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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

精選勞務合同集錦十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務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務合同 篇1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僱員(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決定聘任乙方為自己工作。為明確雙方的職責,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務關係,共同遵守履行。

  一、用工期限

  1、本合同的用工期限為:__________月。

  2、本用工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雙方約定,試用期為:___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崗位職責:

  2、工作任務:

  3、崗位要求:

  三、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2、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工作時間

  (1)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2、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要求,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譽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保證工作條件。

  2、按時支付勞務費。

  3、及時組織人員驗收。

  乙方職責

  1、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

  2、聽從甲方負責人的指揮。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六、合同變更、解除

  1、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務合同協議書》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當解除條件符合勞動法規定時,雙方均可合法解除本合同。

  七、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相關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均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因違約導致合同履行不能的,責任方應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給對方。

  八、附則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雙方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工程所在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工程所在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別:___ _ 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

  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銷售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和薪資。

  三、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房地產營銷行業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裝置。

  (二) 發放規定的辦公用品。

  (三) 對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銷售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 基本工資點 元/月。

  (二) 午餐補貼 元/月。

  (三) 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七、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未從事過銷售行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驗收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處罰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銷售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洩露公司資訊機密和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甲、乙方協商社保由員工自己辦理。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 洩露甲方資訊機密和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期限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透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秘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商業機密: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僱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秘密不論以書面、圖示或電腦磁碟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於負責或經(管)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智慧財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智慧財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年___月_ __日 年___月__ _日

勞務合同 篇3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費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將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下稱派遣人員)派往甲方從事勞務的行為。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從事____工作。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第四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包括:

  (一) 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二) 派遣人員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社會保險。(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三)勞務管理費。

  第五條 根據派遣人員的.數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勞務費___元。(其中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各項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每人___元/月標準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 甲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 尊重派遣人員的民族習慣,維護派遣人員合法權益。

  (二) 為乙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並協助乙方工作人員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三) 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甲方制訂(執行)的安全生產、行為規範、考核辦法等管理規章制度應向派遣人員公開,並送乙方備案,以便共同監督執行。

  (四)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甲方應

  積極採取搶救措施,並及時將事故情況通報乙方,甲、乙雙方共同對派遣人員的工傷事故進行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工傷保險以外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應於乙方派遣人員試用期滿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將派遣人員試工情況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合格),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及時將派遣人員的工作、培訓、考核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乙方,協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對試用期滿後,經實踐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員,甲方可安排其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若經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並按照規定支付工作期間的勞務報酬、保險及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的補償金等費用。

  (八)在向乙方按時支付勞務費的前提下,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員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延誤等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按時支付足額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代扣個人所得稅。

  (十)甲方不得將派遣人員再派到其他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單位,應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十一)甲方應保證派遣人員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十二)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度,甲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給予調休。

  第七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可對派遣人員規定試用期____天,並有權終止不符合條件人員的試用,但應按照規定支付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擁有對派遣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處罰及獎勵的權利。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退返乙方,但應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甲、乙雙方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具體情況如下: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損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5) 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___次考核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第八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與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推薦人選,並與甲方稽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0天),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0天),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半年)。

  (二)負責對派遣人員的基礎培訓,主要包括:1、勞動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2、安全防護、遵章守紀;3、職業技能培訓等。

  (三)乙方應當與派遣人員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規定乙方在派遣人員無工作期間,即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派遣期限未滿,沒有新的用工單位時,應向派遣人員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報酬。

  (四)按月按時足額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五)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及用工單位有關安全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加強派遣人員安全教育管理。

  (六)依法為派遣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手續並按時繳納保險費用;為新籤及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事宜。

  (七)定期安排派遣人員到制定醫院體檢,專案包括:肝功能、心電圖、內、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檢查(招工體檢費用由派遣人員自行負擔)。

  (八)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員到甲方進行現場辦公,做好服務工作。

  (九)教育派遣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十)為派遣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十一)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工傷事故處理的規定,負責組織派遣人員進行工傷事故的處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員管理許可權及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申報及處理,所發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二)由於派遣人員違反服務期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故意或無意造成重大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追償。

  (十三)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及索賠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意見後的10個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二)乙方有權提出對甲方因違反《勞動合同法》及本協議的約定擅自解除本協議進行經濟賠償的要求,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第四章 費用及結算

  第十條 甲方須於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上月出勤考核情況,於每月____日前以支票形式將上月勞務費支付給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可以適當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5日)。

  第十一條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後,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並按時支付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按時繳納派遣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遇有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用,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向乙方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撥付勞務費用時,乙方可向甲方發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內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時,甲方應承擔從拖欠之日起的違約責任,如超過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向甲方追索所欠費用。

  第十四條 加班費的計算及發放按照《勞動合同法》及甲方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 協議終止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一) 本協議期滿;

  (二) 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經濟危機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三) 協議任何一方宣佈破產、依法解散、關閉或撤消;

  (四) 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

  (五) 協議任何一方發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條的情況時,應向另一方發生書面通知,經對方書面確認後30日內解除本協議;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違約致協議終止的賠償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本協議有關約定執行。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

  決,協商不成時,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七章 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因頒佈新的《勞動合同法》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進行修訂時,均應以新的法規為準,並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協議,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協議任何一方意欲延長本協議書的期限,則應在本協議書期滿前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書面協議約定。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財務部門、合同管理部門一份備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為有限期勞動合同。本合同與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未履行合同,私自離開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扣發一個月工資,不再聘用。

  二、 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清潔工崗位工作。由甲方指定工作區域,乙方負責運轉工作。

  2 工作區域 :展廳 樓上樓下衛生間 樓梯 售後客戶休息區 交車區 售前售後小倉庫 3 衛生標準:地面乾淨無塵土和腳印

  三、 勞動時間和勞動條件

  1 工作時間: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0——17:30(冬季17:10)

  2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四、 勞動報酬

  1 清潔工工資分兩部分,基礎工資1350元/月,每天5元午餐補貼。

  2 甲方在每月十號之前為乙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工資。

  3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1350元/月。

  五、 勞動紀律

  (1)甲方依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1 按時出勤,不許遲到 早退,中途擅離崗位,無故曠工。有以上現象的扣除當天工資。經教育,仍有上述現象超過三次的,予以辭退。

  2 上崗期間衣著乾淨整潔,不能穿拖鞋。

  3 勞動者不在工作時間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 上班期間不準喝酒,不準在工作區域內抽菸,若有頂替現象,出現意外事故的,有頂替者和被頂替者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安排工作,乙方應服從管理 聽從指揮,及時完成保潔工作,若沒有及時完成清潔任務或清掃不合格的每次扣發工資10元/次,並予以警告。

  (3)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六 、勞動合同的解除 變更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當事人接觸或變更合同的,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含15日)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視為同意變更本合同。

  3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

  (1)在試用期間離職的

  (2)乙方離職前與下一位未交接完工作

  4甲方因工作需要,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15日向乙方說明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本合同雙方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雙方簽字後有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5

  勞務輸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戶名: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派遣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月_____日起派遣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派遣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壹 年,試用期 壹 個月。

  2、派遣人員須具備的條件:男性,年齡18歲以上50歲以下,身體健康(符合甲方保安錄用標準)。

  3、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

  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終止。合同期滿由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四、費用的支付

  (一)費用的標準:

  實行費用包乾制,按每人每月1600.00元標準支付派遣勞務費,每月共計人民幣壹萬陸仟元整(¥16000.00)。甲方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按月支付,由乙方提供10名派遣人員身份證,以發放工資形式支付派遣勞務費。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 3日後退回乙方,有權要求乙方在3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甲方出資對派遣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人

  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四)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派遣人員索賠,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五)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四)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

  收並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派遣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乙方應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足額相關保險,被派遣勞務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傷、亡、病、殘等,由乙方辦理的相關保險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派遣人員進行索賠,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透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若需續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簽訂新的合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要求派遣足額勞務人員的,超過3天的,按實際天數及人數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當月勞務派遣費,連續一個月未能足額派遣勞務人員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2、對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員,乙方若超過3天未重派合格的勞務人員,甲方有權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當月勞務派遣費。

  十一、其他

  1、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負責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日期:20xx年____月___日

勞務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

勞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從事勞務活動,為確立甲乙雙方勞務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

  二、用工方向

  1、日光溫室、蔬菜大棚、露地蔬菜瓜果種植,蔬菜育苗等。

  2、蔬菜基地日常管理。(包括冬季保溫棉被卷放、棚面除雪、夏季溫室通風、溫室大棚內外衛生、田間管理、產品採收包裝等)

  3、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用工約定:

  1、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後,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務用工關係(試用期內按實際日工計酬);

  2、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時終止;

  3、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工作職責:

  1、乙方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乙方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一定責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洩露甲方的資訊、資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於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五、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月28日、每日八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加班報酬以事先與乙方臨時商定為準。

  2、乙方必須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業務(工作)主管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主管應在請假單上簽字,並做好儲存,以便月底報考勤計工資時備查。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4天/月,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故意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

  七、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2、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20日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前一個月工資。

  3、工資標準:工資實行基礎工資和獎勵工資二份制,基礎工資標準元/月(元∕日),獎勵工資每月元。獎勵工資為浮動工資,由甲方根據乙方出勤情況、工作定額完成情況及遵守規章制度等情況總合評定。

  八、保險福利:

  甲方按照國家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及養老保險。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質量和安全防火責任事故者;

  5、隱瞞身體健康情況並影響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不熱愛本職工作,出工不出力者;

  8、甲方宣告解散的。

  十、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合同 篇8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僱傭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受僱方):姓 名: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固定 期限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 1 年,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位於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第四條 乙方主要的工作內容為:

  1、雲南省健身教練國家職業資格培訓及招生;

  2、健身操課培訓;

  3、健身房接洽及相關活動、培訓參與;

  4、其他。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___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或與職工協商同意,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週不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人物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績效考核提成制的工資制度,乙方所獲報酬包含以下部分:

  1、雲南省健身教練國家職業資格培訓及招生分成:

  (1)工作前三個月(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報酬為毛利潤的20%;三個月後(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報酬為毛利潤的30%;其後最高點為35%;

  (2)培訓招生:

  當月招收人數 獲得分成

  <5 600元/人

  ≧5 800元/人

  2、健身操課培訓分成:原則上採取五五分成;

  3、健身房接洽及相關活動、培訓參與分成:另行協商;

  4、其他。

  第八條 工資支付方式為:每期培訓班或每個專案結束,收到全款後結算。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及代繳社會保險費用,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工具、裝置、技術資料等,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同時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為其完成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遵守本合同和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提供相應的條件。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 如乙方為女員工,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應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與續訂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關部分以新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為準,並應及時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此處一個月工資標準為 元)後,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共同協議未達成解決辦法之前,甲方不能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從本公司入伍,兵役期(不包括改為志願兵和被提升為軍官的)未滿的。

  第二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犯乙方權益的;

  2、甲方勞動生產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和健康的;

  3、甲方未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符合裁減人員條件的,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是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據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甲方簽訂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甲方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如果有意續訂合同,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三十日內簽訂《勞動合同續訂書》,雙方在續訂勞動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依據本合同內容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因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由甲方調動到甲方所屬其他單位的;

  3、乙方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的;

  5、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6、甲方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

  第八章 經濟賠償、補償及違約

  第二十五條 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報酬又不予以補休的,除全額支付乙方應得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的經濟補償或賠償,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申請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昆明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昆明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合同及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9

  五建公司勞務管理程式--合同備案程式

  說明:

  1. 以上程式中對於日的表述除註明外,均為工作日。

勞務合同 篇10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應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第二、四、五種情況,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