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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範文(通用5篇)

  一段充實的社會實踐又告一段落了,回顧過去的實踐活動,倍感充實,收穫良多,寫一份實踐報告,記錄收穫與付出吧。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漂亮的實踐報告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範文(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1

  暑假期間,為響應學校號召,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活動。活動期間,我參加了法院裡的各項活動,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內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書的寫作、製作庭審筆錄和詢問筆錄、民事案件訴訟材料的送達,以及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案件跟進工作等。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法院領導及全體法官的較好評價,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踐活動,源城區人民法院對此給予了大力支援,現將本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社會實踐活動的主要內容

  1、學習有關開庭前準備工作的各項活動,製作並送達相關的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通知書等,將在學校學習的理論知識融入到社會實踐工作當中。

  2、旁聽案件,透過對案件的旁聽,學習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瞭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範的瞭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

  3、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移送有關案卷材料,了民事判決生效後的執行工作。並且比較研究了民事訴訟法修改前後的執行情況。

  4、透過在法院的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瞭解法院的部門設定,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

  二、實踐總結與建議

  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法官求教,認真學習法學理論在實踐中的執行,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時顯的提高,至少在實際的生活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爭議,使得司法真正成為我國民事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

  在實習期間,也發現了一些法院工作當中較為集中的問題,雖然人們開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決爭議,但是判決只是法官基於法律的一種判斷,是一種依證據而為的行為,在很多的情況下,並不能徹底地解決民事爭議,所以法院應當在實踐中,更多運用庭外調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資源的消耗,以實現社會關係的和諧。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時,也節約司法資源。

  第二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國現在基層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問題,基層法院法官人數上的瓶頸制約,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的複雜性已大不同與前,而在我國的基層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數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層法院工作壓力過大,效率低的一個原因,在案件較為多的地區,甚至可能會造成案件的積壓。所以在法院的改革當中,應當把增加基層法院的法官人數提上日程。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2

  實踐單位:

  澧縣人民法院

  實踐時間:

  20xx.01.30——20xx.02.14

  姓名:

  xxx

  學院:

  公共管理學院法學

  時間過得真快,兩週的社會實踐生活就這樣結束了,回想在法院社會實踐的這段經歷,不禁對逝去的社會實踐生活有些懷念。感謝各位老師給了我這麼好的一個鍛鍊機會,也很感激澧縣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這麼悉心地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的同時也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見解。本次社會實踐時間雖然很短,收穫卻頗豐。

  一、社會實踐目的

  本次社會實踐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瞭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絡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並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並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瞭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社會實踐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社會實踐的單位是常德市澧縣人民法院,其成立於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澧縣人民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澧縣人民法院具有規範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鑑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絡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鬥。

  本次社會實踐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執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範圍有整理並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社會實踐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餘,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於社會實踐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並沒有涉及到,在以後的時間裡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社會實踐內容及過程

  本次社會實踐,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社會實踐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資訊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影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於我這個社會實踐生而言並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裡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裡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緻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並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小學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麼問題。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資訊綜合之後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後,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說兩個應該寫到一起。於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說,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於法院檔案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說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後續權利。

  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並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諮詢下,她採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透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

  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

  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並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並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執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如果一個領域的工作人員對於其工作領域所涉及的知識沒有最基本的瞭解的話,那麼他的工作必將是盲目而又危險的。對於掃描卷宗,我想這也是一項比較輕鬆地工作,機械的將一頁頁的資料放到掃描器裡,等掃完後再將它們取出來訂上。雖然很無聊,但是依然會有收穫,因為這樣就可以再次確定案卷整理的順序,所以說兩者應該是互補的。

  2、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四、社會實踐總結與體會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於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於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對於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後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鑑意義。

  透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於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說了,學什麼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啟動上法院及法官處於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於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於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決書缺乏說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精簡”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說並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說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說理部分。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後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說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說,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當事人程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鑑於以上的總結,對於以後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後民四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侷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範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為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後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3

  系部:

  數學與統計學院

  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

  姓名

  xx

  實踐單位:

  金塔縣人民法院

  實踐時間:

  20xx.7.26至20xx.8.22

  暑假期間,為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我前往酒泉市金塔縣人民法院中東法庭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活動。活動期間,我參加了法院裡的各項活動,努力瞭解有關流程和制度,內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書的寫作、製作庭審筆錄和詢問筆錄、民事案件訴訟材料的送達,以及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案件跟進工作等。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中東法庭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踐活動,中東法庭對我給予了大力支援,現將本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社會實踐的目的

  1、瞭解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法院審判、調解流程。

  2、培養法律學習方面的興趣。

  3、利用法院所審理案件和當事人的複雜性,初步接觸社會。

  二、社會實踐活動的主要內容

  1、學習有關開庭前準備工作的各項活動,製作並送達相關的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通知書等,逐漸瞭解並熟悉法庭工作。

  2、旁聽案件,透過對案件的旁聽,瞭解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瞭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範的瞭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

  3、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移送有關案卷材料,了民事判決生效後的執行工作。並且瞭解了民事訴訟法修改前後的執行情況。

  4、透過在法院的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瞭解法院的部門設定,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

  三、實踐總結與建議

  在實習中,我旁聽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瞭解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明白了法律的執行過程,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得知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法學理論在實踐中的執行流程,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翻閱一些法律相關知識,瞭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熟悉了法律流程和內容,為以後走上社會打下法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時顯的提高,至少在實際的生活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爭議,使得司法真正成為我國民事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實習期間,也發現了一些法院工作當中較為集中的問題,雖然人們開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決爭議,但是判決只是法官基於法律的一種判斷,是一種依證據而為的行為,在很多的情況下,並不能徹底地解決民事爭議,所以法院應當在實踐中,更多運用庭外調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資源的消耗,以實現社會關係的和諧。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時,也節約司法資源。另外,法院的網路系統簡陋,操作複雜,大大降低了法院的辦公效率。

  第二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國現在基層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問題,基層法院法官人數上的制約,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的複雜性已大不同與前,而在我國的基層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數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層法院工作壓力過大,效率低的一個原因,在案件較為多的地區,甚至可能會造成案件的積壓。所以在法院的改革當中,應當把增加基層法院的法官人數提上日程。

  第三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執行的問題,在新的民事訴訟法頒行後,為我國法院的執行工作開闢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於基層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質,以及公民的法律素養等方面的原因,執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個難點,民事判決生效後,申請執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數。執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憂。而且,法院的執行部門的人數只佔法院工作人員的很小比例,反而相關性小的行政工作人員卻佔有很大比例。正如上述所言,判決只是法官基於證據而為的一種法律上的判斷,因此要想真正較為徹底地解決爭議,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質、法院的公信力外,還應當進一步強化當事人的作用,也許在實踐中更有利於當事人雙方爭議的解決。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學習法律和了解法律執行流程對未來工作生活的重要性,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但也同是激發了我對法學的興趣,為我以後的學習提明一個方向標。

  四、實踐體會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直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解社會實際,瞭解社會現實,抽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促進我們投身社會改革,向社會群眾學習,培養鍛鍊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素質的有效途徑,透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於我們更新觀念,瞭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雖然我並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但我的卻學會了很多,並接解到更多的社會現實,瞭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徵,初步瞭解社會。

  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不管是對於社會,或是對於家庭都好,感受社會的生活百態,而我也將會以此為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為社會對自己的期望,為家人對自己的支援與厚望,送上最為滿意的答卷。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4

  一、實踐目的

  1 完善暑期生活,使我的暑假更加充實。

  2 獲得社會經驗和工作經驗,使自己對社會有一定了解。

  3學習處理人際關係,與同事和睦相處,為今後踏入社會做好準備。

  4.適當瞭解在工作中的民事糾紛,尋求正確方式解決爭端,維護自身權益。

  二、實踐內容

  1.檔案整理:勞動仲裁委員會審理各種各樣的案例,所以需要整理的案例自然很多,每天都幫忙整理編排所處理的案例,按類分好,然後再用頁數碼燒錄一下頁數。

  2.隨庭收聽仲裁審判,每一次開庭都認真旁聽,學習及時記錄下每次開庭內容,這對我們專業以後的同聲傳譯很有幫助,同時對於今後我進入社會對自身利益的維護也有很大幫助,其中有個庭審令我至今記憶匪淺:鄭某系某化工公司,鄭某自 20xx年1月1日起與某化工公司建立勞動關係,任銷售職務,適用不定時工作制,工作地點為新橋。20xx年3月29日,某化工公司口頭通知鄭某將其崗位調至外地山東,鄭某並未同意。4月21日,某化工公司則以鄭某未到新崗位報到工作,也未向直線經理請假為由通知鄭某解除勞動關係。鄭某經與某化工公司協商不成,向靖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雖然結果是鄭某勝訴,可是他失去了自己的工作,我從中認識到到一個單位勞動合同一定要簽署並仔細閱讀,個人利益要及時維護。

  3.認真學習《勞動仲裁法》,在學習的過程中積極向同事請教問題

  並從他們與上訪者交流中有所學習,有一次有個上訪者多次上訪未果,情緒比較激動,但是接待人員仍然細心解答,沒有表現出一絲不耐煩,這令我看了後深有感觸,工作過程中一定要有做夠的耐心和毅力。

  三.實踐結果:

  1.學習到了專業知識以外的知識。

  雖然勞動仲裁與我的專業英語毫不相干,但是單有一技之長並不能應對今後巨大的工作競爭,而且這對於我以後的工作卻有著很大的幫助,知道如何與單位或企業進行協商,如何正確處理所遇到的問題。

  2.對於今後處理人際關係有幫助。

  在這一個月的工作過程中,雖然與同事之間有時也有小的摩擦,但是退一步海闊天空,總的來說我們還是相處的挺融洽的,其他同事之間雖然有些共事很多年了卻仍然相處得非常好。一定要做到多做事少說話,遇到問題虛心提問,接到任務積極去做。

  四.實踐總結及體會:

  參加完社會實踐,我明白學校裡要求我們參加社會實踐是為了引導我們學生走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觸社會,瞭解社會,投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培養鍛鍊才幹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養性,樹立服務社會的思想的有效途徑。透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於我們在校大學生更新觀念,吸收新的思想與知識。1個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將讓我終生受用。社會實踐加深了我與社會各階層人的感情,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讓自己在社會實踐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才幹,進一步明確了我們青年學生的成材之路與肩負的歷史使命。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裡,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我在實踐中得到許多的感悟!

  雖然在這假期我沒有在我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上有所提升。但是我感覺我懂得了太多的書本上沒有的東西,假期實踐增強了我的辦事能力交往能力,叫我懂得錢來之不易,叫我懂得人要打拼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5

  實踐時間:

  xxxx年x月x號

  時間地點:

  xxxx人民法院

  時間人員:

  xxxx大學大一年級部分新生

  實踐:

  觀看法庭審判流程,感受現行法制精神

  實踐目的:

  一、學習和了解法庭審判方式,增強意識;提高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二、領會社會主義法律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制觀念,作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學生。

  具體經過:

  六月六號,在輔導員xx的組織下,xxxx班全體同學早早的吃完午飯坐上了開往海淀區法院的公交車。雖然一路上烈日炎炎,酷熱難耐,但我們都滿懷著對神聖法庭的各種憧憬。

  終於,在中午12:30抵達了目的地。由於審判還未開始,我們在法院外小憩了一會兒。經過了半個小時的等待,我們透過安檢進入了法庭。一種神聖而莊嚴的感覺油然而生。入座後,法庭人員宣讀了法庭注意事項,並讓我們稍作等待。

  開庭後,經認真聽取明白這是一起經濟糾紛案件。聽著原被告條理清晰的陳述、取證。這讓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斷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款,才能運用自如,如魚得水。實踐後,經查閱資料我明白了許多。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資料和如何培養法律方式。

  講法律。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首先要以法律為準繩。某種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等,都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作出判斷。如果脫離法律來思考與處理問題,就談不上什麼法律思維。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會遇到法與理、法與情的衝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但是,即使人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視、違背或擱置法律。一項法律規定,只要它沒有被修改或廢除,就是有效的,人們就有義務遵守或執行。如果人們覺得某項法律規定不合理,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由有關國家機關修改或廢除該項法律規定,但往國家修改或廢除之前,仍然必須遵守或執行。

  講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以證據為根據。正確地分析與處理法律案件,要抓住兩個關鍵問題:

  一是查清案件事實,二是正確運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才能查清案件事實。一般來說,證據就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法律上的證據不同於一般的事實。

  首先,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即證據的形式、收集和查證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次,證據要具有客觀性,即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既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再次,證據要具有關聯性,即證據只有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絡,才能對案件事實具有證明作用。

  講程式。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從法律程式出發。程式問題在法律領域居於非常重要的地位。簡單地說,程式是法律所規定的法律行為的方式和過程,法律透過規定明確的程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程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麼事情,後做什麼事情,以及如何做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與其他型別的思維方式似比,法律思維更為關注行為的程式問題。

  講法理。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運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維的任務不僅是獲得處理法律問題的結論,而且要為法律結論提供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維都應當用適當的理由來支援所獲得的結淪,而法律思維對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處。

  其一,理由必須是公開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其三,理由必須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就此而論,與其說法律思維的首要任務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結論,不如說是尋求據此作出結論的法律理由——那些認同法律並依賴於法律的人們能夠接受的理由。

  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途徑:

  培養法律思維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大學生可以透過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法律方法、參與法律實踐等途徑,存日常生活中逐漸養成從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思維習慣。

  學習法律知識。學習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是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前提。一個對法律知識一無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維方式。法律知識通常包括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識,這兩部分法律知識對於培養法律思維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瞭解法律、法規在某個問題上的具體規定,又瞭解法律的原理、原則,才能更好地領會法律精神,養成法律思維,並運用法律思維思考和處理各種法律問題。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們從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法。法律方法構成法律思維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維的過程就是運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過程。我們要培養法律思維方式,必須掌握法律方法。應當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當複雜,有法律解釋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補法律漏洞的方法、認定事實的方法等。每一種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體方法。大學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參與法律實踐。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在法律實踐中訓練、培養和應用的思維方式。脫離具體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實踐,不可能養成法律思維方式。只有透過參與各種法律活動,在法律實踐中運用法律知識和方法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才能養成一種自覺的法律思維習慣。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程序的不斷推進,法律對社會生活的調整範圍將越來越廣泛,人們面臨的法律事務必然會越來越多。這既對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為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提供了良好條件。以上對我影響很深,由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