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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

【推薦】勞務合同範文集合6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務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務合同 篇1

  招聘方(簡稱甲方): 泰安市振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受聘方(簡稱乙方): 張 強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2年(或24 個月),從20xx 年10 月07 日至20xx 年10 月07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6個月(或半年)。即從20xx年10月08日起至20xx年04月08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工程審計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6天,星期天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1500 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15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第七條 勞動保護。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 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勞務合同 篇2

  派遣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被派遣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_____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_____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透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_____%。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檔案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_____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

勞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務協議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勞務協議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務協議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務協議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______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務協議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__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務協議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______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______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______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______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______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務協議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______〕______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______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勞務協議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勞務協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勞務協議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勞務協議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4

  正文:

  以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僱主”)和以中國____公司,總部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透過友好協商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國際勞務合同(3)。

  鑑於僱主希望為其在____(國)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專案)(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願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僱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合同範本《國際勞務合同(3)》。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僱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僱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僱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僱傭,僱主應在終止僱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僱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二、僱主應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專案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僱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

勞務合同 篇5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覆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籤

  (7)驗收後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資訊。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勞務合同 篇6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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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 10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