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中小學校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工作職責1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並及時報告校車管理員。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中小學校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工作職責2
1、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職責。建立乘車學生檔案。
2、定期對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車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嚴禁車輛帶病上路,制止超載行為,確保行車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門處理校車違法行為。
4、認真排查校車安全隱患。建立校車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和臺賬,定期與校車駕駛員一同對校車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