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勞動合同> 【實用】勞動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勞動合同

【實用】勞動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郵編: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並經乙方確認其在甲方工作的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有權瞭解的其他情況,且乙方已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乙方承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學習、證書、檔案等資料均為真實,如果提供虛假資料,乙方願承擔相應責任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果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則可續簽本合同,續簽的次數不限。

  第二章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內容和勞動定額標準由甲方決定,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當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或者公司經營需要而對乙方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第三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週六天工作制,每日8小時,上下班時間按公司規定執行。

  第七條 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和甲方規定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規定執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除外。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援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時間。

  第九條 甲方不得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若有特殊情況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法律及相關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狀況制定本公司薪酬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它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次月15日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即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福利津貼和保密費用組成,具體以應聘表確定的基數作參考。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不得提升。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工作年限發放獎金。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第十五條 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的補助外,甲方不負有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含有乙方因履行保密義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具體比例是報酬的15%。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月工資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

  (一) 根據乙方工作表現、能力調整工作崗位的;

  (二) 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 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崗位的;

  (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參股到位的;

  (五) 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及出現其他客觀情況的。

  第五章 社會保險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用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所在地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三條 對於有職業危害的崗位,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提供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章 勞動紀律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已經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製定、修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觸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本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公司的規章,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失,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採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第二十七條 如果乙方有貪汙受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為,引起或將引起嚴重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並不給予“合同補償金”和“合同履約金”。乙方貪汙受賄和損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及離職之後的保護商業秘密事項,按照雙方的《保

  密協議》執行。

  第八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 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作適當的調整。

  第三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完成的職務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有獲取榮譽證書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第三十三條 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乙方負有維護甲方和利益和聲譽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甲方因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與乙方達成協議的;

  (三)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 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三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式進行裁員:

  (一)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的;

  (四) 甲方因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 損害經濟損失的;

  (四)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 本單位 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產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六) 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勞動權利;

  (二)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三)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的利益的;

  (四) 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五) 甲方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條 要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的;

  (三)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應當按勞動者用工工資標準的2倍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按法律及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人員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透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在本企業內擔任經濟、管理、財務等高階職務,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出辭職,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決意辭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間接或直接的經濟損失,至少賠償合同餘期的全額工資作為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賠償對方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產生,報經董事會批准,合同解釋權屬本公司人事部(或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由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透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內容或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透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員工): 戶籍地址: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用工之日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試用期限。

  二、薪酬待遇

  按照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月基本工資為 元,全勤獎 元,其他獎金獎金髮放根據賓館經營效益和員工績效確定。乙方可享受公休假 天/月。乙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交納入職保證金 元,甲方給予發放統一工作服及勞保用品。經規定程式履行合同終止手續後,保證金予以全額退還。

  三、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務管理規定及保密規定等制度,不得違反。

  3、乙方如違反賓館有關規定,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在履行本合同和因處罰、辭退而引發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調解解決的,可由爭議一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五、 合同解除

  (一)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需要減員,且不能在內部轉換其他工種的。

  2、乙方因患病或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返回工作崗位或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賓館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給甲方造成嚴重後果的,可根據甲方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4、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甲方工資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3、甲方因勞動條件、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嚴重危害乙方心身健康的。

  4、乙方因特殊情況,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辭職申請的。

  六、其他事項

  1、乙方因違反賓館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在非上班時間出現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具體包括上下班途中、下班時間等。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

  3. 合同期限至於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報告。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不間斷休息二十四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相關的合同樣本·幼兒園教師聘用合同·銷售聘用合同·餐飲員工聘用合同·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保姆聘用合同·演員聘用合同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殘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協議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作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時考慮到乙方身體殘缺,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一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小時,每週工作天,每天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二條乙方在協議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條因乙方身體原因,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其身體不應從事的崗位,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三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一條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協議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三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協議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七、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三條本協議期到期,勞動協議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八、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山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監製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勞動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五,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勞動合同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償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七,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八,本勞動合同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址:

  住所(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