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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

精選諮詢服務合同錦集七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諮詢服務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諮詢服務合同 篇1

  ××律()非訴字第號委託方(甲方):××公司

  受託方(乙方):××律師事務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傳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委託方:受託方:

  ××律師事務所年月日年月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顧問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及其所附檔案構成各方關於這些檔案所述交易之全部協議,且取代所有之前與該等交易有關的各方之間口頭或書面的約定。如需要補充或修訂,合同各方需在日後以書面形式作出。

  第2條檔案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檔案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檔案除外。修改檔案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第3條禁止轉讓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應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4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第5條合同費用

  5、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中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費、勞務費、人工成本、影印費、檔案製作費、通訊費、交通費、協議差旅費、保險費、稅金等)。

  5、2支付方式

  以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並以人民幣支付,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為甲方做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完成合同約定事項後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6條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第7條合同終止

  7、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7、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8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第9條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第10條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0、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0、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專案、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0、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4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0、5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為上限。

  第11條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1、2乙方應按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1、3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1、4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為上限。

  第12條免責約定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智慧財產權

  13、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一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乙雙方共有。

  13、2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專案,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第14條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資訊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資訊等商業秘密,但下列情況除外:a)對方書面同意;b)有關資訊已為公眾所知;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資訊。

  第15條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諮詢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約定的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工作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元,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甲方為乙方實行包吃住的優惠條件。

  3.如乙方在當月工作表現優異的,甲方應考慮給乙方的工資做相應的調整。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交納保證金《半個月的工資額》。如中途乙方提出要離職,經甲方檢查沒有對甲方用品的損壞,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完後,保證金全部退還;如有損壞,則在保證金中扣出損壞用品的費用。

  4,每月1號為發薪日。

  三、乙方工作責任及要求: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安排,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公司制度處罰;

  2、甲方派人同乙方一起去購買菜,由乙方提出採購計劃並監督甲方人員,同時承擔責任;

  3、未經許可乙方不能讓無關人員進入廚房、食堂,不允許跟職工閒談與工作無關事宜;

  4、乙方保證食品清潔、衛生、新鮮、無腐爛。如果屬乙方責任導致食物中毒,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保證三餐衛生工作;

  7、乙方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大廳裝置設施,否則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如果裝置有故障,要及時與甲方彙報、處理。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有裝置,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損壞裝置設施則根據情節承擔50%~100%。

  8、乙方不能有偷竊行為,否則一律送派出所處理。

  四、乙方有一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職業道德情節較為嚴重的;

  3、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不改的;

  4、食堂浪費大、對本職工作不負責、做得較差者;

  5、佔小便宜、有偷竊行為。

  五、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必須15天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合同範本並且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且無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必須執行工作交接責任,如違反則不退還保證金。

  六、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乙方確認住址:

  地址:乙方身份證地址:XXX:XXX:服務合同篇10

  本協議由如下雙方簽訂: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文印服務內容

  1.1甲方將檔案資料委託給乙方進行製版、影印、列印、裝訂等檔案處理;乙方提供檔案處理服務後,將檔案原件及處理後的成品交予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有權向乙方下達檔案處理的方式、數量、質量、完成期限等要求;乙方根據檔案的特性以及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安排,提供檔案處理服務。

  2.2甲方有權在檔案處理結束後對成品進行驗收。發現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成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修改或重做,並不為修改或重做收取任何費用;發現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成品,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修改或重做並收取費用。

  2.3如檔案處理的特性決定甲方必須派人到場指導監督,則甲方有義務派人到乙方的經營場所對檔案處理過程進行指導和監督。

  2.4甲方應儘量向乙方提供完整、清晰的檔案以便乙方進行處理。如檔案本身質量不佳導致處理效果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同意此種情況不由乙方承擔責任。

  2.5甲方瞭解因檔案處理裝置和技術的侷限,處理結果與原件會有一定程度的差別;甲方接受此種因科技侷限造成的合理差別,並同意不由乙方承擔責任。

  2.6甲方保證委託乙方處理的檔案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要求的方式、數量、質量、完成期限對甲方的檔案進行處理。

  3.2乙方有義務根據本協議。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留置在乙方的檔案進行妥善保管併為甲方保守檔案的

  3.3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召喚和乙方車輛使用情況儘量為甲方優先提供及時的檔案取送服務。

  3.4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判斷甲方檔案的合法性,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檔案,乙方有權依法拒絕進行處理。

  3.5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乙方制定的標準價格向甲方就檔案處理服務收取費用。

  第四條價格和結算

  4.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檔案處理服務按照乙方的標準價格結算。如雙方約定了優惠價格,則按優惠價格最終結算。

  4.2甲乙雙方約定的優惠價格為:按乙方標準價格的_____結算,但乙方提供的覆膜裱板、傳真、耗材零售、批次印刷、名片、胸卡、各類證書聘書、圖文設計等特定服務無價格優惠。

  4.3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結算期為壹個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在每個月的____日之前結算一次。協議期間,甲方人員以簽字確認每次乙方提供的檔案處理服務的費用,結算期滿時甲方根據簽字確認的費用總額和本協議約定的優惠價格向乙方結清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乙雙方應信守本協議條款,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應賠償另一方因違約行為產生的損失。

  第六條協議期限

  6.1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協議期滿時雙方如同意繼續合作,則本協議期限自動順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XXX:XXX: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諮詢服務合同 篇4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委託諮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為委託方)為一方,國際諮詢公司(以下簡稱諮詢者)為另一方,於20__年__月__日在中國簽訂。

  鑑於委託方意圖從諮詢者處得到完成專案的諮詢服務,且諮詢者已向僱主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委託方”指(委託方名稱);

  b)“諮詢者”指(諮詢者名稱);

  c)“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檔案;

  d)“合同”指委託方和諮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e)“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f)“服務”指諮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本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g)“分包諮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為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

  諮詢服務將在中國進行。

  4、通知的發出

  任何通知都應以英語書寫。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應按對方隨時用書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沒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變通知,則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者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任何由專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郵寄、電傳、傳真、電報的通知都視為寄到。

  5、稅收

  諮詢者及其人員應自己交納公司及個人所得稅,交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律下所徵收的其它有關賦稅。

  6、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a)本合同在簽署後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後60天內不能生效,簽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佈合同無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雙方就此提出索賠。

  b)諮詢者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兩週後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上述同樣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完成服務並支付了最後一筆服務後終止。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但是合同的終止不能絲毫解除雙方之間未了決的權利和義務。

  c)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合同簽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滿時自動失效。

  d)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7、諮詢者的義務

  a)諮詢者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職諮詢機構承認的技術和慣例,以及諮詢標準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諮詢者在與分包諮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應始終維護和支援委託方的合法利益。

  b)諮詢者履行諮詢服務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適用法律並尊重當地的有關風俗。

  c)諮詢者在履行與本合同或服務有關的服務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貿易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諮詢者在每月月底將向“委託方”提交一份服務進度報告。

  e)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者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f)沒有委託方的授權,諮詢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自己的債務。

  8、參加諮詢的人員

  諮詢者應僱用並提供資深的、經驗豐富的符合進行此項諮詢服務的.人員。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5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專案的市場調研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市場調研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以雙方確認的_________類產品市場研究計劃書,作為依據。

  (一)甲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條執行。

  1.闡明諮詢的問題。甲方首先要向乙方說明具體的諮詢專案及要求,甲方履行這一任務是乙方進行分析論證的出發點。

  2.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資料。甲方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資料應全面,詳細。

  3.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前者既是甲方的義務,也是其權利;後者是甲方的基本義務。

  4.有權無條件的瞭解乙方的專案進展情況並監督工作質量。

  5.甲方如發現乙方的調查結果不真實,有權按照《合同法》中的違約條例處理。

  (二)乙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執行。

  1.負責專案的設計、試訪、執行、分析與質量控制。

  2.按照約定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乙方要儘可能地收集與諮詢物件有關的資訊,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為甲方的技術專案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參考方案,提出具有較高水平和參考價值的諮詢報告和意見。

  3.保證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約定要求。諮詢報告是甲方進行專案決策的主要依據,這就要求乙方在技術諮詢工作中,要採取嚴肅認真的態度,力求諮詢報告的先進性、可行性。

  4.整個專案結束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資料報告、口頭報告、及實地技術報告等(具體況按計劃書要求為準)。

  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條款,取得專案費用。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三、研究專案報告和資料的保密工作:

  1.本調研專案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協議項下市場調研工作而形成的所有分析報告、分析資料、分析結論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上述報告、資料、結論向第三方提供並從中獲利,但甲方有權自行使用。

  2.本條第2款所約定之保密,期限為_____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的限制。在該保密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尊重並保證不侵犯甲方因本調研專案獲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權益。

  3.乙方應告知並以適當的方式要求其與本調研專案之僱員遵守本條規定,若參與本調研專案之僱員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四、研究成果的評價方法:

  (一)調研專案內容、形式、驗收標準和進度要求:_________.

  (二)調研專案的進行:

  1.甲方有權對乙方為調研專案所做工作進行無條件的監督檢查,乙方同意在調專案進行過程中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如實將調研專案的進行情況以及在專案進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取得的進展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調研專案的完成驗收:

  1.乙方應按照協議及計劃書約定的方式及進度進行調研工作,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照協議和計劃書的約定時間、地點、方式向甲方提交調研報告及有關檔案;

  2.甲方在收到乙方調研報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計劃書的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但甲方認為調研報告經過補充或修改能夠達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並提交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協議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本協議費用總金額_________%的預付款;

  3.乙方按照本協議及附件約定如期完成專案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於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清本次專案費用之餘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執行執行。在專案進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專案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如發現與合同要求不符,有權向乙方提出置疑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經雙方協議後達成一致解決方案。

  2.因不可抗致使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執行。未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現,如乙方違背計劃書有關條款,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並收回預付款。

  3.當事人一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二條執行、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如乙方調查中出現不真實的情況,由此所導致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並且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4.對於接觸到的專案資料,做好保密工作。如因洩密給甲方帶來的任何損失,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甲、乙雙方同時違約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條執行。

  6.因質量問題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

  7.甲、乙雙方當事人,若無正當理由而解除專案合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條執行。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節解決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按司法程式解決。

  八、其他(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4.本協議包括如下附件:_________

  5.計劃書:_________

  6.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6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之規定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企業財務諮詢服務等有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財務顧問,幫助甲方辦理如下事宜:

  (一)財務管理諮詢

  1、提供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為公司財務合法運營提供法律依據;

  2、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包括財務管理環境、崗位設定、崗位職責、人員分工、控制程式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關注公司在籌資、投資、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運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長的態勢。

  (二)會計核算諮詢

  1、提供會計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確保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的合規合法性;

  2、瞭解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包括會計科目設定、電子軟體使用、會計核算程式、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檔案管理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會計核算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公司財務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所有重大專案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變化。對常見核算問題是否設定了日常預防措施。

  (三)納稅籌劃諮詢

  1、提供納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在保證公司合法納稅的前提下,減少納稅成本;

  2、輔導相關人員熟悉與貴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項稅收政策、法令和稅收徵管規定,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幫助相關人員提高其業務水平,做到依法納稅,不錯不漏。

  3、根據公司的主要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特點,設計最佳化公司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架構;協助公司實施稅務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對納稅事項進行籌劃、運作。

  (四)審計事項諮詢

  1、提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

  2、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事項進行諮詢服務(財務諮詢以外的服務專案另行收費)。

  3、配合甲方全程參與審計工作,協助甲方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服務方式:

  1、遠端諮詢服務(即非現場諮詢服務),實行電話或傳送電子郵件的方式。

  2、現場諮詢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

  1、甲方有關財務方面的問題,可隨時諮詢乙方;

  2、在委託期內,甲方可定期檢查乙方為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財務資料,供乙方查閱;

  4、根據工作需要為審計諮詢服務工作人員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乙方:

  1、積極負責的為公司提供服務,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指導甲方做好服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最大限度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每月到甲方現場工作時間不少於兩天;

  3、認真做好甲方所有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否則將賠償甲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及時準確的辦理工作範圍內的事務。

  四、收費標準:

  經過雙方商定,顧問費為每季度元人民幣,在服務的過程中,如增加服務專案,收費專案另行商定。

  甲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格發票後,於每季初支付上季度顧問費;

  2、顧問費透過銀行轉賬付至乙方帳戶。

  乙方戶名:**********會計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

  帳號:*********************

  六、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洩露,否則將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八、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不採取訴訟方式,仲裁裁決的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報告,同時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 篇7

  諮詢服務合同編號:

  受讓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 話:傳 真:

  讓與方(乙方) : ,男,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地:

  電 話:傳 真:

  鑑於乙方是A、B、C設計和製作技術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使用;鑑於甲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秘密且願意支付給乙方技術秘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諮詢服務合同法》有關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諮詢服務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 技術秘密名稱:A、B、C三項產品的設計和製作技術使用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種化學儀器的樣品、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檔案圖紙和使用說明書等有關內容。保證提供的技術和資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產技術未進入公有領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第1.2 條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5 日內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5 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

  1.4 乙方享有該三種儀器的技術成果權,儀器各種說明書上落款的技術成果權人應為乙方。

  第二條 技術培訓

  2.1 甲方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生效後,應作好技術培訓的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裝置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諮詢服務合同生效後應向甲方提供生產技術和質檢技術培訓及諮詢服務,培訓時間為15 天。以便甲方實施乙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到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2.3 從甲方試製技術秘密產品時起,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技術諮詢,直至試製出符合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甲方在實施技術秘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2.4 甲方承擔培訓人員在培訓、諮詢期間內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若培訓需要延期,則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訓結束後的生產途中需要諮詢和指導,則另交付每小時40 元。

  第三條費用和酬金

  3.1 入門費:甲方須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入門費10000 元(大寫:壹萬元正)。

  3.2 提成費:從本諮詢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內,甲方每銷售一件分子間隙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3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物質導電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6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水電解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8 元。

  3.3 甲方保證每年最低銷售分子間隙器、物質導電器、水電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條標準的70% 收取提成費。

  3.4 甲方應於簽訂諮詢服務合同之日起的第6 個月的最後一日,交付最低標準的提成費的40% ,餘額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後的第12 個月最後一天具實結算,但結算件數不得低於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最低生產件數。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第2 至5 年的費用支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保密義務

  4.1 甲方同意在本諮詢服務合同有效期內及諮詢服務合同期滿後十年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及有關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洩露情況發生。

  4.2 如果甲方發生洩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洩密的範圍和程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3 如果上述技術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諮詢服務合同產品效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

  5.2 在諮詢服務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5.3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

  5.4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清專利。

  5.5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5.6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5.7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獎勵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術錯誤造成產品的質量不合格,這些不合格的產品,乙方不能享受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術要求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仍應當向乙方支付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經營風險,則按決策風險自負認定,已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不予返還,未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仍應交付。

  6.3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費的1 %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乙方有權解除諮詢服務合同,甲方並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合同總金額費的30 %的違約金。

  6.4 甲方違反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7.1 本諮詢服務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2 若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約定

  8.1 本諮詢服務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諮詢服務合同不影響乙方與其他方訂立有關諮詢服務合同。

  8.2 本諮詢服務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8.3 本諮詢服務合同一式二份,諮詢服務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諮詢服務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