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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員工勞動合同

餐館員工勞動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館員工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餐館員工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同意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願意執行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願意協商一致,簽訂本用工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試用期滿後,即轉為甲方正式員工。

  (2)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辦理續簽手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從事_____工作崗位,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工作中要按工作崗位的要求,按質按量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同意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作出臨時性調整和崗位安排。

  第三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酒店的經營狀況,實行酒店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承擔的職務和其它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即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試用期滿後,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績效工資____元/月,與營業額掛鉤,以酒店的每月盈虧保本點為基準作為考核指標。

  (2)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3)甲方執行崗位工資(按崗位工資+績效質量工資)等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4)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酒店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

  (1)原則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____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根據甲方經營特殊性的需要,乙方應延時上班時間。每週的工作時間按照酒店規定。每月休息天。

  (2)甲方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應按酒店《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3)甲方可根據經營狀況及對績效工作的考核安排或調動乙方的工作。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需要安排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援和服從安排。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員工教育和培訓

  (1)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崗位技能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2)對有潛質的員工,酒店將提供多種專業培訓,以使員工達到個人職業發展的目標。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3)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合同期內和期滿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洩露本企業的商業秘密資訊。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天工資代替通知。

  2、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為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並補償甲方的損失。

  第九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雙方平等協商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合同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2)本勞動合同一式 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

餐館員工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年(月)。

  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天。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部門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工作崗位(工種)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項工作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的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則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到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試用期間工資不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並依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員工薪酬實行月工資制度,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店齡工資及津貼組成,具體標準參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____元。實行底薪加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提成為完成工作定額的%計提或為依據甲方針對某一單項獎勵規定計提。

  第十三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

  第十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加班加點工資;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加班加點工資;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應補貼元。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在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還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工作指標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5、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最佳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協商在合同期限屆滿後15天內辦理續訂或解除相關手續;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具體內容屆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決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乙方書面申請辭職後最後一個月工作期內,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二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略)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十二、其它

  第四十四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自願遵照執行。

  (一)《員工手冊》

  (二)《崗位說明書》

  (三)《員工離職補充規定》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七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型別為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餐館員工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____個月,其中試崗7天。

  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工作完成之日為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工資制,並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後,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由於甲方的工作性質導致人員流動較大,故在第一年內應由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給員工發放工資時,一併發放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辦理,從第二年起,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以甲、乙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訂勞動合同,但雙方需要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協商有關事宜,並按規定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雙方簽定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單位或從事第二職業;

  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和經營秘密,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原同類工作崗位,否則甲方將按照違反《勞動法》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追訴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前,應解除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否則,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雙方應簽定《培訓合同》,因乙方未履行合同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合同》;

  5、雙方任何一方未按規定提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均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餐館員工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為______天。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部門)_____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或者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______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__元或完成工作額的______%提成。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____%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____%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____%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______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______元。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______元。

  第十四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______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十五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酒店有權在不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的情況下,根據酒店實際經濟效益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資福利待遇相關法律規定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將變更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三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三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根據經營情況進行最佳化調整,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八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協商在合同期限屆滿後15天內辦理續訂或解除相關手續;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具體內容屆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三條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四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四十五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決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書面申請辭職後最後一個月工作期內,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十二、其它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