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車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卡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目的
為了保證中心在管理專案內突發的交通事故、車輛衝卡及盜損等事件,能得以及時處理和有效解決,防範此類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2.1適用於各管理中心對所轄區內突發的交通事故、車輛衝卡、車輛盜損等事件的處理;
2.2此類突發事件的範圍,僅限於本管理專案區域內,如在管專案地下停車場、路面停車位、道路等。
3、事件處理程式
3.1當班收費員及車管員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車輛衝卡、車輛盜損事件時,應立即用通訊器材報告安管領班或安管主管;
3.2報告簡述事發的主要內容:如現場具體位置、事發原因、人員狀況、有無受傷、車輛現狀等情況並記下車號;
3.3如遇車輛衝卡,用通訊器材請求安管員、門崗、拉門崗進行堵截,以求支援;
3.4安管員應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維護交通秩序、及時處理相關可以處理的問題;
3.5對車輛盜損事件,安管員應劃定區域、控制現場人員,切勿亂觸控,避免破壞證據;
3.6安管主管接報後應報告本部門經理、主任,並請求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支援。
3.7安管主管、主任、經理到場後,根據現實情況指揮和調遣安管員、車管員、收費員到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遏制或緩和事件發展;
3.8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各方面人員進行搶救,如有人員受傷,應積極組織人員和車輛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處理相關問題;
3.9撥打電話122(車輛盜損事件,撥打電話110),報警方前來處理,同時進一步詢問現場人員瞭解事件發生經過、人員傷亡及損毀等真實情況,拍照取證、做好事件記錄,待警方來後提供證據、協助處理;
3.10待交警處理完畢後,保留記錄存檔,舉辦案例培訓從中吸取經驗。
3.11認真做好巡邏簽到、崗位記錄工作,遇事追溯有記錄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