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浙江自考報名註冊時間安排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學考試、自考,部分地區分小自考、大自考,實際國家並無大自考、小自考之分。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4月浙江自考報名註冊時間安排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4月浙江自考報名註冊時間安排
2021年4月浙江自考報名將於2021年1月11日至15日進行。
2021年4月浙江自考報名條件
凡有志於學習專業知識、為祖國建設效力的`公民均可報考。報考專科起點本科專業(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語”、“2020110國際貿易”三個專業為高中起點本科外,其餘本科專業均為專科起點本科)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畢業證書。
下表所列專業對報考條件、報考程式有特殊限制,考生報考須符合下表具體規定;考生個人或社會助學單位違反報考條件限制規定報考,分別由考生本人或辦理集體報名的助學單位承擔責任,並將受到不承認考試結果、不受理畢業申請的處理。
專業 | 報考條件 |
護理學專、本科 | 凡在我省醫療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獲得護士職業資格並具有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職人員,均可報考護理學(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專業,其中報考護理學專科起點本科專業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護理學專業專科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新考生),需在註冊完成後3天(工作日)內,向當地自考機構提交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護士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辦理報名資格稽核手續。 |
公安管理本科 | 凡報考本專業的公安幹警、武裝警察和保衛幹部(新考生)應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由公安機關稽核批准後統一向當地自考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或在個人註冊完成後3天(工作日)內,向當地自考機構提交當地公安機關同意報考介紹信,辦理報名資格稽核手續)。 |
符合浙江自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報名入口開通期間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