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
1、根據公司關於績效考核的原則,制定全廠績效考核總框架,為各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提供技術支援。
2、督促各部門根據績效考核總體框架制定出適合本部門的績效考核細則。
3、收集各部門績效方案進行評審,找出不合理項並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直至相關部門對考核細則做出合理修改。
4、指導部門負責人開展考核工作,為績效管理 實施過程提供幫助,向員工 解釋相關績效考核制度 問題。
5、監督績效考核實施過程,檢查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對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杜絕徇私舞弊等不正當現象發生。
6、月底收集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並對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進行檢查分析,指出其中不合理的考核專案令其及時改正,監督績效工資的制定與執行。
7、將當月考核中出現的問題反饋到各部門,使其績效考核彙總不斷完善。
8、以月報的形式總結當月全廠績效考核工作情況
9、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採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佔80%,例外工作佔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於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週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週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個性地,對於上班時間玩遊戲、大聲喧譁、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並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並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於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稽核、彙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狀況,將考核狀況於每月8日前彙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於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透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並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後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劃帶給幫忙,並跟蹤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務必進行說明,並經該部門的經理稽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
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個性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能夠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狀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於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貼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於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持續改進提高工作績效,將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以及個人績效相結合,確保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目標保持一致;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公平、公正地評價,並透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德通公司正式錄用員工。(銷售部、後勤人員或試用期員工除外)
第三條:考核原則
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的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含專案、達到狀態、權重和評價標準)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四條:考核物件
ⅰ類員工:車間生產人員;
ⅱ類員工:基層管理人員;
ⅲ類員工:管理人員;
第五條:考核內容
考核根據工作標準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第六條:考核型別
員工績效考核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種,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七條:考核權責
總經理:對於副總、銷售、行政、財務部進行追蹤。
副總:對於生產、技術、採購、品管、動力部第一負責人進行評分。
各部門:按照本辦法負責本部門的考核具體實施,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評分;
綜合管理部: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對績效考核的總體原則、績效考核的方法及績效考核的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組織、指導、督促考核的實施過程。
第八條:考核等級對照表(ⅱ、ⅲ類人員適用)
考核得分
考核結果及等級
績效係數
95(含)以上
績效特優(a)
1
90-95分
績效優秀(b)
0.8
80-89分
績效良好(c)
0.7
60-79分
績效達標(d)
0.5
60分以下
績效不合格(e)
0.1
第九條:考核程式
1.總經理室每月30日前對公司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2.副總每月29日前對所屬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3.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每月27日前對本部門人員上月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第十條:工資核算
1、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其他補貼
備註:其中各部門基本工資詳見表一,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基本工資
工資等級
第五檔
第四檔
第三檔
第二檔
第一檔
管理職系
備註
1
5000
3500
3000
2500
20xx
經理
2
4500
3500
3000
2800
2200
主任
3
4000
3500
2800
2500
20xx
主管
4
3500
2500
20xx
1500
1200
其他人員
表一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表
2、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績效工資=預定績效工資x個人考核績效係數
備註:其中各部門績效工資詳見表二,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績效工資
表二績效工資上下限額度
3、i類人員月工資=ⅰ類計件工資+考核獎50元
職等
職級
下限
上限
管理職系
備註
a
a1
500
800
經理
b
b1
300
500
主任
c
c1
200
400
主管
d
d1
100
300
其他人員
第十一條:考核流程
第四章考核面談與績效改進
第十二條: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幹部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和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後,考核者應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
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1)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幫助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2)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並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3)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後承擔並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第十三條:績效改進
考核人員跟被考核人員面談後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如:進行培訓,調動工作崗位,重新分配工作職能等),並將此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第五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四條:培訓、轉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培訓後考核仍不達標者或者連續2次考核達標但成績為70分以下給予調離原崗位處理;
第十五條: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b等)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工作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但員工考核績效特優,可視情況調整其薪津與級別,以提高其積極性;
第十六條:評選優秀員工
各類人員考核為優秀者(a等)自動成為該部門優秀員工。
第十七條:其他獎勵
各類人員月度或年度考核特優(a等),可視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備註
以上幾張運用方式作為考核結果一種參考,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六章考核結果管理
第十九條:考核指標和結果的修正
因客觀環境的變化,員工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績效考核標準時,經考核負責人同意後,可以進行調整和修正。考核結束後行政辦還應對受客觀環境變化等因素影響較大的考核結果重新進行評定;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反饋
被考核者有權瞭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行政辦應在每月5日前將結果反饋給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員。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於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對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和行政辦主管,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由行政辦存檔。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申訴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應與部門負責人溝通來解決;如不能妥善解決,被考核者可向行政辦提出申訴,行政辦需在接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對申訴者的申訴請求予以答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行政辦制定、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二0一0年十一月起實施。
第二十五條:附件各崗位工作標準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生態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推進生態市建設,全面加強環境綜合整治,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態專項資金是指由市財政安排的專項用於獎勵本市生態環境保護、生態恢復、農村區域環境汙染綜合防治等建設專案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生態專項資金由市財政每年統籌安排700萬元,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和“鼓勵先進、強化示範”的原則,根據輕重緩急,每年安排一次。
第四條生態專項資金的獎勵範圍
1、生態鎮村建設:包括國家級生態鄉鎮建設,省級生態鄉鎮建設、紹興市級生態鄉鎮(街道)建設,各級生態村建設等;
2、重要生態功能區域保護與建設:包括市級合格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自然保護區建設、溼地保護區建設等;
3、農村區域環境綜合治理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鄉鎮汙水集中處理廠建設、集鎮汙水溼地生態化處理設施建設、生活汙水輸向汙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的管網收集系統建設等;
4、“綠色”單位建立:包括“綠色”社群、“綠色”學校、“綠色”醫院、“綠色”飯店和省級生態文明教育基地建立等;
5、工業企業的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等;
6、國家級有機食品基地建設;
7、生態環境管理系統建設;
8、其他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重點專案。
第五條生態專項資金的申請條件
申請生態專項資金的專案,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專案投資主體,市政府投資的建設專案不納入獎勵範圍;
2、申報專案必須符合生態市建設規劃;
3、申報專案必須為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實施的專案;
4、專案已落實建設資金;
5、申請單位在近兩年內沒有發生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和財經違法違紀行為;
6、專案已建成並透過驗收。建設週期超過一年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工程建設進度必須超過60%。
第六條生態專項資金的申請程式
1、符合生態專項資金獎勵範圍和申請條件的專案,由投資者提出申請。
2、申請生態專項資金,須同時報送經規定程式批准的批文、專案設計和實施方案(計劃)、專案經費預(決)算、建設資金落實情況、經濟和社會生態效益(績效)分析、專案已建成或透過驗收的批文等有關檔案、資料。
3、申請生態專項資金截止時間一般為次年的二月底,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條生態專項資金的獎勵審批
根據本辦法規定的生態專項資金獎勵範圍和原則,結合年度生態市建設工作重點及實際情況,由市生態辦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環保局等部門對申報專案進行審查、考核、驗收,在此基礎上確定獎勵的具體專案和金額,報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第八條生態專項資金的獎勵標準
1、建立為國家級生態鄉鎮的,獎勵30萬元;建立為國家級生態村的,獎勵15萬元。
2、建立為省級生態鄉鎮的,獎勵20萬元;建立為省級生態村的,獎勵10萬元。
3、建立為紹興市級生態鄉鎮(街道)的,獎勵10萬元;建立為紹興市級生態村的,獎勵5萬元。
4、建立為上虞市級生態村的,獎勵1萬元。
5、建立為國家級“綠色”社群的,獎勵5萬元;省級“綠色”社群的,獎勵2萬元;建立為紹興市級“綠色”社群的,獎勵1萬元。
6、建立為省級“綠色”醫院的,獎勵3萬元;建立為紹興市級“綠色”醫院的,獎勵1萬元。
7、建立為國家級“綠色”學校的,獎勵5萬元;省級“綠色”學校的,獎勵2萬元;建立為紹興市級“綠色”學校的,獎勵1萬元。
8、建立為省級“綠色”飯店的,獎勵2萬元;建立為紹興市級“綠色”飯店的,獎勵1萬元。
9、建立為省級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的,獎勵2萬元。
10、建立為市級合格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每個獎勵15萬元(對建立合格水源保護區投資較大的,按照投資總額的50%予以獎勵)。已完成建立的市級合格飲用水源保護區,按《合格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基本標準》進行年度考核,符合規定要求的,每個獎勵5萬元。
11、建立為國家級有機食品基地的,獎勵8萬元;
12、工業企業透過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首次認證的,獎勵2萬元;工業企業透過環境標誌產品首次認證的,獎勵2萬元。
13、鄉鎮(街道)生活汙水集中處理廠建設每家獎勵50萬元,集鎮生活汙水溼地生態化處理設施建設每個獎勵20萬元。
14、其他專案獎勵的具體額度根據投資規模、生態社會效益等確定。
第九條生態專項資金的撥付
市生態辦、市財政局根據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意見,聯合發文公佈年度獎勵專案和額度。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局直接撥付。當年生態專項資金有節餘的,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十條生態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
1、生態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佔或挪作他用。
2、專案投資主體應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使用專項資金,並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控制開支範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使用生態專項資金的單位,在專案實施過程中,應定期向市生態辦、市財政局彙報專案實施進展情況。
4、生態專項資金的使用,應自覺接受市生態辦、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審計局的監督和檢查。違反生態專項資金使用規定的,有關部門應督促其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應收回生態專項獎勵資金,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市生態辦、市財政局、市環保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公司開展績效考核工作的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一定時期內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評價,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指導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
第二條 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之間的差距,而是要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揚長避短,使其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績專案及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自終應以公正為原則,絕不允許徇私舞弊。
第三條 適用範圍
除以下人員外,其他員工均適用本規則。
1、考核期開始後近入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30日以上者。
3、因工傷而連續缺勤75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 考核頻率
公司的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三種。
第五條 責任組織
公司人力資源部為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單位,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下屬員工工作績效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目標的設定
第六條 公司現狀分析
人力資源部應實施必要的組織現狀分析工作,為考核目標的設定做準備,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支援,積極提供人力資源部所需的資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條 分解考核目標
績效考核目標的設定應符合公司年度發展計劃並應將目標分解至公司各職能部門。
第八條 目標責任書
年度績效考核目標應分解至公司所有的職能部門,在與部門經理交換意見後,由部門經理與公司總經理鑑定目標責任書。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對員工的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則績效管理制度。
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於: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瞭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了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工作業績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的評估,是績效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和提供技術方面支援。
第五條:員工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檔案,詩司重要的人力資源管理基礎性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物件包括公司內所有正式簽約的員工;試用期(見習期)人員的考核,不屬於本制度範圍,由公司招聘與錄用制度做出具體規定。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各職位的直接管理者,不採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級管理者擁有員工考核結果調整的權力。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觀念,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受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受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下屬必須始終保持高度的參與性,各級管理者必須隨時與下屬進行溝通。
第二章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一個不斷迴圈往復的過程,其基本程式為: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
1、根據當月(或考核週期)公司各部門的要求和期望,確定當月(或考核週期)工作目標;
2、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部門量化指標:針對部門可以量化的關鍵業績指標;(此項權重為40%)
2.2.部門非量化指標:針對部門不能量化但對公司和部門業績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標;(此項權重為15%)
2.3.追加目標和任務考核:主要是對工作中的追加目標和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5%)
2.4.部門管理與改進狀況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5.培訓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6.現場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7.其他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8.責任事故的考核:實行總分否決制。分重責任事故、一般責任事故、輕微責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各部門的考核表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以上原則設定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呈報上級主管領導確認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各部門下屬員工的績效考核有各部門立進行,部門負責人確認並經上級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4、各部門考核表見附後。
第三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部門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領導,在填具考核表後,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雙方共同完成工作業績。
第四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並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指導記錄”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客觀依據。
第五條:各級主管領導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儘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六條:在考核結束後,各級主管領導就突出的問題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於: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並將其列入下月(或考核週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面談交流互動過程中,確定下月(或考核週期)的各項工作目標
第七條:考核的結果,採用個人自評,上級主管領導考評,報人力資源部彙總後交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稽核。
第八條: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在對各部門考核結果稽核或調整後(如需要),呈報總經理核准,財務部門按核准後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九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一經考核結束,部長級或以上人員的考核資料由財務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副部長級及以下人員的考核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
第十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可以在一週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領導,在接到投訴後一週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公司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月度考核總分100分,劃分為四個等級
a級績效工資:優秀(稱職)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級績效工資:良好(比較稱職)考核得分75---90分
c級績效工資:中(基本稱職)考核得分6075分
d級績效工資:差(不稱職)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資+崗位工資+商保費+績效工資
考核結果按以上等級享受績效工資,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的等級績效工資在部門考核得分的基礎上進行考核並享受等級績效工資。責任事故重點考核當事責任者。
第三條:不良事故。當月發生重責任事故一起,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時,否決總分40分;當月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的,否決總分20分;當月發生一起輕微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的,否決總分10分。
第四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月度績效工資的確認;
2、年度獎金的分配;
3、晉職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五條:月度考核成績的關係為:
1、月度考核不稱職的員工,免當月績效工資;
2、連續三次考核不稱職者,警告處理;
3、累積四次考核不稱職者,降一級處理;
4、累積五次考核不稱職者,勸退並降二級處理;
5、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條:年度獎金的關係為:
1、年內考核三次不稱職者,為當年度考核不稱職,免年度獎;
2、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者,辭退;
3、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條:晉職資格的關係為: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晉職;
2、年度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以上(含基本稱職)者,有晉職資格;
3、累積五次月度考核成績為優秀者,可晉職;
第八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各級主管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彙總後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部長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的職業培訓計劃。
3、部長及部長以上人員的脫產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九條:凡涉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績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後再對照規定予以結算。凡出現涉及公司管理規定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時,均實行單項否決,取消績效工資並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事管理部門。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准。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4、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般公司都會有績效考核,那麼小編就給家分享關於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希望對家有用!
目的
對員工的績效進行客觀、公平的評價和考核,以此為基礎助員工進行能力提升和工作改進,並據此開展員工的獎勵、提薪、晉升、能力開發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適用範圍
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人員,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規範
3.1總則
3.1.1本制度與公司其它制度同時適用。
3.1.2公司績效考核採用兩級考核方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各部門績效,各部門組織考核本部門員工績效。
3.1.3員工績效考核採用KPI考核方式。
3.1.4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績效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部門經理績效考核每年一次。
3.1.5績效管理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各部門協助執行。
3.1.6績效考核結果存入個人檔案。
3.1.7公司績效考核年度為當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2考核範圍
3.2.1公司績效考核制度適用於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人員,包括試用期的員工。
3.2.2在績效考核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績效考核資格:
a有曠工行為的;
b事假累計超過(含)5日的;
c病假累計超過(含)10日的;
d參加公司培訓後,經考核,成績低於70分的;
e在工作中出現重過失的;
f提出離職的。
3.2.3部門經理績效考核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
3.2.4總監以上人員績效考核由集團公司進行。
3.3考核方式
3.3.1各崗位採用KPI績效考核方式。
3.3.2KPI績效考核
3.3.2.1關鍵績效指標的五個方面及評分權重:
a個人素質10%
b工作態度10%
c專業知識10%
d工作能力20%
e工作業績50%
3.3.2.2KPI考核由被考核人部門經理考核、直接主管考核與自我考核組成。
3.4考核程式
3.4.1績效考核準備
人事行政部準備好各崗位績效考核表格。
3.4.2績效考核開始
各考核人根據表格內容要求給予被考核人相應的評分。
3.4.3考核評分結束後,人事行政部收集考核表,統計考核分數。
3.4.4最終考核結果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後有效。
3.4.5績效考核結果生效後,任何人不得改動。
3.5績效考核結果劃分
員工績效考核成績以部門為單位(製造部以班為單位)按1:2:6:1的`比例分為A、B、C、D四個等級。
3.6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3.6.1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績效獎金髮放、培訓發展、工作調配、薪酬調整的主要依據。
3.6.2對績效考核各等級按以下標準給予績效獎金獎懲:
A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20%~130%;
B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00%~110%;
C等:發給被考核人績效獎金基數的100%;
D等:被考核人該考核期內無績效獎金。
3.6.3績效考核員工績效獎金按如下規定執行:
製造部季度績效獎金依據季度生產量決定,其它各部門績效獎金由發貨量決定。
3.6.4培訓發展:考核成績突出者享有公司重點培訓學習機會。
3.6.5工作調配:考核成績突出者享有公司提供的崗位發展機會。
3.6.6晉升:考核成績作為員工晉升的參考依據。
3.6.7調薪:在一個考核年度內,績效考核成績連續三次為“A”等的,崗位工資提高一級。
3.6.8在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二次績效考核成績為“D”等的,下崗培訓或調崗;有三次考核成績為“D”等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3.7績效考核時間
3.7.1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績效考核在下季度首月進行,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束。
3.7.2部門經理人員績效考核在次年首月進行,二十個工作日內結束。
3.8績效饋
3.8.1績效饋不僅是對被考核人公佈考核結果,更重要的是給被考核人指出其優點和缺點,並助其分析原因,制定績效改進方案,從而促進員工績效的提高。
3.8.2績效饋在績效考核結束後一星期內進行,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級安排一對一的面談,被考核人的個人考核資料對其本人公開。
3.9績效考核仲裁
3.9.1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後的一星期內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仲裁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9.2人事行政部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後,在五個工作日內組織績效考核仲裁員會進行仲裁。
3.9.3績效考核仲裁員會是臨時機構,由5名員組成,構成如下:
a人事行政部經理
b被考核人所在部門經理
c被考核人本部門工作協作人員
d其它部門與被考核人有工作關係的協作人員
e被考核人直接下級或同級別的員工
3.9.4績效考核仲裁員會在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查閱有關記錄資料後做出裁決。裁決應在全體員和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宣佈。該裁決具有最終效力。
其他
4.1本制度所規定事項,若需修訂時,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將修訂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4.2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人事行政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員工績效管理制度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強化員工以責任結果為導向的價值評價體系,不斷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強工廠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三條 各級管理人員透過績效管理三個階段的實施,確保部門工作不漏項,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憑效果,管人憑考核。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基層專業及管理人員(含部門主管)和車間專業及管理人員(含車間副主任)。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五條 員工的工作分為本部門工作和跨部門團隊工作,沒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條 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同時必須透過績效管理幫助下屬員工提升績效成績。
第三章 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條 員工績效管理
按月進行,並分為三個階段。包括績效目標制定階段(考核期初)、績效輔導階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溝通階段(考核期末)。
第八條 績效目標制定階段由部門負責人(或委託人)與員工共同制定"個人績效承諾"(PBC)表。個人績效承諾包括該職位考核期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達到的目標、措施、完成時間、考核的標準、提供的見證性資料等進行詳細列示,作為員工工作受控的具體標準。
第九條 個人績效承諾來源包括:
1、來源於為完成部門指標而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和措施,體現出該部門或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
2、來源於員工參與跨部門團隊或業務流程最終目標,體現出該職位對跨部門團隊目標或流程要求的支援。
3、來源於本職位應負責任。
4、創新性目標或計劃。
5、個人績效改進計劃。
第十條 個人績效
承諾的制定應符合明確、可測量、可達到、與職位關聯和有時限的原則。
第十一條 部門內所有員工達到績效考核規定的工作要求後,應保證部門內所有工作的正常展開,包括:部門KPI指標的實現、業務流程的執行、部門和個人績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 各級員工必須對本職位考核期績效要求進行承諾。
第十三條 績效輔導階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導、支援員工共同達成目標和計劃的過程,同時考核者應對員工行為與結果及相關的關鍵事件或資料進行收集及記錄。
第十四條 各部門必須在部門內建立健全"雙向溝通"制度,如:例會制度、總結制度、彙報/述職制度、關鍵事件記錄、工作日誌制度等,保證各項工作資訊的及時和真實傳遞。
第十五條 每月結束各部門負責人對照員工績效承諾的專案和標準,做出客觀的評價,經考核複核者複核後,考核者就考核結果向員工進行反饋溝通。
第十六條 考核責任者必須與員工進行正式的面對面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考核結果、工作成績、工作不足及改進措施,並共同確定下一階段的個人績效目標(含績效改進目標)。對於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還需特別制定改進計劃。
第十七條 被考核者必須進行對考核結果的"被告知"簽字確認。若被考核者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評價,可在相應考核表的"員工意見欄"表述,考核者有責任就員工的不同意見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十八條 被考核者如果對考核者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可按PBC考核流程在兩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人。
第十九條 對於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門專案工作中的人員,部門在進行月/年度考核時,原則上應採用或參考專案組的評價結果。
第四章 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第二十一條 員工PBC考核採取百分制進行衡量,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當年12個月的平均考核分數。
第二十三條 主管、車間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70%發放,其餘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主管和車間副主任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3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條 基層員工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80%發放,其餘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 掛鉤發放:基層員工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2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為D、全年累計4個D、年度考核結果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可在本制度的原則範圍內進行細化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8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五章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六章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七章基層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八章考核組織與申訴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xx公司基礎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現代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緊緊圍繞xx公司的發展目標,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根據xx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績效考核指企業在既定戰略目標下,運用特定的標準和指標,對員工過去的工作行為及取得的工作業績進行評估,評估的結果作為崗位人員業績優劣的評判依據,並對員工將來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業績產生正面引導的過程和方法。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考核目的
(一)透過目標逐級分解和考核,促進xx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透過考核合理計酬,提高員工的主觀能動性;
(三)透過績效考核促進上下級溝通和各部門間的相互協作;
(四)透過考核規範工作流程,提高xx公司的整體管理水平;
(五)透過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態度、能力和素質,幫助員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水平,從而有效提升xx公司的整體績效和整體員工素質。
第五條考核原則
(一)以提高員工績效為導向;
(二)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三)多角度考核;
(四)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六條考核用途
核結果的用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二)薪酬等級的調整;
(三)崗位晉升及調整;
(四)員工培訓安排;
(五)先進評比。
具體實施方法參照《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七條考核物件分類
考核物件共分四類:高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基層管理者、基層員工。
第八條考核週期
根據考核物件的不同,考核週期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與專案週期型考核。
(一)月度考核於每月1-5日內完成上月考核,其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崗位職責、分解到崗位的月度目標要求;
(二)季度考核於每季度1-10日內完成上季度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崗位職責、分解到崗位的季度目標要求;
(三)年度考核於每年元月25日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年度戰略規劃;
(四)專案週期型考核以專案節點為週期,於下節點開始的1-5日內完成上節點考核,考核指標主要來源於專案階段性目標要求。
第九條績效考核方法
xx公司績效考核方法以KPI關鍵業績指標為主,利用BSC平衡計分卡的四個維度提取KPI考核指標,結合年度能力考核的方式,進行綜合性績效考核。
第十條績效考核工具
(一)月度考核工具為月度績效考核表,各崗位均有與崗位相對應的月度績效考核表格;
(二)季度考核工具有兩種,即分子公司總經理以競爭力排名為主要考核工具,其他參加季度考核的人員以季度績效考核表格為主;
(三)年度考核工具有兩種,即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表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其他人員的全年考核為其各月度績效考核評分的平均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
(四)專案團隊的考核工具為專案節點的績效考核表格。
第十一條考核維度
考核維度是考核物件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業績維度、品行維度。
(一)業績維度:指被考核人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考核範圍包括每個崗位的崗位職責指標、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對下屬的管理、人員培養和工作指導的績效。
(二)品行維度:即對被考核人員的工作品行進行考核,考核範圍為對崗位任職者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行為情況的考核。
不同層級的崗位業績維度與品行維度佔比如下表所示:
第十二條考核主體
考核主體分為直接上級評分與自評兩種,其中直接上級評分權重佔比85%,自評打分權重佔比15%;
考核順序為先自我評分,再由直接上級評分,從公司高層起由上至下逐級完成評分過程。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評分與權重
考核表中所有的指標均需量化,對於不能量化的指標不能作為考核指標,考核表中業績指標與行為指標滿分均為100分,按各指標對公司的貢獻程度進行權重分配。
權重表示單個考核指標在指標體系中的相對重要程度,權重總分為100%,崗位的考核指標權重相加不得高於或低於100%。
第十四條能力考核
年度考核是一種綜合性的考核,為全方位考核員工,更好地選拔和任用,在年度考核時可增加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項專業性活動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崗位所需要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人員考核指標:
(一)人際交往能力
(二)影響力
(三)領導能力
(四)溝通能力
(五)判斷和決策能力
(六)計劃和執行能力
(七)知識學習能力
一般人員能力考核指標:
(一)溝通理解能力
(二)計劃和執行能力
(三)專業技能
(四)知識學習能力
第十五條考核指標的設立
(一)考核指標根據崗位職責、工作計劃、部門重點、年度計劃等,由上下級之間共同協商,形成考核表,報上一級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二)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的更改需經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級商定,並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准方可生效。如有爭議,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有最終裁決權;
(三)業績考核指標的數量依不同層級、不同型別崗位而定,基層崗位一般3-7個,中層崗位一般7-11個,高層崗位一般11-14個;
(四)業績考核指標的制定應結合崗位自身職責與公司各層級目標,選擇考核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工作作為考核指標。
第十六條考核指標設立的要求
(一)重要性:專案不宜過多,選擇考核週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工作作為考核指標;
(二)挑戰性:考核標準的制定應力求接近實際,以使目標可以達到,並具有一定的挑戰性;
(三)一致性:各層級目標應保持一致,下一級目標要以分解、保證上一級目標的實現為基礎;
(四)民主性:考核指標的制定應由上下級人員共同商定,而不單單由上級指定。
第十七條提取業績考核指標的原則
(一)具體的:績效指標要切中特定的工作目標,不是籠統的而是應該適度細化,並且隨情境變化而發生變化。
(二)可度量的:績效指標需具備量化基礎,其指標可透過資料化或階段性的標準進行測量,不可量化的主觀因素指標不能作為考核指標。
(三)可實現的:績效指標的設定應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切忌將目標設定過高或過低,從而失去設立考核指標的意義。
(四)現實的:績效指標是實實在在的,是可以證明和觀察得到的,是現實的而不是假設的。
(五)有時限的:績效指標中要使用一定的時間單位,即設定完成這些績效指標的期限。
第十八條考核記錄
考核週期開始前,由被考核者上級向被考核人說明本次考核週期內的考核維度、指標和權重,相互認可後進入考核週期。同時,由被考核人上級建立日常考核記錄,將考核內容進行記錄,作為考核打分的依據,同時作為考核結果反饋和考核申訴處理的依據。
第十九條考核實施流程
考核具體實施全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2-1:績效考核全流程圖
(一)公司全員開展各崗位工作分析;
(二)人力資源部、各部門負責人從各崗位工作分析、戰略規劃等指標來源中提取績效考核指標與行為考核指標,形成考核指標庫;
(三)從考核指標庫中選取下一考核週期的關鍵績效指標,並對指標進行量化、賦予各項權重;
(四)從行為考核指標庫中選取各崗位關鍵行為,進行量化分解,並賦予權重;
(五)形成考核表,公司全員由上至下進行考核前面談,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對考核內容達成共識;
(六)進入考核週期,由考核者記錄被考核者關鍵指標資料,作為考核評分依據;對考核期內的員工行為、業績情況進行指導,並對設定不當的指標經上報後進行必要修訂;
(七)考核週期結束五日內,各級考核主體進行由上至下的逐級考核評分(包括自評、上級評定);
(八)直接上級對直接下級進行考核結果面談,下級人員對上級進行述職;
(九)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核結果,計算結果並彙總公佈;
(十)人力資源部進行績效考核實施培訓,各部門進行績效改進計劃。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門將考核結果整理歸檔,根據個人得分系數與部門得分系數計算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年底獎金。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二十一條xx公司全體員工(除分子公司總經理)均需進行月度考核。
第二十二條月度考核由考核主體由上至下逐級進行考核,其考核結果作為發放該月績效工資的依據,同時,作為年度考核、崗位工資等級調整的基礎資料。
第二十三條月度考核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每月1-5日對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考核過程中依據考核表逐級管理、逐級考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輔助監督,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
第二十四條每月26-28日各部門負責人確定被考核人下一月度的考核內容,形成績效考核表並向崗位任職者正式公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對於月度病、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不參與當月績效考核。病假員工月度工資累計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二十六條月度考核詳細流程如下圖所示。
圖3-1:月度考核流程圖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條年度考核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十八條每年元月16-20日同步開展各級人員能力考核,元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的統計分析工作。
下一年度計劃的制定於12月10日啟動,12月25日前完成。各部門於12月10日提交下年度工作計劃及目標,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分解執行。
第二十九條個人年度考核
(一)個人年度綜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作為計算年底獎金的依據,主要是對員工本年度業績指標、品行指標、能力指標進行全面綜合考核。業績指標、品行指標考核不再單獨進行(高層管理崗位除外),以全年月度考核為基礎,結合年度能力考評,得出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
年度綜合考核對員工的長期發展和能力的長期表現進行評價,作為晉升、崗位調動以及培訓的依據;能力考核佔年度考核總比重的20%。
(二)對在xx公司工作時間不足六個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員工,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批准可以不參加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視為良。
第三十條個人年度考核方法
個人年度考核針對不同人群,有兩種考核辦法:
(一)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崗位
個人年度考核為全年各月考核平均得分+能力考核得分,其中月考核平均得分所佔年度考核綜合得分的權重為80%,能力考核得分佔年度綜合考核得分的權重為2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個人年度考核綜合得分=(∑每月績效考核得分)/12個月×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二)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參加年度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對高管人員年度績效考核表、能力考核表進行評分,無需再對月度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年度績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參加年度考核的高管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對有關能力指標進行評分。年度考核評定於每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並彙總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作為年度獎金髮放、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的用途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主要作為職務升降、工資等級升降、年終獎金髮放、培訓等工作的依據。對於薪酬的具體影響參見《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依據考核結果的不同,xx公司做出不同的獎懲決定,一般有以下幾類:
(一)職務升降
績效優異是職務晉升的必備條件。年度考核為“優秀”及以上的員工,列為人才梯隊的後備人選及職務晉升候選物件。
年度考核連續兩年為“合格”的員工由上級領導決定是否給予崗位調整直至待崗處理;連續三年考核結果為“合格”的員工將被待崗處理、連續兩年考核為“差”的員工將被辭退處理。
(二)工資等級升降
工資等級升降結合業績考核、品行考核、目標實現度、忠誠度、職業化及崗位特殊要求等,由員工主動申請,報直屬上級和人力資源部,經審批通過後予以調整。
具體詳見《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三)培訓
針對考核成績,xx公司提供不同的培訓。年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及以上的員工,優先列為深造培訓的物件。考核為“合格”、“差”的員工,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聯合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針對性強化培訓,幫助員工改善績效。
第五章高管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二條高管人員構成
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指企業內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資訊的崗位人員,一般為總監及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如營銷總監(CSO)、行政總監(COO)、財務總監(CFO)、人力總監(CHO)、技術總監(CTO)、副總經理、分子公司總經理、事業部總經理、總經理(CEO)、董事長等崗位。
第三十三條考核指標型別
高管人員的考核主要有兩類指標:目標類指標和職能類指標。目標類指標與公司整體目標實現掛鉤,職能類指標與該崗位日常職能工作掛鉤。
第三十四條績效考核週期
高管人員的考核週期分兩種:
(一)目標類指標的考核週期一般以季度、半年度、年度為主
(二)職能類指標的考核週期一般以月度為主
對於技術研發類高管人員,也可按技術研發的階段性成果作為考核週期。
第三十五條績效考核方法
(一)月度考核
1.依年度考核指標要求,分解各月考核重點,直屬上級於每月26-28日製定次月績效考核表格,經雙方確認後,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每月1-5日完成考核主體的評分過程,其具體考核流程同《第三章月度考核》;
3.月度考核指標主要以其崗位職能指標、分解至各月的階段性目標成果為主,其結果與月度績效工資關聯;
4.月度考核的順序:自評——〉上級或薪酬績效委員會評分——〉為下級崗位人員評分;
5.對考核過程中的指標進行評定,發現不當指標時由薪酬績效委員會做出適當修訂;
6.月度考核不適用於分子公司總經理。
(二)年度考核
1.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下年度戰略規劃目標,並將目標分解至各高管崗位;
2.每年12月20日前,各高管崗位人員與集團總經理簽訂下年度目標責任書,約定考核指標範圍;
3.每年元月16-20日,高管人員及直屬上級完成年度考核的自評與上級評分,並完成其能力指標考評;
4.每年元月20日直屬上級完成對高管人員的績效結果面談,並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獎金髮放、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5.年度考核指標主要以目標性指標達成、目標責任書為主,其結果與獎金、分紅掛鉤;
6.年度考核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員年度考核得分=年度績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7.對考核過程中的指標進行評定,發現不當指標時由薪酬績效委員會做出適當修訂;
8.年度考核適用於所有高管人員、分子公司總經理。
(三)競爭力排名考核
1.競爭力排名考核適用於所有分子公司總經理;
2.採用競爭力排名的方法進行各關鍵指標的考核,考核週期以季度、年度為主;
3.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下年度戰略規劃目標,集團總經理於12月20日前與各分子公司總經理簽訂下年度目標責任書;
4.每年12月30日前,集團董事會根據戰略目標,制定分子公司總經理競爭力排名各項指標,包括:銷售額、銷銷比指標、團隊打造、利潤率等,形成競爭力排名考核表及獎懲措施,並向各分子公司總經理公佈實施;
5.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由集團總部進行各分子公司業績統計,填寫競爭力排名表的各項指標資料,並向全員公佈排名結果;
6.對排名前三名與後三名的分子公司總經理進行獎懲辦法;
7.年度競爭力排名結果於每年元月20日前計算並公佈,並執行年度排名獎懲措施;
8.競爭力排名與年度績效考核並行。
第三十六條考核結果應用
高管人員績效考核以年度考核為主,其考核結果一般用於獎金與分紅的發放、下年度目標責任書的指標參考、升降級參考、薪酬的調整等。
第六章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十七條中層管理人員構成
中層管理者指處於高層管理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之間的中間層次的管理人員,一般以各部門經理級人員、生產車間負責人為主。
第三十八條考核指標型別
中層管理崗位的考核主要以BSC(平衡記分卡)指標為主,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利用BSC考核工具,從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創新這四個方面對各崗位提取考核指標。
(一)財務方面:指標包括傳統的財務指標,如銷售額、利潤額、資產利用率等;
(二)顧客方面:指標包括送貨準時率、顧客滿意度、產品退貨率、合同取消數等;
(三)內部流程方面:指標包括生產率、生產週期、成本、新品開發速度、工作流程改進等;
(四)學習和創新方面:指標包括參加培訓並考試通關、培養儲備幹部人數、專利創造次數等。
第三十九條中層管理崗位考核週期
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週期一般分月度、年度兩種,月度以考核崗位職責、月度目標達成指標為主;年度以月度考核的平均分為主,兼顧年度能力測評。
第四十條考核方法
月度與年度考核方法與《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中層管理人員在完成自身考核評分後,需對下級人員進行考核評分。
第四十一條考核結果應用
月度考核結果主要用於:
(一)突出中層管理人員工作重點,指導中層管理者的工作方向,避免戰略目標實現的偏差;
(二)人員調崗調薪的依據;
(三)培訓內容選擇的來源之一;
(四)年度綜合考核的主要資料。
第七章基層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第四十二條基層崗位組成
基層崗位主要包括部門主管及以下基層管理人員、基層員工。
第四十三條考核指標型別
基層人員考核的指標型別以目標指標為主,依據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標的情況作為評價員工的依據。
第四十四條考核週期
基層人員的考核週期以月度為主,其指標主要以崗位職責、當月目標性指標為主;年度進行各月度考核結果彙總,與年度能力考核結果一同構成年度綜合考核。
第四十五條考核方法
基層人員考核方法只有月度考核與年度考核兩種,其具體方法與《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
第四十六條考核結果應用
基層人員考核結果主要應用於:
(一)員工崗位薪酬等級的調整;
(二)人員調級調崗的依據;
(三)制定針對性培訓內容的來源;
(四)年度綜合考核的主要資料。
第八章考核組織與申訴處理
第四十七條考核組織機構及職責劃分
(一)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xx公司考核的最高決策機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主要部門(門店)負責人、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組成,承擔以下職責:
1.考核制度及相關制度修訂的審批;
2.各考核週期結束後考核結果的評議與審批;
3.員工工資的調整和考核等級比例的確定;
4.員工考核申訴的受理與最終處理。
(二)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考核工作具體組織執行的常設機構,主要負責:
1.對考核各項工作進行組織、培訓和指導;
2.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3.彙總統計考核評分結果,形成考核總結報告;
4.協調、處理各級人員關於考核申訴的具體工作;
5.對月度、年度考核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考核過程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指導與處罰;
6.為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薪酬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動、培訓、獎懲等的依據;
7.規範化管理公司績效考核指標庫,並定期更新;
8.對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議。
(三)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
1.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定工作計劃、考核指標並制定下屬的考核表;
2.負責本部門員工考核和等級評定;
3.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幫助員工制定改進計劃。
第四十八條考核申訴提交
被考核人如對考核結果不清楚或者持有異議,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申訴書。申訴書內容包括:申訴人姓名、部門、申訴事項、申訴理由。
第四十九條申訴受理機構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機構。人力資源部是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一般申訴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調查協調,提出建議;重大申訴事項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受理。
如果暫未成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則由人力資源部代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職責,由總經理直接負責。
第五十條申訴受理
(一)人力資源部接到員工申訴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覆。對於申訴事項無客觀事實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
(二)受理的申訴事件,首先由人力資源部對員工申訴內容進行調查,然後與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協調、溝通。不能協調的,人力資源部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處理。
(三)申訴處理答覆: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申訴申請書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明確答覆申訴人;人力資源部不能解決的申訴,應及時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處理,並將進展情況告知申訴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接到申訴處理記錄後,一週內必須就申訴的內容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人。
(四)詳細流程如下圖所示:《申訴流程圖》。
圖8-1:申訴流程圖
表8-2:員工考核申訴表
員工考核申訴表
表8-3:員工考核申訴處理記錄表
員工考核申訴處理記錄表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績效考核過程檔案(含考核評分表、統計表)應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反饋到個人,不予公佈。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實施後,原有考核規章制度自行終止。如另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規定,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實現,全面、真實的評價員工工作績效,激發員工的工作潛能,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實現員工績效與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改進,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原則
(一)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其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二)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三)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四)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五)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或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四、權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批准,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批,部門績效的考核,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反饋面談以及績效考核相關問題調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負責績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標的設計和培訓工作,組織績效考核工作的推進,績效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績效工資的核定,督促績效考核反饋面談工作的進行,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進行相關修訂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管理的貫徹和實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重新確定匹配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對員工的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五、考核物件
(一)部門:由總經辦根據部門的整體工作成績、部門協作進行考核。
(二)員工個人:由上級根據個人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20%+部門考核評分×80%;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70%+部門考核評分×30%
六、考核型別
(一)月度考核:全體員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對上月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進行年終考核:以統計月度考核平均分數為依據。
七、績效工資基數的形成
詳情見《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八、考核內容
詳情見附件1《部門績效考核表》
附件2《崗位績效考核表》(本崗位考核表根據不同崗位和職能的不同,對應的KPI指標也不同)。
九、考核實施
(一)績效工資計算方式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考核得分
(二)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月度的績效工資和月工資一起發放,績效工資屬稅前工資。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標的調整及確定
A調整
行政管理部負責績效考核指標的初始設計,每年6月及12月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兩次調整,部門及部門負責人考核指標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規劃進行調整,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確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發績效考核指標調整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員工考核指標,並於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B確定
行政管理部負責稽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統籌確定部門、部門負責人以及員工績效考核指標,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將調整的指標方案提交至總經辦進行稽核,總經辦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給出審批結果。
(2)績效考核表的發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將相應的績效考核表傳送至各考核者處,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績效考核表的填寫併發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級向上級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級和越級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統計及反饋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彙總以及核定績效考核工資,同時上報總經辦,經總經辦審批通過後,行政管理部將結果反饋給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內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
(4)績效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者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後,考核者應在每月10日前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並將考核面談記錄及結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A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優缺點,幫助被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B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並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形成工作計劃,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C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後承擔並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談後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和績效目標,並將此計劃和目標列入工作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5)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以及考核面談記錄由行政管理部存檔。
(6)考核結果申訴
A如對部門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果下發3天內,部門負責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異議提出三天內給予答覆。
B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負責人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1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C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3天內給予答覆。
十、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對照表
考核得分考核結果及等級
100分>得分≥90分績效優秀(A)
9
0分>得分≥80分績效優良(B)
80分>得分≥70分績效良好(C)
70分>得分≥60分績效合格(D)
得分<60分績效不合格(E)
(二)培訓、調崗、勸退
1、培訓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對員工進行技能資源開發以提高工作績效和個人技能。
2、調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公司給予培訓,根據培訓效果測評後仍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者,給予調崗。
3、勸退
經培訓和調崗後連續2次考核不合格者做勸退處理。
(三)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A級)、優良(B級)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可視情況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調整其薪資等級以提高其積極性。
附件
1《部門績效考核表》。
2《崗位績效考核表》。
3《績效面談記錄表》。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0
一、根據排班、按時到崗,必須按崗位規定著裝,佩帶名牌,保持儀表儀容整潔。
二、服從領導,服從分配。嚴格按照星級標準,程式進行,對客服務,主動熱情,規範化操作。
三、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崗全,不得看書,看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四、每週組織業務培訓一次,時間為二小時,每月考評一次與工資掛釣。
五、準時參加餐前會,按要求做好工作。
六、不得在餐廳內吸菸,吃東西,梳頭、嬉鬧、化妝。
七、不得在餐廳內講髒話,不得辱罵客人,同事。
八、服務時必須講普通話,不得竊竊私語,交頭接耳。
九、不得使用工作電話談私事,上班時手機不允許帶在身上。
十、服務人員不得坐在前廳的3-7號桌的客用椅子。
十一、不得私拿和私用餐廳服務用品,損壞公物需按規定加倍懲罰。要自覺維護餐廳裝置和服務用品。
十二、服務人員不允許帶大包和不透明的包進入後場(除錢包、化妝包外)。下班時間,工作人員不允許走後門。
十三、做好部門計劃衛生,日常衛生及個人衛生,隨時保持服務區的清潔衛生和個人衛生。
十四、值臺包間服務員不允許出包間,如客人要求出包間,應站在門口。(以便客人招呼)
十五、公司規定工作人員及服務人員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如擅自離開視同曠工處理。
十六、員工假期定為每月二天,根據營業情況安排輪休時間。
十七、員工的病、身假,要提前告知領班,如有特殊情況核實後再作處理。
十八、上班時間服務員會客時間不能超過五分鐘,不能把自己的朋友帶入包間聊天。
十九、在餐廳內不允許奔跑,要輕快的走路。
二十、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工作,保持工作範圍清潔,遵守值班制度。
儀表儀容
頭髮服務員上班時長髮一定要盤起來,經常洗頭,保持頭髮清潔,無頭屑,無異味。
面部化淡妝,要求得體,不得濃妝豔抹。
手保持清潔,不能留長指甲,不能塗有色指甲油。
飾物不戴誇張項鍊,耳環:不許戴戒指、手鍊。
工作服穿工作服時要求整潔,無油汙,無缺損。佩戴工號名牌,穿裙子時,應穿長筒肉色絲襪。
腳穿平跟成坡跟皮鞋,布鞋。鞋的顏色一般為黑色,皮鞋要擦亮。
洗澡彩勤洗澡,洗頭髮,保持體味清新。
餐飲部服務員考勤和評分標準
1、出勤情況4分11、賓客投訴10分
2、儀表儀容4分12、三輕工作2分
3、餐前準備4分13、值臺8分
4、服從分配8分14、主動服務2分
5、擺臺規格2分15、正確結帳2分
6、愛護餐具2分16、恢復檯面4分
7、餐前會4分17、餐後結束工作4分
8、崗位要求8分18、無扎堆閒聊8分
9、服務程式8分19、計劃衛生8分
10、微笑服務6分20、培訓2分
附:錯上菜或錯設訂單,按菜餚零售價賠償。私拿飲料、食品等,按零售價五倍賠償。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目的
1.1將績效與集團的經營戰略緊密地聯絡起來,向集團及區域公司管理層提供及時、準確的績效表現,從而督促和確保個人、部門、區域公司的目標與集團整體目標保持高度一致,發揮帶動集團發展的作用。
1.2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企業文化,促使集團總體績效全面、持續提升。
1.3讓員工認識到公司的期望與其當前自身能力之間的差異,瞭解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得到提高,從而自發性地改善自身能力,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成就感。
2.適用範圍
2.1除集團董事長以外的所有在職員工。
3.績效考核原則
3.1公開原則:績效指標設計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3.2客觀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3反饋原則:在指標設計時,主管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和明確下一個週期的考核內容;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3.4時限原則: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涉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二、績效管理組織
1.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
1.1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作為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於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集團戰略的一致性。
1.2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總裁
2) 成員:集團副總裁及集團總裁指定的其他人員。
1.3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改;
2) 審批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考核期內的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並指導、監督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
3) 就績效考核體系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決策;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及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最終考核結果、獎金髮放係數等;
負責稽核處理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最終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2.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1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是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2.2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組成:
1) 組長:集團分管績效管理的副總裁
2) 副組長:審計總監
3) 組員:人力資源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人員和審計中心有關人員。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職責:
1) 負責集團績效考核制度制訂與修改的擬定工作;
2) 根據集團年度經營管理目標和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擬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指標,權重及評分標準,負責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最終考核結果的釋出;
3) 組織開展集團整體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考核,收集整理集團總部各部門對其內部員工的考核結果,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彙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並將考核結果資料移交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備案;
5) 負責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集團總部各部門和各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負責審查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的第二次申訴,並提出初步意見,提交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處理,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正、公開地進行。
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3.1各區域公司成立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體系實施的組織保障,負責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組織、指導、監督和重要決策。
3.2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須接受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監督和糾偏指令。
3.3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作為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最終決策機構,致力於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客觀性以及績效考核結果與區域公司整體目標的一致性,並負責區域公司績效管理的具體推進和實施。
3.4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
1) 組長:區域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2) 成員:區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主管及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指定的其他人員。
3.5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職責:
1) 審批區域公司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指標內容、考核標準、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等事項;
2) 組織區域公司各部門根據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進行績效指標的分解和制定;
3) 組織開展區域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對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4)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進行考核,收集、整理、歸檔區域公司各部門對員工個人的考核結果,並進行考核成績的計算、彙總、分析及提出考核結果的應用建議;
5) 負責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績效管理培訓;
6) 對區域公司各部門績效考核工作進行日常的指導、管理、監督與檢查;
在規定時間內對區域公司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核結果,並向全公司通報。
4.各部門在績效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4.1各部門(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各部門)都是績效管理的主體,都承擔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1) 配合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工作,提供相關資料並負責解釋;
2) 對其他部門相關業績指標進行評價;
3) 制定本部門員工績效指標、標準和權重並負責推進實施;
彙總本部門員工考核結果,並按要求及時上報。
三、考核週期和考核關係
1.績效考核週期
1.1集團和區域公司高層管理者(集團副總裁及各區域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實行年度考核,但與區域公司季度考核結果掛鉤。其他人員均採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1.2集團總部各部門、各區域公司及區域公司各部門均採用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2.績效管理時間安排
2.1季度考核: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並進行季度績效考核結果的打分;
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7~15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季度績效計劃。
2.2年終考核:
每年1月1~15號對上一年度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績效進行評價,並最終得到年度績效考核結果;
每年1月15日到月末制定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年度績效計劃。
注:實際工作時間如遇節假日順延。
3.考核物件與考核關係
3.1對於集團和各區域公司高管、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考核: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為最終考核人,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負責考核的具體實施。
3.2對於區域公司各部門的考核: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為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和年度績效的直接考核人。
3.3對於個人的考核:個人的考核人為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級。
四、績效計劃制定
1.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1.1集團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集團每年11月以自身中期發展戰略為基礎,根據對市場需求、競爭環境、自身優劣勢的分析研究,根據本年度經營管理狀況制定下年度企業經營管理目標和重大任務,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
根據批准的年度目標和重要任務,召開部門目標(關鍵業績指標和重點工作目標)質詢會,確定集團各部門的績效指標,並設定相應的標準和權重。
1.2集團各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擬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經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集團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關鍵績效指標庫。
集團和區域公司歷史資料。
市場競爭資訊。
1.3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牽頭,各部門參與制定,內容包括年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部門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稽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的制定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績效指標和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各項制度規範及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區域公司各部門職責。
對部門的考核須體現出對公司規模與盈利的貢獻、真正地重視客戶、提升內部運營效率和人與組織和諧發展四個維度。
2.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2.1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區域公司績效管理工作小組擬定,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稽核,經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年度績效目標。
區域公司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擬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2.2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共同擬定(季度績效計劃包含內容同年度績效計劃),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稽核,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
區域公司各部門季度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年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年度績效目標。
部門季度計劃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區域公司年度績效計劃和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區域公司重要的會議決議等。
部門職責。
2.3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制定
由部門負責人牽頭,個人參與制定,個人季度績效計劃內容包括季度績效指標(包括KPI、重點工作目標、加減分項)、權重和評分標準等,個人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生效。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需體現出對部門季度績效目標的有效承接和支撐,以確保在實現個人季度績效目標的同時能夠實現部門季度績效目標。
個人季度績效指標和目標依據以下內容制定。
部門年度績效計劃。
部門季度績效計劃。
部門工作計劃。
所在崗位職責。
3.中期績效目標調整
3.1區域公司的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只有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方可重新調整:
市場和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難以實現或者過於容易實現的;
出現重大災害等不可抗力且嚴重影響年度和績效目標值實現的;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經過討論同意調整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值的。
3.2 區域公司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同意。
3.3集團總部各部門年度和季度績效目標計劃的調整須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同意或總裁特批。
五、過程監控與輔導
1.績效監控輔導的目的
1.1使員工瞭解自己績效努力的方向以及目前與績效目標之間的差距;
1.2直接上級與員工共同分析和發現績效差距的原因,並透過及時充分的雙向溝通達成共識,並找到改善績效的方法,幫助員工提高績效水平;
1.3績效的事前管理與改善,改善績效管理關係和氛圍;
1.4將績效評估結果與專業技能的培養和人力資源的開發有機結合,激勵符合集團和區域公司發展方向的個人表現。
2.績效監控和輔導方式
2.1區域公司績效監控輔導採取兩種方式,分別為經常性輔導和反饋、定期召開績效回顧會議。
2.2季度考核週期內前兩個月對部門和個人績效進行工作回顧,並填寫《月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一)。
員工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負責人和員工進行。
部門月度績效回顧由部門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進行。
2.3每年4月、7月、10月、下年度1月1~7號回顧和總結集團總部各部門、區域公司及其部門和全體員工的績效完成情況,提交《季度績效回顧與總結》(詳見附件二)。
六、績效評估
1.季度考核
1.1區域公司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於每季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每季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的季度績效評估,報總裁批准。
1.2區域公司部門季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於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季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於每季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資料。
1.3個人季度考核流程
部門負責人應於下季度初前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下屬的季度績效評估,並將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稽核,並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1.4季度考核評分方法
部門和季度績效評估依據績效計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和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評分,結合權重計算最終績效得分。
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由績效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根據《部門協作滿意度評價表》(詳見附件三)進行打分。
重點工作目標依據《部門/個人工作目標》中確定的進度和質量標準,使用《重點工作目標評分表》(詳見附件四)進行打分。
普通員工的個人職業化行為項根據《個人職業化行為評價表》(詳見附件五)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評價。
1.5季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季度考核區域公司績效等級的評定: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依據區域公司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集團總裁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季度考核部門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部門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同區域公司評定表:
季度考核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依據個人季度績效表現進行審議後評定,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對應等級標準見下表:
2.年度考核
2.1區域公司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負責人應於年度初前7個工作日內填寫完成區域公司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在年度前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對區域公司整體的年度績效評估,報總裁審批。
2.2部門年度考核流程
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應於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部門上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各相關部門於年度初前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核實資料。
2.3個人年度考核流程
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個人四個季度的考核結果的平均值計算得出,結果提交給分管領導稽核後,將部門內員工考核結果提交給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
2.4年度考核評分方法
年度考核評分方法同季度考核。
集團副總裁年度績效得分=各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集團副總裁兼區域公司總經理年度績效得分=(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績效平均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20%)×5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80%+其他區域公司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0%)×25%+分管集團部門平均年度績效得分×25%
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年度實際績效得分=區域公司平均季度績效得分×50%+區域公司年度績效得分×50%
區域公司部門年度實際績效得分=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得分
員工年度績效得分=四個季度考核平均績效得分
2.5年度考核績效等級評定
年度考核區域公司、部門和個人績效等級的評定同季度考核。
3.考核後的績效溝通與反饋
3.1在考核期結束後,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進行績效溝通與反饋,績效溝通與反饋採取績效面談的方式。
3.2績效面談時,直接上級(考核人)應與員工(被考核人)就考核結果進行討論和充分交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確認下一考核期的考核內容。
3.3進行績效面談前,應準備以下材料:
員工《職位說明書》;
員工《績效計劃》;
直接上級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3.4績效面談應選擇不受干擾的地點,直接上級應營造輕鬆、自然、坦誠的交流環境。
七、績效結果應用
1.績效結果應用於薪酬激勵
高管薪酬組合為固定工資:績效獎金=60:40;集團中層管理者(含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70:30;集團中層副職管理者(含集團和各區域公司同等級別)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80:20;其他人員薪酬組合固定工資:績效獎金=90:10,績效獎金中季度獎金總額和目標年終獎金各佔50% ,季度獎金總額平均分配到四個季度為目標季度獎金。
1.1季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的所有任職者目標季度績效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季度獎金×區域公司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季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專案部)季度績效獎金係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季度績效考核係數×80%+分管區域公司季度獎金係數×20%
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區域公司實際季度獎金/∑(部門目標季度獎金×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季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季度獎金
個人實際季度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個人季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即為部門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個人季度獎金調整係數=部門其他人員季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季度獎金×個人季度績效獎金係數)
1.2年度獎金兌現方法
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除區域公司高管以外所有任職者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區域公司目標年度獎金×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區域公司高管實際年度獎金=該高管目標獎金×該高管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內員工目標年度獎金總額
部門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直管區域公司部門(不包括專案部)年度績效獎金係數=直管區域公司部門年度績效獎金考核係數×80%+分管區域公司年度績效獎金係數×20%
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區域公司實際年度獎金/∑(部門目標年度獎金×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部門年度獎金調整係數
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部門實際年度獎金-總監及部門經理實際年度獎金
個人實際年度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個人年度績效獎金調整係數
其中:
總監及部門經理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即為部門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個人年度獎金調整係數=部門其他人員年度可分配獎金/∑(個人目標年度獎金×個人年度績效獎金係數)
2.績效結果應用於職業發展
2.1員工晉升
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是決定員工是否晉升的主要依據,對於績效等級為A(優秀)和連續兩年績效等級為B(良好)的員工,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經稽核後,根據當時公司的用人需求情況和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制定員工晉升(晉升是指職位、級別和薪酬的上調)提案,報集團總裁。
2.2工作調動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於績效等級為E(差)和連續兩年為D(需改進)的員工,公司可考慮調整崗位或安排待崗一年,不服從安排者公司另行處理;
年度績效考核使被考核人與人力資源人員充分了解其水平,如果被考核人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並能提高工作業績,該員工可在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經雙方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稽核後,報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批准。
2.3解聘
根據員工年度考核結果,對於績效等級連續兩年為E(差)和連續三年為D(需改進)或待崗3個月仍無法上崗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八、績效考核申訴
1.申訴時限
1.1在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過程中,員工若認為受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在得知考核結果3個工作日內向隔級主管領導和交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申訴,提交申訴報告。
1.2隔級主管和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10日內負責對申訴材料進行稽核處理,若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或隔級主管逾期未處理,員工有權直接向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報告,經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做最終決策。
2.申訴處理
2.1員工申訴時需要以書面形式(詳見附件六)提交申訴報告,並由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負責將員工申訴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記錄備案。
2.2隔級主管(或績效管理工作小組)在接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並對其申訴材料進行處理,若申訴如逾期沒有受理或員工對處理結果感到不滿意,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請二次申訴,並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對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3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接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必須跟申訴人確認並對其申訴報告進行稽核,最終將處理意見提交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如逾期沒有受理,申訴人可直接向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再次提起申訴,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責成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處理,並對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和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的逾期行為進行處罰;
2.4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根據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提交的資料,決定是否需要召開由申訴人、申訴人績效考核人、申訴人隔級主管、區域公司績效工作小組組成的申訴評審會;如不需召開申訴評審會,則將書面結果反饋給申訴人;
2.5如果員工申訴內容屬實,申訴評審會需要按月度或年度績效考核流程對申訴人重新進行績效考核,此次考核結果即該員工月度或年度考核成績,由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在申訴評審會完成後3天內考核結果存檔併發送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6申訴評審會還需要確定績效考核人對員工考核過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現象。如果發現績效考核人在考核過程確有不公平行為,集團將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九、績效考核文件使用與儲存
1.績效考核文件儲存格式
1.1員工績效考核袋內考核檔案按年度順序排列,各年內季度考核檔案再按時間順序排列;
1.2各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袋統一整理儲存在標有部門編號的檔案櫃中,各員工的績效考核檔案袋按崗位編號順序排列,同一崗位員工考核袋順序按員工編號排列。
2.績效考核文件儲存方法
2.1由區域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績效考核檔案,考核結果以績效考核袋形式和電子文件形式存檔,儲存資料在3年後或員工離開公司半年後銷燬;
2.2在季度績效考核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並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3在年度績效考核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區域公司辦公室必須將所有崗位員工的績效考核資料收集整理並完成統一編號工作,同時將績效考核資料備案給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4區域公司辦公室需要妥善儲存員工各年績效考核檔案以便相關部門查閱。
3.績效考核檔案查閱許可權
3.1為了達到妥善保管績效考核檔案的目的,績效考核檔案設定查閱許可權,以便於保密與管理。查閱許可權分為查閱和影印二種,查閱或影印考核檔案必須簽字;
3.2各部門負責人在以下情況有權查閱其下屬考核資料,但不得跨部門查閱;
為了解下屬員工歷年績效考核情況;
在崗位輪換過程中,為了解相關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
主管領導有權查閱分管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總經理有權查閱公司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集團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區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有權列印、影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公司高管人員、區域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在董事長(總經理)授權的條件下有權列印、影印全體員工績效考核檔案,其他人員無權影印員工績效考核檔案。
十、附則
1.本管理制度修訂、解釋權在集團績效管理執行小組;
2.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原有考核方法自本制度公佈之日起作廢。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2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必須期的工作成績、工作潛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帶給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善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善、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帶給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能夠分為兩種:
1、潛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必須時間當職務的潛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必須時間務工作完成的狀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務必把握的潛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潛力是職務擔當的潛力,包括潛在潛力和顯在潛力。潛在潛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潛力;顯在潛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此刻業績上的努力。潛在潛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潛力來把握;顯在潛力,則可能透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潛力、體力、潛力、經驗性潛力、顯在潛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務必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務必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務必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務必予以註明。
個性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狀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狀況下。至少就應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能夠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務必遵守以下原則:
(1)務必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務必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潛力開發,透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推薦,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潛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思考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潛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就應思考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潛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就應把潛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就應參照潛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就應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透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資料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盼、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資料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資料時,能夠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務必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資料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3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客觀公正的評定過去的一段時間內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並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於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於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兩部分:
◆基本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所在崗位的基本業務能力及工作態度;
◆關鍵績效考核:考核崗位職責及日常管理行為的具體工作內容;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00分,各項考核標準具體分值詳見績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評的一般程式
1、專案經理直接由公司進行考評,包括基本績效考核和關鍵績效考核;
2、專案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基本績效考核由專案經理考評,關鍵績效考核由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考評;
3、各級考核人必須嚴格執行考評程式;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4
第一條:本制度是對銷售部門主管級別(含)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客觀的評價,並運用評價結果,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一專案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條:績效考核的目的是透過對管理人員的定期績效評價,為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等認識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條:績效考核採用絕對標準方式,既考評人按照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考核。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程式和內容、要素和標準等運用做了規定。
第五條:跟制度適用於公司總經理下,銷售人員和部門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崗人員。
第六條:績效考核程式參考行政工作執行程式。
第七條:考核依據基準主要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企業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考核的內容主要分為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兩方面。
(1) 任務績效是指個人和部門任務完成情況。
本職工作質量:常規工作合格率、“客戶”滿意率,責任行為到位率。
本職工作數量:單位時間內完成的工作總量(有效負荷、超額或提前。)
本職責任事故:一般性責任事故出現頻率。(舉例:丟失客戶)
額外工作任務:上級領導領事交辦的工作任務。
(2) 管理績效 (管理人員角色行為到位制度)
紀律性:服從領導指揮、遵規守紀、有效管理控制。
組織意識:橫向溝通、妥協、合作。
團隊建設:部署團隊和諧、進取。
忠誠性:維護(不非法侵佔)企業利益,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
工作創新:為提高部門或組織未來績效所做的工作貢獻。
第九條:對績效考核每個因素的評價標準採用四等級記分,記分含義如下:
4分:良好,明顯超出崗位要求;
3分:較好,總體滿足崗位要求;
2分:尚可,與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達到崗位要求
考核總評結果採用五級制,評價含義分為:
A, 卓越
B, 良好
C, 達到要求
D, 有待改進
E, 不能勝任
第十條: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績效考核方法。
第十一條:各崗位人員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人力資源部為其提供基礎支援和服務。
第十二條:個人崗位描述要由上級提前制定,在工作實踐中根據具體情況要不斷修正,修正條款附在原件後,雙方簽字並抱人力資源部被案。
第十三條:考核物件在直接上級的領導下,根據崗位目標和上級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擬訂《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崗位年度績
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四條:考核物件按照《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根據不同時期加工重點和工作任務變化情況擬訂《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五條:在考核期內,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標變化,考核物件須及時將變更情況記錄在計劃書內。
第十六條: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級根據考核物件的工作表現定期對其進行簡要的評估,並記錄在案。考核者有義務將日常觀察的評估印象與考核物件進行溝通,指導其改進工作。
第十七條:考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人員實施年度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評估依據由四方面構成。
(1) 個人年度總結。被考核者預先提交《個人年度工作總結書》,並在人力資源部安排的雙邊述職會議上進行述職。
(2) 直接上級日常考核評估記錄和年度綜合評估意見。
(3) 橫向部門主管人員評估意見。
(4) 隔級上級和企業外部客戶評估意見。
第十八條:部門內各級主管人員績效評估結果應與部門工作人員成效一致性。如出現太大偏差,部門主管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解釋。
第十九條:最終績效考核結果依據資料彙總的得出。直接上級評定、部門間接評定、隔級上級評定,資料的標準合成關係為4:3:3,具體權重係數依據部門績效標準的清晰性、部門間工作關聯性和部門工作環境條件的可控性進行確定。
第二十條:績效考核結果的彙總和使用。
(1) 績效考核資料應在考核結束後以部門為單位送達人力資源部。
(2) 人力資源部依據規程對所考核資料的質量進行審查彙總分析,形成管理人員
績效考核報告呈報總經理。
(3) 考核資料和報告作為重要管理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及時存檔,妥善保管。
(4) 主要考核結果反饋給考核物件的直接上級和隔級上級存用。
第二十一條: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完成後,由總經理在公司年度工作總結會上通報最終績效
考核結果。
第二十二條:本規章由總經理( )批准實施。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狀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帶給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 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職責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 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個性事件能夠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 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 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比較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狀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個性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 考核資料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狀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專案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資料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專案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資料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 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推薦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 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狀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善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 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狀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