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故事才能叫做寓言
拉·封登說:一個寓言可以分為身體和靈魂兩部分,所述的故事好比是身體,所給予人們的教訓好比是靈魂。這告訴我們寓言必須有故事有教訓。沒有故事不成為寓言,有故事而沒有教訓也不能稱為寓言。寓言的教訓(也就是要闡明的道理),並不是作家隨意設想的,而是從生活中汲取出來的經驗,也可以稱之為生活的真理,或者叫做哲理。
俄國寓言作家陀羅雪維支在他的《寓言的寓言》的序中說:寓言是穿著外衣的真理。這是對寓言最精闢的'解釋。生活是創作的源泉。寓言作家決不能脫離生活,脫離社會,關起門來胡思亂想,虛構瞎編。他必須深入生活,觀察體驗,從生活中汲取養料,不斷探索真理,才能創作出與現實生活緊相結合的寓言。寓言的職能並不是描寫生活,而是解剖生活,評判生活,啟迪人們的智慧,認識真理。因此.寓言作家的立場和愛憎應該非常鮮明,他擁護什麼,反對什麼,肯定什麼,否定什麼,都必須十分明確。模稜兩可,似是而非,決不能成為寓言,而只能是寓言諷嘲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