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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規章制度

施工安全規章制度(通用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規章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安全規章制度1

  為規範施工,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專案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書。

  (3)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4)安全設施驗收書。

  (5)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6)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1)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2)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2)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②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③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儲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效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儲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

  (1)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①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瞭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後,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②在工區或專案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瞭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③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瞭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學習機具裝置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2)特種作業教育

  ①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②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並取得操作證後,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③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專案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④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

  (3)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透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後應進行從新教育。

  ①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②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③新崗位的裝置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⑤經教育後,方準上崗操作。

  (4)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①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②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③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④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⑤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後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5)採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裝置、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①“五新”的基礎知識。

  ②“五新”的效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③採用“五新”後新的操作方法。

  ④為避免事故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⑤採用“五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效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後,才能上崗操作。

  (6)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①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檔案、指示。

  ②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③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④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⑤班組應每週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後進行。

  (7)安全管理幹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幹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瞭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專案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並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並如實反映情況。

  2、安全生產製度

  (1)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2)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3)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4)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5)對使用新材料、新裝置、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6)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鑑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後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週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後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專案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週、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裝置的安全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於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複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執行。

  五、施工人員安全注意規定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增強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安全。

  3、員工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裝置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係。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施工安全規章制度2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職責(包含施工單位、專案經理部、各施工作業班組)

  (2)施工人員崗位安全職責(包含專案管理人員、現場施工作業人員)

  (3)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及獎懲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會議制度

  (2)安全檢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4)人員、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查制度

  (7)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8)重大裝置驗收制度

  (9)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間、水上和用電作業等)

  (10)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1)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制度

  3.安全規程

  (1)各類施工裝置操作規程

  (2)各施工作業工種作業規程

  施工安全規章制度3

  總則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專案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專案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專案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透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週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專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專案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專案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專案部必須於當地勞動部門聯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專案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裝置和新工藝方法時,專案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3、專案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專案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4、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裝置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6、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7、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專案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8、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型別的檢查,必須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專案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專案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裝置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有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作業前,專案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專案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並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執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效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後執行的操作程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後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專案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專案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值班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司專案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專案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專案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週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2、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彙報。並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3、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安全禁令

  1、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藍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擲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5、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6、嚴禁在沒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牆面上行走。

  7、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8、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10、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菸、生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恆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專案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1、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後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後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後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後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裝置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後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菸發現吸菸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2、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杆,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後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裝置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透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3、機械裝置部分:

  (1)手持電動裝置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4、基槽邊防護部分:

  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5、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6、獎勵:

  專案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1、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裝置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專案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2、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於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施工安全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範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在建專案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八條專案部成立以專案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透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範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於受控,確保工程專案安全目標管理。

  第九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路。

  第十一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專案部,專案部分解到管理人員,並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併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專案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專案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採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二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範圍。

  第十三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七條公司及專案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專案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並在各自的範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專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編制專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保證專案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專案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專案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八條公司按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定安全管理部門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案經理部應設定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應根據工程規模、裝置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條公司與專案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透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書後方可以上崗。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專案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專案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專案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

  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裝置、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公司各在建專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專案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製本制度。

  第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2、機械裝置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為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專案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專案部根據各種裝置的搭拆方案進行安

  施工安全規章制度5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專案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檔案,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1、編制原則。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並必須按設計者、稽核者、批准者的會籤程式後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大的施工專案)。

  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2、編制依據。

  編制時必須依據黨和國家、政府部門公佈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各項標準、規範、規章等(詳見組織設計編審制度);注重解決在實踐中存在或在檢查中發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技術革新與工藝改革中面臨所需的新防護設施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易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主要原因應採取的措施。

  3、編制方法。

  要按照專案施工的實際進行編制,內容參照《勞動部全國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專案總名稱表》((29)勞總護字號45號),工發總字(1`997)69號檔案。

  編制必須針對性強,對各種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作業條件等產生各個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為此首先要掌握專案工程概況。

  4、執行程式。

  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定、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這項工作是《標準》“規範”的法定工作,必須認真執行。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專案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專案部實施。

  3、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模式,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務查。

  4、被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專案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後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施工安全規章制度6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於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築,並與建築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於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於3.5米,並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築,必須單獨設定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並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定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並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佈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築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誌,設定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並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製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定防火制度和防火標誌,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裝置。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專案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定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定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菸。火柴梗、菸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後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幹,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乾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週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