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服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被服管理制度範本(通用11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被服管理制度1
1、負責對全院各種醫用被服、工作服、各科值班室被服進行清潔、消毒、縫補、乾燥、燙平,按要求摺疊,做好供應工作。
2、洗衣房與中心被服室對布類物品必須逐件清點,辦理交換手續,發現差錯及時處理,每年大清點一次。
3、被服消毒、洗滌、供應應做到有色的和無色的分開,病員的被服和工作人員的工作服分開,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洗衣房應將有傳染性的衣物、被服等附上明顯標誌,與一般衣物分開放置和處理。
5、牙胞細菌(破傷風、炭疽、氣性壞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應滅菌、清洗、再滅菌。
6、被服、工作服等破損時經中心被服室縫紉組修補後方能發出。被服室負責手術衣、治療巾、包布、被服等製作。應報廢的被服統一由被服室集中填好報廢單,按月、按季會同有關部門現場鑑定,由總務科長簽署意見,分管副院長批准辦理報廢手續,被服室憑報廢單向倉庫如數領取。
7、被服室各種工具、機器、被服要有專人保管,防止黴爛、遺失、差錯等,做好機器維修、保養工作。
被服管理制度2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種類和使用時間
1、工作服
種類季節使用人穿著時間歸屬權備註
工作服夏裝:2套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員工離職後歸還冬裝:2套
2、夏季(元/總套)冬季(元/總套)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50元200元以內基層幹部(領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內經理工作服費用:300元500元以內
3、換季時間: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三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發期間為貳年,工作牌配發時間為貳年,自配發日算起。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審請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批發價)。
4、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人事部,人事部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或試用期時人員使用。
5、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全部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80%費用。
(3)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4)年滿二年以上的離職者不再收取工作服的成本費用。
五、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3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儘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每發現1次予以3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未盡事宜由人事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被服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了更好的樹立、傳播良好的企業形象,實現規範化管理,公司為員工配置工作服,並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按公司規定穿著工作服,並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穿著長袖襯衫與西服時,必須系公司配置的領帶,襯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繫袖釦,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裡面,必須繫腰帶。
第四條 穿著短袖襯衫時,可以不繫領帶,必須著長褲子,顏色原則上以深色為主。著短袖襯衫時只能解開最上端第一粒紐扣。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裡面,必須繫腰帶。
第五條 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穿拖鞋或光腳無襪上崗。營業場所和辦公室員工夏季上衣著裝要統一。
第六條 著西裝時,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皮鞋顏色要求以深色為主。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員工頭髮不過耳,不得留鬍子,女員工上班提倡化淡妝,頭髮不得遮臉、眼、眉,金、銀等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工作服丟失或破損嚴重的,自費到公司購買,二天內配置到位。
第九條 西裝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到指定商店按規格樣式、顏色、品牌、價格自己出資購買,一次性購買兩套,憑票到總部財務報銷。
第十條 公司統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長袖襯衫、短袖襯衫、領帶、庫員夾克、長袖T恤、短袖T恤。以上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組織購買,並配置出最高最低庫存量,各單位員工轉正需配置工作服應提前10天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以利於總經理辦公室核對庫存、準備貨源。員工轉正時統一到大興庫房調貨,按出庫單核算各單位工作服費用。所有工作服費用列入各單位的員工福利費中支出。
第十一條 各種工作服大致規定穿著時間如下:(具體調整著裝時間依氣候、天氣情況而定,具體操作依照總經理辦公室著裝通知)
1、 短袖襯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庫員夾克、長袖襯衫、長袖T恤、西裝、領帶: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裝:根據季節變化相關部門自行統一調整著裝。
4、 冬季著裝: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賣場各崗位必須統一著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統一著工作服,條件允許的單位可以自行要求統一著裝。總公司組織的對外重要活動,參加人員是否穿著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臨時通知。 第十二條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裝、庫員夾克、領帶、保安服、零售冬裝:使用期限為2年。
2、 短袖襯衫、短袖T恤、長袖襯衫、長袖T恤:使用期限為1年。
第十三條 工作服費用承擔辦法:
工作服依據實際電腦售價按規定使用期限與配發時間進行按滿月折舊,依據下列情況進行費用承擔。
1、 工作服滿使用期限,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2、 辭職、辭退的,按滿月折舊,折舊部分費用由公司承擔,殘值部分費用由個人承擔,離司時在工資結算中扣除。工資金額不夠扣除工作服款者,由個人付現金支付給公司。
3、 開除、自動離職人員離司時不予結算工資,工作服費用由工資中扣除。工資金額不夠工作服費用部分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更換工作服的,必須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達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未達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試用員工轉正後或工作崗位變動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須在一週內配置到位。
第十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統一的工作服臺賬樣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臺賬,並按臺賬的要求逐項地準確登記。
第十七條 滿使用年限後延期購買的工作服按實際報銷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兩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購買的,按滿使用期限後的不同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第十八條 西服款式為藏藍色三排扣不開襟, 由個人自行購買。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600元,低於60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於600元時憑票據按600元登帳報銷,重新換裝按購買新西服後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起始配發日期,原西服未滿使用年限的不再折舊扣款;其他崗位按公司規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160元,低於16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於160元時憑票據按160元登帳報銷,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為配發日期。
第十九條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白色長、短袖襯衫,原則上到總庫購買,如自行購買,每件襯衫報銷標準為33元,按原襯衫滿使用期限的日期進行登帳和報銷。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配發日期。
第二十條 營業員和收銀員的領帶由公司統一配置,其他崗位人員的領帶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費用自理。
第二十一條 除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之外的其他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廚師服)一律由總公司或經總公司授權的單位統一訂製、採購、入庫,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領帶)時一律到總庫購買,按總庫出庫價格登賬報銷。
第二十二條 廚師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長、短袖各兩套和白色工作帽兩頂,使用期限一年,穿著時間與總公司換裝時間同步。由各分公司自行購買,最高限價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實際進價登帳報銷。
第二十三條 員工離司時,必須在工作服臺帳的《離司返還金額》一欄註明扣款金額,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滿沒有折舊扣款,也要在該欄中註明,同時在《工資結算單》上也要註明。
被服管理制度4
一、目的
規範工作服領用程式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員工工作服的發放與管理
三、管理許可權
1、人事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工作服款式、顏色,進行數量統計、量體安排及聯絡回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人事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著裝規範進行考核;
3、人事部負責服裝的入庫、保管、領用、及領用的彙總;負責離職人員工服款項的扣除;
四、領用程式及離職押金扣除條款
1、新入職員工(包括臨時工)原則上須轉正之後方可領取工作服,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領用規定服裝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組長和廠長簽字確認後,由總經理批准,到人事部領用
2、新員工入職公司發放冬季或夏季工作服兩套(以入職時間為準),扣押全額工作服制作費作為押金100元/套
3、扣押的`費用以制服押金條的形式發給個人,當個人工齡滿兩年時提交到人事部,在提交當月工資中返還押金部門
4、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離職時扣除全額制服押金,收回制服押金條,不予返還
5、工齡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離職時憑制服押金條扣除60%的費用,其餘部門在離職當月工資中返還(注:押金條一併收回)
6、工齡一年以上(含一年)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憑制服押金條扣除30%的費用,其餘部門在離職當月工資中返還(注:押金條一併收回)
7、工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領取新冬季或夏季工作服一套,工服制作費作為福利有公司為其承擔,無需扣押個人費用
五、著裝要求及日常管理
1、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上班在崗期間必須統一穿工作服
2、試用期員工轉正之後絮叨人事部備案,領用或訂做工作服
3、服裝要保持整齊、乾淨,不露胸或披掛,不隨意搭配、調換
4、人事部每月對服裝庫存進行盤點,核定安全庫存量,低於安全庫存時及時申請採購
5、員工是否按照行為規範和本管理規定要求著裝,納入個人考核內容;期間不得私自外借或外賣工作服,凡外借、外賣者罰款200元每件。
6、班工作期間,不著裝工作服的,發現一次扣罰10元/人次
六、附則:
1、本制度由會同人事部共同制度,公司各部門貫徹執行,總經辦監督,解釋權歸人事部
2、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隨時修改,附件同樣有效
被服管理制度5
1、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將發給每一位員工統一的適合每個員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間每位員工都要穿著工作服來樹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著工作服。
2、工作服分為春夏裝工作服、秋冬裝工作服。在不同的季節員工穿戴該季節統一的服裝。
3、如在實習期未結束或結束後便離職的員工,將在離職前將工作服統一再歸還人事部,如有折損或者不按程式歸還,則按成本價扣回。如果在公司勞動一年離職的,在離職前將工作服交還給人事部,如有折損或不按程式歸還,按成本價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如若離職,工作服可自行帶回處理。
4、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發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發放。如果在做功過程中因意外,或者時間久工作服發生磨損,職員根據公司要求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員工因自己原因損壞,向公司寫申請發放新的工作服表後公司將以員工價發給員工新的服裝。
5、嚴禁職員在上班期間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輕微損壞,可由員工自行縫補或者交給公司後勤人員進行縫補。如果在週末有加班任務,員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裝,但必須得體大方,體現我公司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6、各部門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一定要按時督促、監督自己的員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提高我公司生產效率,促進公司發展。如果發現違反規章制度行為,按公司要求進行處分。
被服管理制度6
為統一公司整體著裝,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特對工作服的款式、製作、領用及使用情況等進行規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如下:
一、管理職責
(一)綜合管理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工作服款式、顏色,進行數量統計、量體安排及聯絡回收工作服清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對公司員工著裝規範進行考核。
(二)庫房負責工作服的入庫、保管及發放;負責離職人員退回車間工服的收發、整理、儲存;對服裝庫存進行盤點、核對,核定安全庫存量,低於安全庫存時及時提請服裝採購申請。
(三)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批本部門人員的工作服領用,同時督促下屬員工遵守相關規定。
二、工作服類別
款式成套天短袖(夏裝)、成套長袖(冬裝)
三、工作服使用年限
每位員工可領取(冬、夏)工作服各兩件,使用期限為兩年
四、領用程式
(一)服裝到位驗收合格後,由綜合管理部發送庫房;
(二)庫房通知各單位前來領取;
(三)各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到倉庫領用;
(四)新入職員工(包括臨時工),試用期滿後,可發放工作裝,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到倉庫領用;試用期間,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到倉庫領用回收工作服。
(五)特殊工種或因工作原因,在規定期限內,導致服裝破損確實無法穿著的,由部門出具證明,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到倉庫領用回收工作服;無庫存時,按規定可領用新工作服;
(六)量身定做服裝領用後,如發現尺寸不符等問題在一星期內報到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落實協調;
(七)離職人員退回的工作服,由倉庫工作人員整理、儲存,並將統計資料通知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定期安排清洗乾淨後返回倉庫,如實入帳;
(八)外協廠家及其他因工作原因需領用本公司服裝的,由所在部門填寫《領料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到倉庫領用。
五、著裝要求及日常管理
(一)公司全體員工進入廠區(崗位)必須穿著指定服裝;4月1日—9月30日統一著夏裝工作服,10月1日—3月30日統一著冬裝;違者,罰款20元每次;
(二)服裝要保持整齊、乾淨,不露胸或披掛,不隨意搭配、調換;違者,罰款20元每次;
(三)員工著裝要整潔,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違者,罰款20元每次;
(四)離職人員工服離職前按照登記領用數量一律退回倉庫,否則不予結算工資或承擔登記領用工作服全額費用;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5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30%費用。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服裝損壞,再領用的按全價當月在工資中扣除;
六、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起草、修訂、解釋。
七、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被服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社會形象,全體員工應按規定著裝並保持著裝整潔得體。
二、適用範圍:
1、本公司全體員工工作服的發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執行;
2、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兩種(冬季和夏季)
三、工作服發放及回收:
1、員工入職後,按季節選擇發放新工作服,若因庫存空缺,可暫行發放舊工作服(勉費使用),待增補庫存後,再以舊換新。
2、所有工作服,均設以下規定發放給員工使用:
a、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內,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繳納5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b、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半年以上未滿一年,辭職或辭職時歸還工作服,繳納20%的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c、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算,使用滿一年及以上者,辭職或辭退時歸還工作服,均無需繳納工作服成本費;不歸還工作服,繳納100%的工作服成本費
d、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服清洗乾淨,摺疊整齊後交於公司行政部處,辦理離職手續e、所有離職時未歸還工作服者,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服或穿著公司的工作服從事違法、違紀、擾亂社會治安及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依法追究其責任
3、員工對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妥善保管並愛惜,使用不足半年破損換新者,由員工本人自行承擔服裝成本費用的50%,並於領用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拜訪客戶或去客戶工廠時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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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五、其它事項:
1、員工可依據季節溫度變化,自動進行工作服換季穿著事項。
2、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工作服樣式進行更改,或借給非本公司人穿著。
3、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著裝的規定,合理得體的著裝及佩戴工作牌進入工作場地或客戶工廠。
六、獎懲:
1、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穿著工作服,未穿著工作服者罰款10元/天;
2、將工作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著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50元/次;
3、每位員工必需按本制度要求佩戴工作牌,未佩戴工作牌者罰款10元/次
4、將工作牌借給非本公司人員使用這,給予50元/次的罰款
七、附則
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2、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由行政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3、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被服管理制度8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強勞動保護,塑造企業文化,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特制訂工服管理辦法。
一、員工著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企業徽章。
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二、工作服配製說明
1、員工入公司後,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後,發放工作服。
2、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①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②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③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三、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並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五、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
20xx年x月x日
被服管理制度9
為加強對公司員工工裝有效管理,規範員工著裝行為,保持良好精神風貌,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裝配置及領用
1、男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兩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女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一條,裙裝一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
2、工作裝領用:由集團辦公室填寫《工作裝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簽字、領取工作裝。
二、員工工作裝著裝規範
1、夏季著裝規範(5月1日至9月30日)男員工:著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襯衫、長褲(短裙)深色皮鞋。
2、秋冬季著裝規範(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男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著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皮鞋。
3、具體換裝時間由集團辦公室統一通知。
三、員工著裝管理要求
1、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著裝規範,上班時週一至週五(8:00-12:00、14:00-18:00),統一著工作裝。
2、公司各項會議、活動及集體培訓學習、外出參觀培訓、會議時須按要求著工作裝。
3、工作裝應保持平整整潔。
四、違反著裝規定的處罰標準
1、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不著工作裝的,罰款200元。
2、公司大型集體活動不按規定要求著裝的,罰款200元。
3、不按規範配套著裝的,罰款100元;
五、工作裝費用折算標準
1、工齡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不收取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2、工齡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按如下標準折算:員工承擔費用=工裝總額÷工裝使用期限月數(24個月)×剩餘使用時限月數。(備註:小於10天的不計月數,大於10天(含10天)小於20天的按半月計,大於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計,扣除折舊費用後,服裝歸個人所有;
3、新入職已訂做工作裝的員工,工作裝費用分兩次逐月先從工資中扣繳,工齡滿兩年後予以退還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被服管理制度10
1、關於工作服的配給,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的實際需要,由運營部統計名單以及數量尺寸規格,經核對後報經常務副總審批,統一採購,再統一發放,並做好發放記錄。
2、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發放工作服,發放工作服當月收取押金。
3、自覺愛護工作服,按發放之日起算,如未達半年限遺失的,則自費賠償補做。
4、惡意破壞或損壞工作服者,將以罰款處之,並自費賠償補做。
5、員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間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間無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及總經理同意後,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被服管理制度11
為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後勤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領取工作服需繳納押金100元(從領取人工資中暫扣)。
4、新員工進入公司轉正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5、舊的工作服採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為。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製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後勤部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公司時由後勤部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後交由倉管員保管。
4、後勤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後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後勤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並審批後由後勤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8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7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60%;13―24個月(含)折舊費為上為20%,兩年以上為0。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員工工作期間必須穿著工作服,如發現未穿著工作服者,一次罰款10元。
2、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3、員工著裝要整潔,並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4、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