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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

精選委託代理合同範文錦集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同意並簽訂以下條款:

  1. 服務

  在合同簽訂後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後 5 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後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並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於求全等)和擴大搜索範圍,以便於乙方儘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以後每批人選的推薦時間為___7__個工作日。

  職位名稱 ______等職位

  2. 職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範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各項要求應儘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託的職位相當。

  3. 職位薪酬

  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範圍。

  4. 服務費

  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幣 叄千元整 )的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資訊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

  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後,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

  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計算所得低於 30,000rmb /人 ,則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職位人選針對職位正式達成協議的全年稅前薪水總額,此數值包括稅前基本工資、年終雙薪、獎金、補助、績效獎金等全年的收入總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後五個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

  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匯款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出發票。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實際委託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資訊收集、人才面試等,一經收取,概不退還。

  7. 乙方開戶行

  開 戶 行:上海工行建國西路支行

  戶 名:上海荊氏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銀 行 帳號:1001220709006995501

  8. 其它費用

  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透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 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給甲方並由甲方聘用的人員,自其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如發生聘用終止,由乙方免費再推薦合適的候選人一次。

  9.2 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 服務限制

  1) 對於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

  2) 乙方在和甲方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不得獵取甲方之員工。

  11. 保密原則

  1)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資訊進行保密;

  2)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並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資訊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薦人員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13. 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透過乙方進行。

  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儘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透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後方可進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兩種,雙方可任選一種,本合同選擇 a 類。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照本合同條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帳款全部結清日止為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針對單一職位。

  15. 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服務限制”的規定,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

  4) 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絡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專案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委託人(組團社):

  旅行社(甲方):

  受託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遊局《關於試行旅行社委託代理招徠旅遊者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旅行社委託代理招徠旅遊者合同》,內容如下:

  一、雙方資質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的旅遊企業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代表授權證明書。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合法的經營範圍;乙方保證遵照甲方的委託授權開展業務。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許可權造成違規由責任方獨立承擔;雙方在許可權內出現過錯,按協議規定由責任方承擔。

  二、委託內容與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徠國內旅遊(全部/專線)旅遊線路產品;出境旅遊(全部/專線)旅遊線路產品:並代辦如下招徠銷售事項。(超出委託範圍的代理行為無效)

  1.招徠宣傳;

  2.為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諮詢;

  3.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

  4.代收取旅遊費用;

  5.向旅遊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旅遊線路產品資訊和優惠的價格。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對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給於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徠的遊客後,在實施操作中要保證服務質量,對操作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及安全問題負全責,承擔全部責任,不得推諉。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現不能按照乙方與遊客簽訂的協議操作時,應提前徵求遊客書面同意後方可變動,如出現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委託開展代理業務時,客人經乙方認購了甲方的產品後,乙方必須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無法操作時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託在招徠工作階段中出現過錯,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認購產品預留位置時,如因不能按規定交足團款,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後即時取消預留計劃。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後,甲方不能操作,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未盡事宜在實踐中可做補充協議規定,工作中出現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出現經濟糾紛無法協調解決時,可在瀋陽簽約地法院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瀋陽市旅遊局備案一份。協議有效期年,(期限從二0一一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委託方)

  旅行社名稱:

  法人代表:

  電話:

  手機:

  開戶銀行: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電話:

  手機:

  開戶銀行: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專案名稱: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

  委託設計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設計代理商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合同:

  一、代理範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的品牌VI設計代理商,負責甲方“”品牌形象畫冊設計代理事宜,具體工作見附件工作內容。

  二、代理期限

  1. 合作期限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設計代理服務用為:¥元整(大寫人民幣: );

  2、甲方分二次支付給乙方,第一次在合同簽訂支付本合同設計代理服務總費用的50%,即¥元整(大寫人民幣:);第二次在合同期滿次日,甲方在20xx年月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代理服務總費用的50%,即¥元整(大寫人民幣: );乙方收到款項後將設計內容按要求提供給甲方。

  3.服務費不包含:

  1)媒體推廣投放;

  2)影視、電臺、微信、網路廣告製作;

  3)戶外及所有物料的製作;

  4)大型的專業市場調查、公關促銷活動組織、執行;

  5)網站設計製作;

  6)打樣、輸出菲林、租圖、專業攝影、印刷、郵寄、外地出差旅費等需向第三方支付費用的專案。

  4. 甲方所有款項的支付均應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乙方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負

  責。

  2. 甲方對乙方工作成果的驗收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工作成果的確認流程為:乙方由指定

  郵箱將工作成果發往甲方指定電子郵箱,甲方以電子郵件將工作確認函傳送至乙方指定郵箱。

  4. 工作成果亦可由甲方指定人書面簽字確認存檔。如甲方指定人員有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成果乙方向甲方提供成品原始檔、JPG格式檔案。

  5. 稿件、工作聯絡、任務指示、工作成果、執行授權等一切專案往來工作由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確認,避免出現多頭決策。如出現多頭決策,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甲方因該原因及資料提供、審稿、定稿、工期延誤等方面因素造成工作延誤,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並仍需按期支付款項給乙方。

  6. 甲方在預留乙方修改時間前提下,有權要求對稿件進行修改,乙方需要在甲乙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修改完畢。但若定稿後,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第三方相關費用及

  時間延誤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在整體方案確定後,有提出區域性修改完善意見的權利,但不能違背已經確立的整體方案。

  8. 甲方應對委託專案的總體風格及功能要求提出書面要求,如甲方無法提供此要求,將由乙方創意設計人員提供設計方案並報甲方予以確認。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

  2. 乙方須為甲方涉及商業類機密的檔案進行保密。

  3. 對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應聽取並據此進行修改、調整。

  4. 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相關資料。

  5. 甲方對乙方工作成果進行確認後,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之工作成果進行輸出。

  6. 乙方在最終設計方案確認後,應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執行工作。

  7. 乙方如對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有異議,應在2個工作日內與甲方及時進行溝通,

  否則視為乙方認可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內容,應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8. 乙方因自然力、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照成的工作延誤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五、保密

  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雙方承諾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合同之全部或有關內容。

  2. 在甲方已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甲方任何創意

  /或設計/或大綱/或廣告方案。

  3. 除為了履行本合同之責任及/或義務或取得甲方之事先書面許可之外,乙方不得利用任

  何甲方之業務資訊及/或資料及/或財產作商業用途。

  六、智慧財產權

  對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歸甲方(第三方擁有版權的資料除外)。所有權歸甲方後,乙方有權不經甲方授權,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出版發表。乙方不得於任何時候將甲方擁有所有權之廣告製成品(第三方擁有版權的資料除外)、設計稿件、商標、公司名稱、專案圖片、形象等用於除此之外其他目的的事項和盈利。

  七、違約責任

  1.乙方的有關報價資料若未經甲方認可,乙方就進行單獨成品製作或媒介釋出,均視為乙

  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乙方所輸出的任何作品,甲方都必須要求第三方的製作供應商提供打樣稿或打樣小稿進

  行確認,如第三方工作或裝置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的打樣稿不一致,由第三方承擔責任。

  3.如甲方未按時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工作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由甲方承擔損

  失或責任。甲方延期付款超過10天以上,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除需支付未按時支付的款項外,還需按合同總金額的15%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4.除違約責任中的第三項情況之外,甲乙雙方不能中途終止合同。若甲方中途終止合同,除支付給乙方已到期的款項外,甲方還須按合同總金額30%賠償乙方。若乙方中途終止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30%賠償甲方。

  5.若因乙方造成的智慧財產權爭議,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負責免費提供另外1個全新設計方案。

  八、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補充其他條款。

  九、本合同與附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項

  目所在地法院進行法律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應。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

  1、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業的律師代理訴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並經吉林省司法廳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代理其參加訴訟活動,乙方予以同意;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採用方式代理本案,並指派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

  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第二條 代理工作範圍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項:整理訴訟證據、撰寫訴訟文書,根據訴訟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門查詢、調查檔案、參加法庭審理;

  2.2、根據案件需要及案情進展和所出現的不同情況,乙方應為甲方提出訴訟保全、申請鑑定、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等方案及撰寫相關法律文書。

  2.3、根據案件需要甲方辦理的調查取證、訴訟保全、文書遞交及送達、選擇鑑定機構、配合法院調查取證、代繳訴訟及其他費用等不屬於乙方工作範圍,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書的應由乙方撰寫並交與甲方。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義務

  3.1.1、 甲方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為辦案所需要的檔案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並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1.2、為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並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託事項。

  3.1.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洩露乙方身份及委託訴訟協議內容。

  3.2、乙方的權利義務

  3.2.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3.2.2、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3.2.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3.2.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 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第四條 代理費用

  4.1、根據《吉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吉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

  費標準等因素,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交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4.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a、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b、長春市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

  c、 翻譯費、檔案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d、為履行訴訟程式而支出的各項費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費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a、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c、甲方作為原告或反訴人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或為代理案件做了實質準備工作,而甲方撤訴的;

  d、案件在庭前透過調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五條 委託代理許可權

  乙方律師的委託代理許可權分為一般訴訟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 特別授權代理包括:

  a、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b、進行和解或調解;

  c、提起上訴或反訴;

  d、申請執行;

  e、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f、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G、經甲方同意的其他許可權

  乙方具體代理許可權以甲方依據上述內容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退還代理費:

  a、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b、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收取的代理費: a、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b、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 通知及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

  7.2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7.3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無論對方是否簽收。

  7.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並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9.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本合同於雙方在如下日期簽署于吉林省長春市

  11.2本合同由雙方共同負責解釋,任何一方無權單獨作出解釋,即本合同文字是在雙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為任何一方格式樣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終結包括:法院作出判決、裁定、調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

  甲方: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XXXX律師事務所賬戶

  戶名:XXXX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賬號: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放)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訂以下協議:

  一、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業務範圍: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材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要符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內容真實、準確;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5)按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6)對委託方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四、代理記賬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元,按季預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為甲方提供財務代帳服務的同時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市內交通費、記賬報表、辦公文具費等由甲方支付。經協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賬本報表費用元,一次性支付一年的市內交通費用元。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代理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需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伍佰元整。

  七、合同終止:

  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時應當辦理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