有權是否已移轉,亦即不動產買賣中,無論是先交付後移轉所有權,還是先移轉所有權後交付,風險均自不動產交付時起移轉於買受人。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方共三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陽新能及兒子陽開江將自家位於九內組(小地名:擺磅高坡又名楊梅樹)的一片約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賣給乙方,雙方經實地勘查,自願買賣此處山林。為保證買賣雙方土地,收益、處置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後發生爭執,特定立本合同。

  一、 雙方協議此處山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圓整。(42000.00元)。雙方簽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 山林四抵界線:(坐山向)左抵溝(與陽志品的山相臨),右抵兩組墳山樑(以大岩石為界)直下轉陽新恩獨田上坎,(獨田右上角灣距離田16米,中間距離田14米,左田角平過灣7米處向上斜向田中距離14米處靠攏。注:左田角平過灣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後直下灣至三岔灣處向左出坳再下灣直至抵排內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內組山界。

  三、 購買期限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元月1日止,共25年;如果到期由於各種原因無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長砍伐期限,直至採伐條件成熟為止,甲方不能拒絕;延長砍伐期限後,乙方每年須付給甲方貳仟圓(20xx.00元)人民幣作為借土養木費進行補償。

  四、 在乙方擁有林權期間,國家、企事業單位、個人如徵用此處山林,清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地皮補償總額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五、 乙方在購買此處林地之後,乙方獨有對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權、受益權(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資購買,受益平均分配)。與甲方無任何瓜葛。

  六、 此處林地如有土地糾紛,借款抵押等事務全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果糾紛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七、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已經主伐此山林木材完畢之後,甲方可提前收回該土地使用。

  八、 為維護法律尊嚴,雙方約定違約金為壹佰伍拾萬圓人民幣。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 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高堯村九內組組長簽字:

  證明人簽字:

  巫不社群高堯村委簽字:

  雙方簽定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生豬肉入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生豬肉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種、數量、價款 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商品發貨單為準,且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標準gb18406.3-XX (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條結算方式:□即時結清,□定期結算,每_____天按商品發貨單支付價款。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收取價款。

  2.向乙方提供證明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的證明,包括□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商標註冊證□定點屠宰單位證明□________。

  3.向乙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生豬肉,並按規定提供其畜禽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禁用藥物檢測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銷售憑證)。

  4.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品種、數量向乙方供貨,確保肉身印花與票證相符。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索取甲方的主體資格證明。

  2.有權索取甲方商品質量的相關證明,對每批生豬肉進行驗收,查驗數量、肉身印花與票證是否相符。對質量有異議的,由交貨地點的法定檢疫機構鑑定。

  3.應具備經營生豬肉的資格和條件,建立健全肉品銷售衛生管理等制度,保證生豬肉質量安全。

  4.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價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生豬肉不符合第四條第3項要求的,乙方有權拒收,並及時通知甲方;發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情況下,甲方應在______日內另行向乙方補足;質量問題嚴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質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______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滄分局制定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雙方本著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 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寵物基本狀況:

  寵物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性別:_____,出生日:_______,體重:_____。

  於20 年 月 日,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 下簡稱甲方),雙方自願的原則,購買了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犬隻)。

  其合同犬隻的價格、數量、性別、健康狀況等方面,經雙方確認,簽署本合同,其條款 如下:

  1.合同犬隻為:____________________(樣子為附件照片), 個月(公/母)犬。

  2.數量:1只。

  3.首次驅蟲: 月 日,驅蟲藥物:;首次疫苗: 月 日,疫苗種類:

  4.買賣條件:

  ①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中文大寫)。

  ②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為甲方飼養 購買的合同犬隻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③甲方承諾在乙方的指導下科學飼養該合同犬隻。

  ④乙方承諾該合同犬隻為____________________,並保證該合同犬隻出售之時健康狀況良好,無“犬瘟熱”、“犬細小病毒”。

  5.索賠條件:

  ①從甲方接走合同犬隻之日算起,在甲方飼養方面無失責的情況下,若15天內發現該合 同犬隻患有 細小、犬瘟病 ,乙方應負責支付該合同犬隻的全部醫療費用。

  ②該合同犬隻若因本條款4-①所述病症死亡,則由乙方賠付購方全額購買金額(即元整)。

  ③寵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後,乙方不再承擔4-①所述寵物的任何責任。

  ⑤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後五天內請求退換,應繳納該寵物出售價格 50%的違約金。

  6.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 協商方式在甲方或乙方仲裁委員會衝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 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7.其他:對本合同之任何變更及增加,僅在以書面經雙方簽字後,方為有效。任 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8.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 方)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並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檔案。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資料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裝置(結構或效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裝置所作的最後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 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願意出售,買受方願意購買下列裝置:

  裝置技術要求

  裝置效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效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的標準,並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資料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_______份。由買受方在_______日內審議和批准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牴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 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後,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 簽約後支付總價________%的定金;

  4.2 買受方處交付裝置並安裝除錯後,支付總價的________%的貨款;

  4.3 驗收保留款為總價________%的貨款,在裝置除錯合格後第_______月內支付。

  第5條 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裝置的安裝和除錯工作;並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裝置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註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進行。

  第6條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效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效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裝置,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效能、備件的更換效能。

  第7條 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裝置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裝置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裝置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 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6

  出賣方(甲方):

  證照號碼:

  法人代表:

  買受方(乙方):

  證照號碼:

  法人代表:

  中介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蘇州市 區 號的 有限公司自有產權的工業廠房及附屬設施、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該標的具體情況如下:

  1,國有出讓工業用地面積: 平米,土地證號:蘇 國用( )第 號。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2,已建廠房及附屬用房,建築面積合計 平米。房產證號:蘇房權證 區字第 號。

  3,水電及消防、排汙設施、固定裝飾裝潢,照明裝置。

  第二條 甲方確保上述標的產權清晰,所有權明確,無權益糾紛,無抵押貸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徵得權利共有人及隱性權利人的同意;乙方現場檢視過上述標的,對於該標的所處位置、建築及設施情況、以及交易稅費情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標的。

  第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標的整體出讓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辦理房產土地交易過戶手續,交易稅費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一)甲乙雙方在中介方的見證下於 年 月 日簽定本合同,同時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給甲方。

  (二)本合同簽定後,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鑑證手續,甲乙雙方根據國土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鑑證手續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筆出讓價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鑑證手續完成後,雙方辦理房屋產權交易手續, 房屋產權交易手續完成後,乙方支付第三筆出讓價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續完成一週內,雙方辦理標的移交手續。甲方結清該標的移交之前所產生的所有水電汽及其他費用後,將上述標的移交給乙方,乙方支付餘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人民幣)給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該廠房土地的租賃權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後,除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標的權利轉移日期以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受理該標的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雙方承諾,對於辦理過戶手續積極給予協助。由於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標的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 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內,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標的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本合同簽定後,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違約而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需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同時承擔雙方全部中介費用。

  第八條 本次交易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中介方協助。所需材料由甲乙雙方提供,辦理過戶過程中需要交納的稅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費 萬元,乙方支付中介費 萬元。本合同簽訂當日,甲乙雙方各支付50%中介費;房屋產權交易手續完成後,甲乙雙方移交標的當日,各支付餘下的50%中介費。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統裝置。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裝置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專案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並安裝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資訊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日內。

  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

  其他方式:

買賣合同 篇8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規範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為,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就本合同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1 合同標的

  1.1 砂石料名稱 :(應填寫砂石料全稱)

  1.2 砂石料規格 :(應填寫詳細的規格,不可簡化)

  1.3 砂石料產地 :(應填寫詳細的產地,不可簡化)

  1.4 砂石料數量 :(如能明確數量就明確,不能明確的規定以我方的每批採購通知要求的數量為準,並保證滿足我方施工需要)。

  2 質量標準

  2.1 本合同砂石料的質量標準為: (詳細填寫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不可省略或簡化,包括塊石和毛石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

  2.2 主要技術指標為: 。

  3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物甲方不回收,由乙方自行回收處理。

  4 砂石料交付和運輸

  4.1 砂石料交付方式為:(根據實際情況,在送貨、自提、代運三種方式中選擇其一)的方式 。

  4.2 砂石料交付地點為:(應寫明具體地點,如果採取送貨方式,交付地點就在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點;如果採取自提方式,交付地點就在乙方住所地或砂石料產地;如果採取代運方式,交付地點就在運輸目的地或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點;建議採用送貨方式)。

  4.3 砂石料交付時間(期間)為:(應寫明具體年月日,如果不能明確具體時間,只能明確供料期間,也可寫明具體供料期間或以我方批准的供貨通知為準) 。

  4.4 砂石料由(具體寫明哪一方負責運輸,如果採取送貨方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自提,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代運,由承運方負責)負責運輸。

  4.5 採用(具體寫明以何種方式運輸,如:汽車、火車或聯運等)方式運輸砂石料。

  4.6 運輸費用由(具體寫明哪一方承擔,如果採取送貨方式,由乙方承擔;如果採取自提方式,由甲方承擔;如果採取代運方式,可選擇甲方或乙方承擔,雙方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約定)承擔。

  4.7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換算標準要明確 。

  5 合同價款

  5.1 砂石料單價:(根據不同規格寫單價,寫明是綜合單價還是單一單價,如果是綜合單價,就應包括砂石料費、砂石料的裝、卸、運以及所有不可預見的費用;如果是單一費用,就指砂石料費。涉及體積和重量的換算,請參實驗室堆積密度)

  5.2 合同暫定價款:(如不能確定合同額為約計,最終應按照實際結算,等於單價乘以數量) 元,大寫: 元。

  6 計量、結算與支付

  6.1 計量方式: 。(過磅或量方方式)

  6.2 結算方式: (按照方或按時間,結算以後提供上月供應砂石料的發票) 。雙方每月 日前憑收料單進行結算,超過次月 日前未結算的,轉為下月計算。

  6.3 付款方式: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雙方確認數額開具的正式貨款發票後,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確認其收受貨款的開戶銀行為: ,戶名為: ,賬號為: ,乙方如需變更賬號,需提前 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6.4 付款時間:(寫明付款的具體時間要求,如果是分期付款,應寫明每期付款比例和金額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