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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熱愛生命》有感

讀《熱愛生命》有感11篇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你有什麼體會呢?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後感了。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讀《熱愛生命》有感1

  生命與人類同在

  ——讀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有感

  生命究竟是什麼?人,可能無法說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無法說清。

  生命有時是極其脆弱的。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又無比強大,讓你不能不為之驚歎。當比爾無視同伴對自己的呼喊,作為一個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時,生命卻拋棄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爾,卻先倒下去了。這正是人——背棄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劇。

  《熱愛生命》中的“他”,與其說同飢餓和死亡抗爭,不如說是與恐懼抗爭;傑克·倫敦作為文學大師,用精湛的文學手法,出色地描繪了這種抗爭。讓我們從字裡行間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潛在能量,這種能量是無法詆譭的,它會讓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對的是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獸,還是飢餓、疲憊,生命都會幫助你戰勝它。

  這是一篇逼真的小說,緊張的故事情節中沒有一點作者人為的痕跡,沒有多餘的議論,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個人在荒原中歷盡艱難的求生過程,不動聲色地描繪出了生命的偉岸和強大。它告訴我們這樣一個近乎真理的事實——敬畏我們的生命,相信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生命緊緊相依,和我們的生命結成最緊密的“聯盟”,我們就會盡享生命的美麗與神奇、生命的剽悍與強大。

  突然悟道無限渺小的“我”竟然那麼強大。天地彷彿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馬上就會在春天的風中變成一片片新綠,這是不爭的事實,這是生命的象徵。

  我是誰並不重要,就象小說中的他是誰並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這蒼穹中的生命。生命賦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讓我們永遠擁抱偉大的生命。生命,與人類同在。不管我們遇到什麼,它都會與我們同在!

  精彩片斷選讀

  他一動不動地仰面躺著,現在,他能夠聽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著氣,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來愈近,總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經過了無窮的時間,但是他始終不動。它已經到了他耳邊。那條粗糙的幹舌頭正象砂紙一樣地磨擦著他的兩腮。他那兩隻手一下子伸了出來——或者,至少也是他憑著毅力要它們伸出來的。他的指頭彎得象鷹爪一樣,可是抓了個空。敏捷和準確是需要力氣的,他沒有這種力氣。

  那隻狼的耐心真是可怕。這個人的耐心也一樣可怕。

  這一天,有一半時間他一直躺著不動,盡力和昏迷鬥爭,等著那個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東西。有時候,疲倦的浪潮湧上來,淹沒了他,他會做起很長的夢;然而在整個過程中,不論醒著或是做夢,他都在等著那種喘息和那條粗糙的舌頭來舐他。

  他並沒有聽到這種喘息,他只是從夢裡慢慢甦醒過來,覺得有條舌頭在順著他的一隻手舐去。他靜靜地等著。狼牙輕輕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後一點力量把牙齒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隻給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於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著,他的手無力地掐著的時候,他的另一隻手已經慢慢摸過來,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鐘之後,這個人已經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雖然還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臉已經緊緊地壓住了狼的咽喉,嘴裡已經滿是狼毛。半小時後,這個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饅流進他的喉嚨。這東西並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裡的鉛液,而且是純粹憑著意志硬灌下去的。後來,這個人翻了一個身,仰面睡著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2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秘,他死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著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著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讀《熱愛生命》有感3

  週末閒暇時,路過一家咖啡店,店的裝修風格是我喜歡的樣子。暖黃色的燈光、潔白的牆面、濃醇的咖啡香味、書架上擺放整齊的書籍,還有一匹一坐下就把人的背部整個包裹的沙發……

  時間彷彿就在這裡停止。

  偶然間瞥見書架上的《熱愛生命》一書,內心竊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讀的書。拿起,靜靜品讀。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經歷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拋棄、彈盡糧絕、一直盯著他的病狼等威脅,最後靠著頑強的求生欲終於獲救的故事。

  讀完此書,我感觸頗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時顯得微不足道。一如書中的比爾,面對主人公的求助,並沒有回頭,始終沒有回頭。

  但面對生命,人們有時卻堅強得超出想象。絕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著傷腿,艱難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嚴重缺乏食物,哪怕環境惡劣得難以承受,哪怕遇到隨時伺機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對生命的熱愛,是對"小樹枝國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戀。

  主人公裹了又裹傷腿,找尋一切可以裹腹的東西,與那條病狼鬥智鬥勇並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後甚至像一條巨型蟲子在地上蠕動著前進,終於獲得救助。

  讀書就要帶著疑問一頁一頁尋找答案,就像帶著相機記錄一幀一幀真相,更好似這書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負重前行。

  書中有幾句話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這樣嗎?白白流失,然後轉瞬即逝。生,才會覺得苦。死,卻沒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著結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現實。他們來自文明世界,懷揣發財夢來到蠻荒之地。為了利益,他們相互利用、爾虞我詐,甚至為了利益,出賣同甘共苦的夥伴,兄弟情誼變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這樣的肉體和靈魂,在險惡的現實面前,主人公也還有正視嚴酷現實的勇氣、戰勝逆境的堅強意志以及成為強者超人的英維氣概,並最終在同荒原、傷痛、飢寒、死亡的鬥爭中,贏得生存的權利,成為自然的強者。

  這部小說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

  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選擇了抗爭。

  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我見過很多的痛哭流涕、生離死別。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滅,就該勇於面對失敗、病痛。縱使軀體痛苦,只要有勇氣面對孤獨、面對厄運,不拋棄不放棄,終將全身而退。

  人,要有頑強的精神力量。

  這樣的力量會讓我們勇敢地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讀《熱愛生命》有感4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的本錢。

  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著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麼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裡的我們多麼快樂多麼幸福!

  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麼,枕什麼,坐什麼,讀什麼?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麼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5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透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6

  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棄他遠去了,困頓中的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他唯有的是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在艱難的掙扎著;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已經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最貴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卻沒有了一發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飢餓的他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是那麼的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現實更使他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創;唯一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來溫暖那顆掙扎的心,因此他視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時,孤獨無助正在嚴重的威脅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沼澤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單薄的生命。飢餓難耐的他靠槳果野草之類來減緩胃的空虛,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不停的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時,他感受到了狼群對他的威脅是如此的可怕。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他彷彿從那屍骨上預見了自己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因此他只能毫無保留的去與那隻病狼戰鬥。

  為了生存,他堅持了下來。因為有信念,即使風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在那一刻就顯顯得那麼的明智,再耀眼的黃金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絕境中的一抹陽光。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演繹了自己對生的渴望是多麼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質——並不是對金錢、權勢、一切世俗的嚮往和渴求,而僅僅是為了活著,僅僅是為了生存。

  “僅僅是為了活著”,聽起來是那麼的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為“僅僅是為了活著”和對“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著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

  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在生活中也常常會有人因為一點自己的私利,而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也會為上天的一點不公而消極面對生活,甚至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人生沒有陽光。。。

  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讀了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靈魂的依次洗禮,一次暴露。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我們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慾薰心。。

  所以在這裡我想大家說:對於那些名利,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只是我們沒有明白生命的本質而已,只要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本意“僅僅是為了好好的活著”,那我們就不會再對那些東西那麼執著了。偉大的生命是自然裝飾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來裝飾了。。。

  親愛的朋友們,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違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7

  那是一株“懸崖之松”。

  松將僅有的根深深地,堅實的扎入懸崖的邊緣,樹幹已經枯萎到看不出半點清新,枝條上再也找不出一顆果實,但松卻依然如呵護孩子般呵護著她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將盡,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無所畏懼。

  那是一條“竭澤之魚”。

  太陽火辣辣的照在一灘的淤泥裡,一條魚鱗已經有些乾癟的魚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滾,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爭得最後的生的時間。

  那是一根“風中之草”,在狂風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葉”,在波濤中維持著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著,淚水充盈著眼眶。

  生命不僅僅是生與死,在生死之間往往會迸發出一種超自然的力量,這種力量讓大自然都為之震動,他發出的聲響將響徹雲霄。

  我仰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8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都能見到書。書,它可以豐富我們的知識;書,它能陶冶人的情操;書,它給人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快樂……書像一盞永不熄滅的明燈,在遠處召喚你,牽引你,讓你在知識的海洋裡隨心所欲地暢遊,讓你在智慧的天空中盡情地歡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這被書包圍的大千世界裡,我就是一個快樂的讀書人,我常常會對引人入勝的書籍愛不釋卷,以致廢寢忘食……曾記得,我看了一本來自於朋友的《熱愛生命》,厚厚的一本書,圖文並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發不可收拾,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一行又一行,一頁接一頁,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於想知道下面發生的故事,有時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夢中,我還在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擔心,生怕它出什麼意外。“不要啊!”我驚叫起來,滿頭大汗地從睡夢中醒來,我夢見了“雪虎”被大山貓吃了,媽媽聽到叫聲,走進書房,開啟電燈,問了究竟,說:“你看書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書裡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齡人中,有許多人都是為讀書而讀書,完全沒有把自己融入書中,更談不上與書同呼吸了,此時的讀書人,能像我一樣體會到讀書的快樂嗎?

  一個懂得生活的人,一個懂得享受的人,都盡情地與書——-這樣一位朋友“交談”。其實,讀一本好書是一種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話、傳奇更富有腳踏實地的感覺。讓我們與書為伴,為生活增添一份溫暖陽光,渡過快樂一生。

讀《熱愛生命》有感9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

  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一首《生命的歌唱》蕩氣迴腸。它唱出了經歷了生與死的考驗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堅強。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繹的如此高亢。那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學習了蒙田的《熱愛生命》,你又有什麼收穫呢,今天特地給大家整理了讀蒙田《熱愛生命》有感,一起來看看吧!

  今天要講授蒙田的《熱愛生命》,我一直認為現在的學生還小,還不適合接受關於生命之類的沉重話題。但是文章確實是經典,短小精悍。

  文章開頭,蒙田變亮明自己的觀點:生命是值得稱頌,富有樂趣的。繼而,作者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懷著感恩的心去看待個體的生命。他說:“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或是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這就進一步告訴世人,人生並不存在什麼不能承受的重,到處都是色彩斑斕,時時都是陽光彩虹,只不過我們還沒有修煉到這重境界罷了。

  文中,蒙田還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名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這似乎是在說宗教的消極性,因為宗教往往認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類在贖罪,贖罪結束了,人就可以在來世進入天堂。看來,蒙田對這種觀點是持懷疑態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飽滿。”文章的結束,作者告訴了讀者怎樣去熱愛生命。熱愛生命不是簡單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奮創造,充實自己的人生。只有這樣,人的一生才不會在碌碌無為中度過。

  禁不住又想起了奧斯特洛夫斯基的話: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熱愛生命”講的是一個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續的故事:人生活著並經歷著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預知地奪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飢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的境遇還要悽慘百倍,這個人會命運如何呢?“熱愛生命”裡他的靈魂與身體雖然在共同前進或者說共同爬行,但卻是分離的,只憑一根遊絲連結在一起。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已經不會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覺得飢餓。一想到食物,他反而會覺得噁心,現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實上,感覺和熱情早已離他而去,他已經不會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經都已經昏睡過去了。然而,體內的生命力在驅使他前進——雖然已經筋疲力盡,但是生命仍不願離去。最終,他的的確確活了下來。

  “投宿”這個故事中,醫生肯定地說道,“一旦暴露於野外,一個人便會大口喘氣,這樣他就將冰霜吸進了肺裡。他的肺會因此而變得冰冷,邊緣組織會被凍傷。壞死的組織結痂脫落,他便會頻頻乾咳,來年夏天就會死於肺炎,而他自己還對此感到莫名其妙。”這個故事不但讓讀者體味生命的意義,還學得了醫學常識。

  “意外”這個故事中有這麼一句話——有那麼一部分人適於生存,可以擺脫原有習慣的束縛,不斷地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調整。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只有不斷創新,勇於創新的人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帶領社會不斷髮展。

  在舍與得之中,生命追尋的不僅僅是安享,更是共同擔當的歷程。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做事情,也總是在不停地選擇著,無論他所做的行為影響如何,這都是一個舍與得的過程。“義犬沃爾夫”在舍與得之中依然選擇了它的老主人,一個會讓它有“幹不完的活兒,還有飢餓,還有霜凍,以及其他各種各樣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蹤”這個故事裡夕特卡·查理為了每月掙七百五十美元,陪著主人走在歷盡艱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個大智慧,一種強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得到一種幸福,這種幸福沒有人可以給予、沒有人可以拿來買賣,這種幸福超過世上所有金錢的價值。

  “一塊牛排” 故事中的湯姆·金現在是個老傢伙了,他感到這個世界對老傢伙一點兒也不友善。他現在除了下點兒苦力外,什麼也不會,而他的塌鼻樑和腫耳朵使得他連找這種苦力活兒也相當困難。自己當初要是學了一門手藝該多好啊!從長遠來看,有一門手藝在身是會好一些的。從沒有人這樣建議過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這樣向他建議,從內心深處他也不願意聽從的。

  湯姆·金回想起年輕的時候,“那時日子可真好過:大把大把的鈔票——劇烈而又光榮的拳賽——休賽的時候就四處遊蕩——還有一大群阿諛之徒跟在身後。人們都喜歡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時的時光可真是爽啊!”現實中,多數人又何嘗不像湯姆·金一樣,正如顏真卿的古詩《勸學》裡所講——“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為趕路者乾杯”的故事中的是這樣描述那個警察的:可他那個種族的人生性堅毅、倔強,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來,他肯定會按照預先設定的速度前進,不會停下的。“強者的力量”故事中這樣描述團結就是力量——可住在陸脊那邊‘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卻很抱團兒,他們一同打獵,一同捕魚,一同戰鬥。那十個“吃肉的”,每個人都有十個人的力量,因為他們把大家的力量積聚在了一起,十個人打起仗來一條心。我們這邊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我們卻只有一個人的力量,因為每人都是在獨自戰鬥。

  “生命法則”故事告訴我們: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殘葉,只是輕輕地掛在枝幹上,只消第一縷微風,便會飄然而落。樹木生長、嫩柳吐翠發芽、黃葉飄落——這一過程已道盡了生命的整個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