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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實用的勞動合同錦集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現因原因,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XX年9月30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隨之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應配合甲方在XX年9月30日前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本書於XX年9月30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員工工號:_)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方支付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方,經過相互協商而制定的條約,但是現在有不少單位,在制定勞動合同上並不規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員工在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睜大眼睛,仔細閱讀,以免後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對於以下5種不規範勞動合同,要明確拒籤。

  1、“一邊倒”合同:這類合同的內容往往明顯偏向用人單位一方,多數是用人單位事先根據自身利益擬定,利用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狀況,認為“你不幹總有人幹”的心態,只強呼叫人單位的權利和務工者義務,對務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筆帶過,且不徵求務工者意見。這類合同往往內容模糊,濫用所謂的解釋權。

  2、雙面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為了應付勞動保障部門檢查,準備了兩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規範的假合同,僅由用人單位保管,應付檢查,實際上並不執行。另一份不規範、不合法的真合同則雙方持有,實際執行。

  3、簡單合同:雖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內容過於簡單,基本要素殘缺,沒有必要的細節約束,如對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和違約等行為的追究條款。 一是口頭合同。這類合同一般由朋友、親戚、熟人介紹到用人單位,雙方只有口頭意向承諾,礙於情面或覺得麻煩,沒有正式的書面合同檔案,沒有簽字認可。一旦發生糾紛,空口無憑,無據可查,權益受到侵害也只能“打落牙齒肚裡吞”。

  4、抵押合同:少數用人單位要求務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證件、財產抵押之後才能上班,居然還在勞動合同中確定下來,當用人單位隨意辭退務工者時,就以種種理由不退還抵押財物。儘管政府部門一直堅持查處此類合同,但一些用人單位還是利用應聘者求職心切的心態,索要抵押金、風險金、保證金、培訓費等,然後抓住務工者的一些“把柄”剋扣牟利。

  5、生死合同:個別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合同中要求務工者“出現傷病自理,如有意外企業概不負責”等。這類用人單位多出現在建築、化工、採礦等高危行業。務工者切不可抱有僥倖心理,或不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一旦發生事故將面臨巨大的費用壓力。當然,即使簽訂了此類合同,只要是對方原因造成的工傷,務工者仍可向勞動保障及法律部門提出仲裁或訴訟。

  勞動者要避免用人單位用不公正的規章制度,限制或剝奪自己應享有的權利,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當儘可能地掌握和了解其規章特點,避免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是損害。

勞動合同 篇3

  聘 用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住所:

  受 聘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地: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為規範甲方的管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並共同約定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時間從年月日起至 月

  3、本合同包含試用期,時間為: 起 至年月日止,教師類崗位由於入職後需要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就業培訓,因此試用期時間與培訓期一致;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在單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

  1、 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規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如果乙方從事教學或與學校有關崗位工作的,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8小時,但因個人原因或者沒有履行加班手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

  2、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超過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續且必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執行。加班手續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據並依此進行補休或者發放加班工資。因為乙方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於加班範圍;

  4、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工作目標的工作安排時,完成本項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按照本條規定執行,超過本條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

  第四條 勞動報酬與發放

  1、 甲方實行月工資制,並按以下第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

  2、 固定工資制: 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

  3、 活動工資制: 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課時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工資根據帶班數量和型別為 至 元/月,課時獎金根據乙方教學質量等不同而按照相應標準計算,具體參照《教師工資制度》為準;

  4、 乙方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為固定部分,績效工資根據業績情況進行考核。

  5、 乙方試用期工資固定為 /月。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當月的工資在次月10日至中旬發放,如果甲方因為特殊原因需要緩發工資的,最遲不超過30天。

  7、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甲方出資輸送乙方進行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發放按照培訓協議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 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為乙方購買保險;

  2、 根據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乙方個人應當承擔的保險費用甲方每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體檢與審查

  1、 乙方入職時,必須提交甲方規定專案的體檢報告原件;

  2、 乙方入職時,應如實在檔案表上填寫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況。如果乙方有傳染病史的,必須提交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癒證明。如果乙方入職時正患病,必須如實告訴甲方。

  3、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證實乙方有違反以上規定沒有履行告之義務的,甲方可以立刻終止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4、 如果因為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其損失和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編制下達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愛崗敬業,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育,對乙方進行崗位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檢查考核。

  2、 制定甲方規範化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全體教職員工加強管理。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並責令改正。如經批評教育不改,甲方將按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消除影響,並賠償一切損失。

  3、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 乙方處於試用期的;

  (2) 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或因過失造成責任事故的;

  (3)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4) 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經批評教育仍不能夠改正的;

  (5) 乙方違反《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的,經教育不改正的。

  4、 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按照相應崗位的標準調整工資福利。

  5、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創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 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後,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 如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強行要求乙方違規工作,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並可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 在合同期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乙方處於試用期的;

  (2) 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等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 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 甲方不能履行勞務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服從甲方管理,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6、愛護學校的辦公、教學設施、用品,不得丟失或損壞;在工作時間,如丟失或損壞學校物品,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

  7、乙方在教學、工作時間內,應盡心盡責,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採取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消除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如學生的安全事故是由於乙方工作失職或者不作為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8、配合甲方宣傳學校的優勢,擴大對外影響,維護學校聲譽。

  第八條 關於培訓的協議

  教師類崗位入職後,由甲方墊資輸送乙方到第三方進行培訓,培訓各項費用合計20xx元,如果由於乙方的原因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培訓損失,培訓損失總額為20xx元,但隨著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而逐漸遞減,具體遞減標準為:從乙方培訓合格上崗後開始計算,每工作滿1個月,培訓費損失減少100元。

  1、 乙方工作期間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其他有償培訓,相關規定以乙方簽字確認的培訓協議為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沒有辦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培訓費用;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且不按規定離職,或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十條 保密協議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洩露,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如果因為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還沒有到期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諾在解除合同後的24個月內不在與甲方性質相同的學校或培訓機構裡任職、或者自行舉辦(包括與他人合夥經營)業務與甲方相同的機構,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5----2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關於對乙方教學行為的約定

  甲方屬於教育行業,從業人員必須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同時甲方在本行業內也具有極高的權威性,擁有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保證教學質量,規範教師職業行為,提高教師職業修養,甲、乙雙方就保證教學質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為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各項教學制度,並組織乙方學習;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學服務制度和教學流程,組織乙方學習,乙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所制定的流程進行教學;

  (三)、經甲方調查核實,乙方有下列行為或者因下列行為而導致學生流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所帶學生學費50100%的標準支付甲方損失費。如果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復甲方的聲譽或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 乙方不按照教學流程進行教學工作的;

  2、 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學生(家長)送禮、請吃飯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 乙方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進行體罰的;

  4、 乙方冷落、鄙視、嘲笑學生的;

  5、 乙方進行錯誤教學、傳授不適宜知識、錯誤引導學生的;

  6、 乙方散佈學校的不實訊息、詆譭學校聲譽、誤導家長和學生對學校認識的;

  7、 乙方拒絕正常工作安排,無故或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式突然離職而使正常教學工作無法開展的;

  8、 乙方離職期間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條 關於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或因過失造成責任;被依法勞教,追究刑事責任;遇國家方針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原因外,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外,乙方必須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在規定的交接期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如果由於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暫時不進行離職結算。

  第十三條 其他規定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接受了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的培訓,乙方確認已經知曉各項內容,願意遵守管理制度裡的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第十五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_安慶創躍電器有限公司_ 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三、勞動報酬

  每天工作12小時,上四天白班休息兩天,上四天夜班休息兩天。第一個月為實習,工資1600元,轉正後,月工資2500~3000元。多勞多得。

  四、勞動紀律

  乙方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怠工,有事請假要經老闆同意,無故遲到一次罰款10元,無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牴觸老闆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後搞好自己工作臺衛生。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其他

  乙方籤合同時交押金1000元,三個月後全部退還。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30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安慶創躍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電話: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