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培訓協議書> 安全培訓協議書範文錦集七篇

安全培訓協議書

安全培訓協議書範文錦集七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培訓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為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體現以人為本、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的思想,幫助乙方實現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經公司研究決定為乙方提供本次專業技能培訓。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一、培訓性質

  本次培訓屬於專項技能培訓,非一般職業技能和上崗培訓。

  二、培訓內容及費用

  詳見《華章公司員工進修審批表》。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須在培訓結束後一月內(如遇特殊情況可酌情順延)向甲方提供培訓有關成績等方面的記錄。

  (二)乙方完成培訓後應回甲方工作,服務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而服務期尚未屆滿,自動延長至服務期屆滿。若因甲方內部變更,需縮減勞動合同及服務期限,則以甲方變更為準。

  (三)乙方完成培訓後,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為甲方服務。

  (四)在培訓期間,如乙方出現違反有關規定,未能透過培訓考核或未達到培訓要求取得畢業證書,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培訓或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的,此次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培訓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取消本次培訓計劃和本培訓協議,所發生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之間仍按勞動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四、違約責任

  (一)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因下列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履行的,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

  1.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2.因乙方個人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違約金的支付:

  按服務期限等分培訓費,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服務期限不足一年的,乙方須全額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作為違約金;

  服務滿一年不滿二年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的60%作為違約金;

  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

  (三)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若協商、調解不成或乙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若本協議與雙方先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其他相關協議有任何衝突之處,一律以本協議為準,相應變更勞動合同。

  (三)本協議中任何條款如被確認為無效,不影響整個協議及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公司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2

  甲方(學生): 乙方:xx教育培訓中心 友好提示:

  ?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 ?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 ?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為了加強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者變相等嚴重違反培訓中心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學校及時查詢,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免責條款:因颱風、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乙 方:XX教育培訓中心 監護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3

  甲方: 北京崑崙億發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別:

  身份證號:

  公司關注每位員工的職業發展,並根據公司發展和員工進步總體狀況,向優秀員

  工提供學習,培訓的機會;使員工在其崗位上有更大的發展空間,使公司和員工達到共贏。

  為了不斷的提高乙方的業務素質,公司鼓勵並支援員工參加職業培訓。為明確乙

  方在參加甲方推薦的業務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保證甲方培養的技術人員不致流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同意乙方赴 (學校)學習 專業課程,學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培訓地點: ,培訓方聯絡電話: 。

  二、本次培訓費用 。

  三、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或與甲方約定的培訓基地及專業課程就學,如需要變更,

  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批准,否則,以曠工論處。

  四、乙方在學習期間,必須每隔 三月 向甲方書面報告一次學習情況,並附

  學校有關成績等方面的記錄。

  五、乙方應自覺遵守培訓校方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而受到校方處分的,甲方將追加懲處,視同在本公司內的違紀。

  六、乙方患病,不能繼續參加培訓學習,由乙方自行承擔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

  七、乙方在參加培訓後,應能夠達到此次培訓的目的。如乙方不認真學習,未能掌握培訓中所傳授的知識和技術,則甲方有權扣除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及工資(具體執行可由乙方直接返還給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八、乙方培訓合格後所獲得的有關資格證書原件由甲方統一保管,直至乙方服務期滿自願離職後方可歸還其本人。

  九、乙方離開甲方時,關於培訓費用的處理:

  1、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於 3000 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培訓完成後,在甲方工作時間需達到 2 年,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 2 年的或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2、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於 5000 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培訓完成後,在甲方工作時間需達到 3.5 年,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 3.5 年的或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3、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低於 10000 元的(包括甲方獲贈的免費培訓),乙方在培訓完成後,在甲方工作時間需達到 8 年,甲方不再要求乙方返還培訓費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 8 年的或違反勞動合同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有培訓費用。

  4、乙方在甲方期間的培訓費用超過 15000 元的,屬於數額較大,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合同。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制定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 所:

  乙 方 (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出 生年 月:

  家 庭住 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公司新員工能快速適應工作環境,掌握必備崗位工作技能,特對公司招聘的新員工進行內部定向強化培養,提供為期 個月的脫產專業技術培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共識,特訂立本協議,以資恪守。

  一、培訓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培訓地點:甲方指定園區、甲方會議室、甲方合作單位。

  三、培訓內容:職業道德規範、工作業務技能實踐培訓(電梯維修保養規範、安全操作規範、

  法律法規、安全教育),甲方管理規章制度。

  四、培訓費用:合計 元/人;包括:專業技能考試培訓費、教材費、講師費、員工服裝費、培訓場地費、生活補助費、住宿費。

  五、自培訓日起,甲方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00元/月,作為培訓費,培訓期滿被甲方正式錄用後,乙方需為甲方服務滿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務期滿,乙方續簽合同或者乙方自願離職並辦完相關離職手續後,所扣的培訓費用甲方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六、培訓效果:培訓結束後,甲方根據乙方考試、考核的表現,在轉正後給予乙方適當的調薪。簽訂合同後,按勞動合同規定,每年根據乙方考試、考核的表現進行工資的增長。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教學場地、裝置設施,教材資料,實踐場地。

  2、保證做好培訓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工作。

  3、負責教學管理,如發現乙方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給與開除處分。

  4、培訓期間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考試考核,透過三個月的學習後,根據乙方考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掌握情況,分配至公司各個對應園區,安排至相應的工作崗位工作。

  5、乙方在培訓期內,如考核不合格,將被辭退,已扣乙方的培訓費用甲方不予退回;如能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任務,並考核合格,則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照甲方工資方案執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服務期內辭職,已扣乙方的培訓費用甲方不予退回。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培訓期工資待遇:/月。

  2、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學習遵紀守法,不遲到不早退,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各種課程設定內容;乙方如有違規違紀行為,要自覺接受甲方處理。

  3、乙方在培訓期間,如私自外出,造成人身意外或其他嚴重後果,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培訓期間享有對甲方的培訓管理人員友好地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5、培訓期間,乙方從甲方處獲得的任何商業、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任何形式或載於任何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都具有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九、附則:

  1、乙方如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學,甲方不退還乙方被扣除培訓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正常培訓學習,甲方退還全部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安排乙方上崗,甲方在扣除工本費(指報名考試、服裝、書籍、食宿等成本)後,退還全部剩餘培訓費用;乙方在培訓期內,不接受、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或擅自離崗或外出就職,乙方已繳納的培訓費不予退還。另還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500元,拒不支付者,甲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本協議的附件及教學計劃、管理制度等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日期開始此協議即刻生效。

  5、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南通富達電梯安裝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證: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5

  為了確保您孩子在暑假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營造一個良好學習壞境,讓每一個同學都度過一個難忘而美好的假期,根據我們的現實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參加培訓而轉移給培訓中心,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開展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

  2、監護人應對學生上學放學及放假時間安全承擔責任,嚴禁學生騎腳踏車、電動車或摩托車上學,對學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培訓學習期間,參加打架鬥毆者,取消培訓資格。同時給他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損害學生的監護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培訓期間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以上危險器物帶入校內,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

  5、培訓期間,學生有事外出應向班主任以及任課教師請假。學習期間嚴禁學生私自到塘、河、溝、水庫等洗澡,嚴禁到網咖上網。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培訓中心應及時電話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但由於監護人的過錯培訓中心聯絡不上的,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培訓中心不承擔責任。下課休息期間不允許學生私自到校外活動或購買零食,如課間私自外出發生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培訓中心不承擔安全責任。

  6、學生可以提前30分鐘到校,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緣故讓學生過早提前到校,或放學後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培訓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7、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培訓中心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培訓的設施無關或損傷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而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的。

  8、教師有權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於嚴重違反校紀校規者,培訓中心有權取消其培訓資格。取消培訓資格的學生應負擔全部資料費和部分培訓費(按課時計算)。

  9、對於暑期後參加長期課程學習的學員,其安全協議仍按上面1-8條款的規定執行,不再另籤協議,即本安全協議適用於學生在該教育中心學習的整個過程。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培訓中心學習的整個過程。學生在該中心學習終止,協議自動廢除無效。本協議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甲方(培訓中心負責人) 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乙方 (學生監護人) 簽字: 籤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6

  甲方(學生): 友好提示: 乙方:xxxx美術培訓中心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 監護人的同意。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 請及時諮詢。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 部條款。

  為了加強XXX班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 故的發生,明確XXX班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 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 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美術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 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 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 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⑸學校在學生進入美術培訓班後為學生購買人身保險。(險種及保額等在後 面另附詳細說明)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 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1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 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 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 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 者變相等嚴重違反美術培訓學校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 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 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 學校及時查詢,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 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 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 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 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 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四、免責條款:

  因颱風、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 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 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監護人: 年 月 日 乙 方:xxxx美術培訓中心 責任人: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最佳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後,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六、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____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