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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的作文

【熱門】讀書的作文彙編八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為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書的作文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書的作文 篇1

  我之前是一個不喜歡讀書的孩子,是一個腦海空空、無知無畏的孩子,是一個愛打遊戲、痴迷於電視的孩子。直到我翻開了一本科幻書的時候,才體會到讀書的樂趣。我簡直不敢相信,書中精美的文字與圖畫深深地勾住了我空白的大腦。從此,我喜歡上了讀書。

  那本書是我一年級的時候媽媽給我買的,名字叫《鬼馬星偵探》。一開始,我對這本書的確沒有什麼興趣。“鬼馬星”應該是一個人的綽號,因為碰巧而當上了偵探,不就是這麼回事嗎!

  一天我閒著沒事幹,作業完成後,想看一會兒電視,但是沒有好看的節目,就翻起了那本科幻書——《鬼馬星偵探》。我剛翻了一兩頁,就沉入了精彩的內容裡。

  這上面寫的主角是一個三年級的小學生,他的名字叫“賈政慶”,綽號叫“鬼馬星”。他的同學“錢泰和”(綽號“小憨豆”)的爸爸不幸遭遇了綁架,身為“小憨豆”的鐵哥們,“鬼馬星”不怕任務的艱難險阻,盡全力幫助警方查中線索,然後順藤摸瓜,很快找到了“小憨豆”的爸爸。因為每過一分鐘,他的爸爸就會多一份危險,所以警方二十四小時進行勘察,運用高科技手段,不間斷搜尋,只為儘快抓住犯罪分子、儘快解救“小憨豆”的爸爸。這天,“小憨豆”和“鬼馬星”和警察一起查探一個可疑的村子,“鬼馬星”協助警方抓獲了犯罪分子,成功解救除了“小憨豆”的爸爸,“鬼馬星”也在當地出了名。

  從此,書成了我的好朋友,讓我從書中獲取了樂趣,書讓我瞭解到課本以外的豐富世界,讓我每天徜徉在知識的海洋裡。讀書給我樂趣,我愛讀書!

讀書的作文 篇2

  今天下午, 我和媽媽讀完了《小豬唏哩呼嚕》(下)。我給媽媽說:“咱們下一個星期一帶一個標籤貼到我們讀書青草地上去吧!還有我想再拿一本書來讀”。

  我在我的書架上拿了一本書,名字叫《大個子老鼠小個子貓》,我拿給媽媽看,媽媽覺得很好看,就讓我開始讀了。我已經讀了兩篇故事,是“鯨魚和如意結”、“電梯太擠的時候”,我也覺得很好看!

讀書的作文 篇3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深深的體會到了這句話的含義。因為自從我喜歡讀書後,我的詞彙量就越來越多,語言表達越來越順暢,水平也提高了不少。書給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色彩,它讓我的生活更加有滋有味,並時時與我心靈共鳴。

  我每週都會去一次書城。因為那裡有許多許多的書,我可以盡情的品讀,體會書中的點點滴滴。我是“雜食動物”,因為我什麼書都喜歡看,不管是天文還是地理,漫畫還是童話,只要是對我有益的書我都會津津有味地讀起來。

  有一次,我到姐姐家玩。姐姐家有一個大書櫥,裡面有著很多書。我脫下鞋,跟姐姐和姑姑打個招呼後,便箭一般的衝到書櫥前,拿出一本文言文的《聊齋》,開始“品味”起來。中午,姑姑叫我們來吃飯,我說等會兒,可我這一等,就等了一個小時,沒辦法,姑姑和姐姐只好強行把我帶到餐廳裡。雖說是吃飯,但我心裡卻還想著那本書。可我以後再不那樣了,因為我不專心吃飯,吃了不少苦頭:把該蘸奶油醬的'小饅頭……

  我讀書的意義不光是因為增長知識,還因為我可以盡情的隨著書裡主人公的喜、怒、哀、樂,一同高興悲傷;跟隨著書指引,來到一個世外桃源,讓我盡情發揮自己的想象力。

  書讓我明白了中國歷史文化,讓我知道了爸爸媽媽對我的用心良苦,讓我看到了一群天真的孩子,還讓我知道了許多知識……現在我的經常被老師當作範文來讀,我真的好開心!看來,人不能不讀書,而且要用心去讀,決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呀。

  這就是我讀書的生活,有酸又有甜。我相信,書,將會像路燈一樣,照亮我的人生之路,指引我在絢麗璀璨的星空中摘下那一顆屬於我自己的星星!

讀書的作文 篇4

  以前,我一看見書就頭疼,只要是課外書,或者有一堆看不完的文字的書,我都會囫圇吞棗地把它們看完。通常,一線長篇小說只會被我拿來當擺設,而從來沒有想去小說的世界裡傲遊一回。

  就這樣我抱著不想讀書的僥倖心理來到了兩年級。在一年級時,作文只需一句話就差不多了,可兩年級的作文格子卻越長越長,害得我想破腦子也想不出新穎一點的句子,每次使用好句總會有一些相似之處。有時是在寫不出了,我就只好請教我身邊的“高人”了,可是,他們沒一個告訴我準確答案的,都讓我去看課外書。我心想:看書就能寫好作文?不可能吧!於是,我帶著疑問參考了家裡的小說書。第一次,我只是為了有趣的情節一笑而過,但從第四次繼續讀那本小說時,我發現文中許多優美的好詞好句,並情不自禁地把它們記錄了下來。每當我翻開書看見那圈圈畫畫的印記時,心裡就特別充實,就像收穫了很多似地。隨著年級慢慢地增高,我才知道原來那是收穫知識,知識是無處不在的,只要我門有心去吸收它就沒有做不到的。莎士比亞說過“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

  我現在大量閱讀書籍在寫作文時還能用上好詞好句,我的作文還被老師當範文讀過呢!

讀書的作文 篇5

  書是全人類的營養品。書是暴風雨後的彩虹,把晴天還給了人們。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小時候,我從書中認識了會變魔法的哈利波特;威力無比的奧特曼;聰明的小精靈;勇敢的蜘蛛俠;倒黴透頂的大雄;情意深重的多啦A夢……他們同我一起成長。

  二年級時,媽媽給我買了《十萬個為什麼》《少兒百科全書》這兩本書。從中我知道了海葵不是植物而是動物,生雞蛋在鹽水裡可以飄起來在淡水中飄不起來;華南虎可以越江海;駱駝被稱為“沙漠之舟”……這兩本書像兩隻小舟把我帶進了知識的海洋。

  漸漸長大了,媽媽又給我買了一本《水滸傳》和《三國演義》 。從書中我認識了三拳打死鎮關西的魯提轄; 拿著兩個大板斧的李逵;血濺鴛鴦樓的武松 ; 足智多謀的諸葛亮;橫槊賦詩的曹操;勇猛的張飛;重情重義的關羽……

  博覽群書的我,還讀了《世界未解之謎》、《木偶奇遇記》、幾十本作文……

  書豐富了我的知識;給了我智慧;開拓了我的視野,我要永遠以書為伴。

讀書的作文 篇6

  讀書,看書,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永恆的話題。而不少文人墨客更是花啦大量的筆墨向我們闡明啦讀書的方式方法,可我卻不盡信。雖說都有一定的道理,可有些地方我卻不能夠與他們的意見相同。大部分筆墨都只是結合他們的自身經歷來告訴我們應該怎樣讀書,可他們的經歷與我們的經歷又怎嗎能夠苟同呢?既然目的和精力都不相同,又何來同一種讀書方式呢?我們對於這些觀點,真的能夠接受嗎?

  有人說,讀書不應“咬文嚼字”,可是那些只是為啦能夠多人幾個字而讀書的人,如果不去咬文嚼字,那豈不是在做無用功嗎?陶淵明在【五柳先生傳】中寫道:“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我們都只注重啦前半句,而忽略拉他說的後一句話的真正含義,也可以說我們曲解啦他所闡明的真正觀點。

  例如在【談讀書】一文中,用“蓋天生才敢猶如自然花草,讀書然後知如何修剪移接”來說明讀書對人的天賦的作用,讀書也是要有一定的天賦的,每個人都應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和讀書的方法,而不是一味的盡信哲學名人的高談闊論,那豈不是太滑稽了嗎?讀書能夠塑造人的性格,同樣,讀書也能彌補人精神上的缺陷,而這些,都必須要有自身的經歷做鋪墊,否則我們沒有說這大話的資格。讀書必須要有持之以恆的耐心,要以自身的讀書經歷和讀書的感受來斟酌出一種適合自己的讀書方式。

  你們也許會認為我所說的是天方夜譚,不切實際,而且還把一些我們時常作為信仰的哲理名篇給推翻啦,那我豈不是成啦千古罪人嗎?我只是在一些事情上闡明我所認為的讀書觀點,並不是你們所認為的死守。

  這就是我所認為的讀書的“真諦”!

讀書的作文 篇7

  我喜歡讀書,尤其是探險類的書,例如《魯濱遜漂流記》《追擊章魚王子》等;我一拿到書就恨不得鑽到書裡去。所以,看得入迷的時候,經常會發生一些“意外”。

  有一次,我坐在床上看書,看了一會兒,覺得有些累了,就打算換個姿勢。靠到床頭休息一會兒,只聽得“咚”的一聲巨響,我的頭撞到了床頭,頓時感覺眼冒金星、天旋地轉,我抱著腦袋,過了好一會兒,才緩過神兒來;原來媽媽把我的靠枕拿去洗了,我居然一點都沒有察覺。唉!都怪我看書看得太入迷了。

  更可笑的是,有一天中午,我正在看一本探險類的書,書中的情節引人入勝。不知不覺中,鐘錶上的指標已經指到兩點了,而我完全沒有察覺。無意中一抬頭,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三步並作兩步跑到媽媽床前,大喊道:“媽媽,快遲到了,趕快起床,再不走就來不及了!”媽媽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說:“你忘了,今天是星期六啊!”“對啊,今天是週六!”我抓抓腦袋,不好意思地說,“我都把這事兒給忘了。”

  這樣的事情不勝列舉,以至於媽媽經常說我,只要一看書就成了“聾子和傻子”,即便這樣也阻擋不了我看書的熱情。現在,我越來越愛看書了,成了名副其實的“書蟲”。讀書使我增長知識,給我啟示,給我帶來收穫和快樂。

讀書的作文 篇8

  如果智慧是成功的另一面,讀書就像一條裝滿希望的船,和你一起去;如果智慧是幸福的門扇,讀書就是鑰匙。開啟你的心,和你一起長大;如果智慧是黎明的曙光,讀書就是一縷晨光沉澱下來,微笑著,試圖上游雨果:生命中的第一種飢餓是無知的。托爾斯泰說:沒有知識就像沒有蠟燭的燈籠。事實上,閱讀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就好像新生嬰兒什麼都不懂,什麼也不懂。正如莎士比亞所說,傻瓜認為他很聰明,但聰明人知道他是個傻瓜。因為缺乏知識就像飢餓的人想吃東西一樣。一個明智的傻瓜總是不能改善自己,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很聰明,不想讀書。

  聰明的人永遠不會滿足現有的情況,積累時間閱讀,這樣他們就可以繼續改進。學會用智慧閱讀。劉翔說:這本書讀起來不錯。劉謝說:儲存寶藏是合理的,以豐富人才。如果貧困是幸福之路的絆腳石,那麼生命中不可估量的財富就比珍珠更值得閱讀。在猶太家庭中出生的母親幾乎總是要求他們回答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天你的房子被燒燬了。你的財產被了,你會帶來什麼?孩子們比較天真和簡單。當然,他們只會認為錢,有些孩子會說黃金鑽石等等,但他們的母親會告訴他,孩子,你不應該拿走的錢。不是金鑽石,而是書,因為書中的智慧不能被別人奪走。

  只要你活著,書籍和智慧就會永遠跟隨你。我們知道猶太人是世界上被公認為智慧的國家。從上面的故事來看,猶太人給孩子的第一筆財富是書和智慧。多麼珍貴啊。學會閱讀和創造財富。宋代學者成毅說:外國的味道很長一段時間都很煩人;閱讀的味道越長,就越深。這本書繼承了人類文明的靈魂;它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喜歡閱讀,不管你是貧窮還是富有,你都可以盡你最大的努力。所以我才出現。沒有一艘船能像一本書一樣執行,也沒有一匹馬能像一頁跳躍的詩歌一樣執行。最貧窮的人可以攜帶人類的靈魂,迪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