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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

精選委託代理合同範文集合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託代理合同 篇1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專利代理人___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___的發明創造申請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

  □申請、審批、批覆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注意事項:

  1.本表應認真填寫,字型應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專案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3.受委託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4.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許可權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6.委託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簽字,委託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簽字。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市____區____單元第____層,共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戶型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屬於:____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 %、乙方得____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許可權: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_% ,乙方得 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資訊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釋出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資訊釋出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影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宣告。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絡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洩。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 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於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援、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域性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專案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資訊。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檔案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專案的下列工作:

  1.專案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裝置採購的招標;

  2.專案概算調整的審查;

  3.專案工程造價的編審;

  4.專案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專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初步設計檔案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專案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裝置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專案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專案,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專案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專案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專案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稽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設立專案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專案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專案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專案的後評價工作。

  (八)專案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專案管理臺賬的相關資料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資訊,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資訊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資訊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專案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專案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專案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專案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專案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專案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專案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專案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xx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專案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交通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受託人: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 之間的 糾紛,現委託乙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許可權為一般代理,具體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許可權為特別代理。

  2.乙方及 律師宣告,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託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餘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佈的除外。

  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原件應交甲方儲存,乙方保留影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

  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說明、相關申請書等。

  3.審閱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並就本案程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7.根據代理工作的程序,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並在開庭後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後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程序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代理方式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採取 普通/風險 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1.關於前期辦案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後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用。

  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於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於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4.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訊、影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係;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未按時參加開庭;

  ⑦由於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檔案;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透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