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借款合同3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借款合同 篇1
律師如何審查合同
審查合同的具體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戶;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託人的授權委託證明,並審查是否在授權範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二、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於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後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五、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範。審查合同時,應對合同草稿的每一條款、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乃至每一個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覆斟酌。確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後意思矛盾、詞義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並及時糾正容易引起誤解、產生歧義的語詞,確保合同的文字表述準確無誤。
六、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或登記,如需經批准或登記,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記手續。2、如果合同中約定須經公證後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名或蓋章;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了質物交付的法定手續。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
訂立合同審查
簽訂合同前要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對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的,要求對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等,杜絕憑關係或熟人的介紹草率簽訂合同的情況;二要透過各種方式對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三要掌握與瞭解對方的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時嚴格審查合同條款。應嚴格審查合同內容,使權利、義務對等、條款規範、約定明確,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條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產生歧義,以防止對方利用條款設臵騙局,留下隱患。這項工作,應由律師把關。
一、簽訂買賣合同前的反欺詐
這期間反欺詐的審查是對簽訂買賣合同的主體的審查。主要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審查:從公民和法人兩方面審查對方有無民事行為能力,審查對方的信譽,審查對方的履約能力,以及對合同承辦人的資格審查。
二、簽訂買賣合同時的反欺詐
這一階段反欺詐的主要任務是對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簽字蓋章、合同的擔保及有關手續的審查。
三、履行買賣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詐
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供方能在交付貨物轉移貨物的所有權之後順利獲取需方支付的價款。一般情況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貨物,需方在驗收貨物之後才支付貨款。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應注意以下問題:
1.採取託收承付結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貨款,應當按照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拒付規定輸。如果需方無理拒付貨款,供方可申請對方開戶銀行進行說服。經銀行說服無效,銀行強制扣款。
2.在交貨時,根據合同約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擔保。需方不提供擔保的,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因為供方一旦交付貨物,就失去了對貨物控制的權利。
3.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申請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必須先申請仲裁。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法院,需方所在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之中選擇一個法院,提起訴訟。
四、履行買賣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詐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取得依照合同約定供方交付的貨物。其應注意的問題:
1.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需方然後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貨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貨款。如果供方遲延交貨,需方可根據合同規定,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則根據不履行規則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
2.根據合同規定,在需方支付貨物價款之後,供方才履行交貨義務的情況下,如果供方在簽訂合同後履行合同前,其財產狀況惡化,有可能在將來需方支付貨款之後仍不能交付貨物,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先行交貨或提供擔保,否則,需方拒絕履行自己支付貨款的義務。如果供方提供擔保,則需方就須先行支付貨款。供方提供擔保後在貨物的交付期限屆滿仍不能履行交貨義務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擔保執行,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需方還可以基於情勢變更規則要求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3.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而後需方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貨物質量有缺陷,需方應視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貨物價格;交付替代貨物;拒收或退貨,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無履約能力或根本不準備履約,以欺詐手法誘引需方簽訂買賣合同,從而騙取定金或預付款的,需方要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並適時申請財產保全。供方騙款後出逃的,需方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收集提供供方進行欺詐的線索和證據。
5.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或拒絕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供方協商,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協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據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何審查合同
合同審查是指從法律方面對企業合同進行的法律把關,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式。透過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可以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即使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發生了違約或者爭議的情況,也可以比較順利地解決問題,得到必要的補償,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筆者以為:企業合同的審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訂立程式是否合法。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體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就是審查合同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主體性質不同,審查的內容和方法也不同。
1、對法人的資格審查。
對法人資格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 (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沒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3)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4)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對非法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非法人單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資格,但依法定程式和條件取得營業執照,法律允許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對這類組織,應審查其是否按規定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有些法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或經營單位,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該法人單位承受,對這類組織,主要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資格及其授權。
3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
對方當事人如果是外國的企業、組織的,對其主體資格的審查更應該慎重,應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質。審查的內容主要有三項:(1)該企業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
(2)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以及企業或組織註冊地;(3)企業是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是否具備法人條件。
4、對自然人個人的資格審查。
對自然人的資格審查主要是對自然人的自然狀況的瞭解,確定其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該自然人所籤合同是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應及時取得該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認。
5、對保證人的資格審查。
合同的簽訂要求有保證人擔保時,還應審查保證人的主體資格的合法性。首先作為保證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其次,保證人必須具有代為清償主債務的能力;最後,保證人還必須符合以下規定:一、國家機關不得作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保證人;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除有書面授權)、職能部門不得作為保證人。
6、對代訂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資格審查。
所謂代訂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所簽訂合同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因此,在審查合同時一定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託書,其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授權範圍,最後審查其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許可權。
7、對於特殊行業的當事人,從事一些重要的生產資料或特殊商品的生產和經營,
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取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的資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法律顧問在審查合同主體資格合法性的時候,還應要求對方出示相應的證明。
二、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的形式應當符合要求。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擔保法》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及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也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如果法律、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當事人未採取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同樣,採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有些情況,同一個合同採用不同的形式,其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如,對於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對於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隨意撤銷贈與。
對於企業來說,合同一般都是比較重大、複雜的,一般也不是即時清結的,所以應該儘量採用書面形式。
三、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企業簽訂合同,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但是,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依法實現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違法,就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不但不能達到簽訂合同的預期目的,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是企業合同審查中最重要的內容。
進行合同內容合法性審查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幾種情況是《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無效的情況,也是企業簽訂合同中經常會發生的情況。
四、審查合同訂立程式是否合法
審查合同訂立程式是否合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准或登記或備案,如果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續的,應審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續;
2、如合同中約定經公證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公證機關公證;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
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字或蓋章,採取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法律規定或合同要求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採取質押方式擔保的,應按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履行了質物交付的約定。
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簽名或印章上的企業名稱是否和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一致;簽字人是否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等等。
合同審查注意事項
應該說,世界上不存在一份”完美“的合同,因為市場交易受諸多因素影響,即使一個優秀的律師也無法預測可能發生的所有情況。審查好一份合同,也許並不
能把所有風險擋在公司門外,但至少會讓我們及時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該發生的失誤。
一、對簽約主體資質進行必要的考察
簽約過程中,大多數員工往往更重視合同內容,而忽視了對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查,有時甚至為了促成合作或礙於情面將對主體的審查變成“走過場”,這樣的做法容易導致主體缺陷而使合同歸於無效或難於履行,達不到合同目的。因此,應重視合同主體資質的考察。
首先,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及年檢的情況,以瞭解其主體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註冊、是否存在未年檢導致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和經營範圍;
其次,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合同專案,要根據合同內容審查對方的資質現狀,即有否獲得相關資質及目前效力情況(有的資質可能失效),如經營與電信相關的業務應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資格許可證,通訊建設工程需要相應資質等級等;
第三,要對對方的履約能力進行必要評估,如根據其經營現狀、以往合作情況以及其他客戶評價等等因素對其履行能力及信用程度進行考量,以保證簽約後順利履行合同。
二、合同內容的審查是重點
首先,要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如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等。如果你對有關法律規定不是非常瞭解,可以向公司法律人員或法律顧問諮詢後確定。
其次,要審查合同主要條款是否完備、明確。一個合同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等等主要條款必不可少,一旦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將對合同履行造成重大風險隱患。在這些條款的確定過程中,經辦人員的作用非常重要,因為經辦人最瞭解合同目的和洽談細節,將公司意圖完整、準確地寫入合同條款,這是每個合同經辦人都應該認真做到的。
最後,最大限度地為公司爭取利益。要站在有利於公司的角度上,對我方權利和義務進行全面衡量,當然是爭取更多權利而儘可能地減少義務,並且,對我方可能出現的違約要規定相對較輕的違約責任;對對方條款的審查,則恰恰相反,不過,凡事都要有個限度,合同條款還是要建立在相對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的,否則,顯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導致被撤銷的。
三、審查簽約人有無簽約許可權
很多情況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此時應當審查代理人的資格和許可權。對於初次合作的單位,這項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對對方代理人身份、有無代理權、代理許可權範圍、期限等等進行必要審查,否則可能會發生沒有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而導致合同效力受到臵疑。實踐中,主要是看簽約代表是否為單位負責人或是否有委託授權書。需要注意的是,單位的部門或辦事處是沒有對外簽約權的,而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時也需由法人授權。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簽章。合同對方如果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簽章處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如果是公民個人,則要求其本人簽名並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簽字均應當清晰、完整。
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現處於前期籌備階段,為了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用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____萬元;
3、甲乙雙方分別提供相應財產對上述貸款進行擔保。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貸款人的貸款,並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人所籤合同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以甲方名義向貸款人貸款_____萬元,其中____萬元歸甲方實際使用,剩餘____萬元歸乙方實際使用。
三、借款利率:
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
貸款利率執行,各自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
甲方在收到貸款人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將歸乙方使用的
_____萬元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乙方指定賬戶:
開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期限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
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貸款人指定賬戶。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適用於甲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貸款人根據主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用款額度及實際產生的違約狀況,向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因貸款行追究先行向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屬於乙方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乙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因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罰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損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擔。
4、若甲方在收到貸款人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未將應歸乙方使用
部分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萬元。
5、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欲變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經各方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若因擅自變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損的,應賠償受損方的實際損失。
七、合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的看,任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後,乙方實際收到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任一方發出的通知、告知等書面檔案均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任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通知方所發出的通知仍視為有效,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