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裝置租賃合同模板彙總9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裝置租賃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置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網路及相關裝置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賃甲方寬頻網路及裝置。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為甲方提供的寬頻網路及裝置的維護管理.
三、本合同簽訂時間為 年。起租時間: 年 月 日,到期時間: 年 月 日。
四、按每月 元 。合計 。
五、付款方式:以見發票為準,30天內支付。
六、甲方在租賃期間,享有所租賃裝置的使用權。
七、甲方對所租賃裝置應保持完好,租賃期屆滿歸還乙方。
八、違約處理:
1 、如乙方提供的服務與協議不相符,甲方有權提前退還裝置並解除合約。
2 、甲方文明合理使用裝置,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如造成損壞應負責維修。
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其它補充:
本合同租賃期滿時,如甲方需要繼續使用租賃裝置,可與乙方協商,辦理續租手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置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
甲乙雙方近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託,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裝置:
舞臺、音箱及調音裝置等。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
二、服務日期:
年 月 日 時 至 年 月 日 時止。如活動時間為一天,甲方需提供乙方午餐.
三、服務地點:
四、服務性質、租金支付:
乙方負責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裝置全部運到並安裝除錯,活動結束後由乙方運回裝置。甲方需全款結給乙方,作為勞務報酬。 合計費用為: 。
五、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如一方無故取消,需賠償違約金,為實際損失。
2、如遇天氣和人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則由雙方商議後決定善後事宜。
3、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令法規辦理。如發生爭執,雙方不得圓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透過有關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租賃合同 篇3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協作的精神,依據《合同法》之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led燈,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將led節能燈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將led節能燈前期執行兩年節省的電費,按下面的比例與甲方分成以作為裝置租賃費。雙方分成滿兩年後,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其節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體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為:自驗收投入執行之日起兩年內甲方70%,乙方30%。
2、總平均節電率的計算:甲方在租用led節能燈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電度表,並提供led節能燈給予乙方試用,經一個月的測試證實:每盞led燈比傳統日光燈管節省80%電量。
3、裝置月租費的計算:
裝置月租費=數量led節能燈×功率(原傳統日光燈管燈)×使用時間×每度電價格×80%(節省費用)×(乙方分成)70%
二、付款方式:
led節能燈安裝、除錯完畢之日起,乙方在每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上月的裝置月租費,其月租費用的計算方法,即以雙方認可的節電率,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確定的裝置月租費(元),乙方每月按期支付給甲方。此費用雙方約定不受任何因素的影響(如乙方限電影響),按時支付。乙方財務每月10日前將應付款匯入甲方指定帳號,連續支付兩年,如需開具稅發票,稅票費用由乙方承擔(另加7%))。
三、裝置歸屬:在租賃led燈合約期內,裝置所有權屬甲方所有,合約期結束,裝置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承諾:
1、甲方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對led節能燈實行兩年免費保修。兩年合同期後可延續一年保修維護,雙方另簽訂保修合同,保修費用以不超過led節能燈節約電費的15%為準( 元)。
2、led發生故障時,甲方保證(南寧市內)在得到通知後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3、簽訂合同後,甲方在 3個工作日內在乙方指定的地方交貨。
4、保證led燈管與傳統日光燈管亮度(光通量)一樣。
五、乙方承諾:
1、按合同之規定按時付款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
2、在合同期內,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的led燈不被人為破壞、受損或盜竊,否則該修理或損失費由乙方承擔。
3、在節電裝置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妥善保管led燈,如非質量瑕疵原因致使節電裝置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裝置月租費,逾期每天應支付所欠款項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尚未支付或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條款,由乙方支付led節能燈全額款項。乙方在解除合同前已經支付的裝置月租費不予退還。
2、因甲方提供的產品出現固有質量瑕疵,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必須由甲方及時處理。
3、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在未經過許可的情況下,任意增加led節能燈的負載而造led節能燈的損壞以及其他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售後服務:1、建立客戶檔案:根據iso-9001的規範及保持良好之商譽,甲方將為乙方建立客戶檔案以隨時跟蹤裝置的使用情況,保持節電裝置執行的良好狀態,並可應乙方的要求隨時做出抽樣檢測報告。
2、對安裝於乙方的產品提供相關功能及軟體升級服務。
3、甲方自產品投入執行之日起,對產品提供2年免費保修服務。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如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應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由當地政府部門或者公證機關出示證明,雙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繼續履行合同,遲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合同附件:
本合同第一條中測試的節電率資料作為合同附件,由雙方經手人員簽字蓋章,作為日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十、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此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在友好協商後簽署補充協議,所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置租賃合同 篇4
第一條(總則) 本租賃條款僅適用於甲乙雙方租賃關係成立時租期未滿12月並且未簽定其他特別條約、文字的情況。
第二條(租賃物品) 乙方出租給甲方在租賃關係成立時由乙方提交給甲方的租金費用清單(以下稱待付費用清單)上標明的物品,甲方承租。
第三條(租賃時間) 租賃時間按照待付費用清單所載內容執行,乙方向甲方移交物品當日為租賃開始日。
第四條(租賃時間的延長) 在租賃時間到期前一週以上的時間內,甲方向乙方提出延長租賃時,只要甲方未有違反條約行為,乙方則同意延長要求,以後的反覆延長時間亦同樣。
第五條(租金)
(1) 乙方按照現行的租金規定向甲方徵收租金。
(2) 甲方有義務按待付費用清單標明的期限交納租金。但是在第十七條寫明的租約期滿前中止租賃情況發生時,費用不以上記標準計算,而是重新按實際租賃天數計費,甲方在中止租賃時交納差額。此時的費用計算不以月日均租金為基準。
(3) 租期不滿一個月時,待付費用清單上的租金為租賃關係成立最初時的金額,前一項標記的延長租期時的費用根據乙方的價目表計算,支付金額按乙方提供的清單執行。
(4) 在租期計算時,不足一月的零散天數的收費按乙方提供的清單執行。
第六條(保證金) 在乙方提出收取保證金要求時,作為以租賃條約為基礎的擔保,甲方向乙方交納保證金,在必要時保證金用來充當甲方對乙方應付的一切債務。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物品移交) 乙方將物品運送到甲方指定的中國國內的某一地點。
第八條(移交手續以及返還費用)
(1) 乙方負責物品移交及返還時運送手段。
(2) 移交和返還運送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在最初交納租金時一併交付。 (3) 乙方另行就運費制定標準。
第九條(責任負擔)
(1) 乙方向甲方移交物品時僅負責保證物品的正常效能,對於物品的商品性及對於甲方使用目的的實用性無責任擔保。
(2) 在甲方接收物品的2日內若未向乙方通報物品效能缺陷等情況,則為乙方向甲方交付完畢具備正常效能的物品。
第十條(責任擔保範圍)
(1)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不因甲方責任產生的物品不能正常運轉的情況,乙方負責替換或修理物品。
(2) 乙方不負前項範圍以外的責任。
第十一條(租賃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1) 甲方必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物品,並負擔因此而發生的消耗品等相關費用。
(2) 在未書面得到乙方認同時,甲方不得轉租、改造物品,亦不允許將物品從當初的設定地點轉移別處。
第十二條(租賃物品的使用地區)
(1) 甲方應在中國國內使用租賃物品。
(2) 甲方需要在國外使用租賃物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得到認同後方可行。此時甲方作為出口方按中國及物件國家的進出口管理規定履行義務。
(3) 以上情況對於第十條第一項及第六條不適用。
第十三條(物品的毀損) 在因甲方原因出現物品丟失(包括完全不能修理和所有權受侵害)或損壞(包括所有權受侵害)時,甲方付給乙方替換物品(或購新品)金額或修理費用,並在發生損害時應負責賠償。在此情況下,無論物品能否使用,租賃期間的租金不予減免。
第十四條(禁止轉讓物品) 甲方無權向第三者轉讓物品,並不享有使用物品抵押、轉讓、擔保及其他一切權利。
第十五條(禁止複製軟體) 甲方不得使用物品所有軟體或軟體製品進行下列行為。
(1) 無論有償無償向第三者轉讓軟體或同意第三者享有再使用權。
(2) 在物品範圍以外使用軟體。
(3) 複製軟體。
(4) 變更或改制軟體。
第十六條(保險)
(1) 乙方為物品加入動產綜合保險。
(2) 在物品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時,在甲方迅即通知的同時,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供保險金支付所必須的所有文字並積極協助領取保險金。
(3) 在甲方履行前項義務, 乙方領取到保險金後, 乙方根據保險金額的多少免除第十三條規定的甲方的賠償責任。但若是甲方未及時通知事故情況、履行交付義務或發生故意嚴重損壞物品的情況則不在此免除範圍內。
第十七條(甲方解約) 在無特別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在租賃期間事先通知乙方後並將物品送還到乙方指定的場所而中止租賃合約。在此情況下的費用計算依據第五條第二項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解約) 在物品出現第十條規定的效能缺陷情況發生時, 若修理或替換需要長時間或大筆金額,乙方可以在通知甲方後中止租賃合約。
第十九條(因違約進行的解約行為)甲方在符合下列任何條件之一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決定解除租約並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1) 甲方延滯交納租金1次或違反本條約其他規定
(2) 甲方停業、破產、解散
(3) 甲方因為其他債務而被強制執行、保全執行、滯納處分或者申告破產、和議、公司整頓
(4) 甲方停止支付租金另外受到證券交易所停止交易處分
(5) 乙方認為甲方經營不善或企業狀況不佳
第二十條(返還租賃物品)
(1) 甲方在租期到期時將物品送還到乙方指定的場所並負擔相關費用。
(2) 甲方由於自己責任而未能返還物品,或者發生損壞、汙損等情況時根據第十三條向乙方支付金額。
第二十一條 (延遲返還物品的賠償金) 甲方延誤返還時,須向乙方支付拖欠天數的賠償金,金額由乙方根據清單另行計算。在此情況下的賠償金將按月份計算而不以天數計算。
第二十二條(延誤付款的`利息)甲方延誤履行本條款規定的各項款項支付,按年率14.6%支付利息。
第二十三條(消費稅等的負擔)消費稅由甲方負擔。在消費稅增加時,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迅速支付增加部分。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通知義務)當物品需要修理或者甲方對物品進行必要處理時必須迅即通知。
第二十五條(法定裁決)甲乙雙方另外簽訂有關書面特約條款時,特約條款與本條款保持一致或者為對本條款進行補全、修正的特約條款。
裝置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進行年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甲方廚房運作正常。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具體的委託維修保養事宜商定如下:
一、維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維修內容:詳見附件1《委託保養內容及執行方式》。
三、雙方責任:
(1)、乙方提供24小時服務,負責甲方廚房裝置維修,甲方廚房裝置出現故障時,
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到維修地點,以最快的速度清除故障。
(2)、如遇到因氣候或者交通堵塞或其他不可抗力或意外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導致乙
方沒能在接到通知後小時趕到維修地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在上述因素消除之後應及時趕往維修地點進行維修。未能及時趕到現場處理故障,每次扣維保費5%。
(3)、如遇外購品配件損壞,其訂購週期應及時知會甲方(國內配件最長二週,國外配件最長二月),力爭儘快恢復使用。未能及時供貨每次扣維保費5%。
(4)、甲方負責廚房裝置的日常保養清理、清潔及維修時的必要協作與支援。
(5)、乙方人員的食宿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付款方式:
(1)、支付乙方例行保養及應急維修費用(含人工費、交通住勤、材料輔料消耗等)
為一年人民幣: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正常維護,維護保養滿個月後經
甲方工程部確認裝置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務費用的25%。維護保養滿6個月後經甲方工程部確認裝置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務費用的25%。維護保養滿9個月後經甲方工程部確認裝置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務費用的25%。維護保養滿一年後經甲方工程部確認裝置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務費用的最後25%。乙方先開具合規發票一月內付清,每次付款元正。
(3)、有發票引起的任何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計費約定:
(1)、上述費用不含更換零配件及材料消耗費用,乙方在為甲方維修裝置時,如需要
更換零配件,將另行對配件進行報價,形成報價單,得到甲方認可並簽字確認後,方能進行後續配件更換及維修工作,其所更換的配件僅收成本費,附件2《主要零配件價格彙總表》,甲方也可選擇自購配件。維修配件材料費單個材料費用在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
(2)、另外報價的配件及材料費實行季結算方式,乙方提供票據及更換確認依據,甲方需憑相關依據按實支付配件等款項。
六、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即生效。
七、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修改、變更,但非經雙方達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中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修改。
九、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廚房裝置所在地法院起訴。
簽約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裝置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丙方:__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租第______號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依本行信貸政策向甲方提供貸款支付租賃合同本金。貸款期限及貸款本息歸還由三方另行協商確定。
二、乙方同意在租賃合同及其附件備齊生效後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貸款全額劃至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專戶,憑丙方的劃款指令由甲方在接到丙方劃款指令後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以投放租賃本金的方式劃至丙方帳戶,若無丙方指令甲方無權動用該筆資金。
三、丙方為甲方向乙方所貸的該筆貸款款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期限為貸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後______年。
四、丙方同意按租金償還計劃表(租賃合同附表三)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五、甲方在乙方開立專戶,凡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均進入該專戶,並直接歸還該專案貸款本息;乙方同意在每筆租金到帳次日即以該金額充抵甲方此專案貸款本息。若延期充抵的,利息由乙方承擔。
六、協議各方若無法按協議要求及時支付,需向受付方支付每日萬分二點一的罰息。
七、本協議所涉之貸款本金及利息及延期罰息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協議終止。
八、為便於專案的開展及後續操作,三方同意各選派______-______人組成專案組負責本協議的具體實施,該專案組將在該租賃專案完全結束後解散。
九、本協議的一切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十一、本協議經三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裝置租賃合同 篇7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四川法銀律師事務所受岳陽設計院及成都分院的委託,指派我們擔任岳陽設計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現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被上訴人的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
1.《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本案“候連書”承諾支付租金的時間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訴人於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其請求已超過一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2.被上訴人從未提交任何關於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證據。
3.一審判決“審理查明”部分,沒有任何關於訴訟時效延續的事實依據;然而,在“本院認為”部分,卻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張了其權利”作為“基礎事實”,認定訴訟時效連續。這裡,所謂的“基礎事實”,完全是“憑空而來”的。
據此:即使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存在欠付租金的關係,被上訴人的請求也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二、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沒有租賃合同關係
1.成都分院《營業執照》載明的“成立時間”為20xx年12月12日,而《機械裝置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的簽訂時間為20xx年7月5日。簽訂合同時,成都分院根本就沒有成立。絕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義與被上訴人簽訂《租賃合同》。
2.《租賃合同》最後一條明確約定“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這屬於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當時還沒有成立,《租賃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條件不成就,合同當然不生效。
3.候聯界確係岳陽設計院成都分院的負責人,但是,並不是候聯界的所有行為,都應由岳陽設計院承擔責任。只有其“在職務範圍內”的行為,才能由岳陽設計院承擔責任。
4.岳陽設計院的經營範圍是“工程設計”,租賃空壓機的用途屬於“工程施工”範疇。因此,即使候聯界有租賃空壓機的行為,也不屬於“在職務範圍內”的行為。其責任不應當由岳陽設計院承擔。
5.建設工程領域,普遍存在借用資質的現象。候聯界除在使用岳陽設計院的資質外,還借用了“四川廣安智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廣安智豐公司”)的資質。而且廣安智豐公司具有“施工資質”。憑什麼認定,候聯界的簽字行為就代表岳陽設計院,而不是代表“廣安智豐公司”呢?
三、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沒有實際履行《租賃合同》
1.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實際履行合同的依據是“候連書、候穎淵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
針對這一問題,二審法官當庭詢問了被上訴人的經辦人秦光明。
法官問:“候連書是不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只知道是候連界的親兄弟”。
被上訴人的經辦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連書”是否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一審法院憑什麼認定候連書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呢?
然而,被上訴人的代理人仍稱“候連書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屬於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想以此逃避其舉證責任。
2.《租賃合同》第6條約定:裝置進出場時,要籤進出場單。被上訴人並沒有提供與上訴人之間的裝置進出場單。
另外,與協議履行相關的證據,還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進出場拖車費、汽油費、機械手人工費、裝置維修費等諸多憑證。岳陽設計院從來沒有支付過這些費用。誰支付的這些費用,誰才與被上訴人之間具有實際履行租賃合同的關係。
3.被上訴人主張:其與上訴人之間存在實際履行合同的關係。被上訴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不能舉證,則應當承擔不利的後果。
四、涉案裝置的承租人應當是“廣安智豐公司”
1.白鶴灘電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區)的勞務承包人是“廣安智豐公司”。這有廣安智豐公司與業主方簽訂的《勞務合同》、《民工工資保證合同》為證。《勞務合同》、《民工工資保證合同》的簽章處反映“候連書”系廣安智豐公司的委託代理人。
2.“候連書”與廣安智豐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協議》,更明確了候連書借用廣安智豐公司資質承攬專案的事實。因此,“候連書”的簽字,只能是代表廣安智豐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陽設計院。
3.一審法院僅僅因為被上訴人將裝置交給了“候連書”,就以此推定“候連書”是岳陽設計院的職工。按此邏輯推理:如果被上訴人將裝置交給了一審法院,那麼,一審法院是否就是岳陽設計院的分支機構了呢?顯然,這種推理是十分荒謬的。
綜上所述:
1.白鶴灘電站二工區是廣安智豐公司承包的施工專案。候連書是廣安智豐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和實際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
2.候連書及侯穎淵並非岳陽設計院或成都分院的員工。二人的簽字行為,只能代表廣安智豐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陽設計院或成都分院,其責任也只能由廣安智豐公司承擔。
3.被上訴人的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
此致
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四川法銀律師事務所
杜正武付賢禹律師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裝置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受甲方委託,提供各項服務事宜如下:
一、租賃裝置: 乙方為甲方提供音響租賃服務,此次活動為 天(不含裝置安裝時間)週期,乙方提供調音人員,並服從甲方指揮,積極配合甲方主持人。裝置晚間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間內。電源、場地等請甲方準備。(乙方所列裝置清單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時間:自 20xx 年 月 日 至20xx 年 月 日 止。
三、租用地點: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於 20xx 年 月 日 時,將上述裝置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乙方在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裝置過程中,乙方同時增派技術人員(調音員)進行現場調音。
四、裝置租金及預付款
1:裝置租賃費已包含人員服務費。
2:此次租賃裝置費用為: 元。(含稅,是?否?)運輸費用為: 元。 3: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以現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裝置租賃總款的20%作為訂金, 約為 元。乙方到達現場安裝音響裝置並除錯完畢後甲方向乙方交付裝置租賃總款的50%, 約為 元,使用完畢當日或次日交付其餘款項即為: 元。 (具體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協商)
五、責任、違約條款:
1、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如甲方退訂,乙方扣留預付款,作為甲方違約金。若甲方交付 定金後,乙方不能提供相關器械,甲方有權要求返還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為原因使活動不能舉行或中途中斷,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3、如演出程序中因停電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活動不能進行的, 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4、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有足夠聲壓級的專業音響裝置,保證活動過程中音色優美順暢,在活動 過程中,音響出現斷音(指話筒)現象應不超過三次/天(次數不累計),特別說明:話筒使用條件一定要在距話筒接收機25米範圍以內,如果有人阻擋在話筒與接收機之間,產生頻率阻隔致使話筒斷音,或因無線電頻率干擾產生的噪聲,乙方無責。否則甲方有權扣留總金額的的20%款項。
5、若為多天活動,裝置需放置在活動地點,甲、乙方協商裝置的保管,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此條款不適用於一天的租賃活動)
6、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需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規辦理。如發生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將依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透過有關機構解決。此書面協議可作為參考依據。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租賃合同 篇9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就甲方租賃乙方所有、管理的 吊車 用於甲方位於成都市的 建設工程有關的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費用:
卸裝鋼筋為 ¥8.00元/噸 ;
卸裝鋼筋翻圍牆為¥8.00元/噸 ;
其它需要吊車費用按消失計費為 ¥160.00元/小時 ;
備註:除按以上單價計價外,每次出車費用最少為 ¥300.00元 ,暫定
租賃總價為 30萬元(大寫:叄拾萬元整)。
1、日租金是甲乙雙方已經考慮了經營風險等因素的綜合租金,包括但不限於裝置包裝費、乙方管理費、利潤、稅費及裝置入場前的檢測費用、裝置租賃試用期間消耗的燃料費用等所有費用,且合同約定租賃期內不做任何調整。
2、所租裝置由乙方負責進場運輸及上下車工作,並由乙方進行安裝、頂升、拆卸,所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汽車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裝置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乙方提供的租賃裝置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最新國家標準並經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滿足甲方城建專案的施工需求,具體標準:吊車驗收標準:GB3811-83,安全規程:GB6067-85。
2、乙方保證其租賃裝置符合產品質量安全效能要求,具有行業要求的生產備案、準用證明等各項證明資料,在裝置進場前雙方必須簽訂安全協議。
3、乙方應提供租賃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生產許可證》、國家級檢測報告、使用年限證明、生產備案及其它相關資料,乙方沒有依約提供租賃裝置有關的前述資料的,甲方有權拒付或暫緩支付租金。
4、其它約定:乙方必須按時將所需租賃裝置運送至使用地點,並安排人員持合法有效的上崗證上崗操作。
三、租賃裝置的簽收
甲方指定 周孝夫(聯絡方式:15040513452) 清點租賃裝置數量、規格型號,開具甲方租賃裝置簽收憑證,確認乙方安排的操作人員的入場情況,核對人員的身份及證件,甲方對前述授權許可權僅限於對本合同範圍內租賃裝置數量、規格型號、乙方操作人員入場情況的確認。
四、款項的結算與支付
1、甲方指定方的其他任何人結算對甲方沒有約束力,甲方對租金結算人的授權權限於本合同第三條甲方指定人員堅守的租賃裝置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進行款項結算。
2、甲乙雙方進行結算時,根據本合同及補充合同的約定,以乙方簽章,甲方指定人員簽收且專案經理簽字蓋章確認的租賃憑證和以乙方名義開具的合法發票作為結算依據。
3、款項支付時間: 。
4、款項支付方式:甲方以轉賬或支票方式將租金付至乙方在合同中所提供
的賬戶(乙方賬戶名稱:,開戶銀行:賬號: ),乙方對所提供的賬 戶已確認無誤,從甲方付款至此賬戶之日起視為已到賬。乙方因賬戶原 因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要求甲方將款項支付至以上 賬戶以外的其它賬戶的,甲方有權拒絕。如乙方提供的賬戶錯誤,給甲 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應憑以乙方名義開具的合法發票向甲方結算款項,乙方未提供的, 甲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租賃裝置的使用地點
甲方 龍光君悅華庭二期 專案施工地點為本合同租賃物使用地點。
六、租賃裝置的維護保養
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負責租賃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修理工作,保證 甲方正常使用,期間所發生的維護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乙方安排 名操作工人入場操作,所有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是與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公認,操作工人的工資、社會保險、食宿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和繳納,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所有費用。
七、租賃裝置的權屬
1、租賃期限內,租賃裝置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擁有對裝置的租賃使用權。
2、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租賃裝置或將租賃裝置抵押第三人的,應提前3 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喪失租賃權。
3、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再行將租賃裝置出租給第三人,若乙方違反約定,將租賃裝置再行出租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八、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做好租賃裝置進場前的準備工作;
(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租賃裝置轉讓、轉租給第
三方,不得變賣或抵押租賃裝置;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營業執照上的地址為可送達地址;
(2)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裝置為合法生產企業生產,質量不存在瑕疵,且
在使用年限內,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租賃使用功能和目的;
(3)乙方的隨機操作人員必須受過專業培訓教育並取得國家機構頒發的資
格證書及執業證書,嚴格按照國家規範及甲方指令操作;
(4)乙方的隨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因乙方人員 或裝置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賠
償等責任;
(5)任何因素導致乙方出租裝置及其附屬設施毀損、遺失、滅失、人員傷
亡的,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一切損失與費用,甲方存在過錯的除
外;
(6)乙方保證在合同約定或甲方告知的裝置進場時間,將租賃裝置暈死、
裝卸並安裝在甲方指定的使用地點。
九、違約責任
1、因乙方再行出租、轉讓或抵押等處置租賃裝置或對租賃裝置所有權存在 權利瑕疵等原因,使甲方對租賃裝置的使用權收到限制或喪失的,乙方 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將租賃裝置運輸、裝卸安裝至甲方指定使
用地點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甲方工期延遲的,乙方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被建設業主方追償的全部責任;
3、乙方未按時將租賃裝置退場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且甲方不支付該拖延時間的租金;
4、因乙方所供租賃裝置不合格或乙方人員原因導致甲方工程質量、安全事
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將租賃裝置轉讓、轉租給第三方或變賣、抵押的,甲
方應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
十、其它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債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轉讓債權;
2、乙方承諾其提供的裝置沒有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否
則,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甲方有權扣留租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用租金抵押損失;
3、本合同屬於雙方公司重大商業秘密,簽約方均不得洩露;
4、甲方除在本合同中作出明確授權外,對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員或非甲方人
員均沒有授權。甲方的其他任何人員或非甲方人員均不能代表甲方處理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結算單
等,因此產生的債權債務對甲方沒有法律約束力。
5、本合同的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方可生效,否則,視
為未變更。
6、乙方確保在本合同項下提供的附件材料的真實性,所供附件均是在有效
期限內或透過相應職能部門年檢的合法有效材料。
7、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乙方應當在甲方最後一次付款
前向甲方出具租金已經全部付清說明,合同在款項結清後自行終止。
8、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
乙方有權向甲方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貳份。本合同附件都是合同的組
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附件:
1、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
2、稅負登記證明(副本)
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
4、委託代理人的委託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5、銀行賬戶證明
以上附件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提供給甲方,所有材料由乙方加蓋行政章
(除《銀行賬號資料證明》需由乙方加蓋有效財務章外)予以確認,且所供 附件均須與本合同主體文字加蓋騎縫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專案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